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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执矢者

    第91章:执矢者

    欢迎族长回归的仪式规模巨大。

    无数的牛羊被宰杀,无数的美酒被倒进了碗里。

    酒肉正酣的时候,呼兰博延的亲卫们抬出了上千具精良的铠甲。他把最勇猛的战士招呼上前,亲手把甲胄分了下去。

    壮士们拍打着胸口,大声的宣誓用生命报答他的慷慨。

    一千五百名重骑兵顶盔掼甲,呼啸着从雪地上走了三遍。

    虽然其中超过一千人还未完成重骑兵的训练,他们队形散漫,但是依旧气势逼人。

    惊天动地的重骑队伍每一次走过,都带来响彻草原的欢呼声。

    每一个受邀前来观礼的周边部族代表,都谦卑的弯下了腰。

    重甲骑兵的数量已经超过王廷。

    每一个呼兰族的人都感受到了部族的强大,他们对族长的拥戴都来到了顶点。

    呼兰博延居然宣布要封给张有志一片草场,给他“呼兰部的执矢者”的封号。

    这封号听起来是因为张有志手上的铜胎弓,实则是因为呼兰博延宣布,把所有的汉人俘虏和工匠集中给他管理。

    任务是制作汉人的铁簇,并且负责保养那些铠甲。

    那些铠甲上还沾染着自己袍泽的鲜血,但是张有志依旧只能谦卑的跪在地上,接受“呼兰部的执矢者”这一封号。

    封赏最大的是呼兰青,从轻骑的千夫长,直接成为了五百重骑的指挥官。

    每一个重骑可都有四名骑兵作为扈从,五百重骑的统帅毫无疑问,都是呼兰族的重将。

    “不死的呼兰青”这个称号传遍了草原的每一个角落,就连奴隶营的汉人,也在鞭子的威胁下不住欢呼。

    “执矢者”呼兰志的铜胎弓太过费力,使他在射术比赛上得了勇士们的最后一名。

    他做出一副无奈的样子来,对着鲜卑少年说道:

    “呼兰白音,把你的重箭分给我一些吧,我今天射丢了好多。”

    呼兰白音笑着丢过来自己的箭壶;

    “你还是射准些吧我的兄弟,王庭的对金属的箭簇管得太严了,咱们呼兰部得来也不容易。”

    张有志笑着说道:

    “你就放心吧呼兰白音。不久的将来我会把工匠组织起来开矿冶铁,让呼伦部所有族人更换铁制的箭簇。”

    “我果然没有看错你,我的好兄弟。”呼兰白音称赞道。

    “走,喝酒去。”

    “走,今夜不醉不归。”

    ......

    在这样盛大的节日里,贵人们分享着来自遥远南方的烈酒,哪怕是负责守夜的人都分到了少许马奶酒。

    执矢者呼兰志部落的五个女人,也成了营地里的仆人。

    迫于上命,没有不开眼的人企图侵犯她们,但是酒肉和她们确实没有关系。

    方萤心惊肉跳的把草药汁兑进了马奶酒,递给了看守他们的带刀牧民,

    王大刀则跟着张有志到处蹭吃蹭喝,努力做出一副想要融入鲜卑人的态度来。

    习惯边军烈酒的王大刀不知道喝了多少,却丝毫没有醉意。

    在风雪最大,夜最深,气氛最热烈的时候,他和张有志悄悄的找到了闫怀,又找到了在组装马车的田秋生和老程头。

    呼兰博彦对张有志并没有放下所有的戒心。

    他们一伙人被严格限制接触马匹,还有十个彪悍的战士一直在保护他。

    张有志晃晃悠悠的走着,笑眯眯的递给十夫长一袋满满的烈酒:

    “敌人来了有猎弓,但是朋友来了有美酒。

    我从王帐里拿来的,要不要尝尝?”

    还不等那个十夫长拒绝,张有志就继续道:“你们只能一半人喝,一半人得继续值守。”

    张有志的语气和神态,简直像一个真正的鲜卑新贵。

    还不等十夫长说话,边上的几个部下就兴高采烈的开始划拳了。

    他们要决定谁有资格喝这袋烈酒。

    张有志进帐篷前还回头嘟囔了一句:

    “输了的记得夜里进来帮我加点干牛粪,不然火熄了能冻死人。”

    添了草药汁的烈酒几口就把人灌醉,倒在了张有志隔壁的帐篷里。

    听到第五个人醉倒的声音,张有志他们拔出匕首就摸了出去。

    五个划拳输了的士卒也几口喝了个半醉,对他们的离开没有丝毫察觉。

    很快,张有志带着人又摸到了方萤他们的驻地。

    这里算是奴隶和工匠的营地,新做好的马车就在此处。

    因为田秋生维修马车的贡献,他们在这里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帐篷,营地值守的人也已经被迷晕。

    连续捂死了十八个人,并把尸体藏进帐篷以后,张有志一行十人两车终于离开了营地。

    作为尊贵王子的好朋友,张有志早就摸清楚了呼兰人值夜的规矩,只可惜战马管控太严了。

    张有志等人也不敢去偷了哪家牧民的驽马。

    女人和孩子可都是醒着的。

    王大刀对没有大开杀戒十分不满,这货到现在还记着一个人头五千钱。

    但他也明白,不能让人闻到血腥味。

    最让他不满的是张有志要求不能拿走死者的武器。

    但是张有志听说:呼兰部冬日里每一次酒醉冻死的人都很多,偷走武器可就不像冻死了。

    要是被提前发现,大家可跑不远。

    因此,五男五女居然只有两把刀一张铜胎弓一把匕首,安全感太微弱了。

    当然了,在张有志看来,就这么几个残兵败将,逃命才是最重要的。

    就算拿着弯刀和木弓之类的武器,他们也对付不了十人以上的敌人,因为骑射乃是草原人的看家本领。

    没有大周的精良装备,周人在精锐的草原战士面前,并没有多少优势。

    即便有特制的马车,即便五个男人时不时就轮流下车跑一段,天快亮的时候,两匹马还是先后累死了。

    两匹坐骑明明都是呼兰白音送的好马,可架不住路远,而且王大刀又太重。

    以为先撑不住的是马车,结果居然是马。

    张有志不由得后悔没让巫马二驱马北来十里。

    雪地里的痕迹掩盖不了,但是大车轮马车是要烧掉的。

    大概是老天爷的眷顾。

    全体步行十里,直到天亮的时候身后也没有人追来。

    张有志知道,只要巫马二靠谱,逃亡就算是成功了一小半。

    还没到达目的地的树林,张有志就看到巫马二自己牵着十二匹马在等着了。

    多的一匹是给王大刀准备的。

    “主人,这五天我已经让族人牵着剩余的马,带着充足的精料步行南下了,他们此时正在五百里外等着我们。”

    张有志跳下马来,大步走过去一把抱住他的肩膀,热泪盈眶的说道:

    “好兄弟,时间紧迫,话就不多说了,咱们走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