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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四季楼(1)

    墨染走在市肆之中,他在观察着市肆中的一切。

    市肆上有一个老人、一位少女正在卖艺,那老人脸上的沧桑,眼里流露出对少女的关注,那少女微笑时的风情,发上青巾袅动时的风姿,墨染不禁就想:单只这个情景,这对江湖卖解的父女,就足够令人写一部书,来描述他们的遭遇和身世

    何况,还有那些刚把一顶奢豪大轿子置放在大宅石狮子前的四名中年轿夫:如果说他们只是中年,但他们弯折的腰脊和常年经受日晒雨淋的皮肤,令人不敢相信这不是年老的乞丐。但他们赤膊上身的肌肉,又显得扎实有力,跟年轻人并没有什么两样。

    也许,在江湖上挣饭吃的穷哈哈儿,都有副强劲的体魄,但充满沧桑的心灵。

    洛阳城内青龙大街上的市肆依然热闹,卖针线的小开跟一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小丫鬟正在打情骂俏,一个穿红戴绿、穿金戴银,还镶着几颗金牙的阔太太,正在骂她那个一向被宠坏了所以不听话的小孩子,不该满街乱跑,跟这些穷人沾在一起。一名家丁正在替公子哥儿的主人卸下马鞍,另一名正在清洗下马石。

    买鸡的正在跟卖鸡的讲价钱,大概忘了那些竹箩里的土鸡、竹丝鸡、山鸡并不同意,所以咯咯地乱叫得分外厉害,跟马房里的马匹,因饲料不甚满意,也长嘶起来,交织成一片。

    那个脸肉横生、敞开肚皮、露出一丛丛黑毛的猪肉佬,显然十分不满意那个又干又瘦提着个大菜篮、篮里尽是在菜摊里趁人不觉捞上一把芫荽、葱、子姜的胖妇人,不住地跟他讨价还价。他想不卖了,也不想卖了,因为他和他的猪肉都是有尊严的,不想那么贱价就把它卖出去,所以瞪着眼睛用猪肉刀把猪骨敲得格登响,想吓唬那个胖太太;偏偏胖太太一点也不怕,一副应付他这种人已司空见惯、视作家常的样子,依旧挺着胸翘着屁股,跟他杀价不休。

    墨染看着眼前的一切,回忆起了在姑苏城中的日子,那里同洛阳似乎没有什么不同。

    他一面行去四季楼,一面突然想着:如果在市肆中的这些人,都如同说书人所说的故事一般,忽然全变成了经过严格训练的杀手,来对付自己,那自己会怎样呢?

    他这样想着,就觉得很危险但也很有趣味和挑战。

    连对那个蹲在地上坐着小砖卖莲子百合红豆沙的老婆婆和小姑娘,都觉得很趣味。

    还有对那个在四季楼下,嗅着酒味就起馋流口水的小乞丐,也觉得极有意思。

    更好玩的是四季楼中,在里面,有一个人。

    酒楼里当然有人,一点也不出奇。

    没有人的酒楼便不能维持了,对酒楼饭馆而言,自是人越多越好。

    酒楼里的客人不是人,那才是奇事。

    这个人当然也是个人。

    只不过,这个人,墨染一眼看去的感觉,便不觉得他不像是个人。

    ——不是人,而是饭桶。

    这个人的桌上,五十一个空碗,堆在一起,已叠得比人头还高。

    但这人还在吃饭。

    只吃饭,没有菜。

    他桌子上还摆着十七碗饭。

    看那人吃饭吃得不亦乐乎,不亦快哉,只羡吃饭不羡仙的样子,彷佛这眼前的饭,是颜如玉,是黄金屋,不但香喷喷,而且热辣辣,简直接近活色生香了!

    也不知他不喜欢吃菜,还是因为饭叫得太多,所以叫不起菜,他只吃饭,不吃菜,彷佛这些盛在不同碗里的饭,就是他的山珍海味、美妙佳肴。

    不但没有菜,同时也没有酒。

    这种顾客,店家当然不甚欢迎。

    因为只要客人叫上几道菜肴,便可以名正言顺地收他收得油润一些,如果客人问起,店家可以说,这道菜色是特别的,因为下了点鲍丝、鱼翅、羚羊肉还有什么的,这些珍贵的配料,正合乎客人的身份。

    客人这般一听,多半就含着牙签,负着双手怪满意地离开,也忘了去回味一下,刚才菜肴里是不是真的吃到这几道“珍肴”。

    不过,你对只叫白饭的人,除了按碗算账,又有什么办法“榨取”他的银子?何况,一个人连菜也叫不起,光吃饭,又怎能期盼他会付出可观的小账?

    通常,很多人在看不见银子的时候,也看不见人了,所以,这个又胖又黑又可爱的“饭桶”,伸手、扬手,几乎要手舞足蹈、振臂高呼,店小二都似视而不见,不肯去为他加菜添饭。

    ——店小二也难得有此“特权”,“奉旨”对客人不瞅不睬:事关掌柜和店家,对这样光吃饭不点菜的“客人”,也一向谈不上“欢迎”。

    那位胖嘟嘟的客人只好“贵客自理”。可是,看他吃饭的样子,不但对碗中的剩饭流露出尊敬的神情,简直是对这粒粒的白饭有一种衷心的虔诚,他必定把碗里的最后一粒饭也吃净,把筷子一撮,拨入嘴里,咕噜一声吞下肚,瞪着眼愣了一会,似是为饭粒哀悼已落入了他的胃墓里,又似是在回味饭下肚的美妙,隔了一阵子,才左手捧碗,右手持筷,再吃第二碗饭,完全自得其乐、乐在其中的样子。

    这彷佛就似是痴于剑的人,对待他的剑一般;也像痴于画的人,对待他的画一般。

    只不过这人眼前的,不是剑和画笔。

    只是饭。

    墨染突然笑了。

    他觉得这人不能算是个“饭桶”。

    最多不过是个“米缸”。

    因为他又在扬手叫饭。

    这次店小二不能再不理他了。

    因为他已成为了一种“奇迹”。

    一个人能吃得下这么多饭而不被胀死,绝对要算是个“奇迹”。

    人们对待付不起菜钱的人和一个“奇迹”,总是会有些分别的。

    所以店小二马上送来了十碗饭。

    因为这位圆眼睛、圆鼻子、圆脸、圆耳、圆嘴巴,连眉毛都是圆的,肚子和身材当然更加圆了的客人,一上来就已经说定:“每加一次饭,以十碗计算。”看来,这位“客人”,当一碗饭不是饭。

    至少要十碗,才能算是“有东西下肚”。

    墨染觉得这人很有意思,就在他想着的时候,突然遇上了袭击。

    狙击他的不是那江湖卖解的父女,也不是卖针线的小开和小丫环,不是公子哥儿,不是小孩,不是轿夫,不是阔太太,也不是胖妇人,更不是卖猪肉和卖鸡的,不是洗马卸鞍的家丁,也不是讨酒喝的乞丐和卖糖水的祖孙,而是五个不相干、毫不起眼的人。

    因为这五个人太不相干、太不起眼了,任谁经过,都不会注意到他们。

    他们实在太平凡了。

    他们只是五个行人。

    五名过路人。

    一个穿淡蓝色的衣服,一个穿浅蓝色的长衫,一个穿天蓝色的劲装,一个穿深蓝色的胡服,一个穿蓝得似黑深海的袍子,从五个不同的方向,因为不同而十分正常的事由和目的,向墨染走了过来,就在离墨染身前三尺距离的时候,猝然间,同时出手!

    一出手就是杀手!

    这五下杀手,把墨染的退路都封绝。

    墨染既无退路,也来不及反应出手招架。

    这五人的出手,不但速度极快,还一点都不平凡,就算是洛阳城内精研各家各派的武术名家顾桐和卢飞星见了,也得禁不住叫一声:“好!”

    墨染看见他们的杀势,也忍不住脱口叫了一声:“好!”

    他乍逢那么精彩的杀着,一面反应招架,一面更是评头论足,出声叫好。

    不过好归好,一个人要是失去了性命,那就不好得很,甚至也没有什么好不好了。

    他也是在敌人出手的刹那间,才知道对方是“敌人”,而且正在“出手”。

    通常,在这种时候,先机尽失,要闪躲、封架,都已来不及了:高手间的对敌,先机本来就是决定性的关键。

    墨染不能后退。

    五面遇敌,有时比八面受敌更可怕——因为敌人留给你的那一面“退路”,很可能就是“死路”。

    墨染也不欲硬拼。

    因为街上行人太多,他一出手,势必会牵扯到周围的人,墨染不肯也不忍伤及无辜,他是个极有原则的人。

    正道、侠道与魔道之拼,正道、侠道往往失利,多是因为魔道可以不择手段,而正道、侠道不能罔顾道义,因而诸多掣肘。

    墨染虽不以正道、侠道自居,可他有他的原则:江湖恩怨,不涉妇孺百姓。

    眼前的五道杀着来势汹汹,不过墨染却自有他应付的方法。

    他冲霄而起。

    他身法之快和妙、潇脱和优美使人群里全“哇”了一声。

    他再落下来的时候,已在丈外,落到一个在市肆道旁打草鞋的老人的身边。

    他早已把距离算好,这样一来他大可有充分的时间去应付那五个蓝衣人的攻击。

    不料,他人才落地,一个黑衣人已到了他的身前,几乎就跟他面对面地站着。

    墨染只是瞧见那人身影后,双眼一眯,周身气劲笼罩,眼中似有锐利锋芒划过。

    同时,他右手食、中二指齐出。

    刚才,那五名蓝衣人同时出手乍然狙击,他仍可不出招,可是这黑衣人才闪现,他便知道非要出招不可了。

    他这次用的还是他的“剑指”?

    没有用出。

    因为黑衣人即道:“是我。”

    墨染笑了。

    这声音在墨染听起来还有着些许陌生,但他已明了对方是谁。

    来人是曾盛神。

    再看人群里的五名蓝衣人,全都倒在地上。曾盛神似乎只用了一招,就在他们第二击还未发出之前,已让他们失去了发招的能力。

    既然来的是曾盛神,墨染自然便不出招了。

    可是曾盛神似乎却充满了惋惜。

    他穿着一身黑色劲装,背上背着一把古朴的大弓和箭囊。箭囊完全密封,让人看不明白其中到底有几支箭。

    他的脸上带着一张青铜面具。

    墨染没见过曾盛神面具下的样子,只是在那晚同钮豪等人一起夜宴时和他见过一次。当时他也是带着青铜面具。

    只见他转头过来,声音很低沉。他说道:“我来的时候,只说‘是我’,并没有叫你‘别动手’,你为何不出招?”

    墨染微笑道:“既然是你,又何需出招。”

    “你不出招,我便一直没有机会领教你的“剑指”。”曾盛神望定他道,“这是一件极为可惜的事情,这或许是个遗憾。”

    他的话语中确实充满了遗憾和可惜,好似不能领教墨染的武功,便会让他抱憾终身一般。

    墨染道:“我从来不对朋友出手的,更何况你是大哥的结义兄弟,也是我的兄弟。”

    曾盛神愣了愣,笑了笑道:“你出招的时候,可以不当我是朋友。”

    “我说过,你不只是我的朋友,而且还是我的兄弟,虽然我们还未怎么熟悉。”

    墨染幽幽地道:“以前一位大侠曾说过:‘一朝是兄弟,一生是手足。’只有王八蛋龟孙子才对自己的兄弟背后下毒手、身前拔刀动剑。更何况大哥从来不疑自己的兄弟,而我也从来不会向自己的兄弟出手。”

    曾盛神特地望了他一眼,道:“早知道如此,当初在姑苏城中,我就应该和你先比划比划。”

    墨染淡淡地道:“交过手后,恐怕就不一定能结义做兄弟了。”

    曾盛神冷笑道:“你输不起?”

    墨染摇头。

    见他这样,曾盛神有点愤怒地道:“你怕我输?”

    墨染还是摇头。

    “不是输得起输不起的问题,也不是谁赢谁输的事,只怕我们一动手,不止定胜负,还判生死。”他道,“死人怎能跟活人结义?”

    曾盛神良久不语,随后才突然轻笑,“也许是两个死人一齐到阴曹地府去结义。”

    就在他们说话的时候,场中又发生了一些事。

    四五个个官差似的人物,沉默而沉着、完全不动声色地把地上那五名蓝衣人押走,却并不走过来向墨染和曾盛神查问。

    街上的人又恢复了热闹,熙来攘往,也还有小部分的人忍不住向曾盛神和墨染投来狐疑的目光,有的仰慕,有的敬畏,但很快地又因手边上忙着活儿而不再留意他俩。

    在大城里、大街上所发生的事情,就像一叶孤舟被海浪吞噬一般,才不过一阵子,就连涟漪都不剩。

    人在时间之流里也岂非如此?

    既然如此,什么丰功伟业,什么盖世功名,与历史的长河相比,宇宙的浩淼相较,岂不如沧海一粟、微弱无依?不过,人在世间却不惜互相倾轧、分毫不让,来攫取一些可悲复可怜的“成就”?

    可是,你难道能为了存在的渺小,而放弃尽一己之力、不再努力吗?

    不能。

    千古功过唯一笑,即是流萤也燃灯。这句自拟的诗,便是曾盛神的想法,也是他那位兄弟留下来的话。

    墨染的看法呢?

    不知道墨染有什么看法,但他却看见墨染在看着两个人。

    一个是他熟悉的人。

    而另一个则是无论站到哪里、跟什么人站在一起,都能够显得鹤立鸡群的人。

    甚至这人生下来的时候,也比别人高大豪壮,笑的时候要比人发怒还威武。

    这个人,正负手宽步,走向四季楼。

    他只是随意迈步,但整个街子里的人们,都忍不住看他,忙着干活的苦哈哈,看了他一眼,竟似忘了自己背上的重担;替主人喂马的少年家丁,看见了这个人,觉得自己神威凛凛,变成了马上的主人;锱铢必较、暗扣秤头的小贩们,忽瞥见了这个人,就像苍蝇被蜜糖吸引,竟忘了找还碎钱;街上的女孩子,看见了这个人,就想起了自己夜夜在梦中出现的情人,彷佛正如眼前的人,雄姿英发,目光这回像苍蝇粘上了蜜汁;而小孩子看见了这位豪迈威风的大哥哥,幻想将来也要长得跟他一般英挺好看。心里邪的人不敢对他正视,性直的人看了也自形秽陋,而这个人本身,像心知肚明人人都在注视他似的,大摇大摆地走过大街,走向四季楼。

    敢情是那大汉太过引人注目,街上的人才忘了再看墨染和曾盛神,而将注意力都集中在大汉的身上。那个人走过的时候,有一辆马车,本来正急急赶路,赶车的人抖控缰绳,正纵勒闪避街上的行人,但忽瞥见路上横过这么一位高大威猛的人,给他侧睨一眼,只觉蓝电似的眼神射来,如同遭了一击,一失神下,眼看马车就要踏上一个正在路心傻愣愣地看着这威武大汉的幼童!

    那高大威猛的大汉从容地横跨一步,一手按住马头,马车就戛然而止,赶车的人几乎被陡然的急止挫飞出车外,大汉的另一只大手,却似老鹰捉小鸡般的,把小孩子揪到路旁,并温和地告诫他道:“小孩子,以后要是没大人带着,不许满街乱跑。”那小孩子早就已吓愣了、看唬了,赶车的人也呆了,连马也不敢乱奔乱窜了。那大汉说完这句话后,又继续走向四季楼。每一步随随便便迈出,都似常人四步之宽;每一步都龙行虎跨,像跨一步就在地上烙刻了个铁印章一般。

    曾盛神因墨染注目而望去。

    他比墨染看得迟一些,所以始终未曾看清楚那大汉的脸貌。

    那名大汉走入了店门。同时,他旁边的一人向着墨染二人走来,正是楚宫羽。

    而当那大汉走进到店里的时候,一时间,店里的伙计都当他为上宾,连店里的客人都自形猥陋,自觉比这人低上三级,巴不得吃饱就走,不敢与此人平起平坐。

    世间懂得看人内心的人,一向不多,但识得看人衣饰的人,所在多有。单凭这大汉身上穿的似丝非丝、似缎非缎、既有棉布之暖而又兼得绸布之凉爽的布料,明而显之是丝绸道上“锦衣堂”的贵重货色,单只这件衣料,可能就要比自己家里所有衣服加起来都昂贵一些,所以就算不看那名大汉的堂堂相貌,心里也早就矮了一截。

    一大截。

    伙计当这名贵宾莅临,是无上的光荣,忙把雅座腾出,座位向阳,远江近街,伙计更招呼殷勤,捧巾奉茶的,一如许多酒楼茶居,把名人、京官千方百计地请来做“活招牌”一般——连这样出色的人都入咱这家店来,足见这家店子是如何的高尚,怎样的与众不同了!

    所以难怪有人认为:上馆子不再是为了吃好菜,而是为了“吃名气”;穿衣服不再是为了保暖,而是为了“显气派”。

    可能是因为这个缘故吧!那胖嘟嘟的“饭桶”忽然叹了一口气,道:“人人干活,都是为了吃饭充饥,怎么现在的人,都光吃菜而不吃饭?”他喝了一口茶又道:“何况现在连菜都不是拿来吃了,只拿来看,酒也不是拿来喝的,却拿来光浪费、显排场。”

    这时候,那名大汉刚叫了一坛子高粱酒。

    他一手提着酒坛口往嘴里就倒,一半倒在嘴里,另一半自嘴边溢出,弄湿了衫子,他倒一点也没有在意,豪态依然。

    可是,那“饭桶”这么一说,分明是针对他而发言。

    那大汉愣了一愣。

    店里的人都知道不好了,心里暗忖:那“饭桶”不自量力,竟敢得罪那名气宇轩昂的猛汉,肯定会有苦头吃了。

    果然那猛汉放下了酒坛。

    他缓缓地转头,望向那“饭桶”。

    他一跨入四季楼的时候,就知道四季楼这底层里里外外只要是活着的人,不管是掌柜还是伙计,客人还是乞丐,都看着他,只有一个人是例外。

    便是这个吃饭的人。

    而店外,楚宫羽找上了墨染和曾盛神。

    “完成了?”墨染开口问了一句。

    楚宫羽点了点头,摸了摸自己的头发:“不仅完成了,还同一个人交了手。”

    曾盛神看见他那的稀疏的如同被雷亟的头发,不由得笑道:“郜妒可没这么霸道的掌力和劲力,你遇到郜擎天了?”

    楚宫羽点了点头,眼中带着一丝惊悸,一丝战意。

    “不错。”这一句便是曾盛神对楚宫羽实力的认可。

    “小云呢?大哥之前说他会和你在一起。”墨染突然问了一句。

    曾盛神抬腿走了进去,回答道:“上面,一会我们要迎接贵客,不过现在要让里面的两个人彻底安静下来。”

    墨染与楚宫羽对视一眼后,也一齐进去。

    而店里又是另外一番模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