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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白狐之绊

    【乌西孤房】

    “我跟你说,长安每年有个花钿妆容赛,是武后在位时立的,现在还保留着,城内但凡是娘子,不论名门还是市妓,都会参加。而我啊,已经获得了两届状元,一届榜眼呢。”桃香自夸道。

    “想不到小姐还有这般能耐。”大傻意想不到,“可小某这也不是要梳花钿妆啊……”

    “哎呀,男子簪花我也会。”

    “别别别,小姐就剪到能挽髻就行了,到时候戴个幞头都一样的。”大傻赶忙推脱。

    “得了,我知道的。”桃香自是了然,“还有,现在你不能再叫我小姐了,要是去了兴西侯府还这么叫就露馅了,你现在是宋璟,是四品督查使,也是我的未婚夫婿,叫我‘桃娘’或者‘桃香’都行。”

    确实,既然要伪装,就要装全套,但直呼桃香还是太过亲昵了,还是加点称谓的好。

    “那就……桃娘?”

    “嗯,那宋郎,我这就开始了。”桃香掏出剪子,对着铜镜开始为大傻修容。

    看着自己毛发不断被剪落,大傻突然有点难舍,这是自己留了近十余年的毛发,此刻剪了,就好似自己十余年的年岁也被切割一般。

    望着那散落在地上的碎发,竟开始回忆起过往。

    【天授三年,河西大漠】

    自武瞾圣人临朝,开始节制关外的西凉门阀和戍卫军,除了将相当一部分的军政权移交刺史府之外,除去都护府外的兵马驻地也将被裁撤,其人员主力要么回流都护府,要么并入刺史府。因此西北大漠驻地的兵将开始了大量迁徙,需在数日内将驻地搬空。

    然军队数量庞大,如此短时间内迁徙必定丢东落西,大量的军马装备遗落在驻地周边,这就引发了大漠住民们的哄抢。那时候,军队刚撤走,胡匪还并未猖獗,居于河西大漠的居民还有不少,见驻地中遗落了如此之多的宝物,定然心动,一时间那驻地竟如市集般闹腾,但却没有市集般有序,各种推搡阻挠,你拥我挤,生怕那些值钱玩意儿被别人抢了先。

    这一下,从日出争抢到日落,终于是把周边驻地的好玩意儿都一扫而空,年轻力壮的满载而归,老弱病残们悻悻而叹,在这大漠风尘之下,几家欢喜又是几家愁。

    但更愁的,则是那些无依无靠,无亲无故的孤儿们。

    四方之地鱼龙混杂,时不时地有那些参军战死的遗孀,抛家弃子的赶京人甚至因胡匪奸淫的遗子。他们无疑是这四方之地最命苦的人,一出生什么都没有,只能靠自己的运气苟活在这世间。

    男孩就是这样的苦命儿,从珂乌镇的旁人那里听闻了驻地宝藏的事,也想来分一杯羹,可是没有坐骑的他,只能凭双腿跑到了那驻地,等他到时,早已经是空无一物了。

    饿了一天,赶了一天路的男孩不再有力气挪动,躺在那驻地的残砖破瓦上就昏了过去,每年这样死在大漠里的儿童不计其数,可能今天他也是其中一个吧。

    但他并不是。

    “喂,喂,小子!”一口凉水喂到男孩的嘴边,顿时让他清醒过来。

    睁眼抬头看,那是一个将士模样的人,一身戎装,面容土气却不失威重,一脸无奈地看着男孩。

    “军爷。”男孩赶紧磕头。

    “行啦,我们当兵的不讲这套。”那将士拍拍男孩身上的土灰,“来抢装备啊?”

    “嗯。”

    “可曾抢到?”

    “不曾。”

    将士一笑,随即伸手一招呼,竟从他身后窜出一只通体雪白的长耳狐狸。

    “这小家伙通人性,多少也能陪陪你吧,你可别煮了吃了。”将士说道。

    那长耳狐甚是亲昵,初见男孩就不停地用身体往他脸上蹭个不停,男孩脸上的尘土虽然染上了它的皮毛,却丝毫不见那雪白变得污浊。

    “还有那边那个,别玩了,过来!”那将士嚷道。

    男孩望去,才发现旁边也有一个和自己一样衣着褴褛的男孩,也抱着一只类似的白狐,他听到将士的呼唤,便立马跑了回来。

    “听好了,这可是军中用于机密通信的宝贵玩意儿,今儿把它俩送给你们,你们可要好好珍惜,知道吗?”将士说着。

    听到“军中”,“机密”,“宝贵”这些个词汇,两个孩子立马就兴奋了起来,高兴得手舞足蹈。

    “我长大也想当兵!”后来的小孩看到将士这般抖擞模样,心下向往。以前在珂乌镇的时候,总是看到雄赳气昂的官兵越过乡镇,横穿大漠远赴战场,总会溢出一股澎湃之情。

    “傻小子,兵有什么用,官才是王道!”将士说道,言辞间颇有一股埋怨之意,“以后有机会考个功名!”

    “考功名?”小男孩似乎从未听过这个词。

    “就是让你背书,多看书多学知识。”将士接着说,“当兵的,都是听这些读书的。”

    “读书要比当兵厉害吗?”

    “废话!”

    听完,两个小孩面面相觑。

    “那我要读书!”

    “我也要!”

    将士看到孩子天真的样子,会心一笑:“那就好好读书,将来啊,去那长安当大官!”

    “当大官!”两个孩子大声应和着。

    微风拂过,却也能卷起不少沙尘。

    “你们俩谁年龄更大?”将士问道。

    两个小孩各自报了年龄后,后来的那个孩子要大一些。

    “很好,从今天起你就是阿兄了,可要照顾你家小郎啊。”

    大的男孩点头。

    “那么从今天开始,你们彼此也算是家人了。”

    【天授四年,珂乌镇】

    阿兄领着自家小郎回到珂乌镇,虽说是孤儿,珂乌镇有口枯井,井不深,小孩子潜下去也不会有太大的危险,因此,这里就变成了孤儿们的家了。

    因为有了伴,阿兄时常带着小郎和两只长耳狐到处嬉闹玩耍,同时给它们取名“大白”,“二白”,一时竟找回了幼时才能有的乐趣,那种无邪的纯真与快乐,成天到处上蹿下跳,到处东奔西逃,不知道是不是多了个人的缘故,就连一起沿街讨饭都甚是好玩。

    然珂乌镇的小孩并非只有他们,见得俩小乞丐有着如此通人性的宠物,其他小孩不免心动,吵着嚷着想要,家大人自是不理,可不代表他们会就此放弃,几个小孩聚在一起,要求两个孤儿把白狐交出来,供大家一起玩,但那白狐是俩小孩各自千辛万苦去那河西大漠寻来的,怎能轻易送人呢?便拒绝,但小孩子可不懂什么儒雅道德,尤其是边境之地的孩子,野蛮和凶悍是从血脉中带着的品质,不一会儿,就对阿兄和小郎大打出手。

    而为了保护白狐,两个孤儿立马紧紧护住两个小家伙,任凭自身被踩踏殴打,见二人如此抗揍,其中几个稍稍大点的孩子,就把这俩小子丢进了泥坑,对着他们俩人那污浊落魄的样子大声耻笑,并取名“大傻”和“二傻”。

    那群熊孩子走后,阿兄和小郎相视一笑,有人陪着一起,挨了打似乎也没那么难过了。

    但终究,两个孩子没有依靠,在怎么相依为命,没有稳定的食物来源,还是免不了饿死的命运。在这珂乌镇附近,几乎所有能种菜的土地都被镇民们分完了,想耕种自是不可能,听闻大漠中有些特有的野猫野狗,时常有人去狩猎,两个小儿想着要不自己也去试试,说不定还真能吃上肉。

    于是便粗制了些看上去能用的弓箭,带上两只白狐,信誓旦旦地冲进了大漠。但似乎是之前那次驻地的成功经历让他们有点自满,这大漠可不是来去自如的地方,这次不幸,他们遇上了胡匪。

    胡匪逮到人,若是成年瘦弱男性一般是直接杀掉,若是壮实的,先看看能不能屈打驯服,听话的带走当奴,不听话的也是当场杀掉,女人呢,一般是先玩弄一番后再杀掉,要是漂亮的则还会多留一段时间。唯独不会杀的是小男孩,因为小男孩的成长价值,卖出去的价格也是最高的,所以当他们抓到阿兄和小郎的时候,自然是不会轻易让他们死。

    知道对方是胡匪,俩小孩自然不肯就范,在马匹上一直想挣脱逃命,尽管被鞭子抽打了一下又一下,但对于这俩小孩而言,此时不忍痛寻生路,等被卖去当了奴隶,那可就不是什么疼不疼的事了。

    终于,阿兄张开嘴咬了下胡匪的手臂,吃痛的胡匪一时间竟将阿兄摔下马去,孩子体格小,从马上坠落的痛感一下子夺走了他的意识,竟躺在地上不动了。阿郎哭喊着叫着阿兄,可阿兄却趴在地上再无回应。

    胡匪见这糟心小鬼跌落下马后不再动弹,心想这不是摔死,也得残疾了。好价钱估摸着也卖不出了,就任他在黄沙中自生自灭吧。

    而那一路尾随着胡匪所乘快马的长耳狐,二白继续一路跟着被掳走的小郎而去,大白则是停在倒地的阿兄身边,一直用身体蹭他的脑袋。

    就这么一直蹭啊蹭,终于把阿兄给蹭醒了。待阿兄醒来,已是日暮西山。回想起自己小郎被胡匪掳走,顿时撕心裂肺地喊起来,但此刻除了身边的大白之外,再无他人回应。

    可阿兄不会死心,和小郎在一起,是他目前为止的人生最欢乐的时光,也是他唯一的家人,他誓死也要把小郎找回来。

    于是,他不顾受伤的身体,一路往东行百里路,来到那凉州城,到那刺史府官衙门前,跪地求助。

    待有人出来迎接后,阿兄用着自己最后的力气,痛哭流涕地跪求道:“求求官爷找找我小郎,他被胡匪掳走了,他被胡匪掳走了!”

    那官吏见阿兄如此可怜,便上前亲切询问:“小儿先莫急,你小郎怎样长相?”

    年小又没受过什么教育的阿兄自然描述不出小郎的长相,只得抱起身边的大白:“他有一只和我一样的狐狸,求求官爷救救小郎吧。”

    “这……这哪算什么特征啊。”官吏身旁的衙役无奈笑出声。

    但官吏认得这小家伙,这似乎是都护府军特有的长耳白狐。

    阿兄说完这最后一句话,那疼痛便再次夺走了他的意识。

    “诶,怎么就死了?”衙役见此不知所措,“田长史,这可如何是好?”

    “先将他带进内院吧。”

    【乌西孤房】

    “好了。”桃香收起剪子。

    大傻望着铜镜中的自己,确实不得不感叹桃香手艺了得,那束发,竟织得比州城内大户人家的儿郎还要精巧,邋遢的胡须也只被保留了下巴上一小撮,干净又不失稳重睿气。

    “换上这个。”桃香拿出绯红纹圆领袍,外加银玉带袴和官制幞头。

    着装之后,那个大漠的荒郊野人便不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大唐正四品督查使。

    从官出仕,是大傻自小的理想,如今以这种方式换上官服,这理想算是实现了,还是梦一场呢。

    【萤光哨所】

    李森牙回到了萤光哨所,看到正在和花草嬉戏的花语会心一笑。

    花语也看到李森牙的归来,赶忙上前问候。

    “风歌已经来过了?”李森牙问道。

    “嗯。”花语答道,顺便把风歌留下的手书给到李森牙,“这是风歌姐姐留下的。”

    李森牙接过手书,愈看眉头愈紧皱。

    “是有什么不好的状况吗?”花语问道。

    “风歌已经找到了那巨虫的线索,似乎在这大漠里,有一座供养巨虫的破庙。”

    “破庙?”花语震惊。

    “嗯,从那归化的吐火罗人那里得知,此前做胡匪之时,曾受不知名委托,让他们把截杀到的尸体带到某个破庙去。”李森牙一边解释,一边略带思忖地抚着胡须。

    “不知名委托?”花语再度疑问。

    “哦,花语你不知道,在这四方之地有个名为‘鬼市’的地方,鬼市之中可进行各类交易,不论是什么都可以,甚至包括走私禁品,买凶杀人。”李森牙边说边走,“重要的是,进出鬼市的人都需佩戴面具蔽脸,因此交易双方彼此之间,都不知道身份。”

    “这……这不是很糟糕?”

    “一方面确实资助了一些无端匪患,而另一方面也确实保证了鬼市要比外边,那些看脸看地位的市集来得公正。”李森牙感叹,“有利有弊吧……”

    花语听到这,挠挠头,小声嘟囔:“花语不是很懂……”

    李森牙似乎没有听到花语的细语:“但能收买胡匪,这不是一般人可以办到的,鬼市中又有几人有这般能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