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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喋血苦战

    一只以灰色为整体色调,中间夹杂着白色斑点的猎鹰转动深邃的眼珠,在热浪翻涌的大漠轻盈地操纵着自己的翅膀,就像是鱼在水里那么游刃有余,灵活多变。

    天上白云或深或浅,或卷或舒,各具变化却又暗藏玄机。

    地面上,烽火燃不息,征战无已时。狼烟风沙,弓矢交错,喊杀之声在辽阔的大漠里山响,洪涛猛兽般纷至沓来。

    隆隆的战鼓在黑水城的四周被擂得发烫,让本来亢奋的士兵们更加的感觉血脉喷张。一身青袍的秦陵昺和一身白袍的并肩叶白衣的骑马站立在方圆十里的最高处,注目着大军奋力地围攻黑水城。

    秦陵昺冰冷的眼神看着岌岌可危的黑水城,断定一个时辰以后,必定可以攻破黑水城,到时候擒拿鞠文泰,再占据黑水城,西域的战事将由大秦掌握主动权。

    叶白衣看着十拿九稳的事情,心情格外轻松,开口说:“秦兄,你一战而擒完颜无敌,如此功勋,不输童玉岫大将军了。”

    秦陵昺双手紧紧扯住缰绳,他的马术还不怎么纯熟,他腼腆地笑了笑:“为将者,超群的武艺固然重要,但是智谋才是胜负的关键。完颜璟才智出众,可惜太过轻敌了,以至于落得个名声扫地。”

    叶白衣点点头,秦陵昺这话还是十分有理的,为将者有超群的武艺只能发挥你个人的英雄主义,而善于用智谋打仗的大将,则是提高整支军队的作战能力,如此才会赢得战争的胜利。

    一个是独自的华丽绽放,一个是遍地开花,孰强孰弱是一目了然的。

    秦陵昺指着远处蚂蚁一样的大秦士兵一个个舍生忘死,如潮水涌向决堤之处那样势不可挡。而黑水城的士兵也是视死如归,赤膊着胳膊,拿着各自的武器,以自己的身躯为盾牌,毫不犹豫地堵塞在了缺口,说什么也不让大秦铁骑冲入黑水城中。

    秦陵昺一手拉着马,一手搭在腰间蹀躞带上,当他眼神凝聚,犹如深渊之时,叶白衣就知道他不同凡响的脑子又在谋划些什么了。

    未雨绸缪,料敌之先。

    这就是这个看似平平无奇,弱不禁风的男人,实则腹有千策万计的良将。叶白衣有时候在想,要是这个破衣烂衫的凉州落魄书生跟广陵府那个绝世天才对上,谁输谁赢?

    反正叶白衣是自愧不如这二人的,因为自己善于长途奔袭、以一己之力破敌方大将,而这两个人却十分喜欢用计谋,以最小的代价来赢得战争的胜利。

    “在武力上,封雪亭这个变态已经甩了秦兄几十条大街,但是智谋上则未必。”叶白衣心里面盘算着,秦陵昺喜欢走在任何人的前面。

    就好像是下一局围棋,你想好了两步,秦陵昺已经想好了十多步。这样善于运筹帷幄的人都工于心计,一步三算。

    不过秦陵昺一心只为把叶白衣扶上大秦的帝位,因为他几个月之前还是一个亲戚嫌弃、妻子抛弃、熟人笑话的穷得叮当响的书生,在遇到叶白衣之后节节高升,现在已经是三品的奋威将军,直辖着三万大军。

    自己固然是千里马,但要是没有叶白衣这个伯乐,他秦陵昺不知道还要在科举里面摸爬滚打多少年。

    皓首穷经之后,他哪里还有时间来践行自己伟大的理想。

    君子择一主而终身侍奉,万死不悔!

    这就是秦陵昺始终坚持的道德操守,叶白衣对于他秦陵昺来说,实在是再造之恩,所以秦陵昺心里早已把叶白衣的荣辱看得比自己的性命还重要。

    而且他也坚信,只要是叶白衣登上那个尊贵无比的位置,对于大秦来说,是最好的选择。

    黑水城上狼烟滚滚,旌旗猎猎,弓矢如同下雨一样撕裂着上空,发出“咻咻”的摄人心魄的响,

    楼阙已经被弓矢上的火油烧得残缺不堪,地面上尸体横陈,有的是弓矢射死的,点燃的火油依然烧灼着尸体,发出一股焦糊臭味;有的是刀剑砍死的,要么缺胳膊少腿,要么命中胸口。

    那些不屈的勇士到死依然紧握着手里的武器,没有向敌人卑躬屈膝,这些尸体有于阗的,也有大秦的。有的人走得从容,有的死得不甘,没有生气的眼眸依然圆睁着,死气沉沉里透露出凶厉。

    每一寸土地都洒着殷红的血,被砍下来的手臂、脚杆杂乱无章地诉说着战争的残酷。

    “烽火燃不息,征战无已时。”秦陵昺看着人间炼狱这一幕,不由得背心发凉,但是很快他就平静下来,然后看着被投石机砸塌陷的黑水城一角,黄土纷纷扬扬。

    叶白衣的铁骑抓住机会,洪水般向那被砸塌陷的一角鱼贯而入,黑水城的士兵拼命抵挡,不要命地想要堵住城墙口子。

    但是步兵哪里有骑兵的神速,而且他们装备实在是太好了,三万归义军之前可是大秦最为骁勇善战的神策军啊!

    攻城他们不行,但是把城墙砸开之后,就是保护羊群的栅栏被掀飞,暴露在狼眼前的,只是一大块没有任何防备的肥肉,他们尽情地撕扯就好了。

    而且黑水城的士兵身体远远不如归义军健硕,武器装备更是一样不占优势,先前是凭借城墙高大抵挡住了善于野战的归义军,现在,他们已经没有任何优势。

    明晃晃的,带着凛冽寒意的长枪如同刺入烂泥中一样刺入了黑水城的士兵身体里,随着“噗噗”声响起,带起一抹抹鲜血。

    近身的黑水城士兵,归义军也毫不惊慌,各自从腰间抽出笔直的唐横刀,然后拦腰斩下,将抵挡归义军前进步伐的敌人就此斩为两段。

    千军万马避白袍!

    此后千军万马也得避一避金甲勇士们了。

    战马践踏在崩塌的城墙土块上,践踏在敌人的鲜血和尸体上,爆发出如它们主人一样的疯狂,不畏死的向前狂奔。

    叶白衣和秦陵昺互相对视了一眼,他们知道,黑水城的命运早已经注定,在秦陵昺生擒完颜璟的时候就注定。

    “从此以后,我大秦可占据黑水城,南俯于阗,西窥大石。”秦陵昺衣服随风摆动,虽然又破又旧,但是那一身睥睨天下而内敛的气质被叶白衣尽收眼底。

    “秦兄弹指之间而指点江山,可谓人杰也。”叶白衣苦笑道。

    其实他们攻入黑水城,并没有多高兴,反而有些于心不忍。因为黑水城的许多男女老幼都帮助鞠文泰戍守黑水城,嫉恶如仇的归义军攻入城后,为了避免遭到报复,难免一番屠杀。

    纵军屠城,是为人屠,有什么高兴的?

    果然,归义军冲破了敌军的阻击之后,后面就是一些黑水城的百姓了。

    他们裹着白色或者蓝色的头巾,破衣烂衫,树皮一样的粗糙手里面握着家里面用来刨地的锄头、耙子、镰刀。

    眼神坚毅,看到大秦的铁骑就要上来拼命。归义军只是想了一下,然后举起铁枪,刺穿了他们的身体。

    这些黑水城的普通人,本着爱国而抵御敌人侵略,闷哼一声,倒了下去,和黑水城的战士们,倒在了一起。秦陵昺看着此起彼伏、前赴后继的屠戮,无奈地摇摇头:“杀戮而得胜,实非我愿。”

    一个黑水城的七十来岁的老头,满脸络腮胡,俊黑的面庞上尽是对于大秦军队的仇怨,他从尸体旁捡起一把环首刀,捏手里。另外一只手拉着自己三岁的孙子,他的儿子因为参与保卫黑水城而被归义军铁骑一枪毙命。

    所以他毅然决然地拿着自己的孙子为儿子报仇。

    “杀呀!”那老人愤怒到了极点,本来笨拙的身子突然之间爆发出无限的力量,拉扯得他孙子闷哼一声,趔趄得差点摔倒在地上。“还我儿子命来!”

    面对着不胜枚数的归义军,老人决绝地冲锋,为儿子报仇,为于阗国蒙受的耻辱复仇。

    最前面的归义军骑兵都吃了一惊,然后果断地举起寒冷的,沾满了于阗国人鲜血的铁枪,没有感情地向那老人刺去。

    “噗嗤”!

    三四杆铁枪像锋利的狼牙一样洞穿老人单薄的身体,老人口含鲜血,恨河南地看着这些大秦的侵略者,然后倒在地上,左手死死拉着自己的孙子。

    “爷爷!你起来冲锋啊!为于阗,为阿爹!”那个三岁的小孩子一脸的童稚天真,对于死亡根本没有什么概念,以为自己的爷爷只是跑累了,需要睡一会儿。

    小孩摇了摇爷爷的尸体,天真无邪地笑了笑:“嘿嘿!爷爷假装睡觉,我也要睡。”

    然后就蜷缩在老人胸口,闭上眼睛,时不时睁开眼睛看一看爷爷是否也睁眼耍赖。

    大秦的铁骑互相对视一眼,一个孩童,他们内心多少有些触动,堂堂大秦铁骑,要杀一个小孩来炫耀自己的战力吗?

    那多么耻辱!

    但是,不杀的话,小孩早晚会长大,一棵仇恨的种子便逐渐发芽,日后会不会成为大秦的死敌?想到这里,一个孔武有力的金甲骑兵一跃而下,然后将自己的铁枪插入地里,抽出自己已经卷口的唐横刀,来到了那个小孩的身边。

    小孩子见有人走过来,没有一丁点的害怕,而是抓着爷爷的胡须嘿嘿笑着。

    雷霆一般的屠刀落下,小孩子还没有明白怎么回事就已经结束了自己三岁的生命。

    “畜牲!秦狗!”

    一个声音嘶吼着,那是一个四十来岁的魁梧的壮汉。他穿着一件中土人士的黑色衣服,背上背着棺材板似的巨大刀锋,那刀锋全身通体黑色,倒是和那壮汉贴切得很。

    黑衣壮汉亲眼看见了大秦铁骑屠杀手无寸铁的黑水城百姓,心中气愤难当,在看见那个天真烂漫的小孩被一刀砍去半个脑袋,红白之物洒了一地,他终于爆发了。

    他从背后抽出巨刀,然后向最前面的归义军扫去,十几个回合下来,十多个铁骑已经被他砍死。

    “可恶!待我去会会他!”叶白衣认识那个黑衣壮汉,现在此人出现黑水城来坏自己的大事,自己岂能袖手旁观?

    虽然叶白衣也不赞同杀人屠城,但是于阗人反抗得十分剧烈,压根就不会向大秦投降,做秦国的顺民。而且一有机会,他们就会里应外合,背刺大秦。

    没有办法,这是他们的名族性和共识决定的,除了把他们杀掉,没有办法使得他们不和大秦作对。

    秦陵昺也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作为饱读圣贤书的他也未出面组织屠戮,而是一直待在黑水城外,不愿意亲眼目睹这惨绝人寰的一幕。

    那个黑衣壮汉叫做王猛,是西域到大秦游历的游侠,在临安府和被贬谪出京的叶白衣相识,二人一见如故,大有心心相惜的感觉,可以说是叶白衣的忘年交了。

    但是叶白衣已经许久未见过王猛了,不知道他居然也来到了黑水城,和大秦军队作对。

    叶白衣是归义军的统帅,又是大秦的皇子,于公于私,他都要亲手解决自己这个忘年交的朋友。

    提了铁枪,他缓慢地拍马来到了大军重重围困王猛的地方。

    “散开!”叶白衣面无表情地看着那些背对着他的军士,然后从士兵们空出来的一条通道走了过去。

    “王兄,好久不见啊!没想到我们会在这沙场上相遇。”叶白衣寒暄道。

    “野小子,你……你是这些秦狗的统帅?”王猛眼里闪过一丝故人重逢的喜悦,但是转眼就明白了一切。他大喝一声,这些铁甲就纷纷让开一条通道,他想必就是举手投足的人物。

    叶白衣眉头冷得如同结了一层厚厚的冰霜,他点点头,然后说:“奉命为国出征,职责所在!”

    王猛怒气冲冲地闷哼一声:“好一个威风凛凛的叶大将军啊!”然后指了指满地惨死的于阗士兵和百姓说:“今日我王猛可算是见到了仁义无双的大秦铁骑了。”

    叶白衣正色道:“王兄,你出身西域,自然比兄弟我了解于阗人,他们对于仇恨的执着,除了死,没有什么阻止得了。依着王兄的侠义,可有第二条路可走?”

    王猛愣住了,他确实了解于阗人,他们骨子里不甘于屈服敌人,一旦逮住机会,一定要杀个回马枪。对于大秦最一本万利的方法,除了杀掉一了百了,再也没有其他法子。

    但是王猛是一个游侠,不是朝廷的政客,所以他选择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不管怎么说,屠杀手无寸铁的百姓,就是没有侠义可言。姓叶的,亏我把你当做武林中的大侠相待,却不想你是一个杀人屠城的人屠。”

    叶白衣看着王猛数落着自己的罪过,可惜,他叶白衣不是一个江湖人士。他的抱负不允许他一直待在江湖里浑浑噩噩,他的身份只赋予他为国不惜一切的权力。

    “叶白衣,今日我王猛与你割袍断义,来日一定要带着西域的勇士们,也去你们秦国的领土上肆意地践踏。”王猛割下一块黑布,就此和叶白衣反目成仇,一刀两断。

    叶白衣痛心疾首地举起铁枪,指着王猛,冷凝地说:“你杀我手下铁骑,罪不可恕!今日你我单打独斗。”

    “好!”王猛大喝一声,撒开衣服,双手紧紧攥着黑色巨刀的刀柄,双脚叉开:“我杀你不算忘恩,你杀我不算负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