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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初见秦妙

    与此同时,泥阳县南部边界。

    “阿嚏!”

    “阿嚏!”

    “阿嚏!”

    吕臻没来由地连着打了三个喷嚏。

    “哪个杀千刀的在背地里咒我呢?”

    他揉了揉鼻子,忍不住在心中咒骂,又想到一行人已经出城多时,随即转头看向苟平。

    “苟翁,此地距离你孙女的住处还有多远?”

    苟平和他的孙儿苟坎,自从决定跟着吕臻前往长安,也算是做起了吕臻的仆从,吕臻每日的吃穿用度,苟平颇为上心。

    泥阳城遭到劫掠之后,能带出来的干粮、衣物数量有限,但是苟平总是为吕臻留出足够份量的食物以及干净的衣裳。

    哪怕包括苟平在内的绝大多数流民,只能吃粟米煮出来稀粥,碗里仅飘着几根简单的野菜,可苟平却将为数不多的胡饼①都给了吕臻,甚至还有几条熏制的小鱼干。

    包括吕臻卸下的铠甲,苟平也是小心翼翼地擦拭后,装在背篓里一直背着。

    吕臻推脱不掉,只能领了这位老人的好意,只不过每次吃饭时,他总会分半张胡饼和一条鱼干给苟坎。

    苟平虽然表面上埋怨吕臻不应该将自己的食物分给苟坎,但心底里倒是更加认可这位主子了。

    他的所作所为吕臻看在眼里,心想苟平以后就跟着自己了,一定要好好待他和他的孙子孙女。再加上苟平上了年纪,是长辈,直呼姓名总归不合礼数,便尊称他为先生。

    谁知苟平打心眼里认定二人尊卑有别,坚决不肯接受,无奈之下,吕臻只能称其为苟翁。

    不过以现代的语言习惯来讲,“苟翁”听起来总是别扭,有种骂人的意味。

    “回都尉的话,过了这片荒地就是了,最多再有一刻钟的步程。”苟平回答道。

    他们这一百来号人辰时末出城,往南走了将近一个时辰,才堪堪到达泥阳县的边界。即使这一路上没有高山大川,不过按照这个进度来看,哪怕昼夜兼程,走到长安城也起码需要整整两天。

    “如此一来时间太长了,到时候解系以为我战死,只怕他写信给王敦告知我的死讯,我得早些回去报个平安才是。”

    “等到了富平县,得去找一趟县令,让他安顿好这些流民,我再借匹快马先行一步。”

    吕臻打起了小算盘,想象着回到长安向刺史和梁王讲述自己击退胡人、迁移流民的壮举。

    “都尉,咱们到了。”

    听到苟平的声音,吕臻停止了思考,顺着老人手指的方向,看见水渠对岸的一片小丘。

    小丘上种着两排柳树,在稀疏的柳树林中,有几间土房和茅屋,打眼瞧去不见人烟。

    “都尉请在此稍等,老拙去去便回。”苟平说完,正要前往。

    “无妨,我与你一同前去。”吕臻本就闲来无事,便跟在苟平的身后,“说起来,我还未曾过问你这位孙女的姓名。”

    “咱这孙女叫做秦妙。不瞒上官说,老拙本养育有一儿一女,苟坎是咱小儿子的孩子,而秦妙则是咱大女儿所生,是外孙女。”

    “原来如此。秦妙……真是个好名字”吕臻点了点头。

    “吕都尉过奖了。都是咱那女儿命好,嫁给了一个私塾先生。”苟平笑吟吟地说:“他原是受乡里举荐的秀才,奈何没有得到县令的垂青。后来凭着一些才学给人教书,取名字嘛,是要比咱这些粗人强。”

    吕臻仿佛捕捉到了什么信息,问道:“苟翁,我前日听你老人家说亲眷四下散落,也不知你一双儿女今在何处?”

    苟平抬起头看着天空,神色恍惚了一下,缓缓说:“贱内死的早,一直是老拙兀自抚养两个孩儿……坎儿的母亲在他生产那天便死了,咱那儿子,一年多前在上党郡被胡人杀害。女儿、女婿早年去了扬州,更是许多年没有音讯了。就连妙儿,还是由她小叔带回来的,因为手巧,就一直在泥阳随她小叔做些女工……前些日子,妙儿的小叔远去洛阳贩卖布匹,咱才领着坎儿来接孙女……”

    说到最后,年过花甲的苟平声音哽咽,眼睛也有些泛红。

    吕臻哪里想到,苟平居然经历这么多的家丧,竟一时语塞,也不知如何宽慰。

    “哀民生之多艰……所谓的便是这般境遇吧……”吕臻感慨不已。

    讨论间,苟平已经领着吕臻来到一间土房的门前。

    老人本欲推门而入,但转念想到上官在此,应当是屋内的人出来拜见,便改为伸手叩门。

    “谁人?”

    里屋中传来一个脆生生的女孩声音。

    “妙儿,是阿翁,快些开门。”苟平努力地平复情绪,呼唤道。

    “阿翁回来了!”女孩惊喜地说道。

    很快门打开了。

    吕臻透过半敞的门缝看去,这位少女身穿素衣布裙,盘着简单的发髻,却慧眸琼鼻,身段玲珑有致,给人一种说不出的柔美。

    尤其是听闻阿翁归来,此刻正笑颜如花。

    她的年龄比想象中的要大一些,约有十四五岁,正待及笄之年。

    “阿翁,这位是?”秦妙收起笑容,疑惑地问道。

    苟平上前拉住秦妙的手,说道:“这是吕都尉,是咱们的恩公,要带咱们去长安哩!快些见过恩公,日后可要好生服侍,不敢怠慢……”

    老人絮絮叨叨地说着,也不管秦妙听明白没有,就要按着她的脑袋行礼。

    秦妙自小学过礼数,从苟平的话里也听出了个七七八八,知道眼前的人是一个大官。

    虽然不知吕臻如何成了他们的恩公,但也乖巧地行了一礼,有些羞怯地说了一句:“奴家②见过上官。”

    “啊……姑娘不必多礼。”吕臻愣愣地说。

    他惊叹于秦妙含苞欲放的娇媚,不敢相信模样平平的苟平,还能有这样清丽脱俗的孙女。

    纵然装饰朴素,却堪称瑕不掩瑜。

    秦妙也从未见过如此年轻俊俏的上官,不免偷偷打量了吕臻几眼,脸庞浮现出妙龄少女应有的红晕。

    “苟翁,你这孙女如今芳龄几何了?”吕臻收回视线,转而问道。

    “回都尉,妙儿今年已满十五岁了。”

    “好年纪,十五岁是该取字了,不知苟翁可为姑娘取好了字吗?”

    “老拙愚笨,并不擅长为人取字。”苟平说完看向吕臻,“老拙斗胆,不知可否请都尉为咱孙子孙女取字?若是如此,那当真是咱等的荣幸!”

    秦妙读过书,明白女子及笄和取字的意义。因此,她的的眼睛里也流露出难掩的期待。

    “当然可以。”吕臻欣然应允,“姓秦名妙,唔,让我想想……”

    表字颇具讲究,一般用来表示此人的德行,亦或是解释本名的意义。吕臻与秦妙只是初见,而且作为一个外人,用德行取字的话不免显得牵强,只能在“妙”这个字上下功夫。

    妙誉期元宰,殊恩且列卿。

    一番思索过后,吕臻的脑袋里冒出这么一句诗来。

    “就叫殊卿吧,取殊誉恩卿之意,苟翁意下如何?”

    “殊卿……”苟平喃喃,随即憨厚地笑道:“殊卿,这个字真好。嘿嘿嘿,老拙虽然没有见识,但也听得出来恩公取的字是极好的。妙儿啊,还不多谢恩公。”

    “多谢恩公!”秦妙又行了一礼,脸上的红晕更浓了一分,看得出来她也开心极了。

    “以后称我都尉便可。”吕臻欣慰道。

    “是,都尉大人。奴家谨诺。”

    秦妙的声音娇滴滴的,十分悦耳,听得吕臻心花怒放。

    他真不敢相信,被这一个人称呼都尉,居然能比一百多号人高呼都尉还要开心。

    “吕臻啊吕臻,你在想什么,这可是未成年少女!三年起步,最高死刑,切记切记!”

    所幸吕臻还保留了一丝理智,不断暗自谴责道。

    “不过,古时候的女孩子,十五岁便能出嫁了吧……”

    “不行不行,如此一来我与那炼铜何异!”

    吕臻狠狠地晃了晃脑袋,努力驱赶这些罪恶的想法。

    胡思乱想之际,苟平和秦妙早已整理好了需要带走的东西。

    回到大部队后,众人又忙活着吃了一顿午饭,这才继续上路。

    只是小小年纪的苟坎,想破脑袋也不明白,那些本该分给自己的小鱼干,不知怎么就跑到了秦妙的手上……

    只能捧着小半张胡饼,向姐姐投入幽怨的眼神。

    作者注:

    ①胡饼:即以小麦、大麦为原料的食物,多加芝麻、酥油、盐等辅料。自汉代控制西域以来,中原将这类食物均称胡饼,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馕、烧饼、炉饼等。《后汉书》曾描写“灵帝好胡饼”。

    ②奴家:在秦汉之际,奴的意思已经从奴隶、罪犯延伸到了卑者对尊者的自称、尊者对卑者的爱称、夫对妻的爱称等等。不过“奴家”一词实际上在唐宋才正式出现,魏晋时期仅称“奴”或者“阿奴”,本文出现的奴家仅是为了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