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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四章 白玉簪

    手一顿,她摇头显得无奈,不打人就算好的,怕是严风寻常并不是个宽厚之人。

    因打了麻药,他并无十分痛楚,只不过,想到之前的事情,他显得不安。

    “医师,如今衙门可查出来谁纵的火?”

    许清菡的额头涔出汗珠,手一直举着,也酸痛无比,她摇头道:“为何这样问?”眸光变得闪烁,他突然偏头,扯着唇角。

    脸上伤势并不严重,已经取下纱布,只余下一条条疤痕,透着几分可怖。

    “衙门里倒也是查出来了,以火的迅猛的势头,并非一处着火,而是有数十处,还有不少桐油的痕迹。”

    他顿时闭上口,不肯再说话了。

    整个手术持续了数个小时,耗费了无数的器材,待到最后,她的腿酸软,几乎站不住,最后查看系统,积分几乎耗尽。

    最后擦了擦额头的汗珠,瘫坐在一侧。

    时间太长,石头已经睡着了。

    待到出去后,正瞧见在外踱步的叶瑾城,他背负着手,低眉沉思着。二人目光对视的刹那间,他先是微微的欣喜,很快掩饰下来,眸子一转。

    “不是说一个时辰吗?居然耗费了整个上午。”

    她并不熟练如此大型的手术,再者不时地说话分去了精力,此时有一丝虚脱,无力地坐在一边的椅子上。

    已经顾不上说话了。

    眼前忽地被递过一杯热茶,她一把接了过来,抿了小口,润润干涸的红唇。

    “走吧,我带你去吃饭!”

    待到歇息好后,他上前牵着许清菡的手。跟在他的身后,许清菡只觉得不自在,今日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吗?

    又累又饿,已经顾不上许多。

    酒楼里安静,已经过了时辰,只有他们两人。鱼汤鲜美,菜肴精致,她不觉胃口大开,叶瑾城只拿起筷子吃了几口,余光瞥见后,将筷子快下来。

    面色不快,她的手一顿,好奇地问道:“怎么不吃了?”夹起肉往他碗里送。叶瑾城一把挡开,“你还吃得下?”

    他从窗户下看向里间,红通通的伤口,令人直倒胃口。

    “当然了?”她饿得快晕倒了,直吃了两碗,方才满足地放下筷子,“明后就能将常大哥请来问话,他的病情趋于移定,不必再小心。”

    “常大哥?”叶瑾城的眼眸一冷,直扫了过来,“你何时与他如此亲昵?”

    几日来,常远对她颇为照顾,再说人长得高大壮硕,自然而然地将他当成哥哥了。

    “哦,不过是个称呼罢了?”

    暗暗地白了他一眼。就算她是娘子,对他而言,不过是个称呼罢了,刚刚的喜悦一扫而空。

    回去的路上,二人皆默然。

    “好似有人跟着。”目光随处乱瞟着,她只觉得身后并不正常。忽地肩膀一紧,叶瑾城将她搂住,低声道:“靠着我!”

    她愕然地抬眸,虽然两人依旧同处一室,可是每日都是淡淡的,像如今的亲密极少,她不得不怀疑叶瑾城喝醉了,不过,他刚刚并未喝酒。

    说酒会令他想到血腥味。

    两人亲密地走在打街上,她不知道后面的情形如何,只知道一路上的人们的怪异的目光。

    归去后常远已经在等候,她说起了近来的发现,“昨晚的梦话中,他不住地叫着别放火,别放火,怕是已经知道纵火之人,为何不说实话,定是有缘由的。”

    常远紧蹙着眉头,仵作的验尸也出来了,死的并非是严风。

    虽然在预料当中,不过此时,他们个个都有一丝挫败感。张氏的惨通的面庞,还有燕儿的枉死,莫不与他有关。

    “那么这些被烧死的人的身份呢?”

    面色不忍,常远叹道:“都是府中的下人,当时的他们已经晕倒,只有几人是被柱子砸死的。”

    “他为何要放火杀人?”声音陡然扬高,慈善堂从来做的都是活死人的事情,每每宁愿耗费辛辛苦苦攒来的积分去系统换来各种用具,仅为了救人一命。

    但在严风的眼中,人命如蝼蚁。心中没来由的愤恨。

    手不觉一暖,叶瑾城突然伸手紧紧地握着,目光柔和,心中却百般不自在,她用力地缩了回来。

    之后的几日,她们几乎是在善后。

    常远也从石头的口中套出话,当时的他确实瞧见放火的正是严风,当时以为是错觉,不过,他认识老爷的玉佩。

    求证时的耽搁下来,方才被火苗吞噬。

    他不敢背叛,所以一时间不敢说真话。

    常远是如何套出来的话,许清菡不明,也不想知道,如今案件有了进展,城中的四处都贴满了他的画像,只当在逃的钦犯。

    好似已经没有必要再留下去了,她们三个吃了一顿散伙饭。

    常远提前来的,瞧见许清菡一人时,好奇地问道:“叶瑾城呢?”

    提起来,她显得无奈,本来二人好端端地走着,瞧着时辰也差不多,谁知道叶瑾城只说里面的琵琶声音悦耳,愣是要进去欣赏。

    她一向守时,便也随了他,自己先前。

    “叶兄真是个风流倜傥的人啊,哈哈!”常远听闻缘由不觉哈哈大笑着。

    许清菡的面色有一丝尴尬,暗道:“他都成亲了!”

    “常大哥,我们先吃吧。”琵琶一曲早该完了,他迟迟不至,怕是沉迷于其中,已经无暇前来。

    常远便叫了数道菜,等待间,二人皆有些尴尬。问了些他家中的情形,两人再无话可说。

    他好似才想起来,顿时从怀中摸出一根玉簪子,是白玉兰的簪子,透体洁白,瞧着清新淡雅。

    “你们前来奔波数日,也没有任何酬劳,心中着实过意不去,来的路上,这簪子瞧着不错。”

    虽说并不昂贵,可是瞧着也算是悦目,她当即欣喜地接了过来,谢过了他。沉默之间,索性戴了上去。

    “哈哈,总算不浪费了!”许清菡尴尬地笑了几声,终于在门口见到叶瑾城的影子,暗暗地松了口气。

    他进来时还带来了采芝堂的酱肘子,让人切好端上来,看着丰盛的菜肴,叹道:“短短的几日就要分开了,兄弟真是不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