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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眼睛尚可以看见

    我实在觉得我的人生不如小燕子成功。一样的人生中,小燕子可以出奇制胜。成功地俘获一众人的喜欢。而我,我却连那些人都还不认识。也许还没有认识吧。尽管如此,我有时候相当舒适,也许这就是成一些家的意义吧。想想我追求的,再看看卡我在这里的。我突然就没有可以追求的了。一切已经放开了。我只要舒舒服服地躺着就行了。其他,都与我无关了。渴望建功立业吗?我是不渴望的。我倒是渴望拥抱班杰明。因为我非常喜欢班杰明。因他的情乎其中。感觉只要抱住他,心中的郁结就解了。正如我此刻。距离我看完班杰明电视剧已经有数十天了,我依旧难以走出这个悲剧的影响。只要一想到班杰明自己一个人走了,我便脑海里满是这个画面。无法自拔。也许这就是一些情侣的激情的作用吧。某一个场景片段可以支撑他们共同度过许多年。而我,这个真正的天涯孤鸟又当如何呢。我本毫无追求,是佛祖点醒我。既然如此,我也当用我的后半生,去教化世人。不管接下来的日子,世界会不会有灾难,我都当教化世人。愿世人向善。愿世人安乐喜乐。我想圣人的作用,就在于插手一些事件,拨乱反正一下。这也是一些有学识的人当做的。那么我呢。我也当如此去做。我也应当有学识。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沉浸在一片黑暗中。没有听到任何好听的音乐,无法看下去任何一本书,没有任何人生的目标,直到我此刻,音乐有了,书有了,人生的目标也有了。当我有了听起来好听的音乐,人生的幸福就有了,那便意味着我能在人类的世界里居住下去了。否则我只是独自一人在一个世界里。心情不好着。我想理想的生活是,有一个可以为之奋斗终身的事业,有一些足够适时获得幸福感的仪式。我本不起眼,但当我传法的时候便起眼了。如此光亮。佛祖是如此好,当我说自己不会写经时,佛祖说他会帮我写。好吧,我是真的不会写经。但我也愿意传一点法。我的法,以身为载体,凡只有见到我本人才能感受到我的法,又或者,即便见到我本人,也无法获知我的法。我的法又是什么呢?他无法以言语来道明,却是我所愿意传的。也许是杀伐之道。当发现一只蘑菇,并将他采起的时候是多么愉快,似乎满眼都是他了。当时丝毫不会考虑他会不会死。但死也终究要有死。不管是不是无可奈何。这话也有点无可奈何之意。采起来了便罢了吧。但我终究用文字来记载我的道。我为苦难佛,也为树叶佛,珊奘法师。其他名字不记得了。

    但我真的要去传道吗?不如学老子一骑去也。尽管佛祖对我很好,但道祖对我也不错啊。我突然想,也不知道这么多年是不是有几个圣人真的被埋没在人群里了,一点水花也没有引起,也许是有的吧,想想如果老子当时没有恰好遇到尹喜,那道德经还如何流传下来,而看老子传道的过程,似乎完全是个巧合。何况这种当时不享后世再享的赞誉,如果我是这些圣人,大概也会受不了。不只是这些圣人,抗日英雄,革命者们也是一样。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