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幽灵狼
那天,商队在赶路,远远地便看见前方天空中有数只食腐鹰在低空盘旋,旋而不落。
常年走戈壁,有经验的人都知道,看见这种情况说明下方一定有战事。
在荒原中,食腐鹰喜欢追随着狼群与人类的军队,因为这两者所经之处经常会有死亡出现,有死亡就有尸体,也就有了食腐鹰的粮食。
商队不怕狼群,狼群见到大批的人一定会避而远之的,商队最怕的是遇到军队或马匪,所以秦爷就命令商队停下,自己带着两位伙计去侦察情况。
几只食腐鹰,肯定不会是什么大场面,秦爷倒也没太放在心上,径直奔到事发之地,便看到了昏死的少年,他们去得算是及时,正有两只食腐鹰准备啄食少年人的肠子。驱散了食腐鹰后,秦爷马上查看少年人的伤情,一看便知,这少年不但中了鬼面毒蝎的毒,还被狼爪划开了肚皮。
肚皮上的伤口很新,说明负伤不久,秦爷判断,抓伤少年的狼一定在附近,只是奇怪既然少年都人事不省了,那头狼怎么不吃了他呢?看到少年嘴角的血,秦爷隐隐地猜出到底发生了什么。他与两名伙计在周围寻找,终于在一个山坡后的一块岩石下方找到了死去的独狼,查看独狼的死因,秦爷知道自己的猜测没有错。
听老汉讲述,少年这才明白自己一动都不能动的时候,那头狼为什么没有扑上来咬断他的喉咙,没有去啃食他露出体外的肚肠,因为那头狼已经知道,自己即将死去。
动物都有种天性,会知道自己的死期将至,或说对自己的伤情十分了解,在当时那种情况下,知道自己必死无疑的狼便没有任何杀生的冲动了。
已经即将死亡,再去杀生就是有违天理!
在狼的世界,它只索取对它有用的东西,没有用的东西,它是坚决不会要的,即便是仇敌的命,如果不是为了生存,也绝不会轻易去伤害的。
少年人想到了狼那只深邃的独眼,里面原来隐藏着的是临死前对生命的态度。
知道自己要死了,放过了仇敌的性命,即便这样,却绝对不能死在仇敌的眼前,于是,那狼蹒跚着离开了少年,它爬过了一道土坡,目的就是为了让仇人看不到自己的死亡。
绝不会轻取任何一个生命,这是对生命的尊重,当然,死也要死得有尊严,至少不能死在自己的仇敌面前。
老汉看着少年,惋惜道:“秦爷立即对你施救,其实你肚子和腿上的伤看着吓人,却不致命,只是血流得有些多,包扎后便没事了,身体虚弱,好好休养总是可以的,比较麻烦的是蝎毒,按理说,鬼面毒蝎的毒性其实也算不得什么,只是被它蛰一下,被注入的量比较大,所以才会夺人性命,尤其那些身体好的人,血液流动得越快,毒气攻心的时间就越短,你应该是多日未进食,身体极度虚弱,反而救了你,这毒在你体内走得很慢,不至于立即发作,常在荒漠中行走的人解这种毒并不是什么难事,但可惜的是,这毒虽然没能立即要了你的命,但毒性在你体内停留的时间过长,解药只解决掉血液中的毒却已经无法清理渗入皮肤中的毒,所以你现在浑身发白……”
少年叹了口气:“万般皆由命,能活下来已经不错了,白就白吧,只要别吓到别人就行了。”
“那倒不至于,秦爷说如果遇到名医,也许能够帮你解决这个问题。”老汉说道。
少年惨然说道:“如果上天让我变成这样,名医恐怕也是无能为力的。”
老汉皱了下眉头:“你这少年人怎么说出这么丧气的话?说实在的,大家其实都觉得你很了不起,在那种情况下还能够杀死一头幽灵狼,还能活下来,应该是个很有志气的人啊!”
少年心中感慨,有些话是不能跟外人说的,于是便将话题引开:“幽灵狼?什么是幽灵狼?”
老汉笑了笑,再次打量少年:“你不是荒漠里的人吧?”
少年点了点头,算是承认了。
自幼跟随师父隐身于荒原的某个角落,那里却是一片绿洲,水草丰美,在艺成之前,他从未离开绿洲,所有关于荒原的知识都来自于师父的口述,其实并未真正了解过荒漠。
老汉接着说道:“这荒漠中有很多狼,大多数狼是成群结队的,就是所谓的狼群,有些狼则是走单帮,就它一只狼在荒漠里四处游荡,我们称这种狼叫独狼,你可别小看这些独狼,一般的狼可没有它们厉害,你想,一只狼在这荒漠中能够存活下去,哪能没有本事呢?有的独狼是非常凶悍的,按照你们习武人的说法就是属于那种武功极高的,什么都不怕,每次捕猎都是以死相拼,绝不退缩,不过说实话,这种独狼一般寿命都不长,因为它不知退让,早晚会吃亏的,独狼中最可怕的就是所谓的幽灵狼,身材体力,真打起来都不占优势,但这种狼十分狡猾,它不会跟你正面作战的,只会隐藏在暗中,它的忍耐力还特别强,几天几夜不吃不喝都没关系,但别让它出手,一出手肯定就有收获,这种狼从来不打没有把握的仗!”
“听起来倒象个杀手?”
“对,绝对是个杀手,这么说吧,一个牧场主,养了三四十条狗,就算碰到狼群都不会怕的,但就怕遇到这么一只幽灵狼,不出一个月,不死个十头八头的肥羊都是怪事!”
“那些狗呢?”
老汉哼了一声:“在幽灵狼面前,它们就是一群傻子,草原上曾发生过这么一件事,一头幽灵狼把追捕它的一群牧羊狗引到了悬崖之上,也不知怎么整的,这群狗子在崖上挤作一团,结果掉到崖下就有十多条,全摔死了。”
少年想着那头缀在自己身后的老狼,遮住的独眼,收起的后腿,以及一次次对峙寻找机会,看来的确是属于老汉所说的这种幽灵狼,若不是它已受了重伤,又实在是又饿又累,恐怕最终死的还得是自己,能够侥幸杀了它,只能说是运气。
“说起来,你也算是命大了,一个人竟然敢闯这片荒漠,就连我们当地人都不敢这么做!”
“总有些事必须一个人去做的!”少年说道,语气中带着无奈。
老汉没有问什么事,他知道这是别人的隐私,不应该问的。
“再有两天就到落日集了,我们的行程也就结束了,你要去哪里?”
少年想了一下:“我是一名刀客,刀客的命运就是替别人卖命,如果在落日集有机会让我挣到钱,我就会呆在落日集。”
老汉一笑:“那正好,落日集是个大镇子,挣钱的机会很多,如果你的功夫真的不错,我们秦爷也会把你留下的,他喜欢有本事的年轻人。”
少年问道:“秦爷是你们的东家?”
老汉摇头:“不,小伙子,如果你在江湖中走动过,你应该知道他,大漠苍龙秦啸天,威龙镖局的总镖头,他是我们东家请来负责保护这趟货的。”
少年只是“噢”了一声,脸上并没有流露出再多的表情,对于江湖上的事,他知道的还是太少了。
老汉接着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怔了一下,他并不想说出自己的名字,在这个世界上,知道他名字的只有三个人,他,他的母亲还有他的师父。
在许多人看来,名字不过是一个代号,是用来辨别身份的标识,仅此而已,但在少年心中,名字还是一种耻辱,他此行的目的便是洗刷这耻辱。
一个自己都视为耻辱的名字怎么可能告诉别人呢?
迟疑了片刻,少年说道:“我很小的时候就被师父收养,他老人家也没有给我起过正式的名字,所以,我可以说无名无姓,为了方便,你可以叫我白狼。”
“白狼?”坐在马上的秦爷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
今天在送餐前,老汉被秦爷叫到了马前,告诉他去了解一下那个少年刀客的情况。
此时,老汉已经从那辆篷车里出来了,他将自己与少年的谈话一字不差地转述给了秦爷。
“一个连自己名字都不敢告诉别人的人身上一定有着一个极大的秘密。”秦爷这话不是对老汉说的。
在秦爷的身旁骑着马并辔而行的一个人身材瘦高,骨骼外露,衣服穿在他的身上仿佛挂在衣架上一般,他的一双眼睛精光四射,透着狡黠,但脸色却不太好,蜡黄蜡黄的,满面愁容。
他才是这只商队真正的负责人,候相候总管,这一次,他替东家去江南采买货物,责任重大,虽然请来了威龙镖局的秦啸天当保镖,但他还是有些不放心,尤其离落日集越来越近了,他更是觉得不安。
越接近成功越容易出意外,候相深知这个道理,所以对秦啸天救人这件事,他实在有些不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来路不明的年轻人,让他自生自灭好了!
候相哼了一声:“一个正常的人怎么可能会独自穿越这片荒漠?还有他那柄刀,秦爷肯定早就看出来了,那根本不是中原人所用的刀!”
秦爷一笑:“那是一柄倭刀,出现在西北的确比较少见,但也不是不可能,至于救人这事吗?救人一命胜过七级浮屠,哪能见死不救呢?再说了,他躺在那辆篷车里也三四天了,咱们可发现什么异样了吗?不是也没有吗?”
候相必须承认,这几天的确没有什么奇怪的事情发生,每天只是赶路,休息,再赶路,再休息。
“好,就算他不是马匪里踩盘子的,但你刚才也说了,这个人身上有着极大的秘密。”
“这有什么奇怪的,谁又没有秘密呢?候总管,你能说你没有秘密吗?至少咱俩比起来,你的秘密一定比我多,我说得对吗?”秦爷半开玩笑地说道。
候相脸色变了变,憋在嘴边的话终于没有说出来。
还有两个月,秦爷就要过六十大寿了。
这是他最后一次出镖,只要将这次的货物送到落日集,任谁再请,秦爷也不会再动了,老了,就要服老,是到了封刀归隐的岁数了,秦爷恨不得把镖局都关了,但这绝不可能,许多兄弟要吃饭,他们的老婆孩子要养,镖局关了,他们怎么办?
难道自己挣了钱,想要享清福就再也不顾及这些兄弟们了吗?秦爷不是这样的人。
回忆起一桩桩刀头舔血的经历,秦爷就知道,今后自己哪怕真的不出镖了,但镖局却绝不能关张!
威龙镖局,可以说是西北最大的镖行了。
四十年前,秦爷凭着一柄金背刀,带着几名肯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的兄弟,专走落日集到太原府这一线,大大小小的仗也不知打了多少次,身边的兄弟也换了一拨又一拨,终于将这个威龙镖局的名号闯了出来。
名号出来了,仗便少了,酒局却多了。
功夫好,又懂得交朋友,在西北道上,谁人不尊敬地叫一声“秦爷”!
江湖不仅仅是打打杀杀,更重要的是人情世故!
威龙镖局从起初的惨淡经营到今天的规模,秦爷既骄傲又是感慨。
常年走戈壁,有经验的人都知道,看见这种情况说明下方一定有战事。
在荒原中,食腐鹰喜欢追随着狼群与人类的军队,因为这两者所经之处经常会有死亡出现,有死亡就有尸体,也就有了食腐鹰的粮食。
商队不怕狼群,狼群见到大批的人一定会避而远之的,商队最怕的是遇到军队或马匪,所以秦爷就命令商队停下,自己带着两位伙计去侦察情况。
几只食腐鹰,肯定不会是什么大场面,秦爷倒也没太放在心上,径直奔到事发之地,便看到了昏死的少年,他们去得算是及时,正有两只食腐鹰准备啄食少年人的肠子。驱散了食腐鹰后,秦爷马上查看少年人的伤情,一看便知,这少年不但中了鬼面毒蝎的毒,还被狼爪划开了肚皮。
肚皮上的伤口很新,说明负伤不久,秦爷判断,抓伤少年的狼一定在附近,只是奇怪既然少年都人事不省了,那头狼怎么不吃了他呢?看到少年嘴角的血,秦爷隐隐地猜出到底发生了什么。他与两名伙计在周围寻找,终于在一个山坡后的一块岩石下方找到了死去的独狼,查看独狼的死因,秦爷知道自己的猜测没有错。
听老汉讲述,少年这才明白自己一动都不能动的时候,那头狼为什么没有扑上来咬断他的喉咙,没有去啃食他露出体外的肚肠,因为那头狼已经知道,自己即将死去。
动物都有种天性,会知道自己的死期将至,或说对自己的伤情十分了解,在当时那种情况下,知道自己必死无疑的狼便没有任何杀生的冲动了。
已经即将死亡,再去杀生就是有违天理!
在狼的世界,它只索取对它有用的东西,没有用的东西,它是坚决不会要的,即便是仇敌的命,如果不是为了生存,也绝不会轻易去伤害的。
少年人想到了狼那只深邃的独眼,里面原来隐藏着的是临死前对生命的态度。
知道自己要死了,放过了仇敌的性命,即便这样,却绝对不能死在仇敌的眼前,于是,那狼蹒跚着离开了少年,它爬过了一道土坡,目的就是为了让仇人看不到自己的死亡。
绝不会轻取任何一个生命,这是对生命的尊重,当然,死也要死得有尊严,至少不能死在自己的仇敌面前。
老汉看着少年,惋惜道:“秦爷立即对你施救,其实你肚子和腿上的伤看着吓人,却不致命,只是血流得有些多,包扎后便没事了,身体虚弱,好好休养总是可以的,比较麻烦的是蝎毒,按理说,鬼面毒蝎的毒性其实也算不得什么,只是被它蛰一下,被注入的量比较大,所以才会夺人性命,尤其那些身体好的人,血液流动得越快,毒气攻心的时间就越短,你应该是多日未进食,身体极度虚弱,反而救了你,这毒在你体内走得很慢,不至于立即发作,常在荒漠中行走的人解这种毒并不是什么难事,但可惜的是,这毒虽然没能立即要了你的命,但毒性在你体内停留的时间过长,解药只解决掉血液中的毒却已经无法清理渗入皮肤中的毒,所以你现在浑身发白……”
少年叹了口气:“万般皆由命,能活下来已经不错了,白就白吧,只要别吓到别人就行了。”
“那倒不至于,秦爷说如果遇到名医,也许能够帮你解决这个问题。”老汉说道。
少年惨然说道:“如果上天让我变成这样,名医恐怕也是无能为力的。”
老汉皱了下眉头:“你这少年人怎么说出这么丧气的话?说实在的,大家其实都觉得你很了不起,在那种情况下还能够杀死一头幽灵狼,还能活下来,应该是个很有志气的人啊!”
少年心中感慨,有些话是不能跟外人说的,于是便将话题引开:“幽灵狼?什么是幽灵狼?”
老汉笑了笑,再次打量少年:“你不是荒漠里的人吧?”
少年点了点头,算是承认了。
自幼跟随师父隐身于荒原的某个角落,那里却是一片绿洲,水草丰美,在艺成之前,他从未离开绿洲,所有关于荒原的知识都来自于师父的口述,其实并未真正了解过荒漠。
老汉接着说道:“这荒漠中有很多狼,大多数狼是成群结队的,就是所谓的狼群,有些狼则是走单帮,就它一只狼在荒漠里四处游荡,我们称这种狼叫独狼,你可别小看这些独狼,一般的狼可没有它们厉害,你想,一只狼在这荒漠中能够存活下去,哪能没有本事呢?有的独狼是非常凶悍的,按照你们习武人的说法就是属于那种武功极高的,什么都不怕,每次捕猎都是以死相拼,绝不退缩,不过说实话,这种独狼一般寿命都不长,因为它不知退让,早晚会吃亏的,独狼中最可怕的就是所谓的幽灵狼,身材体力,真打起来都不占优势,但这种狼十分狡猾,它不会跟你正面作战的,只会隐藏在暗中,它的忍耐力还特别强,几天几夜不吃不喝都没关系,但别让它出手,一出手肯定就有收获,这种狼从来不打没有把握的仗!”
“听起来倒象个杀手?”
“对,绝对是个杀手,这么说吧,一个牧场主,养了三四十条狗,就算碰到狼群都不会怕的,但就怕遇到这么一只幽灵狼,不出一个月,不死个十头八头的肥羊都是怪事!”
“那些狗呢?”
老汉哼了一声:“在幽灵狼面前,它们就是一群傻子,草原上曾发生过这么一件事,一头幽灵狼把追捕它的一群牧羊狗引到了悬崖之上,也不知怎么整的,这群狗子在崖上挤作一团,结果掉到崖下就有十多条,全摔死了。”
少年想着那头缀在自己身后的老狼,遮住的独眼,收起的后腿,以及一次次对峙寻找机会,看来的确是属于老汉所说的这种幽灵狼,若不是它已受了重伤,又实在是又饿又累,恐怕最终死的还得是自己,能够侥幸杀了它,只能说是运气。
“说起来,你也算是命大了,一个人竟然敢闯这片荒漠,就连我们当地人都不敢这么做!”
“总有些事必须一个人去做的!”少年说道,语气中带着无奈。
老汉没有问什么事,他知道这是别人的隐私,不应该问的。
“再有两天就到落日集了,我们的行程也就结束了,你要去哪里?”
少年想了一下:“我是一名刀客,刀客的命运就是替别人卖命,如果在落日集有机会让我挣到钱,我就会呆在落日集。”
老汉一笑:“那正好,落日集是个大镇子,挣钱的机会很多,如果你的功夫真的不错,我们秦爷也会把你留下的,他喜欢有本事的年轻人。”
少年问道:“秦爷是你们的东家?”
老汉摇头:“不,小伙子,如果你在江湖中走动过,你应该知道他,大漠苍龙秦啸天,威龙镖局的总镖头,他是我们东家请来负责保护这趟货的。”
少年只是“噢”了一声,脸上并没有流露出再多的表情,对于江湖上的事,他知道的还是太少了。
老汉接着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怔了一下,他并不想说出自己的名字,在这个世界上,知道他名字的只有三个人,他,他的母亲还有他的师父。
在许多人看来,名字不过是一个代号,是用来辨别身份的标识,仅此而已,但在少年心中,名字还是一种耻辱,他此行的目的便是洗刷这耻辱。
一个自己都视为耻辱的名字怎么可能告诉别人呢?
迟疑了片刻,少年说道:“我很小的时候就被师父收养,他老人家也没有给我起过正式的名字,所以,我可以说无名无姓,为了方便,你可以叫我白狼。”
“白狼?”坐在马上的秦爷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
今天在送餐前,老汉被秦爷叫到了马前,告诉他去了解一下那个少年刀客的情况。
此时,老汉已经从那辆篷车里出来了,他将自己与少年的谈话一字不差地转述给了秦爷。
“一个连自己名字都不敢告诉别人的人身上一定有着一个极大的秘密。”秦爷这话不是对老汉说的。
在秦爷的身旁骑着马并辔而行的一个人身材瘦高,骨骼外露,衣服穿在他的身上仿佛挂在衣架上一般,他的一双眼睛精光四射,透着狡黠,但脸色却不太好,蜡黄蜡黄的,满面愁容。
他才是这只商队真正的负责人,候相候总管,这一次,他替东家去江南采买货物,责任重大,虽然请来了威龙镖局的秦啸天当保镖,但他还是有些不放心,尤其离落日集越来越近了,他更是觉得不安。
越接近成功越容易出意外,候相深知这个道理,所以对秦啸天救人这件事,他实在有些不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来路不明的年轻人,让他自生自灭好了!
候相哼了一声:“一个正常的人怎么可能会独自穿越这片荒漠?还有他那柄刀,秦爷肯定早就看出来了,那根本不是中原人所用的刀!”
秦爷一笑:“那是一柄倭刀,出现在西北的确比较少见,但也不是不可能,至于救人这事吗?救人一命胜过七级浮屠,哪能见死不救呢?再说了,他躺在那辆篷车里也三四天了,咱们可发现什么异样了吗?不是也没有吗?”
候相必须承认,这几天的确没有什么奇怪的事情发生,每天只是赶路,休息,再赶路,再休息。
“好,就算他不是马匪里踩盘子的,但你刚才也说了,这个人身上有着极大的秘密。”
“这有什么奇怪的,谁又没有秘密呢?候总管,你能说你没有秘密吗?至少咱俩比起来,你的秘密一定比我多,我说得对吗?”秦爷半开玩笑地说道。
候相脸色变了变,憋在嘴边的话终于没有说出来。
还有两个月,秦爷就要过六十大寿了。
这是他最后一次出镖,只要将这次的货物送到落日集,任谁再请,秦爷也不会再动了,老了,就要服老,是到了封刀归隐的岁数了,秦爷恨不得把镖局都关了,但这绝不可能,许多兄弟要吃饭,他们的老婆孩子要养,镖局关了,他们怎么办?
难道自己挣了钱,想要享清福就再也不顾及这些兄弟们了吗?秦爷不是这样的人。
回忆起一桩桩刀头舔血的经历,秦爷就知道,今后自己哪怕真的不出镖了,但镖局却绝不能关张!
威龙镖局,可以说是西北最大的镖行了。
四十年前,秦爷凭着一柄金背刀,带着几名肯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的兄弟,专走落日集到太原府这一线,大大小小的仗也不知打了多少次,身边的兄弟也换了一拨又一拨,终于将这个威龙镖局的名号闯了出来。
名号出来了,仗便少了,酒局却多了。
功夫好,又懂得交朋友,在西北道上,谁人不尊敬地叫一声“秦爷”!
江湖不仅仅是打打杀杀,更重要的是人情世故!
威龙镖局从起初的惨淡经营到今天的规模,秦爷既骄傲又是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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