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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青釉酒坛

    “啪!”一声脆响,扑在最前面的野狗突然倒地。

    紧接着,“啪啪”几声,面前的野狗倒下去一片,后面的野狗见状,一阵怪叫,一哄而散,眨眼功夫,早跑得没了踪影。

    老狼一动不动站在那里,借着灯光,隐隐看见那几只倒在地上的野狗,一个个瞪眼呲牙,模样颇为痛苦。

    似乎中了什么暗器。

    环顾四周,除了一阵盖过一阵的风声,却是什么都不曾发现。

    “……”老狼张张嘴,试着想喊一声,然而,他什么声音都已经发不出了。

    也好,都到这个时候了,是人是鬼,是敌是友,都没那么重要了。

    别死在几只野狗口下,就算是万幸了,其余的,老狼实在不想去想那么多。

    他已经没有力气去想了。

    他缓缓挪动了脚步。

    浑身已经开始麻木。

    慕容恺说再过半个时辰,他浑身将不能动弹——看来,真被他说中了,那个肉丸子果然没有诳他。

    不过,麻木归麻木,他勉强还能走。

    他终于走到了王记酒店门前。

    使劲抬起头,看看这个镇子。

    镇子并不大,站在王记酒店门口的台阶上,一眼就能看遍小镇的全貌。

    漆黑的夜,他当然看不了太远。

    但其实,他也用不着看的太远。

    因为他本来就记得这里。

    不仅记得,他还熟悉这镇上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

    这当然是个小的不能再小的镇子。

    两排低矮逼仄的土屋,歪歪斜斜挤成一团,一条满是砂砾的土路从中间穿过,路旁又开了几爿店铺,勉强像个街道的模样。

    地处边陲,这个边陲小镇就跟世上那么多的边关小镇一般,永远都显得那么荒凉、那么贫瘠。

    远处的山峰高耸入云,终年积雪,令人望而生畏。近郊周边,则是一片干涸凌乱的荒滩,满眼碎石、植被稀疏,一眼看过去,不见半毫生机。

    小镇就像是一枚被谁随意丢弃在这里的石子,卑微而又倔强地爬在那里,努力挣扎着存活下去。连镇子上的民众,一个个都生的獐头鼠目愚笨不堪,他们的脸跟屋后的土丘一样荒芜一样贫瘠。

    虽然小,虽然贫穷,但毕竟是方圆百十里内唯一的镇子,南来北往的贩夫走卒,往往选择在这里落脚休憩,每当夜幕降临,临街铺面的破窗户内,漏出缕缕橘黄的灯光,平淡之极的小镇,居然也显出几分温暖的味道。

    所有店铺中,最热闹最繁华的,自是地处街头的王记酒店。

    因为热闹,所以他的店面显得格外宽大也格外亮堂。

    虽然依旧不过是五间土屋。

    时间早过了午夜。自然,也过了掌灯的时分——除了酒店门口那盏小小的灯笼。

    四下里一片漆黑。

    镇子还是那个镇子。

    王记酒店依然还在那里。

    抬头看看那面酒旗,愈发显得破败不堪。

    然而阵阵酒香传出,却是那般淳厚。

    还有酒菜的味道,一阵浓似一阵飘出来,让饥寒交迫的老狼,感到一阵头昏目眩。

    里面一片寂静,但是灯火通明。

    老狼略一迟疑,挑开厚厚的棉布门帘,腿脚颇为艰难地走了进去。

    他的双腿不觉间愈发变得麻木僵直。

    关节处似是暗暗塞入了钢条,令他走起路来,不仅浑身僵硬,而且模样颇为滑稽。

    这当然已经不甚重要了。

    店内宽大而温暖,并且,不同于街上的杂乱肮脏,这家外观不甚起眼的酒店,里面却是出奇得干净。

    十数张白木桌子,擦拭的一尘不染,每张桌子上都摆放着极为丰盛的酒菜,土柜台上,一个硕大无比的青釉酒坛已经打开,旁边整整齐齐摆了几排酒碗,那酒碗也跟酒坛一样,瓷质细腻、温润光泽,姿态优美、形容高贵。

    更加让人惊讶的是,每个桌子上,居然还摆着精致的磁瓶,里面插着鲜花,一周遭的土墙上,也挂上了彩缎制成的帷幕。

    屋外天寒地冻,屋内温暖如春,酒香肉香花香一发涌过来,一时间,老狼一阵眩晕,仿佛步入仙境。

    只是,店内,居然空无一人。

    王记酒店当然还是那个王记酒店。

    但显然不是老狼记忆中的那个王记酒店。

    以前的酒店,当然收拾的也算干净,但从来都不不会整洁到这个程度。

    想起来,也不过是白木桌子抹得及时些罢了。至于墙上的帷幕、瓶中的鲜花,是断然不可能出现在这种土屋中的。

    那时王记酒店中的酒菜,自是从来也没有这般丰盛过。

    细细究来,这种地方,出现这样的宴席,简直不能说是丰盛,毫无疑问算的上是超级奢侈了。

    南来北往的贩夫走卒乞丐流民,对大多数人而言,显然没有多余的闲钱来享受这种奢华。

    哪怕有钱,他们怕是也不敢花钱花得如此高调。

    因为谁都不想惹上多余的麻烦,而偏偏太过丰厚的腰包,却总能引来意想不到的麻烦。

    为何今日……

    哎,老狼实在不愿多想了。

    幸好,酒店还是那家酒店。

    他略一迟疑,不觉身子晃起来,他慌忙抓住身旁一把椅子,努力让自己站得笔直。

    他几乎已难以支撑了。

    那把剑自是带在身旁,但无论如何,老狼断然不会用剑去支撑身子。

    剑只是用来杀人的,剑客的剑,永远不会也不应该变成拐杖——无论什么情况。

    老狼是剑客,他当然懂得这个道理。

    门帘动了几下。

    老狼似乎有些期盼地望着门口,然而什么都没有进来。

    或是刮过一阵风吧?

    一丝淡淡的香气传来,神情已显恍惚的老狼突然感到一种难以名状的惬意。

    是花香,蔷薇的香气。

    三九严冬,怎么会有鲜花?

    老狼微微闭上眼睛,似乎很享受这个令人很舒适的味道。

    至于隆冬时节鲜花盛开的奇景,他好像不大愿意去想,更不会浪费精神去探究。

    探究一些不该探究的问题,本来就不怎么有趣。

    突然,老狼整个人猛地一震,蜡黄不堪的脸上,汗珠涌泉般喷出,紧接着,身子往前一倾,“哇”的一声,又接连吐出几大口黑血。

    他再也熬不住了。

    浑身愈发变得僵硬不堪。

    只见他目光迷离,浑身颤抖,一阵强似一阵的汗珠,早浸透了单薄的衣衫。

    一条青筋暴露的手臂,死死扶住椅子,似乎在拼劲了浑身的力量,努力不让自己倒下去。

    他甚至都没想过坐到椅子上。

    灯光摇曳,老狼长长的影子在地上显得愈发纤瘦。

    只是他的腰杆,永远都挺得那么直,像坐山峰,像块巨石,又像棵白杨树。

    半晌,老狼猛地一咬牙,使劲抬起一只几乎要硬成棍子的手臂,憋住气,从怀里掏出个什么东西。

    那是一块银锭。

    很小,很小,只有三两。

    不过,喝碗酒应该够了。

    老狼勉强抬起头,望见了柜台,突然浮现出一丝笑意。

    连脖子也开始发僵。

    眼看要死在这个小镇上,怎么着也要痛痛快快喝上几碗。

    行走江湖,本来就是随时都可能会丢掉脑袋。

    身为一个剑客,近十年的光阴,要问杀了多少人,老狼自己可能一时半刻都说不清,每一次出手,他都想过可能会死在对方的兵刃下,或一剑封喉,或身首异处。

    但从没想过,会死在对手的毒酒之下。

    想到了又能如何?既然死不能避免,与其痛苦而死,不如痛快而死。

    况且,在冰天雪地的寒冬,贸然闯入一片春景之中,又无外人叨扰,安安静静,品着美酒上路,这种死法,对一个江湖剑客而言,甚至显得太过奢侈了。

    他拼尽全身的力气,终于走到了柜台前。

    那个酒坛就摆在柜台上,而坛口早已经打开。

    现在,他就站在酒坛前,一股浓浓的酒香直冲口鼻,如此诱人,简直要未尝先醉了。

    他努力将手中的银锭放在柜台上,喘口气,整个人都凑了上去。

    不管什么时候,他只喝自己的酒。

    他当然不会自己酿酒,所以,只喝自己买的酒。

    三两银子拍在桌面上,足够喝几碗酒了。

    老狼深吸一口气,趁身体尚未完全麻木之际,颤抖的手抓起一只酒碗,缓缓凑了上去。

    忽然,他整个人一下子僵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