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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有光

    从医院出来,我一转身就遇到了一个酒馆。几分钟前,和玛丽通话里得知,今天她已经和友人安排好了,无暇与我共享午饭。我尝试过联系以往的老友们,他们也都各自忙碌着。此时的我急需陪伴,可往往是这种时刻,孤独困住了你,无法逃脱。

    医院边上就是著名的金丝雀码头,是伦敦的核心金融区。玻璃结构的大楼处处林立,我走在街上,左右无人。我迷失了,迷失在在钢筋水泥的丛林中,遍地的摩天巨物。我恍惚了,恍惚于庞大的未来画卷里。

    落坐在酒馆里,刚点好午饭,距离我几桌之外,几个穿着新潮的年轻人起了冲突。这才中午十二点多,真让人头疼,我叫来服务生,挪到了室外。过了没一会就上了菜,一品脱西打酒,加冕鸡三明治。学生时代里,这绝对是豪华的一餐了。

    告别伦敦的十几年里,欧洲的西打酒是我最想念的。亚洲的啤酒受众更喜欢拉格和精酿,西方的西打酒品牌一直没有生存空间,难以征服亚洲人的味蕾。阿斯珀的梨子西打是欧文生前的最爱。想到我与欧文第一次对酒言欢时,就是他给我买了一品脱的阿斯珀,直冲鼻窦的梨子芳香,柔顺的口感瞬间征服了嘴刁的我。我放下了叉子,饮了几大口,望向雨云漫布的远方,那是金丝雀码头的一角,几艘废弃的轮船抛锚在泰晤士河上,等待着回收。雨云持久不散,但白日做梦的我却渴求着,渴求着一束能温暖我的阳光。

    回过神,我大口吞咽着,吃完了三明治和薯条。点上一根烟,等待Moni提醒我下一个目的地在哪。

    “老张,我知道这不是一个好时候,你的儿子似乎给你留了言。”

    “爸爸,你怎么没有和我说你到了,我打听了一大圈...希望能够早日和你见面,若有时间请你给我回个电话。”

    “我还好儿子,到时见。”

    我给儿子发了消息,没过一会,他就回了一个“OK”的表情。

    因为欧文的离去,雨云迟迟不肯散去,无暇分心给儿子,我这个状态见他是不负责任的。

    “Moni,今天剩下的时间,除了我的亲近名单,告诉其他人我的至亲离世了,没空。”

    烟熄灭了,酒也喝光了,我行走在金丝雀码头的街上,苦楚依旧存留在喉。

    我就这样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戴着费多拉礼帽,没有撑伞,穿着风衣,准备前往下个目的地。

    就在我即将走到地铁站前时,沿河边抽烟的女士竟是如此眼熟,却又那么陌生。我以为看错了,从包里拿出眼镜,仔细观瞧了一番。我又叫出Moni仔细核对,果然是她。给了我甜蜜之始与痛苦之末的可恶女人,我想要逃走,但我却下意识打了招呼。

    “愚蠢!你是笨蛋么。”我都没有注意到我在自言自语。

    如今减龄技术已经很成熟了,可以通过政府授权的医美机构保留住某个阶段的容貌,只是价格不菲,爱美的人们对此趋之若鹜。还好可以通过脑机助手随时比对真实身份和年龄,不然也避免不了认错年龄的尴尬和麻烦事。

    我那该死的前任,把我甩下离开成为了一个老龄富人的伴侣。可命运却对她十分眷顾,在现代医学急速发展的前夜,他那家财万贯的丈夫离世了。一夜之间成为了富人,她带着巨款进行了减龄技术,外表变回了青春年少的样子。她因为死去的老头的缘故,有一定的影响力,甚至当时还成为了社会热点

    阳光慢慢透过云层照耀在了金丝雀码头边的泰晤士河上,可却离我还是那么远。

    “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我和她尴尬地站在地铁站出站口,她发现了我的冷漠,想要硬找话题。兴许是我的恨意太浓,她始终找不到切入点。那样的过分亲热绝不正常,我找借口离开了,走向了地铁站。突然,她叫住了我,要和我互换联系方式。

    “江湖再见吧。”我放下狠话离开了,希望这是我这辈子最后一次遇到她。

    终于摆脱了那个恶魔,我抬头望向金丝雀码头站的透明天顶,原本网格状的玻璃替换成了平滑的纳米纤维玻璃,阳光透过温润的天顶打在我身上,我终于沐浴在了阳光之下。

    地铁绝对是伦敦的风景线之一,可以说,没有地铁处处难行。每一条线路,每一个地铁站都是独树一帜的。中央线的传承,北方线的时尚,郊外环线的古色,维多利亚线的高贵以及朱比利线的前卫,等等等等。

    金丝雀码头站是我最喜欢的一站,它绝对是伦敦地铁站中的一处建筑奇观。有象征性的全景天顶是每一位乘客的守护神,阳光照耀着他们奋斗的方向,月光指引着他们归家的路途。进站后,能够看到整洁的站台,和极简主义的灰色调配色。在那个没有超高速列车存在的年代,这一切和我对未来的想象完全一致。

    现在还没到高峰期,但能发现一些西装革履的人们,大概率是出外勤的业务员。精英们代表着这里,他们是这里的符号,这里的娇子。一如既往,广播响起了那句经典的警告语,小心脚下(MindtheGap),列车到了,我登上了回到市内的列车。

    经过几站地的时间很快,快到我无法做出反应,我该转乘线路了。兜兜转转,我坐上了维多利亚线的列车,墙壁上有象征维多利亚线的蓝色,他在冲我微笑,我松了口气。我将前往布里克斯顿,去见另一个许久未见的老友。

    坐落在南伦敦的布里克斯顿是伦敦街头文化的伊甸园,处处都是涂鸦,以及街头滑板客。这里有我一个老朋友,埃博尼尔。这个名字不存在与任何一本英文字典里,因为是他出生时父母用字母随机拼凑的,世界上只有他一个埃博尼尔。他是一个面容俊俏,身材匀称的非裔男性,我们曾是一个宿舍的酒友,那间宿舍叫做玻璃院,离布里克斯顿不远。如今终于能在请他喝酒多年后,进入他的酒吧大饮特饮了。

    “你是不是准备去占便宜了,老张。”Moni明知故问地说。

    “对!”我的嘴咧到了后脑勺,贪便宜是拯救我心情的最好良药。

    更何况,我只不过是把那么多年他欠的酒钱要回来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