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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斐林假日

    对,就是这个。

    宁泽要找的就是这个。

    在汉克行凶结束后,他就开始用家人的鲜血不停在地板、墙壁上书写秘药的配方。

    可宁泽没来得及看到这些。汉克案发那天,当他赶到现场时,工作人员已经将遗留在现场的文字全部擦除干净了。

    不过这种行为,他在押期间也一直有所持续。

    所以宁泽知道来精神病院一定能得到秘药配方,不管汉克是真疯还是假疯,他必须要保持这种行为,才能保住性命。

    最重要的是,宁泽从警局出来,到现在站在206号病房这期间的行为都是完全合理的。

    因为担忧同事,所以去看望福特,看到福特的状况后因为恐慌来到精神病院检查身体,当心绪平复下来以后,又顺路看一眼自己工作后第一起案件的当事人。绝没人会怀疑他是为秘药配方而来的,因为他大可以选择更简单的办法。

    或许他过于谨慎了,但在不能掌控全局的情况下,他喜欢步步为营给自己带来的踏实感。

    大约过了三十秒,宁泽排除掉了所有重复的单词,得到了一副完整的秘药配方。

    “好了,他也许不想见……”

    宁泽话音未落,一条短粗的手臂便宛如捕食的蟒蛇般快速从窗口刺了出来,一把掐住了他的脖子。

    “嘿!莱克·格里芬!救我!我被赶出来了!救救我的妻子跟亚当!他们会被杀死的!莱克!”

    屋内的男人在不断咆哮,他的手指像钢筋一样,几乎要将宁泽吊离地面。

    “该死的魔鬼!”

    一旁的医生反应过来,摘下烟卷儿,恶狠狠地将红亮的烟头在那条胳膊上碾碎。

    “啊!”

    他痛苦地尖叫着,不甘地将手臂快速抽了回去,随即只听“嘭”地一声,挡板掉落自动锁住。

    “该死,他刚才一定躲在门后了,快走,我给你检查一下!”

    医生扶着涨红脸、不停咳嗽的宁泽快步离开。

    宁泽则有些失神,他确定自己没有听错,刚才的声音和语气,是属于老福特的。

    难道说,从公寓到精神病院,一直跟在他背后的,就是老福特?

    那福特家里的人,又是谁?

    博物馆的事件还远远没有结束,他有预感,下一个,就该他了。

    宁泽天生缺乏安全感,他恐惧未知的事物,以前选择做法医,也是想从一个特殊的角度探索世界。但眼下这个世界,远比他想得要复杂。即使他在这里生活了两年,但时刻从生活细节处传来的冰冷陌生感,仍会让他喘不过气来。

    回去的路上,老福特的声音一直在他脑海中回荡,但身后的呼吸声已经消失了,被困在206病房了吗?但自己又能做什么?

    破旧老楼梯传来的咿呀声提醒他现在不能想太多,眼下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

    宁泽将手放在冰凉的门把上,迟迟没有拧开。

    他在想,自己是会一个人逛街、一个人去图书馆的那种人吗?

    当然不是。他从来不逛街,也从来不去图书馆。

    所以他需要一个帮手,一个让他在买蔷薇花时显得不会那么奇怪的帮手。

    “莱克。”

    宁泽关上门,坐下后点亮了蜡烛。

    “为什么不去床上睡。”

    爱丽丝像只受伤的雏鸽一样蜷缩在地板上。

    “我怕你会突然回来,像现在一样。”

    她乖巧地移动着身子趴到宁泽身前,枕在他的大腿上。

    她有着一头浓密的亚麻色长发,质地柔软且细腻。

    宁泽不否认,这种感觉很舒服。

    如果忽略掉死掉的荔枝琪琪的话。

    对,老格里芬养的那条斑点狗。

    借着烛火看去,半具犬类的骸骨从门旁的狗窝里耷拉在地板上,身上粘连着稀疏的黑白毛发,还有蛆虫的尸体。

    很难想象,温柔懂事的爱丽丝跟一条死狗共同生活了两个月。

    那段时间宁泽刚刚入职,因为工作交接的问题,他一直在警局待了五天。

    当他回来后,看到的是已经死掉的爱丽丝跟荔枝琪琪。

    因为一直没有找到合理的理由处理狗的尸体,所以一直放在家里,任由它发臭、腐烂。

    如果没有亲眼见到过美丽的爱丽丝站在一地的蛆虫上,温柔地对你说:“欢迎回家,莱克。”

    很难理解宁泽的恐惧。

    “明天一起去逛街吧。”

    宁泽突然开口。

    “真的!”

    爱丽丝兴奋地抬起头,“我要好好准备一下,听凯特太太说,现在斐林的妻子们都喜欢烫一种时兴的发型,就是一个卷儿搭一个卷儿的那种。莱克,你说我烫那种发型,会好看吗?”

    宁泽诚实地点点头。

    抛去其他因素,爱丽丝的确算得上是佳人了。

    她的脸庞娇小,五官又介于东西方长相之间,温顺又精致。

    她跳起来了,开始翻箱倒柜,兴奋之色溢于言表。

    应该是在找化妆品吧,但很可惜,家里没有这种东西。

    以前的莱克虽然同意跟爱丽丝结婚,但这并不代表他不害怕,加上木讷的性格,在宁泽的记忆里,两个人几乎连一句完整的对白都没说过,更不要讲逛街了。

    “给你!”

    爱丽丝坐到宁泽身旁,将一个手指长的红色条盒交给他。

    “这是?”

    “凯特太太说,真正的绅士都是要戴这个的。”

    宁泽打开盒子,一枚亮银色的胸针正躺在里面。

    被拉长的枫叶盘旋在针上,叶尖上镶着一枚菱形的黑曜石,显得既高贵,又充满设计感,看上去价值不菲。

    老格里芬去世前的医药费和举办葬礼所需的费用,几乎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

    “哪里来的钱?”

    宁泽有些严肃。

    “一块钱。”爱丽丝将手指贴在鼻尖上,窃喜道:“莱克每周给我的生活费,不知道为什么,总是会剩下五六块钱,我全都藏起来了。明天去逛街,可以花那些钱。”

    “谢谢。”

    宁泽盖上了盒子,对于爱丽丝,他确实忽略太多了。但,如果之前爱丽丝能明确告知她的过往身世,而不是每次都会改变之前的说辞,自己也许会成为一名好丈夫。

    明天,应该会刮风吧?

    屋外,浓雾明月刺不开,偶尔从东南方向传来几声汽笛。

    清晨,爱丽丝是被报童吵醒的。

    “号外!号外!渔业大亨霍华德洗刷杀妻嫌疑,于今日出狱!先生!要来一份《雾都晨报》吗……”

    她扭动柔软的腰身,双手把在椅背上,安静地凝视着前方。

    宁泽正站在窗前,面对着那张厚实的黑色帘幕。

    这张窗帘是格里芬家唯一值钱的家具,不过也是为了省钱买的。

    老格里芬说过,环境越暗,蜡烛能起的作用便越大。

    “醒了。”

    宁泽拉开窗帘,推开窗户。

    因为浓雾的堆积,远方海平面都像是升高了好几米,只能看到密密麻麻的桅杆顶端,跟不停喷吐白烟的硕大烟囱。楼下,已是行人丛丛,他们都在往东走,每周日格利特广场都会有马戏团过去表演,如果不下雨,还能欣赏到露天音乐会。

    “喝牛奶吗?我看到希森骑车过来了。”

    宁泽回头,只看到爱丽丝在侧头看着他微笑。

    “那就出去吃吧。”

    “好!”

    爱丽丝立刻起身回屋去换衣服,只是九月,斐林未免也太冷了。

    爱丽丝穿了一条灰色贴身绒袜,棕色的方口小皮鞋,连衣裙还在里面套着,外面裹了件米黄色的大衣,嗯,还有一顶同色系的贝雷帽。

    这是她最好的衣服。

    “别忘了背包。”

    “哦!”

    爱丽丝反应过来,回屋拿出了个掉了拉锁的黑色皮包。

    这是凯特太太送给她的,她一直视若珍宝。

    “莱克,你瞧!”

    她兴奋地向宁泽展示包内的硬币与一沓用皮筋捆起来的紫色零钱。

    宁泽穿上大衣,点点头,“今天可以在街上找个锁匠。”

    “嗯!”爱丽丝大声应着,接着一手穿过宁泽的臂弯,“出发!”

    因为是今天,所以宁泽没有抵触她的亲密接触。

    接着,两人锁好门,下楼,来到盥洗室,陷入漫长的静立。

    他们在等污浊的锈水流完。

    “快好了吗?”宁泽问道。

    “大概,还要等半分钟。”爱丽丝说着,翻了翻皮包,“糟糕,莱克,我忘记带手帕了!”

    宁泽反应了一下,接着叹了口气,“你可以用我的衣服。”

    “真的吗?”爱丽丝有些不敢置信。

    “水好了。”

    爱丽丝赶忙去洗脸,接着,她像只机敏的兔子一样钻到宁泽的怀里,用衣服里子轻轻擦拭脸颊。

    她的确是很会模仿的,连凯特太太跟她丈夫的专属亲密动作都学来了。

    但她不明白,这种行为只适合当众表演,夫妻是做不了对方观众的。

    两人离开小巷,沿着水路继续往东走。

    两岸人声鼎沸,河道中泊满了商贩们的小船。

    “新鲜的应季蔬菜、水果,您来瞧瞧吧!”

    “晾干的香肠!刚捞上来的鸟蛤五毛钱一磅喽!”

    “您的薯饼跟炸奶油卷儿!”

    下方的小贩儿吆喝一声,便用长杆挑着竹篮送到了岸上。

    宁泽在篮子里扔了一枚五分钱的硬币,将食物取出来交给了爱丽丝。

    “谢谢莱克!”

    “嘿!戴伊!快一点儿,”

    抱孩子的中年女人停在人群中焦急地向后张望着,“老大跑前面去了!”

    “来了!来了!”

    头发花白的中年男子牵着两个孩子挤了过来,满头大汗,“抱歉,亲爱的,小家伙们太调皮了!”

    女人松了口气,“快走吧,表演要开始了。”

    可正当一家人准备并肩前行时,只听道前方有人连声呵斥道:“让开!让开!”

    宁泽抬头看去,只见一个凌驾于众人头顶的风衣男子正冲着他们疾驰而来。

    那是名车夫,他驾着一辆几乎要占满路面的豪华马车。

    行人们虽紧急避让,但还是不停有人“噗通、噗通”地掉进水里。

    “该死!快让开!”

    马车呼啸而过。

    女人抱着孩子,行动不便,被掀翻在地,胳膊摔出了血。

    男人跟孩子们围着她焦急哭泣。

    行人们回过神来,朝一家人簇拥而去,对不遵守城市规则的马车破口大骂。

    这时,不知从哪里蹿出来两名记者,抬着硕大的照相机开始对马车进行拍照。

    也许是相机喷吐出来的烟雾吸引了车中乘客的注意,马车放缓了速度,生着肥白脸颊的中年男子推开玻璃后窗,他扶着高耸的礼帽,大笑道:“乡巴佬!你们被开除了!”

    接着,马车便扬长而去。

    看清男人标志性的弹簧胡须后,围观众人一哄而散,两名记者颓靡地跪在地上,叫苦不迭。

    “莱克,他是谁?简直太没有礼貌了!”

    爱丽丝有些愤怒。

    宁泽倒是认出了他,日常报业的副总编史蒂夫·格温,他几乎掌控了斐林一半的话语权,得罪他的人,无一都会身败名裂。不光如此,他还非常喜欢炒作自己,将自己是超凡者一事弄得人尽皆知。

    “嘿!别哭了,我的丈夫是医生,他能帮助你们!”

    爱丽丝热心肠地走上前去,安慰伤心的一家人,“嘿!莱克!你快过来!”

    可当她回过看时,宁泽已经消失在了原地。

    “菊花茶怎么卖的?”

    “先生,一角钱一罐,大约有三百克,茶喝完了,罐子您还可以留着当烟灰缸。”

    “给我来一角钱的吧,罐子我就不要了,可以送我一些马尾草籽吗?”

    “当然,我给您包起来。”

    当爱丽丝找到宁泽时,他正提着篮子购物。

    “莱克,你刚才去哪儿了?他们需要你的帮助?”

    爱丽丝攥着宁泽的衣角,疑惑地看着他。

    “我是验尸官,不是医生。”宁泽接过摊主递来的纸包装进篮子里,“难道凯特太太没有教过你,在斐林,不要跟穿打补丁衣服的人有交集吗?她的胳膊已经骨折了,最好的办法是去医院,而最近的公立医院离这里只有不到三百米。但他们却没有准备要去的意思,而是一直留在原地哭。这说明他们没有钱进行治疗。我没有治病的本事,也不可能替他们垫付医药费,最好的办法,就是视若无睹……”

    宁泽正阐述自己的生存之道,猛然一瞥,却从爱丽丝清澈的眼眸里窥见了陌生、孤独、怀疑。

    这是她从未向自己展示过的情绪,也是一个正常人本就该有的情绪。

    但宁泽却没有因为看到了不一样的爱丽丝而欣喜,他越发焦虑了,又有超出他认知的东西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