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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出差

    凌晨四点,大雨滂沱。

    清秋拖着她的瘸腿拉杆箱,站在九山东南面山脚下一栋两层楼房的院门前。七年前她离开家的时候,他们还住在以前的木屋和瓦房里。这小洋楼是三年前新建的,虽然从动土到完工,她都从二哥的手机相册里看到了全过程,可直至今日,她才算真正亲眼见到了这个新家。

    二楼一个房间里的灯还亮着,夜雨沉重濬急,看不清雨柱,灯光透过窗户倾泻出来,宛然一个昏黄的正方形悬浮在半空中。

    清秋知道大哥大嫂一家住在一楼,二哥和三哥的房间都在二楼,听说其中还有一间是她的。三哥在五林市人民医院工作,一两个月才回家一次,亮着灯的这间十有八|九是二哥的,不知他是还没睡,还是忘了关灯。清秋拨通了他的手机,叮铃铃的铃声在九山的黑夜里尤其响亮,好在只响了一声,电话就被接听了。

    “二哥……”清秋才唤了一声二哥,电话那头排山倒海一阵咆哮,“你知不知道现在几点了?你跑哪儿去啦?”

    清秋这才想起来,昨天是星期三,逢周三和周六都是给家里打电话报平安的日子,她竟给忘了!她本来还自认考虑周全,上车的时候她特地检查了一下手机,发现只剩下半格电了,她想着万一有什么紧急事需要用电话,而且大半夜的回到家,最好不要敲门把全家人吵醒,再来火车上信号也不怎么好,所以她一上车就关机了。该打电话没打,还整晚找不到人,以二哥那火爆脾气,不发飙才怪。

    “二哥,你小点儿声!别把大哥大嫂他们吵醒了。”深安市地处南方,四时更替只是日历上的数字,花市的花儿,菜市场的青菜都不会因季节不同而有些许变化,偶尔有几天冷冻,市区东面的桐梧山上打个霜都能上新闻头条,还有精明的生意人趁机用机器打出白色粉末,冒充白雪兜售虚假的冬天。从碧河火车站上车时,她身上只穿了件短袖T恤,太久没回家,她都忘了十一月的陶镇已经要穿毛衣了,更何况凌晨寒气重,她又被淋成了个落汤鸡,这会儿冷得她牙齿直打战。

    “你在哪儿?”二虎怒气冲天,吼声震得整栋楼都在晃。清秋隔着电话也能感受到他十二级台风的怒火威力,可以想象得到他此刻摆着一张怎样的臭脸,她正想讨个饶,突然,当空一记惊雷,雨下的更急了。电话那头似乎愣了愣,接着,一个人影出现在悬浮的昏黄正方形中央,清秋见那个人影搁在耳朵上的手垂了下去,电话被挂断了。眨眼间,人影消失了,紧随其后的是一串急急的脚步声咚咚咚咚地顺着木梯向下,随之而来咔嚓一声开锁声,宽阔的双开大门朝里打开了,几乎是同时,屋内灯也亮了,二哥站在大门口,在他身后不远处,是一只手还按在电灯开关上的大哥。

    一道闪电把夜空劈成了两半,白闪闪的电光里,清秋瘦弱的身躯在铁门后的大雨中瑟瑟发抖,湿漉漉的头发贴在头上,水珠子像断了线的珍珠项链一般,一颗接一颗,接连不断地往下坠。

    “大哥!二哥!”雨水猛烈地抽打在屋顶上,打在四周的树上,打在清秋脚边的行李箱上,噼噼啪啪的雨声盖过了清秋的声音。

    二虎赤脚跑进雨里,用钥匙打开了双开大铁门上锁住小门的铁链锁,抽出锁链,拉开小门,他狠狠横了清秋一眼道:“先进屋!”

    清秋提起她的行李箱跨步进门,这一步,她花了整整七年的时间。

    二虎重新把门锁上,从清秋手中夺过行李箱,转身便往屋里走。清秋默默地跟在他身后,一步一溅水。

    “快去洗个热水澡,别感冒了。”大龙留下一句话,回里屋睡去了。

    上了二楼,二虎把箱子搁在一边,径直走进洗手间,取出一条干毛巾扔给清秋,回头又开了热水器,自己先胡乱地冲了冲脚上的泥水,趿上拖鞋,然后回房间迅速换下湿答答的衣裳。他出来时,清秋已经抹干箱子并从里面取出了要换洗的衣服。

    “快去吧!水开热点儿。”二虎一边用毛巾擦头发一边硬邦邦地道。

    “热水烫猪毛吗?”清秋合上箱盖,她很清楚此刻二哥心里正老大不痛快,想逗他开心一下。

    “烫猪皮!反正你皮厚欠揍!”二虎陷入深棕色的四座沙发里,阴沉着脸,语气依然如钢板一般坚硬。

    清秋走到洗手间门口,靠着门框嘻嘻地咧嘴傻笑道:“还是烫虎皮比较好,烫好了,还可以做虎皮膏药!”

    二虎弹簧似的一跃而起,“看我不抽你!”

    清秋尖叫着赶紧躲进洗手间,把门锁得死死的。

    上一回没准时打电话回家还是二年前。

    那个夏天,公司有一批货疑似出了品质问题,需要去工厂现场查看。那工厂位于山区,飞到潭州后,还要坐六个小时的车才能到,偏僻程度堪比陶镇,没人愿意去,总经理就把那活儿派给了清秋。清秋原本是一个人去的,出乎意外地,临散会前那个刚从加拿大留学回来,还在试用期里的年轻帅小伙陈翰主动请缨,说想跟她一起去现场学习。总经理应允后,同组的几个小姑娘花花肠子都悔青了,早知道陈翰也去,刀山火海她们都愿意舍身陪君子!那巴巴的神情,弄得她觉得自己好像拐了人家的小夫婿似的。

    前一半的旅程都还挺顺利的,陈翰一路上都带着耳机,半句闲话没扯,这点很合清秋的意,她最怕没话找话。出了机场,本该去车站,可那小子是个富家公子爷,受不了长途大巴车上的气味,自己掏钱租了辆七座别克,清秋心想怪不得公司的女孩子们变着法儿地想接近他,年轻、帅气、有钱,最难能可贵的是还舍得花钱!她虽然什么车都能坐,可公共大巴跟商务别克还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别的不说,至少她不用一路提心吊胆,担心左担心右,毕竟不管是不是公差,丢了东西一律都得算自己的。难得有那么好的待遇,不能辜负了。炎炎烈日穿过车窗,车里的冷气能对抗热气,却抵挡不住每秒三十万公里的光,炙白的光线随着车身的起伏在清秋眼前上下左右地晃,不消一会儿,她便昏昏然然,睡倒在后排座里。她本以为可以两眼不望窗外事地到达目的地,一路还断断续续地做着梦,没想到砰地一下,竟将她直接从座位上抛了下来,她登时醒了个透彻。前排的陈翰回过头来,漫不经心地把她从头到脚扫了一遍,又面无表情地转回了头,她心里咕隆:“那都是啥眼神?明明就很想笑,还装模作样!”她摸摸头,撑着手爬起来,向车窗外一看,原来已经进入山区,路面坑坑洼洼,沟壑纵横,显而易见,那是她从座位上摔下去的原因。然而,他们很快意识到,路途坎坷是小事,糟糕的是那车上的定位系统一进入山区就成了个摆设,司机被十八弯山路绕晕了头,兜兜转转,转转兜兜,山还是那座山,路还是那条路。

    清秋想打个电话给工厂问问路,她掏出手机一看,料不到屏幕右上角的信号小三角一片灰暗,旁边还打了个小叉。她的手机是几百块的便宜货,她猜想会不会是手机的问题,于是拍了拍前排陈翰的肩膀道:“陈翰,我的手机不在服务区,看你的有没有信号?”

    陈翰摘下耳机,把手机架在右肩膀上,让清秋自己看。清秋伸长脖子凑上去一瞧,原本满怀期待的目光在看清屏幕的那一刻眼皮啪嗒耷拉了下去,她失望地啐了一口:“还以为苹果不一样呢!”

    “这破地方,压根连个基站都没有,是苹果是梨都没什么区别。”陈翰收回手机,又说,“我早就发现了。”

    “早发现你不说?”清秋白了他一眼。

    “说了有用吗?”陈翰重新把耳机戴上,继续听他的歌,好像出不出得去这大山,跟他半点关系没有。

    素来“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的倒霉事儿在清秋身上百试不爽,果不其然,大半夜里,车子抛锚了——在杳无人烟的路上,路的一面是山,另一面还是山。手机不在服务区,连紧急电话都打不了,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只能坐等天明。好在那天并非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基本脱离了恐怖故事的关键情景要素之一。弯弯的月亮在山尖上洒下了一层银晕,瞧着还挺有诗意。清秋下了车,从后厢的背包里摸出来两块米饼和一个面包。出差在外,清秋习惯性地都会带点吃的在身上,以备不时之需。她把米饼给了师傅,面包掰开了她跟陈翰一人一半。

    陈翰也下了车,喉咙里咕哝道:“你心里是不是在怪我?”

    “嗯……有点儿!”清秋撕了一块面包塞进嘴里,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

    陈翰有些闷闷不乐,孩子气地道:“我就知道!我就不该跟来!”

    “那你干嘛要跟来?”清秋问。

    “你以为我真想来啊?我还不是听说这破工厂在这么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你一个女孩子不安全,才提议一起来的。”陈翰一脸委屈。

    “此言差矣!”清秋笑道,“只要有鸟,就有鸟屎,这山里边鸟多着呢!怎么可能不拉屎?”

    “我干嘛要跟你来这个鸟拉屎的地方!”陈翰转过身,声音听上去落寞又沮丧。

    清秋对着他后背莞尔一笑道:“我想我大概猜得到你为什么跟来。”

    “你猜得到?”陈翰回头,难以置信地看着清秋,“怎么猜?”

    清秋乜斜了他一眼说道:“就你每天那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哪天准时上班了?你来公司快三个月了吧?我从来都没听你问过一次关于工作的问题,你说你想来学习?山猫听了都不信!若是说你陈大公子在大城市呆闷了,想探访一下疾苦民情,欣赏一下乡间美景,可你这一路都在听歌,连眼皮都没怎么抬,对了,下午路过牛粪堆的时候,你好像要吐了吧?所以呀,这第二个假设也不成立。”清秋用食指对着空气划了个叉,“我这么分析合理吗?”

    “就这样?”

    “这样还不够?”清秋眼珠子骨碌一转,坏笑道,“当然,还有一个可能。”

    “什么可能?”陈翰忙问。

    “你喜欢我!”清秋装得一脸认真的样子。

    “咦……”陈翰一脸嫌弃地往后缩,好像清秋说了什么伤风败俗的话,“我不喜欢你这样的。”

    “我怎样?”清秋自尊受辱,虽然她确实比他大了几岁,这么调戏刚出社会的小鲜肉也的确有失体面,可也不至于被鄙视到这般地步呀!

    陈翰回头看了看好像已经睡着的司机,凑到清秋耳边,低声说道:“我不喜欢胸大的。”

    清秋狠狠地拍了陈翰一脑袋,“臭小子,说什么呢!”

    陈翰揉了揉被打的地方,似乎担心表达得还不够细致清楚,强调道:“我喜欢床板钉类型……”

    清秋忙捂住了他的嘴,“打住!打住!”

    说起来,公司搞了三次活动,那小子带了三个不同的女朋友去,一个比一个瘦,都是烫衣板型的,果真是百样米养百样人,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不过,谁还没点儿小众喜好了不成?清秋自己就爱闻放完鞭炮后久久不散的烟硝味儿;她还喜欢咬铅笔头,但凡过了她手的铅笔就没有不留下她的牙印的;高中时有一个男同学对动物的眼睛情有独钟,吃鱼吃鱼眼,吃鸡吃鸡眼,连猪眼牛眼也不放过,清秋有个问题一直憋在心里,想说有一天他吃遍世间万眼,会不会突然想尝尝人眼?另外,大学宿舍里有个同学,她枕头边永远藏着一双如百年老锅底一般历史悠久的臭袜子,她说闻不着味儿睡不着觉;听说还有视狐臭味为天下第一奇香的。世界之大,不同肤色,不同语言,不同爹娘,不同样貌,咋就不能有不同爱好了?

    “呜呜呜呜呜?”陈翰支支吾吾说不清楚,清秋才发现自己还捂着他的嘴。

    清秋一松手,陈翰便道:“干嘛不让人说话?”

    “换话题!”不聊不知道,一聊才发现这位公司众姑娘心目中的男神竟是这么个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当然,若知道他的取向,估摸着有姑娘要束胸了。

    “换什么?”陈翰抽出纸巾擦了擦他脸上清秋的手碰过的地方。

    她撇了撇嘴,这小子跟她三哥一样,都有洁癖。“换什么呢?”她环顾四周,最后把目标锁定在月亮上,“那个月亮不错,来首诗?”她提议道。

    陈翰啃了一口面包,吊儿郎当地道:“唐诗三百首,我连三首都背不出来,诗认识我,我不认识它!”

    清秋回敬了他一个不可思议的眼神,揶揄他道:“你真的是多伦多大学毕业的吗?”

    陈翰也不介意,“我本来就是因为成绩差,爸妈才把我送出去的。不过,你也别小瞧我,不会诗,不代表我毕不了业,欸!你会你来?”陈翰把最后一小块面包塞进嘴里,拍拍手等着看好戏。

    “这有何难?”清秋也吃完了,喝了一口水,接着单手指向明月,颇具手到擒来的大师风范,声情并茂地吟诵道:“诗,不在远方!它就在那前方的山尖尖儿上!”

    陈翰一面拍手,一面仰天大笑,笑声打破了林间的寂静,沉睡的鸟儿被惊醒,轰然飞起,扑腾着翅膀四散逃离。陈翰对她竖起大拇指,说道:“妙!妙!等回去了,我把这名句写下来,再找个相框给你裱起来,万古永流传!”

    明明没有风,山间的树木却见了鬼似地忽明忽暗,影影绰绰;山里清新的泥土气息和着树叶的清香让清秋有些昏昏然,一时间仿佛回到了九山那个简陋的釉水棚里了。她心里隐隐有些不安,星期三和星期六是每个星期固定打电话回家的日子,过去几年如一日,从没间断过,好巧不巧当天是周三,她突然失联,家里肯定担心了。

    也许是真的累了,也许是山里的一切太过熟悉,尽管是卷缩在车上,那一晚清秋却睡得特别心安,一觉醒来竟然都过了九点了。她透过车窗看看外面,司机坐在路边抽烟,陈翰倚着一棵松树,还在听他的歌。

    “这么晚了,怎么不叫醒我?”她爬出车门,对陈翰说道。

    “你又没让我叫你。”陈翰不以为意地回了一嘴,迈步走向驾驶座,隔着车门,使劲儿按起了喇叭,一声接一声。然而,除了把一群鸟儿给惊飞了,就只有大山深处的回音而已。

    “走吧!”清秋见陈翰终于放过了那个可怜的喇叭,才敢把手从耳朵上拿下来。

    “你们去哪儿?”司机一脸疑惑地看着他们二人。

    “师傅,你还记得昨天我们路过一个又大又臭的牛粪堆吗?”清秋问。

    司机木然地点了点头。

    “有牛粪就有人。”清秋解释。

    司机转动了一下那双疲惫的眼睛,终于明白过来。“可是,那个地方估计开车都要一个小时,更何况,我们这一绕,回头能不能找得到都还是个问题。”

    “那也总好过在这里等呀!”清秋从陈翰手中接住他扔过来的背包,问道,“师傅你要不要跟我们一起走?”

    司机想了想,决定留守原地。一来,他担心他的车;二来,他认为那里虽然偏僻,总归是条道,总有车经过;再来,他还可以时不时按按喇叭,也许真有上山的人听到也说不定。陈翰觉得司机留在原地也好,分兵两路机会大。

    浸过整夜月光浴的山林凉爽惬意,草木葱翠,空气清新,两旁的灌木伸着懒腰,把手探出了山道。一张三尺有余的蜘蛛网被露水压得有些不堪重负,松果大的黑蜘蛛趴在网中央,张开八条细长的腿,死命维护着摇摇欲坠的网。四面八方的鸟儿都在唱歌,蜿蜒的山道随着歌声扭摆舞蹈。早晨的山路走起来还是很舒服的,然而,随着太阳慢慢爬上树梢,热浪开始在树木间翻滚,杂草耷拉着脑袋,泥土里散发出一股焖炖腐叶味儿。

    “大少爷,这才走了多久,你怎么又不动啦!快再往前走十分钟,这儿有东西。”清秋压低了声音说。刚开始的时候,她还努力拽着他继续向前,到后面她也放弃了,一路走走停停,走到哪儿算哪儿,只是那个地方绝对不能呆。

    “什么东西?”陈翰四下张望,凑近清秋耳旁低声问,“蛇?蟒蛇?”

    清秋食指指了指左边,又换大拇指指了指右边树顶。左边,距离他们仅十步之遥的地方,一条三指粗的青蛇倒吊在一棵枝叶茂密的野栗子树上,悠悠闲闲地乘着凉,一个不注意,就被它骗过去以为那是一条垂枝。如果没看错,那头大脖子细的家伙应该是竹叶青,正常情况下被它咬一口,虽不至死,也绝对有得罪受,更何况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要是不小心被它咬了,估计真的就只有等死的份了。再看右边,一棵高耸挺拔的松树顶上,赫然悬着一个箩筐大的马蜂窝,瞧着似乎随时都有坠落的可能。陈翰看清后,以几乎百米冲刺的速度逃离了现场。清秋在五百米开外的一个岔路口追上了他,只见他脸色苍白,几缕汗湿的黄毛耷拉在额前,黄毛下,两条俊眉拧成了个疙瘩,那痛苦的模样,好像被人狠狠揍了一顿。

    “你想害死我呀!你不知道遇到蛇的时候要避免发出大动静吗?”清秋跑得一身汗,她把短袖的袖子撸到了肩膀上,短袖T恤转眼变成了背心。

    “你不怕吗?”陈翰兀自惊魂未定,口中还喘着粗气。

    “见多了,就习惯了。”清秋自小在九山上跑,比这更可怕的东西都见过不少,二哥教她说只要避开他们就好了。不过,话虽如此,三哥每次见了也都跑得飞快。记得六岁那年,她跟三哥去山上采蘑菇,遇到一条扁担粗的赤蛇缠在树上,难得那天三哥没把她撇下,大概他也是吓得脚软走不动了。他们屏息敛气,战战兢兢地弓身躲在草丛后,等呀等呀,等到太阳快落山那蛇才离开。天色暗了,加上他们俩都受了惊吓,兜来兜去,竟然迷了路。大哥二哥找到他们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了。她记得后来,她跟三哥是让大哥和二哥背回去的,她在二哥的背上睡着了,以至于他们是啥时候回到家的也不知道。

    陈翰半信半疑,也无力深问。“几点了?”陈翰把背囊扔在路边,一屁股跌坐下去。

    清秋吃力地稍稍转动一下沉重的手腕,斜瞥一眼表面:一点,他们已经走了四个钟头了,不要说陈翰,就连她自己都不相信,她此生会为了一堆牛粪这么勇往直前,义无反顾。“一点了,歇会儿吧!我也走不动了。”清秋没陈翰那么讲究,席地坐下,却猛地一下弹了起来——正午的地面烫屁股。陈翰在一旁笑得那叫一个幸灾乐祸,清秋向他射出两道寒光,又四下看了看,找到一根断木,拉到路边坐下。

    “饿死了!不是说山上都有野果子吗?我们走了这一路,要命的东西倒是见了一堆,吃的却连个影子都没见着,再这么下去,没累死先饿死了!”陈翰嘟囔道。

    “你吃不吃麻辣豆干?”清秋包里其实还有点吃的,只是一直没拿出来。谁知道后面还有多远的山路要爬,总不能像老鼠一样,不留隔夜粮吧!

    听到吃的,陈翰立马来了精神,“你还有吃的呀!我不吃辣,有没有其他的?”

    清秋把手伸进背包里,摸了好一会,摸出一袋鸡仔饼,撕开包装袋,递给陈翰,陈翰欣然接过一看,笑容瞬间僵住,“我不吃这个!”

    “你不是广东人吗?怎么连鸡仔饼都不吃?”清秋不悦地从陈翰手中扯回袋子,顺便捻了一个塞进自己嘴里,“虽然知道你语文不好,可‘饥不择食’什么意思总知道吧?都什么时候了还挑三拣四?不吃拉到!说明你还不够饿!”

    “小时候,邻居叔叔不小心踩死了一只小鸡,我问他是不是要拿去埋了,他说不埋,他要拿去卖给做鸡仔饼的,因为鸡仔饼就是把小鸡仔踩瘪了做成的。自那以后,我一见鸡仔饼就害怕。”陈翰说着还配合地打了个寒战。

    “那你长大后,没人告诉你鸡仔饼里面没鸡吗?”清秋吃得津津有味,又把鸡仔饼在陈翰眼前晃了晃,“真的不吃吗?待会儿我吃光了你可别后悔。”

    “阴影,阴影懂吗?”陈翰嫌恶地把脸侧过一边。

    清秋心底暗笑,其实,这种阴影她也有。她从小到大都不偏食,毕竟小时候家里穷得叮当响,有吃就不错了,哪里还有条件挑肥拣瘦?后来,网传无骨鸡爪是老婆婆用嘴一个个啃出来的,还有视频为证,且不论那信息是真是假,每每见到,清秋满脑子都是脸上皱纹纵横的老婆婆撅着嘴嗦骨头的画面,从此再不碰任何去骨的东西。

    陈翰撑起两条胳膊,像个撒娇的孩子道:“真的没其他的了吗?我要是再不补充点能量,别说走,我可能连站都站不起来了。”

    清秋抵不过这样的哀求,无可奈何地又向包里摸了摸,这一次摸出来一条士力架给他,他顿时眼睛一亮,“这个我喜欢!”

    “陈翰,你吃蛋黄吗?”清秋盯着陈翰问道。

    陈翰一边喜滋滋地吃着士力架,一边摇头:“我只吃蛋白。”顿了顿,他好像发现了重大秘密一般,“干嘛突然问这个?你还有鸡蛋吗?这么说来,你那个背包可真是个百宝袋,不声不响藏了这么多吃的,昨晚上怎么不拿出来?”

    “你不用想了,我这包里唯一能入您大少爷眼的已经在您肚子里了,再说,昨晚上吃了你现在还有得吃吗?”清秋不禁愕然,这位大少爷怎么跟她三哥那么像?就连喜欢的女孩好像都是同一个类型的,恍惚间,那位三嫂纤瘦的身影隐隐出现在眼前,她甩了甩头,那并不是她乐见的人,然而,奇怪的是人影还在,她又甩了甩,还在!她纳闷:“今天是撞邪了么?”她合上眼,再张开,没错,眼前确实有个女人,不过不是她的三嫂,那个人,她从昨天下午起就殷殷期盼,望穿秋水,终于得以相见,她几乎潸然泪下,指着那人对陈翰语无伦次地道:“陈翰,人,人,陈翰,人……”

    手机信号一恢复,清秋就接到了公司的电话,总经理劈头盖脑一通批:“刘清秋,你怎么回事儿?让你出差你当旅游呢?工厂不见人,电话打不通,你带着陈翰去哪儿了?”

    原来,二哥联系不上她,担心出事,第二天一大早就给她公司打电话,一问才知道原来她出差了,还是跟一个男的一起。她的电话打不通,陈翰的电话也不通,公司也想过工厂区域偏僻,有可能是信号不好,所以直接打了电话去工厂问,工厂却回复说没见人。公司急了,即时上报了人事安全部门。二哥心急如焚,挂断电话就买了当天去深安的车票,她打给他的时候,他已经在去深安的路上了。

    清秋跟陈翰擅自改变行程计划,违反公司规定,当接受处罚。按说她是主要责任人,毕竟陈翰还在试用期,可陈翰一个人揽下了所有的罪责,他交代说她本来是不同意的,可他实在无法忍受长途大巴上的气味,坚持要租车,她要打电话跟公司请示,陈翰担心公司不批,藏了她的手机没让她打云云,事件以陈翰离开公司告终。也许怕她内疚,陈翰满不在乎地说他根本就不想在那公司呆下去,那点工资都还不够他每个月开跑车的费用。他本来就是闲着没事儿干,家里硬逼他出去工作的,不为赚钱,只为定他的性子,可他哪里是那么安分的人。清秋虽然知道他确实不缺钱,也不是为钱工作,可归根究底,若不是因为那个意外,他也不会落个被炒的下场,清秋自叹,谁沾上她运气似乎都不大好。

    那次是意外,这次却纯粹是因为她忘了。

    清秋洗了个舒服的热水澡,打开门,腾腾的热气到处跑。二哥仰卧在沙发上,脸上还盖着刚才擦头发的那条深蓝色毛巾,好像已经睡着了。沙发前摆着一张实木茶几,茶几左上角有一个杯垫大小的木结,木结上放着一杯水,清秋拉过一旁的深蓝色脚踏凳坐下,端起水来喝了一口,水还是温的。她冲凉后总会感觉口干舌燥,习惯喝一杯温水,喝完后似乎通身舒畅,多少烦恼疲惫都烟消云散了。

    清秋朝屋子四周扫视了一圈:在她的左右两侧各有一个玻璃推拉门露台,左边的俯瞰九河,右边的正面九山,为了避开风水师常说的穿堂煞,两个露台正好交叉而设。双层落地对开窗帘内裡是轻盈飘逸的银灰色薄纱,外层是同色质地厚重的遮光布,左侧的窗帘拉拢了,把外边的九河挡得牢牢实实;右侧的则松松地挂在两边墙角的窗帘挂钩上,玻璃推拉门没拉严实,被偷偷潜入的夜风掀动起纱帘,清秋起身走过去,咔嗒一下拉紧了门,把黑黢黢的九山和冷冷的风雨全部堵在外面。

    二楼总共四个房间,二哥那间正对着清秋,他隔壁那间从开门的位置来看,应该不大,兴许是杂物间。另外两间分别与两个露台相邻,因为都关着门,不知道哪一间是三哥的,哪一间是她的。其实想要得到答案很简单,站起来,迈开步子走过去,推开门看看里面的陈设就知道了,但现下她还不愿揭晓谜底,睡一觉起来,明天自然就有答案了,那个答案也许来自二哥,也许来自大嫂,也有可能是她自己,不过这不重要,她只是喜欢跟自己过不去,越等待越期待——忍耐,她觉得偶尔跟自己较劲儿也是一项很有趣的游戏。

    在她身后,置着一张约六尺长四尺宽的樟木长方形餐桌,瞅着新净得很,估计没怎么用过。洗手间跟厨房则各在楼梯两侧。刚才进大门的时候,清秋留意到脚下是灰白花纹的地砖,二楼却是木地板,这很合她的意。二哥在深安市给她买了套一房一厅的公寓,装修时,二哥问她选什么地板,她想都没想就答:“木地板。”她平时喜欢赤脚在屋里走,木地板不冻脚,然则,最主要的原因是她老觉得瓷砖滑溜,触感冰冷,看着更冷。虽然听起来很没道理,可光脚踏上瓷砖的感觉对她来说像蚯蚓、像蚂蟥、像蛇,像许多软体动物。二哥听了,皱着眉用检视的目光盯着她看了许久,说:“我看你这脑袋好像真被你三哥烧坏了,尽想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二虎侧了个身面向沙发靠背,一条胳膊弯曲着枕在头下,另一条胳膊环着一个方形抱枕在胸前,迷迷糊糊地道:“天快亮了,你先去我房里睡会儿吧!”每次二虎去深安探她,也都是睡沙发做厅长,但是她公寓里的沙发是特制的,折叠起来是沙发,打开就是一张床,睡起来比这张舒服得多。

    清秋走进二虎的房间,三面白墙,一面玻璃推拉门落地窗,她掀开窗帘一角向外看了一眼,窗外是一个一米见宽的阳台,阳台角落里搁着一个塞满了烟屁股的茶色方形陶瓷烟灰缸;房间很大很空阔,半点儿也不憋闷。屋里仅有的三件家具:衣柜、桌子,床都是实木上透明漆;银灰的窗帘,蓝灰的床品,唯一的亮色来自桌上的照片。清秋把相框拿在手里观看:照片里的大哥二十一岁,二哥十八岁,三哥十五岁,他们三人穿清一色的宝蓝工装裤套白衬衫,十岁的清秋站在二哥和三哥中间,头上扎了两条小辫子,那是清秋记忆里第一次扎辫子,是照相馆的老板娘帮忙绑的;她身上穿着火红的连衣裙,也是照相馆老板娘在一堆不知多少人穿过,又有多久没洗过的照相服里给她挑的,虽然那裙子大得能装下两个她,要靠夹子才能固定在她身上,尽管裙子的屁股上还有一团碗口粗的棕黑油渍,清秋还是开心得像早春的画眉鸟儿,两手拉着双层荷叶边裙摆对着镜子摆弄了一遍又一遍。

    拍完照的第二天,二哥就要入伍了。

    送行的队伍很长,除了军属,也有专程赶来看兵哥的姑娘们,因为听说空军雷达部队的新兵都是经过严格选拔,身高统一都比陆军部队的高,而且个个五官端正,体格健壮,有一点儿沙眼都不行。武装部门口穿上军装的陶镇子弟兵们英姿飒爽,尤其是二哥。二哥上车前,清秋把她兜里揣了大半个月没舍得吃的两颗奶糖送给了他,还学着身边送行的人老气横秋地道:“不要太想家,常写信回来!”二哥说作为交换,回来时给她买最漂亮的红色连衣裙,还夸她穿红裙子好看,她转头乐颠颠地跟大哥和三哥炫耀:“听到没?二哥说要给我买红裙子!”可是绿色卡车一开动她就后悔了,她追着车在后边跑了好远,哭着喊:“二哥,你快回来,我不要红色连衣裙了!”她在前面跑,大哥和三哥在后边追,他们追上她的时候,绿色卡车已经消失在视线外。她满脸泪痕地哀求他们:“大哥,三哥,你们快让二哥回来,我不要红色连衣裙了!”二哥倒是没食言,退伍回来时他真的给她买了一条红色连衣裙,可惜他忘了一件重要的事情:他离开三年,清秋已经长高长大了,而那连衣裙只能装下三年前的她。清秋把相框摆回桌上,心想也不知道那条裙子现在在哪儿?她记得她上次回家的时候,还挂在她的衣柜里。

    从房间里的摆设来看,相比以前的木屋,除了空间大些之外,其他的变化不大,她也熟知什么东西都摆放在什么位置。她打开衣柜门,搬来椅子,站在上面,踮起脚尖从衣柜顶层抽出一条驼色毛毯,轻手轻脚地拿到客厅给二哥盖上,熄了厅里的灯,转身回房,临到门口,她突然又折了回来,趴在沙发靠背上,居高临下地盯着二虎脸上的蓝色毛巾,轻轻唤了一声:“二哥!”

    二虎嗯了一声。

    “你上次给我带的豆腐乳本来还剩下半瓶,昨天在碧河火车站里,被一个熊孩子摔破了。”清秋缓缓道。

    二虎久未接话,清秋以为他睡着了,正欲离去,他忽然出声了:“没买意外险吗?”

    “我问过了,投保的话最多只赔付市场价的百分之八十,我说嫂子做的豆腐乳无价,可保险经纪不接单。”清秋煞有其事地道。

    二虎扯下脸上的蓝毛巾,说道:“不是应该保瓶子吗?”

    “哎呀!你这么一提我才想起来,那腐乳瓶是大哥特制的,早知道给它买一份保险就好了!”清秋一脸惋惜地道。

    “有钱难买早知道——晚了!”二虎闭上眼。

    “晚了!睡吧!”清秋嘴角挂着笑,转身回了房。

    清秋平躺在二虎的床上,静静地盯着黑暗中的天花板,毫无睡意。客厅里传来二虎均匀的呼吸声,窗外的雨还在哗哗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