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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江湖很现实

    水浒中的大宋,是个遍地匪患的世界。

    匪患严重不仅破坏地方治安,也影响朝廷税收,朝廷和官府为什么不治呢?

    谁说不治!

    这不,郓城新知县时文彬到任后,就把目光投向了“盗贼猖狂”的辖区治安。

    时知县不仅“为官清正”,而且“做事兼明”,到任升厅第一天,拿捏自己的属吏朱仝、雷横等人时,便颇有章法。

    “我自到任以来,闻知本府济州管下所属水乡梁山泊,贼盗聚众打劫,拒敌官军。亦恐各处乡村,盗贼猖狂,小人甚多。

    今唤你等两个……分投巡捕若有贼人,随即剿获申解,不可扰动乡民。

    体知东溪村山上有株大红叶树,别处皆无。你们众人采几片来县里呈纳,方表你们曾巡到那里……”

    古代官、吏分流,流官老爷高高在上,却因经常调动,初任某地长官时两眼一抹黑,若没有精通地方事务的属吏听命做事,便是再大的本事也不得施展。

    而小吏皆出自本地,与地方大户豪强利益盘根错节,欺上瞒下几乎是必然。

    流官、小吏和大户之间既有矛盾冲突,也有共同利益,既相互提防又互相利用,谁能理清三者的关系,谁就能治好一地。

    所以,流官走马上任第一件事通常是拿捏奸猾小吏,以求抓住“中间层”。

    看看,知县老爷连“东溪村山上有株大红叶树”这样的细节都知道,之前肯定做过明察暗访,在这样的青天老爷手下做事,你敢轻忽怠慢?

    雷都头就不敢触知县老爷的霉头,领命后便连夜带人“出东门绕村巡察,遍地里走一了遭”,大半夜了还要老老实实赶到东溪村山上,直到采得了知县相公指定的红叶,方敢返回。

    行不到三二里,细心的雷横发现了灵官庙“殿门不关”,疑惑“这殿里又没有庙祝,殿门不关,莫不有歹人在里面么?”

    众人拿着火,一齐照将入来,只见供桌上赤条条地睡着一个大汉,雷都头当即就认定这大汉正是自己辛苦寻了一夜的“贼人”。

    ——“好怪,好怪!知县相公忒神明,原来这东溪村真个有贼!”

    官差们人多势众,又以有备对无备,自然手到擒来。

    拿住了“贼人”,立即带回县里取问?

    宋时不禁土地兼并,破产的流民、贩货的行商、出外的旅人不绝于途,出门在外又不是非得住店,或是错过了宿头,或是为了省钱,夜宿乡庙村观的大有人在。

    没有任何证据,也没有经过任何审判,凭啥断定夜宿灵官庙的大汉就是贼人?

    何况,知县相公之前又不曾许下捉贼赏格,就算抓住了真贼也未必有什么好处。

    若是抓错了,岂不是要落下“糊弄知县”的罪名?

    就算这汉真是贼人,过堂后又熬不住刑,供出了自己的同伙和巢穴,知县老爷为求剿贼全功,会派谁去跟那些亡命之徒拼命?

    还有一点,朝廷为加强基层统治,强力推行保甲制。

    乡民联保,有罪连坐。

    在东溪村灵官庙里抓住了贼人,该村保正晁盖怎么也逃不掉巡防不严的罪责,雷都头又与晁保正有旧,直接押贼回衙就等于出卖了后者,岂不是忒不义气?

    雷都头混了这么久的县衙,岂能不知道以上这些道理。

    “我们且押这厮去晁保正庄上,讨些点心了,却解去县里取问。”

    ——被拿之人是谁,是不是贼人,和晁盖有什么关系,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爷爷们折腾了一个晚上走了好几十里路,总不能白辛苦吧?

    在东溪村中抓到“贼人”,寻该村保正晁大户“讨些点心吃”是不是很合理,过分么?过分么?

    有道是阎王好惹小鬼难缠,别看县衙都头只是不入流的小吏,可只要靠近掌握公权力的人,就有无数拿捏地方大户的办法。

    东溪村保正晁盖就深知这条“江湖潜规则”,得知本村抓到了贼,晁保正不问真假就赶紧称谢“多亏都头见报”,并邀请众人“此间不好说话,不如去后厅轩下少坐”。

    晁盖也是混江湖的,还混出了个“天王”诨号,自不是一般人,他会相信雷都头的鬼话么?

    当然不信!

    其人一面安排庄客以好酒好菜款待众公差,一面自肚里寻思“村中有甚小贼吃他拿了,我且自去看是谁?”

    乡下本就是法外之地,三五百户的大村庄总有几个手脚不干净的小贼。

    但皇权不下乡的古代社会,村中之事自有乡贤依据宗法处置,只要没有杀人放火,知县老爷都不会管各村偷鸡摸狗的小贼。

    就算是杀人放火,苦主不曾告到县衙,日理万机的知县相公也懒得管。

    你雷都头到老子村里抓了人,还跑到老子跟前卖乖,究竟他娘的甚意思?!

    以果酒稳住众公人后,晁盖借口“净了手便来”,到了吊住贼人的门房,才发现被官差吊在梁上的家伙还真不是东溪村人。

    简单询问了几句,得知此人是“远乡客人”,来投自己“送富贵”。

    古代可不是啥法治社会,破家县令灭门府尹绝不是调侃,宁招贼莫惹官乃是至理名言,不管这人是不是真的给自己“送富贵”,东溪村都不能出贼人!

    晁盖大略搞清楚了事情缘由,回房继续吃酒,雷都头也不问晁保正出去这么长时间干了啥,双方都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直到窗子外射入天光来,雷都头起身告辞,晁保正相送,这才“无意”发现被抓大汉竟然是自己多年不见的外甥,就问你巧不巧!

    外甥到了舅舅庄里不进屋,偏要夜宿灵官殿,你说怪不怪!

    细心的雷横知道晁盖在演戏吗?

    为什么要知道!

    难不成雷都头费心费力来保正家,又故意放陪自己喝酒的晁盖出去偷见“贼人”串口供,就真为了“讨些点心吃”?

    咳咳,不对!

    咱老雷多讲义气的人,如何会信不过天王哥哥说的话!

    ——放了那汉,一齐再入草堂里来。

    晁盖也很识相,救下了极有可能会牵连自己的江湖朋友后,便“取出十两花银”送给雷都头,“又取些银两赏了众土兵”,方才送走这尊找上门来的瘟神。

    所谓江湖,就这么现实。

    而所谓的义气,也全在“花银”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