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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八章 架构 8 官民七镜,彼此映照

    皇极殿外,正是日头最烈的时候,虽然近于垂直的日光已经照不进大殿的菱花窗,但汉白玉须弥座却已经被烘烤得能摊鸡蛋,在烈日下白得刺眼。滚滚热浪升腾,远远望去,须弥座上的大殿似乎在抖动一般,如处幻境。

    如此燥热之时,热浪包围的大殿内却一片静默。

    对于皇帝的担保质问,群臣当然无人能够接得下来。严嵩和张居正可以说是处于大曌名臣的两端,严嵩之名,在于佞,在于佞还能久立朝堂;张居正之名,在于能,用眼前皇帝的话说更是‘中兴能臣’,可谓极高的赞誉。

    可就是张居正这样的能臣,也没有达到大曌律法要求的清廉,与圣贤德行更是相去甚远,这怎么担保?

    “其实这法,未必就是法家独有,诸位爱卿不必一说到严刑峻法就心惊肉跳。朕以为,治国以礼,其仁自兴,若无礼之约束引导,则仁便无法实现。圣人所以倡导礼义廉耻,就是为了实现仁,礼义廉耻便是为仁而生发;法,其实就是最严格的礼,是不但能约束引导、更能警恶惩恶的礼。”

    “正是这更严格、严格到成为了律法的礼,才能让礼崩乐坏的局面不再重现于世间,才能让国朝免于兴衰治乱的循环,才能真正让老百姓免于欺压、免于穷困、免于战乱,得以真正享受到‘仁’。若无严刑峻法,则吏治败坏,吏治败坏则百姓受欺、民心怨恨,民心怨恨则国朝陷于战乱,百姓至此则贫困死难加身,如此,何谈仁者爱人?不能令百姓安乐,仁爱之声再高,岂非欺人虚言?”

    在一把烧心的猛火之后,王战适时的抛洒一片清凉,再次给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法,其实就是最严格的礼。

    “朕于四书五经不十分精熟,说的未必都对,不过想必还是可以给诸位爱卿提供借鉴,算是抛砖引玉。”王战语气谦和的接着总结:

    “根本来说,朕主张以人为本,一切公开。律法公开,朝政公开,富民富国,强民强国,富国强兵。在朕这里,儒与法并不矛盾,儒家仁德与严刑峻法实为相得益彰:仁为育民之本,法为律官之本,欲让百姓得仁,必令峻法律官。儒家之礼,本为护仁之法。”

    一瞬间,殿上更形安静,所有人都愣了。皇帝所言,是他们从未想到过的方向。一朝听到,却是只觉十分有理,无从反驳,似乎连心里都开了一扇天窗,看到了一片新天地:原来我儒门的礼竟有这般真意么?!

    人人陷入沉思。

    王战见状也不再说话,照旧给群臣以消化的时间。

    ......

    也许一瞬间,也许一炷香,不知静默了多久,静立在那里的黄道周脸色隐泛红光,气息隐隐急促,口唇微动,短须乱颤,猛然抬起头来,目现精光:“‘儒家之礼,本为护仁之法;法,其实就是更严格的礼’,圣上之见解令臣醍醐灌顶、拨云见日,圣上之强调严刑峻法实乃为民为仁,微臣感佩无已。”

    他来京最晚,一直没说话,此时面目放光地抢步出班,打破了殿上的寂静,一丝不苟地抱笏叩首。继而又大声称赞道:“微臣不敢阿谀,圣上若真是于四书五经并不精熟,那只能说圣上是天性仁善,大义从心。”

    “圣上确是天性仁善,大义从心。”听了黄道周的话,刘宗周大点其头,完全赞同黄道周的判断,群臣亦随之称颂如潮。

    刘宗周、黄道周再次为皇帝的见解所震惊,群臣亦同样如此。

    他们都不希望皇帝走向严刑峻法的方向,可是至此谁都找不到充足的理由反驳皇帝了。

    仍然想反驳的,谁也不敢向皇帝保证读圣贤书的官员从此不再贪渎,他们自己知道那是不可能的。自己收没收常例,每年拨出的军队粮饷、赈灾粮有没有飘没、截留、分润,自己家子侄的田亩商铺有没有一文不纳,自己还不知道吗?除了海瑞、刘宗周这样的,有几个没做过那些事?

    除了自身之顾虑,即使单以道理来说他们也难以反驳。他们既无法反驳皇帝从前至后的整个论断,也无法反驳皇帝最后总结性的论断。那是丝丝入扣的因果推演,那是为了让百姓能真正得享“仁”而付出的殚精竭虑,那正是一代代圣人门徒毕生的追求,正所谓求仁得仁,怎么反驳?

    刘宗周、黄道周等部分官员已经不想反驳了:道理清晰的摆在那里,扪心自问,难道真的要为一己之私而反驳吗?

    皇帝最后给出的见解亦让所有人心里都舒服了许多:皇帝并非是法非儒,皇帝的法来自于“礼”,致力于维护的更是“仁”,皇帝的严刑峻法是为了保证老百姓能真正享受到“仁”。

    “诸位爱卿快快请起,诸位爱卿能与朕志同道合,朕心甚慰。”看到群臣跪拜称颂,王战连忙温和的勉慰,让群臣起来。只是,他面上虽高兴,实则心里却并没有如群臣那般激动。

    不是不高兴。

    看到黄道周、刘宗周这二周的样子,王战当然高兴。只是王战也很清楚,明白道理的人很多,明白道理又能按照道理去做的人就很少了;能坚持按照道理去做的人就更少了;明白道理,能抛弃既得利益而站在道理一边的就只能是少之又少了,要不然怎么会需要严刑峻法?今日论辩之后,效果如何并不乐观。下面这些臣子,一定有许多人只是找不到反驳的理由,并非真的赞同严刑峻法,毕竟,刑不上大夫对他们这些人可是很美好的。

    而巨量的军饷、赈灾粮、工食银仍然会被贪渎、飘没、分润,揣入各级官吏的腰包,在强有力的、互相监督的都察体制成型之前,这种现象要得到极大程度的遏制是不可能的。今日之后,大曌文官集团仍然是那个超巨型的皇帝——超级臃肿、超级贪婪、超级无耻地维护自身特权既得利益的昏君。一切,还需时日。

    群臣都起身之后,见无人再进谏,王战再次推进议程:“缉捕犯官以及各色作奸犯科之人,打击普通窃贼强盗,负责日常巡逻、维持日常市面治安,由新设立之巡捕司负责。各地亦设立地方巡捕司,京城的巡捕司可由部分五城兵马司改编而来,各地的由三班衙役改编,不足的从巡检司抽调,冠名中皆要有巡捕二字。被缉捕者若是笞、杖之轻微刑责,巡捕司可自行审断,其余徒、流、死之刑必须交由大理寺审判,并同时通知刑部监审官与南北都察院派驻在当地的监察御史。”

    之前,大曌京城的治安由巡城御史、锦衣卫和五城兵马司共同负责,令出多门。抓捕人犯时,五城兵马司要听刑部和都察院巡城御史的指令,臭水沟排污清淤要听锦衣卫的指令,日常维持治安时五城兵马司居然还要听兵部指令。听上去威风的五城兵马司,实际上是个打杂的,而且是一个媳妇侍候好几个婆婆。

    王战准备从中抽调人手的巡检司则相当于准军事部队,配备弓箭手,设于要隘,稽查走私,缉捕逃军、囚犯,负责对付一般衙役根本对付不了的山贼土匪,根本不管一般的治安与审判。

    其实不只是这点治安的事情令出多门,大曌所有的政务都是互相牵制掣肘的。这是洪武大帝的安排,避免了任何一家独大的风险,极大地避免了形成藩镇、拥兵造反的风险。《太祖实录》有载:“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因之,虽有贤相......我朝罢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事务,彼此颉颃,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所以稳当......”

    “彼此颉颃,不敢相压”说的清楚明白。

    但有一利就有一弊,如此安排,“彼此颉颃”,也让行政效率低下,诸事难成,更不要说什么创新。王战想要让大曌强盛,稳步前进,必须要改变这种状况,否则必定被这阻力大到如同结成了网的一潭死水窒息,绝无第二个结果。

    现在,王战的诸般改革安排震荡搅动了这潭死水。

    梳理更定体制至此,大曌新的广义的司法体制成型,三法司转变为五法司:缉捕司,大理寺,刑部,南都察院,北都察院。

    或者更确切地说,狭义上来说仍是三法司,但变成了巡捕司,大理寺,刑部,而都察院不再参与直接审理,转变职能为全面监督三法司。

    于作奸犯科者,刑部不再负责抓捕,抓捕成了巡捕司的专责,大理寺则专责审断,刑部专责监督审断公平公正以及为百姓提起公诉。

    除了南北都察院,在提供证据、审断罪、刑方面,三法司彼此亦可互相监督。当然,也有彼此勾结的可能。

    南、北都察院成了监察所有且互相监察的两个机构,涵盖在大曌整个官府的上空,如同两颗一模一样的煌煌大日,照彻四方,亦彼此映照、炙烤。

    而在狭义的三法司之外,还有了来自百姓的两项监督:百姓旁听,报馆采风使旁听并将庭审内容如实登报。若是强以名之,相对于“三法司”,便可称为王战所说的“二民督”。

    巡捕司,大理寺,刑部,南都察院,北都察院,百姓旁听,报馆采风使旁听并登报。

    不算暗中的锦衣卫和东厂,光天化日之下,官民七面镜子互相映照,保障着老百姓最后的依靠——审断公开,审断公平,审断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