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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又是风羽箭,魂飞映波桥

    近日,各种树叶大小的字条贴满临安城,上写:“秦桧,金人走狗也。”

    军巡铺的铺兵满城搜查,也没查出谁贴的。

    这还不算,还有那重提秦桧南归旧事以证秦桧为金人走狗的,洋洋洒洒几百字,如告示一般贴在街巷墙上。

    秦桧携妻南归,当时就引起百官怀疑。靖康年间,秦桧为御史中丞,曾反对拥立张邦昌为帝,后被金军掳去北方。建炎四年,金军攻破楚州,十月初,秦桧南归,称当楚州攻陷之际,他乘机杀死监视自己的金人,夺得小船,偷渡涟水,欲赴行在。

    秦桧所说,疑点重重。一、当初与秦桧同时北掳的还有何栗、孙傅等人,为何别人无法逃脱,只有秦桧南归?二、楚州乃两军前线,秦桧若不受金人重用,如何会随军来至楚州?三、金人命秦桧随军,必拘执家属,决不会令王氏随军;四、秦桧一文弱书生,如何杀得了监视他的金人,还携王氏、一仆、一婢、两名从官,再带一水手南逃?五、其行囊中财货颇丰,这岂是匆忙逃亡?而财货之多,多到令涟水军的将官眼红,差点儿因觊觎财货而杀掉秦桧一行人。

    秦桧在金人那里做过什么,宋人并不知道。但在宋人这里做过什么,都有目共睹,不是金人派来的细作又是什么?

    告示虽不多,但只要一出现,围观者甚众。

    临安读书识字的本就不少,这一传十,十传百,传得整个临安城尽人皆知。

    所以,郑斌解释道:“人们都说,秦相公是细作,曹保正是秦府的仆人,自然也是细作,杀个细作还不应该?”

    “见过那字条?”钱提刑忙问。

    “见过,告示都见过,宪司门外的树上就有一张。”

    钱提刑双手捂脸,道:“娄子越发捅大了!谁能贴出这么多东西,还不被人瞧见?”

    郑斌回道:“下官也百思不得其解。”

    “早该想到的,民心如此。”过了一会儿,钱提刑放下双手,又说:“字条不管它,告示也不管,也不归我们管,我们管好我们该管的,不管死的是谁,杀人就是犯法,犯法就要拘捕,若不能拘捕,就是我等失职。”

    郑斌忙说:“大人放心,捉拿凶犯乃下官职责所在,下官自当全力侦破。”

    钱提刑频频点头,道:“至于细作一说,还是要有证据的,不可人云亦云。”

    自打从师傅家回来,郑斌就在思考这个问题:一边是奸臣,一边是官服。要还想穿这身官服,还想再多领几年官俸,就得办差,办差不为百姓,却为奸臣。一想到这问题,心里就憋得慌。见提刑大人如此说,又要连忙表态:“大人提醒的是,下官谨记。”

    回到家中,郑斌与父亲讲起此事,郑父说:“能杀奸臣和贪官,自是大快人心,可杀奸臣和贪官的,也未必忠良。”

    告示一出,可忙坏了皇城司,察子们蝗虫一样涌上街,抓不着贴字条的,只好抓看的。看,也犯法。可让察子们抓了不少人。

    皇城司,宋代特务机构,类似明朝的锦衣卫。

    过去郑斌办案总是风风火火,不吃不喝也要搜证据,找线索。现在告示和字条一出,却忽然生出一种期待,期待这案子赶紧被人忘掉,破不了就破不了,稀里糊涂过去完事,甚至还怪贴告示之人火上烧油。

    张诚问起弩箭,他回答:“不是韩家军的。”

    张诚没说话,明显在等他,他只好再说:“好像是岳家军的。”

    张诚不禁长叹一声,又问:“跟提刑大人讲了?”

    “还没来得及。”

    “那就先不急。”

    “行,不急。”

    他俩是不急,可有些人却等不及了。

    当天夜里,一名为胡献瑞的丝绸商人在西湖映波桥下被射杀,凶器又是风羽箭。

    胡献瑞乘船,正宴请两浙路市舶司的市舶判官,船上有厨师烧菜,有歌妓抚琴,举目观月,俯首映波。

    凶手也乘船,行至跟前,呼一声胡献瑞,胡献瑞惊问:“何人唤我?”语音未落,箭至胸前,又是一箭毙命。船上之人大惊失色,待抬眼观看时,凶手早已划桨而去。

    此时,郑斌正在家中读书,书中夹着一张“秦桧,金人之走狗”的字条。钱提刑说,这字极像赵官家墨宝。出自当今圣上是不可能了,定是高人模仿,旁人不仿,专仿皇上,真是讽刺!

    郑斌正看着,忽听有人急拍院门,慌忙将字条与书藏起。出来一看,正是高信。二人驾宪司的马车速至映波桥,映波桥上已站满了人,七嘴八舌地议论着,临安无人不知风羽箭。

    宪司人手有限,只好求助巡检司。

    宋朝的巡检司,堪称中国最早的警察局,兼具巡逻、捕盗、缉私、救火、边防等职责。两宋京师被划分成若干治安责任区,称“厢”,厢之下又分军巡铺若干。巡检司最高长官为都巡检使,厢的长官为厢巡检。

    厢巡检大人也亲临案发现场,指挥铺兵们于西湖中划舟搜捕,每艘船上都点着灯,自己则躲在岸上黑影里叫唤。

    看着西湖上点点灯火,郑斌不禁苦笑,笑世人真爱装模作样,做给上司,做给下属看,随便再糊弄糊弄老百姓。凶手早跑没影了,还会在西湖上陪你们划船玩?和射杀曹保正一样,凶手必有同党。当初有人绊他一跤,现在就有人岸上观看,一举一动,全在案犯眼中。

    表面文章交予巡检司去做,郑斌则拉着市舶判官详加询问,由此得知苦主是经营丝绸的商人,家里还有海船数艘,可是家大业大。而判官早就认识苦主,因为判官曾是张俊幕僚,苦主则是张俊管家,为张俊管理田产,收取房租,深受张俊宠信。

    高宗朝若出个奸臣榜,秦桧排榜首,张俊就是榜眼。

    连杀两名奸臣家仆,什么意思?杀不了奸臣,只好杀仆人?但张俊不同秦桧,绍兴二十四年(1154),张俊就已经死了。

    可张俊与秦桧又有许多相同之处,比如贪财。张俊热衷敛财,天下闻名。一次宫廷内宴,赵官家宴请秦桧、韩世忠、张俊,有伶人打诨逗乐。伶人从一方钱孔看人,看赵官家,说“帝星”;看秦桧,说“相星”;看韩世忠,说“将星”;看张俊,却说:“不见星,只有张郡王在钱眼里坐。”

    铺兵们搜湖巡山,搜到大半夜,连凶手个脚印都没找着,各位官爷只得打道回府。

    第二天,张诚给郑斌搬来一堆账本,记的全是张俊家的财产,郑斌越翻越吃惊:

    张俊家有良田百余万亩,每年收租就六十万石以上,是绍兴府全年财政收入的两倍。绍兴府可是南宋最富庶的地区。张俊还通过巧取豪夺,占有无数园苑、宅第,仅收房租,每年就多达七万三千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