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迷 » 玄幻奇幻 » 盛世百妖集续 » 四十七 惭与愧

四十七 惭与愧

    在家倒也没事干,除了游戏还是游戏,这样的日子里寂寞如野草疯长,想聊天都找不到人。一天天都这么无聊,心草长成了草原。每天睡了吃吃了睡,再连着打了三天的游戏之后我已经对一切对抗性游戏以及没有智商的队友深恶痛绝,在删游戏与被气死之间徘徊。

    思来想去,我打算去找温三金聊聊天。黄雨潇看我要出门,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吵吵嚷嚷的像孩子一样。回想了一下在我能看见他们之前的日子里,那么多的寂寞与无聊我是怎么捱过来的呢?我突然很害怕看不见他们——我已经不再会独自生活了。

    我问指南翁:“你去吗?”

    指南翁摇头:“我不去。”

    简单明了毫不顾及颜面的指南翁式的拒绝。

    由于宠物不能上公交,我只能步行去找温三金,好在也不算远,权当散步。六月份的天气十分炎热,很多小说里说太阳把大地都变成了熔炉,我觉得这种说法都有点文艺了。地面现在就像个煎锅,各种生灵都放在上面炙烤。人们在太阳下忙碌地奔走,避免粘锅。

    我在一个毫无遮挡的路口等着红灯。树荫离我很远,下面聚集了一大群避暑的妖怪,还挺热闹。四周建筑的玻璃幕墙反射着阳光,刺的人睁不开眼。我眯着眼睛看马路对面八十秒的红灯倒数,黄雨潇也用手遮着眼睛,不知道在四处看什么。大街上的妖怪看起来也都有气无力的,由于燥热的缘故,一切看起来都是病怏怏的,就连树木都毫无生机。风吹过树木的时候树叶带来恼人的响动,呈现着一片沸腾着的死寂。

    黄雨潇从未换过衣服,现在还穿着那身橘黄色长至脚踝的长裙,看着都觉得热。等红灯的时候我发现了这件事,注意力就全在这裙子上了。“你不热吗?”我说。

    “啊?”她有些疑惑。

    “看你都不出汗。”

    “我又没有汗腺——是叫这个名字吗?”

    我翻了个白眼,一个犬妖居然还能知道这个词。我想象着她流汗的样子,倒是真的回忆起了一幕:她与虎妖战斗之后的样子。一瞬间,那露着白骨的手臂又在我眼前出现了。我感觉心一下子被人揪住了,下意识地想要往后退缩,接着就眼前一黑打了个趔趄。

    “喂喂!”黄雨潇想要扶我,但是手从我的手上穿了过去。我并没有真的摔倒,往后迈了小半步后,我又重新站稳了——大概是天太热有些中暑。

    “还好吗?”

    她这么问我。她鬓角的一缕头发贴在脸颊上,像是一个倒着的问号。原来她还是会出汗的,只是不那么明显罢了。

    那当时得是怎样的疼痛,才能达到那样的出汗量呢?那个画面再次出现。那双手臂像是拿着一条鞭子,拷问着我。我干嘛要躲在她身后呢?

    “我还好。”我说。

    我咽了口口水,强迫自己不去想这些。红灯还有十多秒变成绿灯的时候,有一个全身穿着黑色的罩袍含胸驼背的人,踱着小碎步快速地从马路中间穿了过去。开始时我以为遇到了不看红灯的老太太,但看那人的衣着感觉像是个妖怪——正常人不会在这么热的天穿的这么厚实的。

    那个妖怪算是暂时把我从白骨的深渊中拉了出来。附近人多,我不方便问黄雨潇,等走在路中间的时候,我问黄雨潇:“看到刚刚那个人了吗?”

    “看到了,”黄雨潇点头,“那个是愧——或者是惭。”

    我一开始都没有懂她在说什么,默念几遍之后总算理解了:“‘惭愧’,是这个词拆开吗?”

    黄雨潇点头:“对,男妖为惭,女妖为愧,刚刚那个应该是个女妖——不过穿成那样我也看不出来。”

    “为什么叫这个名字?”我追问。

    黄雨潇撇嘴:“很好理解吧?之前做了什么亏心事,死了变成惭或者愧。”

    我很好奇:“比如说?”

    黄雨潇双手背在背后,微皱着眉头想在思考。过了一小会,她说:“我也说不清:奸淫偷情、监守自盗、偷税漏税、为人不孝……多了去了,你能想到的基本都算。惭与愧生前做了太多坏事,心里老是惦念着,死了就分别变成惭和愧了。他们一般羞于见人,所以都会用黑布遮上全身,捡一些四散的妖气为食。”

    我又去看那个妖怪,发现他已经跑没影了。黄雨潇的声音从背后传来:“他们出来的快跑的也快,总是行色匆匆。”

    惭愧在我脑海中只留下了模糊的印象,我也形容不出他们长什么样。到现在为止,我能记起的就只有一身黑袍,但就连黑袍上有无花纹、是宽是紧我都记不清了。

    黄雨潇催促我:“走啦,那种妖怪有什么好看的!”

    眼看绿灯又要变红灯了,我加速走了几步,在它变成红灯之前走到了街对面的树荫下,总算凉快了许多。我又回头看了几眼,大街上妖怪很多,却唯独没了惭愧的影子。

    我继续赶路,心中倒老想着惭愧。我不知道到底怎样的人死了会变成惭愧,他们究竟是做了怎样的事才让自己如此惭愧?说不定我死了以后也会变成惭呢?这么一想我有点后背发凉,总归还是不舒服的。

    “我死后会变成惭吗?”我问她。

    “我怎么知道。”她说,“而且人死了会变成惭愧这件事我也不知道是真的假的,大概是假的吧。”

    我沉默不语,那条伤臂又出现了。我感觉手臂真的开始疼了起来,不由得攥紧了拳头。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从没回忆起过这件事;在回忆起来之后,这个想法就怎么也赶不走了。紧接着我又回想起了更痛苦的一件事情——夏时龙杀了鸢尾。我有些走不动路了,只想找个地方坐会。

    她问:“你还有很惭愧的事?”

    我不愿意告诉她我在想些什么,便含糊其辞:“是个人都会有吧?”

    黄雨潇笑了起来:“倒也是。不过在意这个干吗?生的事都没有弄清楚呢,就想着死的事吗?那句话怎么说的?‘未知生,焉知死’,是不是?”

    “倒不是变不变成惭愧的问题。”我说,“我想起了一些不好的事情。”

    明明不会死却还贪生怕死的我。

    “别想了。”她说。

    我点点头,继续慢慢地踱着步。

    “嘿!”她突然大声叫我。

    我被吓了一跳,呆呆地看着她:“啊?”

    “我大概知道你在想什么。”她说,“我可是从没怪你的。”

    她定定地看着我,目光如炬。这个眼神实在是有些触动人,我感觉我的泪水就要奔涌而出了。哽咽了片刻,我说:“我……谢谢,不过我自己心里难受。”

    她说:“多大点事,以后补上不就好了……”

    伤口可以愈合,失去的生命该怎么弥补呢?我没有问出口。

    “……不就是一笼叉烧包吗?有啥好惭愧的。”我听她这么说。

    “啊?”

    “你前天答应给我买叉烧包……”她突然生气起来,“哇!你果然忘得一干二净!还有上周?还记得答应过我什么吗?”

    我有些吃惊:“你认真的吗?”

    她的认真是完完全全写在脸上的:“当然!你每句话我可都当真了!结果你却只是敷衍而已!”

    我的心情突然好了些。我说:“哪里敷衍?这次一定!”

    她笑的特别开心。我们继续往前走着,她突然说了一句:“别去想那些了。”

    我看向她。

    这会她并没有笑,只是很认真地说:“别想了,往前看!”

    这个提醒让我躲过了一辆横在路中间、差点被我撞上的自行车。这句“往前看”又变得难理解了——正常人不是应该说“看路”吗?

    半小时后,我坐在温三金的摊位前,和他一起啃着鸭脖。之前被败财双子光顾过的小吃店已经倒闭了,这才过了半个多月,速度令人乍舌。一家卖卤味的店开在了原址上。小店兼营汤面,店里的桌椅摆设都与之前的小吃店无异,只是门前多了一个保存卤味的储藏柜,香味站在街对面都能闻得着,浓郁的卤香让人津液横生。我买了点卤味,带到山上和温三金一起吃。

    温三金没谱的段子挺治愈人心的。他是个让人一看就会觉得好笑的人,只是简单寒暄几句之后我已经把刚刚的事儿忘得一干二净了——这件事说起来倒也挺惭愧的。鸢尾与我的感情倒是也不怎么深刻,确实不会一直沉浸在悲伤之中。

    温三金不知从哪掏了两个花纹绚丽的瓷杯,把他的枸杞水与我倒上。粗瓷杯看起来不太干净,我也没嫌脏,喝了一口,感觉这枸杞水里冰糖放多了。。

    “前明遗物了,”他说,“你高考完后才出土的,那个墓里值钱东西不多,除了这个就一个珐琅彩花瓶,转手就卖了。”

    一想到这是墓里的陪葬品我就一阵恶心,将杯子放下了。

    “这得判刑吧?”我说。

    温三金哈哈大笑,肆意嘲讽我:“骗你的啦!亏你还是文科生,前明哪有珐琅彩?这是我买的,十块钱三个那种,看着还行?”

    “十块钱三个也能买到珐琅彩吗?”我说着又把杯子拿了起来,仔细端详。

    “肯定不是啦。”他说,“就一普通杯子。”

    他一边说着一边从嘴里吐出一块骨头,骨头在青石板上弹了一下,滚到了路边的沟渠里。他用手指撕下鸭脖上的肉,塞进嘴里,咂吧着嘴,又喝一口枸杞水,喝水的响动像是牛饮;吃完这口之后,他用除了双手小拇指之外的八个手指一起将残存一些肉星的鸭脖骨放进嘴边,嘴唇聚成一个圆形,吸吮的响动像是叽喳鸟鸣;吸吮半天,他又将整个骨头塞进嘴里,也不知是嚼是舔。过了一会,他深吸气,“啵”地一下把这个骨头也吐到了之前的地方,似乎比之前的还远,这样这一块也算吃完了。当他吃完第三个并把第三个也吐出去之后,我突然意识到他就是想试试自己到底能吐的多远,我不由得为他的恶趣味感到好笑。

    实际上温三金吃一个鸭脖并没有像上述的那么累赘,一切动作行云流水毫不拖沓,只是一会之间,咂嘴声饮水声吸吮声一起迸发,最后就是宣告剧终的喷吐声,再之后就是翻动塑料袋的嘈乱,下一块鸭脖已经进入他的嘴中了。

    除了鸭脖之外我还买了其他卤味,但温三金似乎就对鸭脖情有独钟。我在啃一个鸭掌,舌头剥离筋骨总有些费力,吃多了还觉得舌头酸痛,因此也不免咂舌与温三金的水平。温三金又吐出了一块骨头,戴着手套的手在袋子里翻了翻,抱怨:“鸭脖没有了吗?”

    我主动说:“我再去买吧。”

    “不用不用了,”温三金摘下手套,意犹未尽地咂咂嘴,“这玩意和吸烟一样,不能贪心,吃多了也是罪恶。”

    我问他:“为什么你只吃鸭脖?”

    温三金喝了一口枸杞水,打了一个很响的嗝,然后开始了述说:“这东西,肉少骨多,有点鸡肋的意味,弃之可惜,但它食之有味;为了这么一点点肉,还得费力去嚼,这中间就有个值与不值的问题。有的人喜欢吃腿吃翅膀,因为肉多方便;我就不爱那玩意,吃了就有饱腹感,太容易满足了。食肉的乐趣在于吃饱吗?非也!吃饱是饥民的要求。食肉的乐趣在于食肉本身,体验那种筋膜撕裂肯綮分离的感觉,所谓饱食无味也。吃肉的时候慢慢啃食、撕扯,食肉的乐趣就在其中。”

    我觉得有些好笑,调侃道:“坏了,装起来了。”

    温三金摆手:“这哪里装了?你说为什么我们把粮食作为主食而不是以肉类为主食?肉类就是满足欲望的,但是欲望多了也不好,满足欲望的过程该是个逐步体验的过程,是一个与欲望拉扯的过程,你得懂得在这个过程中享受,而不是一味地想着满足——你懂我的意思吗?满足了之后就不会再想得到,任何欲望都是这样。”

    我摇头表示不懂,又问他:“你哪来的这些理论呢?”

    温三金笑了:“嗐!这哪有什么理论,胡诌罢了。”

    在我看来吃就是吃了,吃的开心就好没这么多门道,也许这就是差距所在——这就是他能够一本正经地给人算命瞎扯而我只能听他扯的缘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