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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我一个火

    “下一站是斯托克威尔”。我在九霄云外,思考往昔,望向远处的情侣出了神。他们却会错了意,慌忙地离开了这个车厢,逃到了视野之外。

    斯托克威尔,多么熟悉的名字,这个报站声是我整整三年的归家号角。这里曾处处布满了危险和混乱,虽然位于伦敦的2区,却没有属于市中心的繁华,街头文化和工薪阶级是此地的主人。

    南伦敦的犯罪率一直久居前列,可却是真实的、接地气的、民风淳朴的。刚搬来这里时,学我鲜少在夜晚游荡于宿舍之外。住在这里不久后,我就在宿舍吸烟区认识了埃博尼尔。有了伴夜晚出行我才安心。渐渐地熟悉了斯托克威尔,午夜时分,我们经常在周边的酒馆里大饮特饮,相互打趣,在东方渐白时回宿舍。

    大二期间在外同租,我又在大三期间回来了。我的宿舍位于一个侧街上,对面是一家四川菜,除了水煮牛肉正宗,其他都是洋中餐。宿舍旁有一家品牌超市,熟食水平差的离谱。横向对比,它绝对是同行业里最不实惠的,更让人觉得讽刺的是,竟敢叫好特惠。

    斯托克威尔是布里克斯顿的前一站,我提前下了地铁。走出地铁站,光景和往昔截然不同,只有熟悉的二战老兵纪念碑,依旧伫立在站口边上,前面还有几把形单影只的木质长椅。摩天大楼取代了居民区,人们自顾自地走在街上,面无表情。突然,我如抓住了一个救命稻草一般,拼命跑着。一个霓虹灯招牌吸引着我,上面写着EZ云雾电子烟商城。我三步并作两步小跑着,斜穿过没有车辆的马路。

    那家店是我今天的第一份惊喜,学生时为了戒烟,香烟换成了电子烟。这个亚文化二十一世纪初开始风靡,我是前几批电子烟民。买第一杆电子烟的店里,有一位合伙人与我莫名交恶,于是我便失去了去处。曾经,我最大的恐惧是不讨人喜欢,现在想想,年少时还是太过幼稚,不懂处世之道。

    羁绊的出现是奇妙的。酷暑的下午,我的房间变得热不可耐,伦敦大部分建筑没有空调,至少曾经是,我只好来到室外避暑。走在主街上,但接近30多度的高温下,我难以继续坚持,只好到新开的圣斯布里超市买个冰棍。一边贪婪地舔舐着冰棍,一边渴求着凉烟带来的刺激,薄荷味的烟油好久没抽了,如果斯托克威尔有一家店该多好。坐在地铁站前长椅,吃着雪糕,我的余光突然瞥到了一个霓虹灯招牌,EZ电子烟!

    我从未跑过那么快,疾驰到了店里。EZ的两个老板是一对发小,最开始是一家家具店,后来兼营电子烟。我和他们俩认识不久,电子烟浪潮狂袭而来,EZ就更改了经营赛道,完全主营电子烟。EZ和另一家店不同,虽然货品只能说是一般,但是热情的待客,待熟客为友的真诚,征服了需要归属感的我。研究生的一年是孤独的一年,老朋友毕业了,离开伦敦去外地等等,我的挚友只剩下了一人,偶尔回伦敦探亲的欧文。

    EZ有两位合伙人,精明能干的叫拉兹,帅气、说话得体、待人温柔,一幅负责的店长做派。但真正与我交好的是另一位,温暖如友、幽默风趣、真诚、又经常没大没小,愿意和年轻人交友。

    很快我们成为了互相打趣的忘年之交,认识克里斯和拉兹的时候他们都快50岁了,不过,年龄差没有耽误我们的友情。于是,无论是周中或是周末,我会带着电子烟和DIY工具来到店里,一坐就是半天。我们共同谈天说地,国籍、肤色、年龄、家庭地位都没有阻止那时的人们之间的友情。

    在那里我又认识的另一位老友,彪悍的丽莎。丽莎是一位狱长,她隶属于伦敦大都会警察,为人不做作,直来直往。一开始,我的懦弱和胆小没有获得她的尊重,直到渐渐熟络,我才窥探到她温柔的内心。认识她时,她与妻子莉莉二人已经结了婚,二人就居住在地铁站附近,还有养了一只叫皮特的可爱的比特犬。

    第一次离开不列颠岛前,我和他们好好的道了再见。说来神奇,我们几位从素不相识到熟络,不过用了一年。那天下午,我和每个人真诚地拥抱了彼此,交换了联系方式。可是最后还是败给了距离和时间。在中国,我再也没有和EZ的老友们联络过。当我看到EZ的霓虹灯招牌时,我心里十分忐忑,担心与克里斯、拉兹、丽莎又形同路人。

    科学研究上表明,香烟并不会缓解紧张的情绪,但我几十年如此解压,现在也不会改了。此时,我放嘴里一根烟,站在店外。突然找不到了打火机,就在这时,一个火苗出现了,照亮了我的前方,在阴沉沉的街头,点燃了我口中的香烟。我抬眼望去,竟是我那老友,克里斯。我们相视一笑,我放下了手中的香烟,彼此拥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