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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一 于终末启程

    虽然我行善不多,但自问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就算进不了天国,也不至于下地府吧。

    我承认了自己的死亡,却意识不到自己仍在思考。

    睁开眼,看到的还是那熟悉的房间……以及那陌生的人。

    “初次见面,我是缪斯·卡洛琳娜·德拉切伊克,”

    缪斯坐在桌子上,一边把玩着自己的发梢,一边用一种戏弄人的语气说道。

    “你可能还在讶异你为什么还活着,不过严格来说你也算是死过一次了。”

    “石南。”

    我用不至于惊扰到她的动作慢慢爬起来,回应道。

    不知为何,我对缪斯根本提不起来敌意,我的内心竟坚定地认为她不会伤害我,难道是出于强者对弱者的悲悯?

    “你说的不是喀斯芬蒂的语言吧,虽然我能听懂你说的话,但是你那嘴型简直烂的一塌糊涂。”

    “哟,挺机灵嘛。”

    缪斯从桌子上跳下来,毫不吝啬她的赞赏,她踱步走到我面前,开口道。

    “这一切都归功于血契,别说听懂,过不了几天我便能精通这门简陋的语言。”

    她伤好后看起来很有精神,可却有说不出来的怪异。

    “况且我也说过了,你死过一次,已经不能真正意义上被称为人类了,你已经成为我的眷属……亦或说是奴仆。”

    无论是从语气上还是神情上,都无法窥破缪斯的话语,就算我能感受到她波动的心灵,也不敢轻易去相信自己的决断。

    血契,似乎出卖了这个老道的欺诈者。

    “呵,所以你为什么会来这里,又为什么会找上我?”

    “嗯?也许是被你纯净的血液吸引了吧。”

    “那血契到底是什么东西?”

    “这你不需要知道。”

    “……”

    至少她不会杀死我,我清楚的知道。

    我必须离开这里,去大城市寻求庇护,以缪斯的实力,能把她逼到这种地步的人,绝对不是我可以应付的,我并不想再去面对有死亡风险的事情。

    ……

    落日的余晖洒在荒无人烟的戈壁上,即使已经临近黑夜,地上仍然可以看到滚滚热浪。

    我背着行囊,埋着头走着,身后跟着一个略显娇小的身影。

    “你觉得我是那种喜欢把差点要了自己命的东西带在身边的人吗?”

    我忍无可忍地转过身来。

    “哦?我倒认为是你一直在妨碍我的前路呢。”

    缪斯并没有强硬的留下我,这更加印证了我的猜测——我确实能感受到和她之间微妙的联系,那所谓的血契,我还需要时间去试探。

    一点办法都没有,我甚至提不起驱赶她的意志,更别说拔刀相向了,只能挑选认知中最刻薄的话语去挖苦她。

    我露出讥讽的笑容,冲着缪斯说道:

    “那么尊敬的主人,身为眷属的我是不是不应该质疑您的任何行为呢?”

    缪斯愣了下,呆呆的点了点头,随后马上反应过来我在戏弄她,鼓起腮帮子把头扭到一边。

    看到缪斯吃瘪,我的心情莫名愉悦起来,甚至要哼起小曲来,缪斯则是继续跟着我,只不过她的目光一直放在我的后颈上,实在让我感到不自在。

    我们两个人就这样一声不吭地走在沙地上,天色越来越暗,远处已经开始响起了异鬼的嚎叫声,我停下脚步,在行囊找出一袋灰色的粉末,吸进了嘴里薄薄一层,然后递给了缪斯。

    “这是灰粉,能驱散异鬼的骚扰,吸进嘴里一层就好。”

    缪斯也停下步子,就站在那里看着我,丝毫没有接过去的意思。

    “趋利避害,你们人类就是因为这样的想法,才导致自己在大陆一个小小的角落苟且偷生,甚至差点被弱小的海妖族灭亡!”

    缪斯打翻了我手里的粉包,灰色的粉尘充斥在了空气中。

    “忍让忍让还是忍让,除了助长对方嚣张的气焰,其他的什么都得不到!”

    粉尘在空中飘荡着,异样的气味充斥着我的鼻腔,还有一种不明的感觉刺激着我的大脑,这是我遇见缪斯以来,唯一一次把情绪表露出来,即使她如何强大,也逃不开世俗的情感吧,我和她之间会有共同之处吗?

    虽然她的语言略显片面,并不符合人类的实际情况,但从历史上看,人类的确是一昧的韬光养晦,从来都没有过征讨异族的行动。

    或许是被她的言语,亦或是因血契而传递的情绪,我的情绪久违的激动起来,我感觉我找回了刚觉醒地脉时的感受,纯血的我,是否也有改变人类命运的可能呢?

    我低下了头,不再言语,即使我的想法再怎样宏大,也得先度过这充斥着危险的夜晚。

    星光很快缀满天空,如此明亮,在月亮的衬托下,又是如此的暗淡。

    异鬼们已经从各个阴暗的角落显形,开始在这片荒芜的土地上游荡,吞噬一切他们能感知到的生灵。

    我蜷缩在一棵巨树下,尽量放缓自己的呼吸,努力让自己融入环境;缪斯倚在树旁,透过树叶的缝隙仰望着星空,我能闻到她身上散发着一股清香,美丽而又危险,甚至能让没有灵识的异鬼远远避开。

    能不把海妖族放在眼里的存在,还了解我们人类的历史,这样的族类已经超出我对于外界的认知,这已经让我的理智不再相信自己的判断,我把眼睛眯成了一条缝,袖子里的手紧紧握住刺刀——固然我在她面前如同蝼蚁,这也并不代表我会束手待毙。

    一夜无话。

    她甚至没有改变自己呼吸的节奏,就像一块美丽的雕塑,直到天边出现了一抹白,她才提起一只手,摘下了自己的兜帽。

    苍白色的光勾勒出她脸庞的轮廓,一袭银发散进天空里,像是黎明中暗淡的星河。

    “多么动人的夜啊,对吧?”

    缪斯扭过头来,笑着冲我说道。

    她是不是已经察觉到我没有睡着,我已经不在意了,我只知道现在的缪斯比夜更加动人。

    我能隐约能看到她脸上凄美的笑容——我已经不是第一次看见,上一次是我母亲和我诀别的时候——这时候我是如此冲动地想要上去拥抱、去挽留她。

    留在我身边吧!

    我的内心嘶喊着。

    可是缪斯没有给我机会,她血红色的眼瞳发出了渗人的光芒,轻踏尘土,转瞬就消失在了我的视野中。

    我的身体不由得开始抖动,呼吸变得紊乱不堪,充斥在心中的苍凉感压得我没办法去思考。

    我自由了,摆脱了恶魔的魔爪,同时我又被自己束缚,改变了对自由的渴望。

    天已经蒙蒙亮,异鬼们纷纷躲藏起来,这是我离开的最好时机。

    我就楞在原地,静静体会着自己真正的心意。

    “你到底在逞什么强啊?”

    我不再迷茫,咬紧了牙关,爬起来去追寻,让我的心脏再次跳动的她。

    ……

    天色渐白,异鬼重新隐匿回了角落,茫茫的荒漠上,一个仿若风滚草的东西在高速移动着。

    这是“神行”和“鬼没”,同“角质”一样都是从地脉获得的馈赠,它们不会持续太长时间,但是足够满足我对隐藏自己的需要了。

    被风卷起的沙石,铺天盖地的打在我全身各处,我没有方向,就那样跟随着血契的指引,毫无停留的移动着。我行进了不知多远,终于在一块巨石旁边停下,贴在了上面,看向远处伫立在戈壁上的缪斯。

    “真是辛苦你不远万里地除掉我了,格因·格里恩。”

    缪斯微微转头,看向一侧的空气,我也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却没看到任何东西。

    “哪里的话,我亲爱的缪斯公主。”

    一个风度翩翩的男人虚空中走出,腰侧别着一柄精致的长剑,应该就是缪斯口中的格因,我能听懂他说的话,只能归功于血契。我不禁对地脉之力感到担忧,我离他们仅不到五十米,好在“鬼没”似乎可以瞒过他们的感知,要不我早在发现格因之前就被他灭杀了。

    格因将右手放在胸前,身体微倾,十分绅士地行了一个贵族礼,然后直起身,面露讥讽之色。

    “还以为您的灵魂有多么高洁,就算是死也不会和我缔结血约,没想到最后为了生存会与弱小人类缔结血契……也罢,我还是杀掉你,给血族留下您那圣洁的印象吧。”

    “哦?我反倒觉得和一个杂种签订契约更会让我痛苦一生呢。”

    缪斯用蔑视的目光看着格因——绝对的不屑,甚至能让我看到上位者的气势。

    格因脸上的假笑戛然消失,右侧的脸颊不受控制地抽动起来,他把长剑从剑鞘里抽了出来。

    “您永远是如此伶牙俐齿呢!”

    我深感赞同。

    “话说回来,我还没能见识到与您缔结血契的人类呢,怎么,我已经尽力收敛我的气场了,结果还是让他胆颤到不敢露面了吗?”

    “我们德拉切伊克家族的人还不至于像一条可怜的狗,去寻求异族的帮助!”

    你真的不是在骂自己吗,我如此想到。

    “你这是在找死!”

    缪斯每一句话都可以刺穿他的痛处,连只和她相处不到一天的我都明白这点,不会去寻不自在,格因的勇气实在是值得嘉奖。

    格因踏出一步,身体以一个诡异的角度冲出,急速贴近了缪斯,挥出了手中的长剑。另一边缪斯葱白色的手虚握,血液般的流体在她手中凝结出两把细剑,毫不畏惧地迎了上去。

    “切。”

    眼看两边的人要互换伤势,格因却改变了长剑的轨迹,把缪斯的两柄细剑拨开,几乎要倾倒的贴着地面后撤。但是缪斯没有收手的意思,紧跟上去,两剑刺出封住了格因的两侧,随后向内侧斩去,就要把她的死敌拦腰斩断。

    格因嘴角露出一抹讥笑,干脆放弃了闪避,身躯剧烈涨大,仅仅是用长剑挡下了一边。

    唰!

    缪斯被长剑震退,格因则是跌落在地上,带起了一片灰尘。

    “没有始祖的遗物,你的行为简直就像是没有开智的血虫一样——不过现在的我兴奋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步,一个刚刚缔结血契的血族,到底要有多么高的天分,才能在这样短的时间里得到如此强大的实力?可这样的人马上就要死于我的剑下,这得是多么令人唏嘘的事情啊!”

    格因从灰尘里走了出来,他的身躯涨大了近一倍,嘴唇已经包不住两枚伸长的尖牙,眼球里充满了血丝,他右手持剑,左边只剩下半个胳膊,伤口有白雾飘起,但没有流出一滴血,他的左手已经被缪斯斩断,就那样裹满灰尘落在地上。

    缪斯看着异变后的格因,露出意外之色,但很快调整好了自己的神态,恢复了以往的淡漠。

    “就连身为血族最基本的骄傲都放弃了吗,真是可怜呢!”

    “血咒……”

    格因没有回应缪斯的嘲讽,手指抬起,从空中飞速描绘着一个淡红色的咒术图——我不知道原本的叫法,只能姑且用喀斯芬蒂类似的称谓来替代。

    “休想!”

    缪斯丢出一柄细剑,细剑在空中几乎没有下坠地旋转,眼看着要斩下格因的头颅……

    “血之束缚!”

    格因结束了描绘,咒术图无线扩展消散在空中,随即粘稠的红色液体破土而出,死死地缠绕在那把被丢出的细剑上,把它粘在了半空,更多的像藤蔓一样缠绕上了缪斯的双腿,直接把跳起的缪斯扯了下来,束缚在了地上。

    “血咒·败血!”

    格因重复了描绘咒术图的动作,只不过相比上次从容了不少,咒术图似乎也有细微的变化,他的长剑附上了诡异的黑芒,斜斜砍下,在缪斯肩部脖子上留下一道伤口,露出了她森白的锁骨。

    “啊啊啊!!!”

    缪斯发出一声惨叫,满脸不可置信,格因也愣了一下,残虐的笑了出来。

    “就连遗物也不再认可你了吗?哈哈……,你看看现在的你——德拉切伊克家族的最后的希望,像一条……呃。”

    格因突然失去重心一般摇晃起来,我抓住了这个难得的机会,行动起来。

    缪斯用手捂着不断流血的伤口,可能是因为那个名为败血的血咒,她的伤口没有我预想中愈合的迹象,反而以一种不正常的方式流着血。

    她就那样失神地坐在地上,注视着自己黑袍的领边,似乎已经放弃了任何抵抗。

    “行了,我也腻了,去死吧。”

    格因终于还是稳固住了自己的异变,他被反噬后脸上苍白无血,行动起来像是身负重伤的人一样,他失去了继续折磨缪斯的兴趣,挥下了他的长剑……

    “神躯·角质!”

    我爆喝出声,伸出了布满灰色细纹的右臂,挡在了缪斯身前。

    铿!

    格因的剑毫不费力地破除了角质的防御,但是角质的运作原理是快速催生皮肤、硬化并且免除疼痛,后力不足的格因没法让他的剑更加深入,切开骨头之前就停顿住,深深的卡在了里面。

    “缪斯啊啊啊啊!!!”

    “喝啊啊啊!”

    缪斯暗淡的眼睛恢复了光彩,娇喝着用右手提起了另一柄剑,然后昏死在了地上,格因反应过来及时撤手,但虚弱的他似乎又一次受到了异变的反噬,只这一顿就被砍下了另一个胳膊。

    格因的长剑卡在了我的手臂上,我尽己所能抬起上臂,冲着格因的脖子割去,格因也拼尽全力后撤躲避。

    “唔呃……”

    格因被切开了喉咙,鲜血大量涌出,名为败血的咒术,让他的脖子流血不止。

    “血……血咒·净……净,咕唔……”

    我用长剑刺穿了他的脖子,他的生命就此终结,最好的证据是缪斯的伤口停止了大规模的流血。格因的身体急剧缩小,恢复了那俊朗的容貌,他苍白的脸上充满了错愕,或许是因为没想到自己死在了一只蝼蚁手上?我不清楚,也没必要去探究了。

    格因直挺挺地倒在地上,没了动静。

    “真要命。”

    我捡起缪斯落在地上的细剑,走到格因的尸体旁边,插在了他的心口上,一次又一次,缪斯强硬的生命力让我明白不能用人类的常识来判断这些异族,我有理由做的这样谨慎。

    角质的硬化已经结束了,战斗时屏蔽掉的痛觉回到我的身体,我忍着剧痛拔出了卡在里面的长剑,丢在地上,又给伤口敷上了草药。

    我深深出了一口气,坐在了地上,这次地脉力的消耗太过巨大,甚至已经到了损耗寿命的地步,我呆呆地看着格因的尸体,全然不知我的肩膀上搭上了一只葱白色的手。

    “血……”

    “走开!”

    我一阵激灵,实在是怕了那种抽干血液的感觉了,我震了下肩膀,甩开了缪斯。她倒在了地上,像一只小猫一样蜷缩起来,不停的颤抖,本能地咬破了自己的手腕,吮吸自己的鲜血。

    “血啊……”

    她并不能得到满足,本来吞下的鲜血重新从她的嘴角里流淌出来,强烈的欲望让她的皮肤不再水润,银瀑般的白发也枯燥地分叉。

    她身上的伤口几近愈合,但她失去的血量足够要了他的性命,我只需要这样等着,等着她死去,我就能脱离死神的魔爪,回到我正常的生活中了——可这是我想要的结果吗?好不容易,我重拾了活着的理由,怎么能这样放弃。

    我走到缪斯身旁,蹲下身,轻轻将她抱了起来,拥进了怀里。

    “这次可是特例……重新认识一下,缪斯,我是石南。”

    ……

    无尽的黑暗。

    连续昏迷的混沌感,已经让我分不清时间。

    “醒了?”

    还是那个银铃般的声音。我想回应,可是嘴里好像被塞满了东西,浓烈的腥味从口腔传来。

    “呕!”

    我一阵反胃,吐出了嘴里被嚼成糊糊的草药,要是我没猜错的话应该混有治疗风寒的鱼腥草,本是为了保鲜才没有去除它的根部,真正做药的时候没人喜欢这种令人干呕的部分。

    “哦?我还以为是因为我不适应人类的饮食,原来你也觉得那东西难以下咽啊。”

    “你以为什么草药都能往嘴里塞啊!”

    我吐了口吐沫,又在包里找了叶香草含在嘴里,好歹祛除了那股腥味,我回过神来,环视四周,沙尘已经把地上的血渍掩盖,格因的尸体也不见了,只剩下他那柄长剑插在我身侧的地上。

    “这是……我睡了多久?”

    “两天一夜吧。”

    我稍微活动了下身体,脖颈处还时不时传来刺痛感,我下意识伸手去摸伤口,却碰到了一滩晶莹的液体。

    “呵,是啊,我看到都恶心——真想不到我缔结血契的对象,睡觉时连自己的口水都收管不住。”

    没等我反应过来,缪斯就把我数落完了,我也是尴尬的挠头,奇怪的同时只能用拙劣的手法来转移话题。

    “格因呢?”

    “死透了。”

    缪斯眯着眼睛,无不快活地说道。

    从她话语中的快意,我就认为不只是分尸那么简单。

    “那把长剑和我的披风同是始祖的遗物,它叫莱茵格特,我准许你拿去使用,不必客气。”

    “这难道不是我应得的吗。”

    “没有我抹除剑上的痕迹,你以为你能安然无恙地使用这柄长剑吗?”

    我自然是感激的,长剑的锋利自不用说,剑身呈亮银色,刻满了精致的纹路,剑柄装饰着一枚红色宝石,但又不显庸俗,是个男人都想拥有属于自己的武器,我自然是把它收回剑鞘,别在了腰旁。

    “先说好,”

    我清清嗓子,一脸严肃地对着缪斯说道。

    “你要是想脱离我,现在就是最好的机会……”

    我瞥了缪斯一眼,她面露不屑,一副我搞错主场的样子。

    “如果你想继续跟着我,甚至融入人类的生活,那你一切都得听我的,还要收敛你那异族的本性。”

    “一切?人类还真是一个喜欢得寸进尺的族类,”

    缪斯遮住嘴,失声笑了出来。

    “你大可放心,我的目光还不至于这么短浅——除你之外,我自不会咽下一滴别人的血。”

    真是一个让我更加忧虑的保证,我摇摇头,算是接受了她的保证,站起身,辨别了方向,迈出我与缪斯漫长旅途的第一步。

    “走吧,下一站是拉莫斯镇!”

    ……

    与广袤无垠的沙地格格不入的绿洲,巍峨的城墙把城镇围得水泄不通,我和缪斯通过了守卫的盘查,从正门进入了拉莫斯镇。这里的繁华完全不是我之前生活的小镇可以比拟的,屋舍俨然,路上的人发色各异,就连五官也不尽相同,明明是布里境内,像我这样的纯种布里人反而少到看不见。

    “是来参加圣亚学院考核的人吗?”

    我转过身来,看到一个年纪相仿的男人热情地跟我打起了招呼。

    我初次来到这个新城镇,哪里知道什么圣亚学院,只好面露微笑,让他自己去猜测涵义了。

    “呵呵,你初次来到这个城镇,应该会很困扰吧,若是你能支付我一枚银币,我可以在圣亚学院考核之前为你介绍这个城镇的各个具有功能性或观赏性的建筑。”

    我还没来得及回话,身后的缪斯就面露厌恶的神情,走到了我的身旁。

    那个男人意识到自己忽视了缪斯,向我伸出的手停滞在了半空中。

    “啊呀,这还真是失礼了,我叫卡尔奇,是拉莫斯镇的原住民,对这里的熟悉自不用说,作为失礼的赔偿,可以少收取你们十枚铜币的报酬。”

    “没关系的,她不会不在意。”

    我仍然递出一枚银币,表露了我的善意。

    “你好,我叫石南,这位是缪斯。”

    我指了指身后的人,缪斯面露厌恶应该不是因为被卡尔奇忽视,而是因为他身上混血的味道,毕竟身为血族的缪斯多少对血液有些独到的见解。

    “您是如此的慷慨!”

    卡尔奇重新打起了精神。

    “虽然拉莫斯镇在布里排不上什么名号,但是圣亚学院在整个喀斯芬蒂都是有一定的话语权的,他们每年都会从喀斯芬蒂各地前来的人里选出八十位适龄的能力卓越的人来精心培养,每一个从圣亚学院走出到前线的人无一不是御敌的好手。”

    我并非混血之子,面对海妖的事情还轮不到我,但是我的父母死于反叛者手中,我想获得实力和地位去清剿那些无耻的歹徒,而这两样东西,圣亚学院都可以给我。

    天色已经暗了下来,街道上的行路灯照亮了整个城镇。我抬起头看了看街灯,冲着卡尔奇笑着说道。

    “天色也不早了,我们想尽快找一家价格合适的旅馆休息,更多的事情还是明天早上在这里听你讲解吧。”

    “如您所愿。”

    我和缪斯被带到一家位置较为偏僻的旅馆,与卡尔奇告了别。我拿出十枚银币做抵押,租到了一个单人的小间,直接花光了我小半的积蓄,毕竟我平时对钱币的需求没有那么高,贩卖药物所得的仅限于够用——在喀斯芬蒂,货币采用的是百进制,从铜币到银币再到金币,每一枚都有喀斯芬蒂钱庄的独有印记。

    “呼,还是和你待在一起让人心情愉悦啊,外面血液的恶臭味简直要了我的命。”

    一走进房间,缪斯就开始抱怨起来,难得有一次我会为了自己的纯血而感到骄傲。我坐在沙发上,缪斯的黑袍在昏暗的灯光照射下显得古朴而华丽,想到我割坏了她里面那件贵重的衣服,就打开行囊翻找起来。

    “诺,你要是不嫌弃的话就试试这件衣服吧。”

    我找出一套女性的衣物放在了一边,这是我母亲最喜欢的穿的一套,干净且不失大方,把它送出去,是给缪斯的补偿,也算是为它找出一个归所吧。缪斯接过衣服搭在了自己的胳膊上,接受了我的好意。

    在戈壁里行进那么长时间,我头发里挤满了沙砾,反看缪斯,虽然衣服上血迹斑斑,可露出的皮肤一点污秽都没有。应该是那件斗篷的缘故吧,既然与我腰上莱茵格特曾经侍奉同一个主人,那也绝不是什么普通的东西。

    上次战斗消耗的地脉力再加上长途跋涉的消耗让我浑身乏力,我一头栽倒在沙发上,就沉沉地睡了过去,那些繁琐的事情,还是交给明天的我吧。

    ……

    “你应该知道守时是做人最基础的品德吧。”

    “你试试大量失血再经舟车劳顿后能不能做到再来褒贬我吧。”

    嘴上这样说,我还是很感激缪斯的,因为这种事情让别人久等,确实是难以原谅的事情。

    “石南,缪斯!”

    卡尔奇一路小跑过来,他的眼神明显在缪斯身上多停留了一会,微微张着嘴,但硬是没憋出一句话出来,可能是因为不善于应付异性。因为缪斯今天换上了那件白色的连衣裙,配上那白的过分的皮肤和独一无二的银发血瞳让她像纯白的雪一样神圣。

    至于那件黑袍,明明看到缪斯披上的,一出门就神奇的消失了。

    “你不认为你现在很失态吗,你现在就像是看到骨头的流浪狗一般。”

    血契确实很神奇,缪斯甚至已经在旅途中我碎碎念的话语中学会了我故乡那里独特的骂人的方式了。

    “啊,抱歉啊,她就是这样不懂礼数,还请您多多包涵。”

    缪斯确实言重了,我只能尽量使用敬语来表示自己的歉意。

    “是我有错在先,好几次冒犯小姐,我当然不会因此气愤。”

    如今的喀斯芬蒂,混血藐视纯血的风气非常盛行,毕竟在三境联姻的背景下,混血有着空前的地位和能力,这种事情在我出生的小镇已经是司空见惯。来到拉莫斯镇遇到的第一个向导没有秉持这样的观念,属实让我感激了。

    “能为我们更多的介绍圣亚学院吗?”

    “圣亚学院考试唯一的标准就是价值,哪怕你不是天选者,只要出类拔萃,同样可以通过考试。圣亚学院原本是有一百个名额的,实际上已经被一些大势力包揽了二十个,才导致现在的竞争如此激烈……”

    “为金钱所迷惑,做出背离初心的事情,一个国家的腐朽就是从这样的点滴积累起来的。”

    缪斯原本平时没有那么多话语,可能是听到了与过往类似的事情,才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呃……总之只要底蕴深厚,就有被录取的希望——看,就是这里了。”

    “嗯,什么?”

    我震惊地看着面前的建筑群,本以为只是城镇里一个繁华的商业区,不想这就是圣亚学院的领地,明明每年只是招收一百名学员,却要占用这样大一片土地。

    “学院里面简直是一个独立的世界,在里面的学生不足七百人,但是教师和公职人员远超千位,在里面有独立的制度,甚至布里的王室都无法轻易插手内部的事务,你的生活质量只与你为学院做出的贡献有关。”

    学院门口分成了两拨人,简单看下服饰就能区分普通人与天选者,毕竟拥有地脉之力的混血人或多或少会得到一些势力的资助。我和缪斯赶上了报名的末班车,过不了多久就能直接参加。

    学院只招收两名非天选者,一名需要足够的实力,另一名需要足够的特殊性,虽然缪斯足够特殊,但是她的身份特殊到不能外露,所以要从近千名自认为实力强大的普通人中脱颖而出。而我需要在三百多个的天选者中名列前位——这可不是什么概率学,对缪斯而言,她想要出线只需要展露实力中的一角,而对我这个年龄刚好的人来说,出线的概率实在是渺茫。

    入学考核初步定在了一周后的上午,这让我们有足够的时间去准备,卡尔奇带我们熟悉街道走了一上午,最后来到附近一家面馆与我们告了别,他的任务基本完成,不出意外的话今后的生活应该不会有更多的交集,所以我在临行前又另外支付了他十枚铜币当作谢礼。

    “客人,两位?”

    “嗯,来两份招牌的面吧。”

    “好嘞,两份龙舌面!”

    我看向缪斯,从无人区赶路至今近半个月的时间里,她没有第二次吸食我的血液,并且拒绝食用我携带的草药,就连难得猎到一只蜥蜴的时候,她也没有表露出半点食欲。

    “血族建立契约后只需要补充新鲜的血就可以维持自己的生命,你们的食物我吃下去甚至不会有饱腹感——至于我遇到你之前,一直都是在吃一种叫血线草的东西,味道无限接近纯血……这是我曾经的看法,现在看来怎么也比不上新鲜的血液。”

    两份龙舌面很快被端了上来,我揽过一份,还是把另一份推给了缪斯。

    “旅行总要讲究入乡随俗对么,不去尝试的话,到达旅途终点的你会后悔的哦。”

    缪斯接过了龙舌面,学着我的样子拿起了餐具。龙舌面并不是真正的龙舌,只是因为喀斯芬蒂有吃掉龙舌可以永生的传说才取的这个名字。面的本体只是普通的麦粉,用细碎的肉末加上一种叫龙舌草的草药提味。

    “味道很怪,而且我确实没有吃到东西的实感。”

    缪斯皱了皱眉,放下了餐具。

    “这样啊,好吧。”

    我还是希望缪斯可以真正融入人类的生活的,以我药师的天命,我有能力在未来给她一个安逸的居所,这样的想法可能是出于我对她的怜悯,也可能是我想给自己的身世一个慰藉。

    所幸缪斯应该也是有和我一样的味觉,但她只有品鉴血液味道的习惯,也许时间一长能培养出和我一样的饮食。

    “那个……你以后应该会留在喀斯芬蒂吧?”

    我如此期望。

    “大概一百年左右吧,等我有了足够的实力,我会夺回属于我的一切。”

    “一百年——你们血族的寿命有多长啊?”

    “像我这样的类别,大概能活两千年左右吧,寿命算是血族里上乘的了。”

    即使我的生命有地脉的祝福,也只有短短百年,准确来说,到了八九十岁的时候就可能没法这样活动了,更别说像之前那样大幅度的失血了。

    “我的死亡,会给你带来麻烦吗?”

    一个可怜的女孩因我而死,没有比这更糟糕的了。

    缪斯露出一抹嘲讽的神色,很不礼貌地用手里的餐具敲击着瓷碗。

    “血契让我暂时受限于你,可你不会真以为你对我来说是不可或缺的吧?”

    “这……这样啊。”

    哪怕我穷尽一生,也只能陪跑缪斯漫长旅途的一小段,甚至还妄想成为她生命中重要的一部分,最后发现只不过是一名过客,真是讽刺呵!

    我甩了甩脑袋,不让自己继续乱想,结过账后,起身前往了一家特别记下的当铺,毕竟即使是拉莫斯镇最低额度的消费,也不是之前小镇能比拟的,我也没有把缪斯当一个血族来对待的想法,两个人的花销,现有的钱财绝对会让今后的生活处处受限。

    我从包里掏出很多分类好的药材,又从怀中拿出一根被包的严严实实的银簪子,放到了柜台前。

    “二十枚银币,已经很合理了。”

    掌柜用一块凸面镜观察了簪子好久,有翻了翻我拿出的药材,给了我一个价格。

    就一根簪子和这些药材来说确实很公道了,但是。

    “这根簪子可是用安神草药液浸泡数十年的,会有一些安眠的作用。”

    “哦?那还真是我看走眼了,抱歉。”

    老板再次观察起簪子来,最后给我敲定二十五枚银币。

    这根簪子,是那件送给缪斯的衣服外,唯一一件母亲的遗物了,她曾经扬言要送给她将来的儿媳——那是我遇见她的时候,因为身份的差异,我不得不选择了放弃,缪斯也是——也许我注定是一颗孤星吧。

    “那是什么?”

    “是我对过去的执念,现在把它卖掉,也算是为我以后的生活卸掉一点负担。”

    “是这样啊。”

    缪斯微微仰起头,看着西边的落日,若有所思地说道。

    “不过,可别因为一时的冲动,让曾经的负担成为你永远的心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