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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捕蝉

    沈澄面上并无怒色,反而笑道:

    “素闻齐二小姐骄横跋扈,江湖上无人能及。”

    “此刻身在他国的京城,作风竟然仍是不改,确实是名不虚传!”

    高壮女子神色傲然。

    他国的京城?

    此地须臾之间,便将是铃兰国辖下一郡。

    铃兰国境千里,尽皆是她齐令秀纵马驰骋之地!

    沈澄自从得知齐归蝶的身份后。

    便对铃兰国主一族的背景稍微作了些调查。

    眼前这齐令秀三岁学武,五岁便会骑马。

    此刻不过十九岁。

    便已将铃兰国一众成名的年青高手,都痛打过一遍。

    要知道真正有本领的武夫。

    是决不会因着齐二小姐的身份,便拳下留情的。

    齐令秀的实力,也必然不弱。

    想必比起卢长青和彭超群犹有过之!

    不过,深藏不露的齐归蝶,也未必就比齐令秀弱了。

    顾忌的,想来只是这厮身为姐姐的身份而已。

    铃兰国主齐云峰的长子早年夭折。

    其余六女,除了齐令秀外均是庶出。

    假如齐秀不是肉眼可见地不具大将之才。

    未来必然是铃兰的下任国主。

    只可惜论兵法,论心术。

    这莽人比齐归蝶实在相差太远。

    或许正因如此,齐令秀才把小妹视为不可不除的眼中钉。

    沈澄自然没打算让她带走齐归蝶。

    手按刀柄,淡然说道:

    “二小姐可有遗言?”

    直接了当,不留余地。

    齐令秀一双眼睛眯了起来:

    “小子侥幸胜了几个徒有虚名的废物,就自以为天下无敌了?”

    沈澄说道:

    “天下无敌不敢说,但对付一个把头发剃成奇模怪样的粗鄙女子,还是有点把握的。”

    齐令秀大笑:

    “毛都未长齐的小子,何必为着咱家小妹强出头!”

    “你以为得了她的欢心,就能奢想铃兰国主的大位?”

    她神色倏然转厉:

    “没有咱爷爷的盖世才华,便别要奢望能以外姓人之身,夺我齐家的宝座。”

    “焚香镇沈家连族谱也没有,寒门也称不上的小门小户,也敢做吃上天鹅肉的大梦!”

    沈澄心里一阵感慨。

    离齐家初代齐道中一介破落户子弟,披霜斩棘夺得江山。

    只不过是百年不到的事情。

    齐家的后裔,却已变得跟那些腐朽无能的世家子弟没两样了。

    放眼全族,能让齐道中泉下有知点头认可的。

    大概就只有胆气尚存的齐归蝶罢。

    齐归蝶忽地在他耳垂悄声问道:

    “要是她真敢伤了你,是不是会忽然有某位大人物跳出来为你挡着?”

    沈澄又气又笑:

    “你当那些大人物们,是庙里吃香火办事的大仙吗?”

    “放心吧,就凭她还伤不了我。”

    齐归蝶嗓子媚得像水:

    “我七岁被接到本家里头。”

    “在这九年间,齐令秀合共骂过我五十三次有娘生,没娘教的贱丫头。”

    “如果沈郎愿意在她身上割上五十三刀,为我出一口气的话,奴家一定会很高兴的。”

    沈澄笑道:

    “又来了,你是把她当成了木头人吗?”

    话是这样说。

    可在沈澄心中,确是没把齐令秀当作是很大的威胁。

    从一开始,他的眼角便定在街角停泊的一辆马车上。

    马车只是辆很寻常的马车,也未曾散发出什么杀机、杀气。

    心眼通明丹赋予的敏锐感知。

    却令他认定马车里头的危险,是他生平从未所遇!

    这边厢,齐令秀眼望着两人轻声细语,神色越发阴沈。

    她身边虽惯常跟着不少美貌少年。

    却均是被她威势所胁,毫无真情实意可言。

    那等只不过会说话,会走路的角先生。

    如何能与眼前美玉般的少年相比!

    她已决定在击败沈澄之后,将他捆缚到床上。

    好好将这目中无人的少年,调教得傲气尽失,在她身下宛转承欢。

    事情若已闹到了如此地步。

    归蝶那不要脸的贱丫头,想来也再没底气跟她争位了。

    只听齐令秀轻叱一声,纵马冲锋!

    她身下的坐骑,是齐云峰当年征伐旦马国夺得的绝世名马。

    毛色棕红,汗滴如血,日行千里,神速似电。

    昔日的旦马国人,将五色母马置于鹭山之下。

    诱使山中神驹与其交合,才生出这批体质神异的宝马。

    哪怕与父君赐予归蝶的“歧夜鹭”相比,也毫不逊色。

    齐令秀刀马娴熟,一身内外功已臻化境。

    与仍停留于倚赖利器层次的卢长青、彭超群相比。

    无疑已高出一层境界。

    手中百炼成钢的四尺长刀,更是专为持刀冲阵而造。

    虽然及不上缺月州江湖顶端的神兵锋锐。

    却坚韧无匹,堪足承受千钧巨力。

    若然沈澄单以手中兵刃直迎她的刀锋。

    说不定连“秋霜”也将受不住冲击,而断为两截。

    她这持刀冲锋的威势之盛,把沈澄先前分散的注意力都抢夺了过来。

    齐归蝶的面色更是有了变化。

    素闻二百余年前的南秦王朝军中。

    曾有一支持枪冲阵,天下无匹的铁甲重骑。

    南朝覆亡后,自视为前秦正统继承者的大秦王朝。

    一直想复刻出一队战力相当的骑军。

    然而纵经百年经营,如今大秦的铁骑部队。

    与昔年南秦的铁甲重骑仍是相距极远。

    持枪骑兵,比骑射弓骑更难练成!

    此刻的齐令秀,手中持的虽然是长刀。

    刀尖突刺之法,却与长枪冲击一般无二。

    哪怕是昔日南秦重骑中的最精锐。

    冲锋之神勇,也未必能及得上她!

    江湖大豪之中,通晓马背上战技者本就寥寥无几。

    何况此刻沈澄以步战骑。

    哪怕武力比齐令秀高出数倍。

    也未必能抵挡住后者人马合一的突击。

    齐归蝶倏地吹哨,召唤街角处的坐骑前来支援。

    然而她哨声只刚发出。

    齐令秀的刀尖,已然到了沈澄胸前三尺处。

    只一挺腕,刀锋就将洞穿沈澄的胸膛。

    这段时日以来,齐令秀骑术进步之大,竟是超出了齐归蝶的预期!

    齐归蝶本能地握紧刀柄。

    她并不肯定沈澄能接下这一击。

    冒着事后被责怪,也得以二敌一,先抗住齐令秀一刀再说。

    然只眼前一晃。

    沈澄身形急闪,主动迎向了刀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