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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三天来的第一顿饭

    希尔酒店。

    王来夏躺在床上,一脸生无可念。

    这个快接近五十岁的中年男人,此刻只想好好吃顿饱饭。

    刚来到东欧的他,幻想的是蓝天,白云,海滩..........或是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飞奔。

    但到了地方之后,他连起床溜个弯的精神都没有。

    水土不服。

    饭都只能吃一小碗。

    他感觉再这样下去,就要提前离开这个美丽的世界了。

    “老王,我给你带吃的回来了。”

    钥匙扭动门锁,屋外传来声音。

    徐静蕾手上还提着个饭盒:“吃点吧,吃点就有精神了。”

    唉!早知道就不该来的。

    王来夏忍不住叹了口气。

    他不是不想吃,是吃不下啊。

    就是不想吃。

    一闻到食物的味道就犯恶心。

    “实在不行咱们就回去吧。”

    “啥都没玩呢,这么早回去干嘛。”

    “这不是你身体不好吗。”

    徐静蕾放下饭盒:“我去洗个澡,顺便看看有没有回去的机票。”

    王来夏点点头,躺床上一脸无奈。

    看了看饭盒。

    摸摸肚子。

    确实有点饿。

    先吃点东西垫一下吧。

    王来夏一想到食物就犯恶心,但不吃又不行。

    打开饭盒,带着一丝温热气息,里面是色泽诱人的红烧肉。

    “看起来还不错!”

    王来夏忍不住嗅了嗅鼻子,可惜红烧肉表皮已经冷了下来,没什么香味飘出。

    身体的反应让他直犯恶心,啥也吃不下。

    但潜意识告诉他,眼前的红烧肉味道很好。

    “尝一点吧,不好吃就扔了!”

    王来夏夹起一块红烧肉,放进嘴中。

    一瞬间。

    红烧肉的甘甜还带着一丝微微的辣意,奇特的味道瞬间充斥王来夏的口腔。

    身体每个细胞都散发愉悦。

    三天没吃顿饱饭。

    此时此刻。

    王来夏的身体终于找到了能补充能量的物质,无一不在催促他赶快进食。

    “这.........味道!”

    “简直神了!”

    王来夏忍不住又咬了一口,明明红烧肉的表皮已经凉了,但内里的肉却是热的。

    而且吃的时候,没有丝毫的油腻感。

    肉刚刚放到嘴里就化为甘露流进喉咙。

    “这像“喝水”一样。”

    这么说很夸张。

    但王来夏确实是这种感觉,这红啥肉和他之前吃过的都不一样,他连续吃了三四块,一点腻歪都没有。

    再混合上米饭,一口米饭配上一口红烧肉,大量唾液再口腔分泌。

    简直绝了!

    “这味道可太让人着迷了!”

    不消片刻。

    一大碗米饭加上红烧乳就被干完了。

    回过神来。

    王来夏有些不敢相信,他竟然吃了这么多。

    这算是他来的这三天,吃的最多的一顿饭了。

    他摸了摸肚子,总感觉里面啥东西也没有。

    “老婆,你这红烧肉是哪里买的啊?”

    “不是买的,是老板送的。”

    徐静蕾刚洗完澡,擦了擦头发,笑着说道:“小老板人挺好,和咱们一样是夏国人,做了份红烧肉也没收钱,白给咱们的。”

    “走走走,快带我去,我还要吃红烧肉。”

    王来夏迫不及待。

    他感觉身体器官被激活了,每一个细胞都在告诉他,他现在很饿,需要马上进食。

    “恐怕不行,这份红烧肉是最后一份,小老板不像个做生意的人。”

    徐静蕾摇摇头。

    王来夏顿时焉了下来。

    他颓废的躺在床上。

    好饿。

    他现在只觉得好饿。

    真的好饿。

    明明刚刚吃完一份红烧肉,可是肚子还是饿的不行。

    “真的有那么好吃吗?”

    徐静蕾皱眉。

    看起来也就是普通的红烧肉啊。

    至于这么魂牵梦绕吗?

    难道陈沐凡是隐藏的国菜大师。

    徐静蕾被自己逗笑了。

    陈沐凡看起来也就20出头的样子,能是什么大师,没个几十年沉淀,能有什么手艺。

    她去了这么多高级餐厅,没那家主厨有这么年轻的。

    “别干嚎了,下午我再给你带一份好吧。”

    .........

    下午。

    王来夏躺在床上,双眼失神。

    “不都是红烧肉吗?区别能有那么大吗?”

    “这儿主厨手艺也不差。”

    徐静蕾皱眉。

    本想说王来夏几句,可看王来夏那副半死不活的样子,还是忍住了。

    “这不是我要的红烧肉。”

    王来夏半张嘴巴,他没精神,他饿,他犯恶心。

    “行了,行了,明天我再去小老板哪里看看,再给你买一份红烧肉行吧。”

    徐静蕾无奈。

    与此同时。

    陈沐凡刚炒了碗蛋炒饭,顺便做了盘红烧肉。

    斯威特实在太能缠人了。

    实在拗不过。

    当带着诱人深红色的红烧肉端上餐桌。

    斯威特眼睛都直了。

    趁着陈沐凡去打饭的时候,他实在忍不住,夹起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

    那味道,甜甜蜜蜜,而且还不腻。

    这是目前最和他口味的美食。

    斯威特抛弃蛋炒饭,将红啥肉列为他心目中的第一名。

    “斯威特,你怎么直接吃了!”

    陈沐凡打完饭,看见这一幕哭笑不得。

    “抱歉,我实在忍不住!”

    斯威特还以为是自己偷吃,惹怒了陈沐凡,赶忙道歉。

    “这要搭配上米饭吃,直接吃太腻了!”

    陈沐凡端了碗米饭给斯威特。

    他是真没想到,斯威特直接拿红烧肉当主食吃。

    这个东西再好吃,吃多了他也会腻。

    何况是红烧肉这种略显油腻的食物。

    “我觉得这就很好吃。”

    斯威特不以为意。

    不腻,根本不腻。

    太和他胃口了,简直就是为他量身定做的美食。

    微甜的咸香,要下口下去汁水满溢,肥肉不肥,瘦肉不瘦,一切都恰到好处,就像是吃加强版的牛排一样。

    口感丰富细腻,更上一层。

    还是他最喜欢的甜口。

    陈沐凡哭笑不得。

    只能由着斯威特吃。

    看得出来斯威特是真的喜欢吃红烧肉,搭配上米饭吃了一次之后,还是选择硬造,啥也不配,干吃红烧肉,硬生生吃了一大盘。

    陈沐凡看着都觉得腻。

    吃过饭。

    陈沐凡拿出纸笔,写上营业时间和菜单。

    他决定先卖早餐就行。

    一来是菜品不足,他还不太想做午饭和晚饭。

    二来早餐赚的钱就够用了。

    三来他懒,不想做。

    .........

    第二天一大早

    天刚蒙蒙亮。

    陈沐凡已经跑完步,开始了和面宰馅一系列工作。

    知道第一笼热气蒸腾,第一笼包子出炉,他打开店门,开始营业。

    奇怪的是。

    今天的人特别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