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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平

    黄沙漫天,颇带着点风萧萧兮的味道,可惜这里没有河,而且空气中弥漫着令人作呕的血腥气。这里是哪?柯罗没经过我的同意,在亚特兰蒂斯刚刚升空没多久,便带我离开了。没有心理准备下的时空旅行让我感觉非常不好,却顾忌与它的关系还未恢复如初,不适合用主人的身份斥责它,只好忍了。闭上眼努力调节呼吸,压制下强烈的恶心感。

    脚下的触感有些奇怪,软软的,还带着点温度,让初初抵达的我有些站立不稳。

    毫无心理准备地低头一看,吓得我腿软差点一屁股坐地上。

    我脚下踩的,赫然是具尸体,而且明显刚死不算太久,他身下还有血液不断蔓延开来。

    这里明明是地狱,哪里像是人间!

    刚刚没注意,原来这一眼望不到头的,除了我一开始到达这里看到的昏黄色,还有满地的尸首。

    这些尸体多数都穿着深褐色的甲胄,制作称不上精良,一面已经倒地的将旗写着个大大的赵字。

    厮杀声仍时不时传来,柯罗四下转了一圈,飞回来对我说:“主人,捡一套衣服换上,左边山丘有人上来了。这里除了您,再没有一个会喘气的,如果不想死,最好您也先趴下装死。”

    压下心里的厌恶感,不想让柯罗把我看得更扁,我心里默念几句对不起,快手快脚地扒下离我最近的一具尸体上的甲胄,胡乱套在身上,还从旁边蘸了点未干透的血涂到自己脸上手上和后背上,然后脸朝下趴在一具尸体下面。

    做完这一切没多久,果然一群人的说话声传了过来。

    “真TA娘的晦气,居然又让咱们来收尸!”

    “狗剩哥,快别抱怨了,比起上前线送死,收尸这活已经算不错了。运气好了,还能挣点外快。”

    “你小子真TA娘的不是个东西,连咱们自己人的尸首都摸。挣死人钱发战争财,小心回头下十八层地狱,被阎王爷扔油锅里炸成人肉干。”

    “这仗打了快三年,人死了不知多少,如果这世间真有地狱,这里才是!活过今天没明天的日子,还不给自己找点乐子好好过,对得起谁?”

    “狗剩哥,咱们一个村子里出来的,原来有壮丁新兵一百七十三人,除了你本身就是猎户,会些简单的拳脚,弯得弓射得箭,又无私地教了我们,让我们得以经历这么多场战争而活下这一十六个人。如果没有你,我们早就死了。可是现在这么活着,跟死有什么区别?秦兵越来越猛,咱们的主帅却换成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子。自从他来了之后,咱们的人越死越多,一场仗都没赢过。要说我,咱们就应该逃回家,别为越国卖这么个不值钱的命了。”

    “二蛋,你瞎说啥呢?再说当逃兵的话,可别怪哥哥我翻脸不认人了。咱们下剩的这点人,可不全都跟你一样光棍一条,咱要是当了逃兵,咱家里的老娘稚子,一个都别想活。”

    一听带头的大哥提起家里等着他们回家的家人,众人谁都不再吱声。安静地开始干他们的活。

    这些人的穿着打扮与地上多数死尸是一样的。而我身上扒下的那套甲胄正好也一样。即使被他们发现我还活着,应该也无性命之忧吧?

    偷眼看着,他们掩埋尸体的动作还真是不慢,显然是干惯了的。一行十多个人,一半人负责挖坑,另一半人负责抬起尸体一具一具扔进去。当然,扔之前不忘在尸身上翻找一番。

    这片半山坡上大约有四五百具尸体。这群人从日中干到天黑,也不过清出一小片。他们也并不离去,只在清出来的空地上生了堆火,席地而坐,取出随身带的干粮的水,边吃边喝,还唱着我听不太懂的小调,丝毫不在乎离他们不过几米远的地方躺着的死人。

    战争从来都是将脑袋栓在裤腰带上的高危职业。一将功成万骨枯,这些奋战在一线的无名小卒们,又有几个会留下自己的名姓流传后世,除了他们的亲人,恐怕没人再想念他们了吧?

    一连两天,他们才最终清理到了我附近。这两天之中,我原本是有机会趁着天黑离开的。可是柯罗告诉我,我们现在似乎在峡谷之中,这里地势偏高,所以看不太清,离开这里的唯一的出路在正前方,而那里,现在是战场。两军撕杀得正凶,还是暂时留在这里安全一切。毕竟已经是交战过的地方,两军对垒,很是默契,打仗归打仗,肯定是要往死里打的,可是打完之后,还会默许少量双方的交战人员进入已经战斗结束的区域清场战场掩埋尸体,不然三年下来,堆积的死尸足够产生瘟疫害死所有人。

    古代的连年征战早已经让他们形成了自有的体系。

    我在他们这几天的交谈中,清楚了解到自己身处的确切时间地点。

    公元前260年的长平,夏。

    历史上最著名的长平之战。历时三年。秦大败越国,从而垫定了它七国霸主的军事地位,统一六国打下了坚实基础。

    赵国参战人数四十万,全军覆没。秦军最后坑杀赵国降军,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不过如是。

    最后他们终于清扫到了我所在的区域。

    他们没想到,居然在战场上还能有活下来的,反被吓了一大跳。

    奇迹生还的也不是一个没有,所以他们很快就冷静了下来。看到我身材瘦小,一副营养不良的小孩子形象——他们都是一米七以上的壮汉,领头那家伙更是得有一米九。跟他们一比,我当然袖珍多了——那领头大哥绝对算是难得的好人了,我身上又与他们穿的甲胄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所以他们一丁点都没怀疑我的身份,直接把我当成他们的一员,热情地把从自己牙缝里省出的黑乎乎不知放了多久什么食材做出来的饼塞给我,让我快吃。

    跟在最后的一个人尽乎贪婪地盯着我的手,那里有刚刚被塞进来的半个巴掌大的饼,有些不服气地说:“狗剩哥,干嘛把咱们弟兄俭省下的口粮让给个不认识的小鬼?看他那样,下次不还是要死?干嘛浪费?”

    狗剩回头瞪了那人一眼,那人低垂下头不再说话,他才转回头对我说:“吃吧,兄弟,明一早我们干完活就带你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