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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章·魂不归(12)

    皮具街尽头处是画溪,溪边种了一排柳树。画溪是上下九龙的分界线,花魁别府就建在溪中的离岛上。

    别府里,被花魁请来做客的彬灵意外见到了郑楷和陈胜。

    一见面陈胜就问:“你们怎么进来的?”

    小青和彬灵沉默。她们怎么进来的?

    因为追兔子。

    本来一切都很正常,不过是一个杀杀尸痋打打怪的朴实夜晚。

    小青和白素素的员工福利不错,公司安排她们过夜的是一家五星酒店,进酒店要穿过一个小花园。

    彬灵一边感叹资本的腐败,一边沿路欣赏发光的喷泉和奇形怪状的树。

    “那野兔子不但偷看我,还非礼我!”有争吵的声音自花园中传来。

    彬灵随便一瞥,发现被酒店保安和前台经理围在中间的居然是大明星青蛇!

    虽说她没有追星的爱好,但青蛇的签名照可是能卖不少钱,正想着要不要上去攀攀关系呢,发现青蛇怒气冲冲地向她瞪来,长手冲她一指:“就是它!”

    嗖——!

    一个白色的影子直扑彬灵而来,跳走的时候还在她胸上踩了两脚。

    彬灵突然理解了青蛇的愤怒,她一声“别跑!”就追着兔子去了。

    小青也追:那死兔子刚刚拍了她的屁股!绝对是故意的!

    两个人一前一后,追着兔子进了鬼域。

    屈辱!打死不能说!

    不过就算她们不说,玉兔也会热心地替她们说。

    郑楷等到玉兔说完,除了单手拎开这只揩了他半天油的兔子外没有别的表示。

    倒是陈胜,听完玉兔的解释一脸震惊:“你们就这么进来的?”这么草率?

    小青看陈胜那没见过市面的样子,抬高鼻孔“切”了一声,这有什么好震惊的,再震惊能有她们见到花魁时候震惊吗?!

    那阵仗,左右两排少女举着一人多高的羽扇,花魁一步一俯首地从丝轿走到月台中央的月桂树下,真真是九天嫦娥——办粉丝见面会。

    最夸张的是那地上铺了一层粉色花瓣啊,什么叫做走花路!

    一个光着膀子的粗汉抢先握到了花魁的手,激动之下后背的缝线直接崩开了,那一堆长嘴脓包吐舌头流口水的画面把周围一群人都恶心得够呛。

    粗汉也自觉丢脸,马上退后几步,一时间连道歉的话都说不利索。

    反而是花魁替他解了围:“没关系,本相非行,我们画皮鬼域存在的意义就是以皮相束缚心念,使邪念恶念不再伤人。”

    月台上的她半蹲下身,微笑着递给台下的粗汉一张花笺:“你的皮相旧了,拿我的名笺去皮具街的美美百货修缮升级,也可以重新买一身,账记在我名下就行。”

    小青边回想边感慨,这人设立的,牛啊!跟现在这别府里的简直两个人。

    彬灵没小青这么多心理活动,也没小青脸皮厚,承认的时候颇有些破罐破摔:“对,我们就是被那只死兔子坑进来的!你们有没有人喜欢吃香烤兔腿?”

    她和小青被坑进画皮鬼域的时候,没人注意到花园里有人消失。青翠的草丛里,只有既夏的虫鸣,永远孜孜不倦。

    虫鸣传得并不远,但能传到正在休息室里喝茶的丰叔耳里。他帮酒店开了好几年的车,主要负责接送机组,没有客人的时候就喜欢在休息室里泡杯免费的茶来喝。

    此刻他的身边站了一个女人——吕小雨。

    “你这次又偷了谁的脸?”丰叔把杯子里的茶叶吹开,“你跟镇灵师约好的时间还不到吧,怎么搞出这么大阵仗?”

    吕小雨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另起了话头:“你选的魏薇,我选的小九,愿赌服输。你现在把彬灵送到画皮鬼域里是什么意思?”

    “要不是七年前你暗中出卖消息,阻拦罗刹杀死小九,药师早就拿到了他的报酬,魏薇也就不会出事。这些过去了就算了,这次彬灵要是能解了空境的域结......”丰叔呼噜吞了口茶:“怎么,对她没信心?”

    “信心?”吕小雨差点没笑出来,“堂堂灵骨族,最后居然就剩了我们两个,一个敛骨的杂役加一条看门的狗。你跟我说信心?”

    “伍胥你……”丰叔难得叹气,“不过是被人说了一次,你打算记多久?那人的世界都被你毁了还不够?”

    “哈哈,笑话。我可从来没毁灭过任何一个世界,谁高兴碰这些脏东西?那些世界都是自取灭亡!”

    丰叔对面,伍胥抹去了吕小雨的脸。

    尽管面上成了模糊的一团,没有五官,但你偏偏就是能知道她视线的尽头,是那片玫瑰花丛——彬灵消失的方向。

    伍胥记得故事的开始,在很久很久以前。

    那时候的她只是一团念头,跟所有的族人一样。

    她们漂浮在宇宙中,没有性别、没有躯体、没有名字。

    如果发生风暴,星系间游荡的念头就会聚拢在一起,为了活下去而不断消亡,又不断壮大。

    不断重复。

    伍胥记得最大的那场风暴足足震荡了一万多年。

    外围的念头一层层地死去,原本的中心不停地变成新的外围。

    风暴停止的那天,一个世界诞生了——念的世界。

    有了世界,便有了传说。

    伍胥听到的第一个传说关于阿澧——不是传说中那个因为叛逃,而避过灵骨族灭族之祸的罗酆阿澧,而是灵骨族最后一任族长最宠爱的女儿阿澧——那个捡到她,并给了她名字的人。

    世界诞生的时候伍胥很幸运地没有被风暴碾碎,但却被卷到了另一个世界,被灵骨族所救。

    她飘荡到灵骨世界的那天刚好是族长女儿的十岁生日,那个小女孩把这团懵懂的念头当作宇宙送她的礼物,一直带在身边。

    那时候宇宙里有很多故事,许多都关于三大家族:灵骨族、魂族、尸族,他们共同维护了此间宇宙的和平与稳定。

    历任灵骨族族长的女儿作为“圣女”受万人敬仰,拥有数不尽的特权,但却不能婚育。

    她们的一生,都在等待一场献祭。

    那时的宇宙很不稳定,一个小小裂隙,一块小小的碎片,就能摧毁万千世界。

    只有灵骨,能填补宇宙运动时产生的缝隙,将碎裂的时空黏合。

    否则线性的时间将只是一个假想概念,基于其上的文明与秩序也将不复存在。

    “圣女”的牺牲,避免了宇宙的破碎,也使其他族人免去了被献祭的命运。

    于是魂族负责监测裂隙,而尸族负责抵御碎片袭击,三大家族合作,历经万年,无数“圣女”熔铸灵骨于时空间隙中,宇宙未被毁灭,并且最终稳定了下来。

    然后,灵骨族灭,等到女孩阿澧成了罗酆阿澧,伍胥也成了让所有鬼域闻风丧胆的“镜鬼”。

    没人再记得她的名字。

    “记得你们名字干什么?你们又不是人。”

    花魁别府,小青抱着手臂,一副不服气的样子。刚刚花魁介绍了自己这边的几个鬼物,有玉兔也有美美百货的柜姐。

    “人?你说什么是人?像你们一样有血有肉有灵有念的?”花魁薄衫半露,声音懒懒:“鬼物和鬼灵一样有灵有念,只不过组成你们血肉的是细胞,而组成我们躯体的是执,或者用你们的话说——能量。”

    “你要知道有些宇宙中并没有死后和鬼怪世界,我们鬼域,不过是另一种人间。我本以为镇灵师小姐你,会更清楚一点,毕竟镇灵师能男不能女不也就是种人为设定的区别?”

    花魁突然凑近彬灵耳边,吐气如兰:“你猜他们在怕什么?圣女。”

    “哦,你应该没听过灵骨族的故事,“天生灵骨”......呵呵”她一根手指从彬灵的耳根拂到颈侧,“这消息是谁放出来的我可不敢说。”

    被花魁这么一撩,彬灵不但尾椎发麻,头皮也发麻。

    主要是郑楷那时不时瞥过来的眼神,让她有种被当场捉奸的心虚感。

    彬灵不着痕迹地退后两步,垂死挣扎:“真的没人喜欢吃香烤兔腿吗?”

    花魁掩嘴而笑:“好,我们边吃边聊吧。”

    她看向富商处赶回来的银狐,随意将长发撩至耳后:“刚好,人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