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人人平等
这事吧。
归根结底,是谷翊的功劳。
他从一开始跟老爹学字的时候,就学的是晋系俗体字。
入学泮宫以后,师傅指明之后给他细教过正体字。
可不管师傅怎么教,他总会习惯性的写成俗体字。
兴许是绝大多数人都有的先入为主的劣性从中作祟吧。
每当他将一个字确认几遍甚至是几十遍才能确认究竟是哪一个字的时候,他愈发觉得秦始皇的伟大。
因为,一个“眉”字,他见过一百零二种写法;“宝”字,他见过一百八十八年种写法;“寿”字,他见过一百……
至于韩申疑惑的另一部分。
别国文字。
一群自己国家的字都不认识的平头百姓,又是如何认识他国文字的?
没错,还是谷翊教的。
有人说了,一种文字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之间就能成行,而是需要一个长时间的演变过程的。
秦始皇推行取代天下文字的小篆是长时间演变来的,紧随其后的隶书也是。
创造小篆的李斯和创造隶书的程邈,只是将战国时期已有的的小篆或隶书,进行了加工和整理。
任何事情都有一个必定的过程。
没有前戏,没有正戏,能直接抵达临近尾声的高潮吗?
入学泮宫,不经意间见到零星一些小篆字体和隶书字体,谷翊就开始有意识的改正使用。
比他改正体字,容易多了,兴许是潜意识中喜欢的原因主导吧。
心知小篆和隶书必将取代杂乱的各国文字,谷翊便从一开始,就教许理学并改用二者。
日常使用的文字中,隶书,谷翊至今一共才搜罗到了三百零六个,退除与隶书重复的日常使用文字的小篆,有六百三十二个。
加起来,还不到一千。
其他的字,学哪些,都好说。
这九百三十八个隶书与小篆,则是识字读书的第二步,必学的文字。
第一步肯定是数字和四则运算啊。
别介,谷翊前世没那么厉害,繁体字他都不认识多少,甭说是隶书、小篆。
现在看见一个字,能模糊区分其所属的字体类别,已经很厉害了,好不好。
荆轲和韩申忙着给自己赚声名,谋取更高的职位。
谷翊回了府邸,沉浸在古文的海洋中,苦不堪言。
他选择了平民,就注定要与贵族为敌。
而为了巩固自身地位的贵族,对于想要让他们失去财产、地位的人,只有一个应对措施。
那就是,嫩死对方。
名垂青史的商鞅等改革之辈的结局,就是赤裸裸的例子。
再者,他谷翊是陈干的徒弟,哪怕是他不选择站在百姓一方为政,也不会和卫国的大部分贵族走到一起。
他能选择的,只有百姓。
贵族想嫩死他,他为什么不能先下手为强呢?
何况,师傅独自一人六年、他和师傅一起两年多,可没少受这些贵族的打压欺凌。
好比朝廷每年下拨给泮宫的钱粮,九年来,没有一个钱币、没有一粒粮食实际发放给泮宫。
陈干靠抄书之类的活,维持了六年。
谷翊入学以后,凭借驭使百鸟的能耐,卖纯野生蜂蜜,维持师徒二人的生计,且比之前,更上一层楼。
条件是好了,可那种憋屈,谷翊是刻苦铭心。
自从他踏入仕途,有卖香皂的一半分成后,才停止了兜售蜂蜜维持优渥的生计。
……
韩国。
新郑。
大将军府。
正堂。
姬无夜斜坐在上首软榻上,一手把玩着手心的酒樽,侧首看一眼桌面书写着数字的竹纸,看一眼堂下站立的三名手下,兀自思索。
堂下的三个少年,仿佛脚底扎根在了原地,一动不动。
中间一人,整体装束以墨色为主打,贴身的服饰,加上蓬松的黑色羽毛披肩则体现出其雍容、魅惑的气质。
眼底独特的纹路与衣服上的线条花纹相呼应,配以粗犷的腰带及手腕、腰间与靴上的金属饰物,将其霸气邪魅、硬朗利落彰显无余。
左边一人,随风散乱的半长发,一双冰蓝色凤凤眼,面若美玉。白色羽毛披肩。
月白色长袍,前后开,露左肩;内着蓝紫乌色纹衣。暗蓝与暗紫色拼接,近足处有几圈纹带的宽口裤。
右边一人,穿着一件暗红色的金丝甲衣,手臂两旁镶嵌着几片飘逸的红色羽毛,本是个英挺的少年男子。
只是一双微翘的凤眼千娇百媚,宛若两朵盛开的血玫,一身金丝在霞光中闪闪夺目,猛一看去,倒以为是个穿着华贵的妖娆女子。
中间与右边的两人,分别是姬无夜麾下百鸟组织的首领墨鸦、红鸮;左边一人,则是百鸟杀手团的核心杀手,白凤。
姬无夜抬手,一口饮尽樽中的美酒,起身坐直身体,一把抓起桌面上的竹纸,大喝道:“墨鸦,白凤。”
“将军。”墨鸦和白凤齐声应声。
“你们速去濮阳,协助鹦歌,完成任务。”姬无夜说话间,将手中的竹纸攥成了一团,“告诉鹦歌,要快,一定要抢在百家和其他各国前面把东西给我带回来。”
“是。”墨鸦和白凤应答余音未了,人已经离开了正堂。
“红鸮,这段时间,新郑的事,你来负责。”姬无夜继续下发命令,对于墨鸦和白凤的举动,毫无反应,因为这种冒失的行为,就是他让干的。
“是。”红鸮脸上浮现一缕不太明显的欣喜,很快,就为眼底的疑惑抹平。
鹦歌到底在执行什么任务,居然要派出他不乐意承认却不得不承认的百鸟第一高手,墨鸦,长时间的协助。
肯定需要不短一段时间,不然他怎么会接手墨鸦负责的新郑呢?
还有,派白凤那小兔崽子去干什么?凑数吗?
濮阳?最近也就有个曲辕犁闹了点动静,没什么大事……吧?
……
姬无夜在他的将军府下命令,谷翊却在自己的府邸吃的满嘴流油。
对面的鹦歌半个屁股坐在椅子上,吃一口就得抬头看一眼谷翊。
每天除了晚上睡觉,她基本上都在谷翊身边,见证着他的所作所为,可以说,了解极深。
正因为了解,所以她特别不理解谷翊的很多想法和作为。
就拿眼前吃饭的事来说,放眼天下,哪有主人和下人同桌落座一起用餐的?
哦~天下各国贵族,是分餐制。
谷宅待了些日子,她差点忘了外面是什么样。
不过,她很确定,谷翊的心目中,没有主人和下人、奴隶的区别。
而且,谷翊还非常讨厌拥有奴隶的贵族,对普通百姓、尤其是孩子,有一种不同于常人的关怀。
他的眼中,人,就是人,且,人人平等。
以至于她不知什么时候开始,真的有了效忠于谷翊的念头,甚至是每过一刻钟,这种念头,就要强烈一分。
归根结底,是谷翊的功劳。
他从一开始跟老爹学字的时候,就学的是晋系俗体字。
入学泮宫以后,师傅指明之后给他细教过正体字。
可不管师傅怎么教,他总会习惯性的写成俗体字。
兴许是绝大多数人都有的先入为主的劣性从中作祟吧。
每当他将一个字确认几遍甚至是几十遍才能确认究竟是哪一个字的时候,他愈发觉得秦始皇的伟大。
因为,一个“眉”字,他见过一百零二种写法;“宝”字,他见过一百八十八年种写法;“寿”字,他见过一百……
至于韩申疑惑的另一部分。
别国文字。
一群自己国家的字都不认识的平头百姓,又是如何认识他国文字的?
没错,还是谷翊教的。
有人说了,一种文字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之间就能成行,而是需要一个长时间的演变过程的。
秦始皇推行取代天下文字的小篆是长时间演变来的,紧随其后的隶书也是。
创造小篆的李斯和创造隶书的程邈,只是将战国时期已有的的小篆或隶书,进行了加工和整理。
任何事情都有一个必定的过程。
没有前戏,没有正戏,能直接抵达临近尾声的高潮吗?
入学泮宫,不经意间见到零星一些小篆字体和隶书字体,谷翊就开始有意识的改正使用。
比他改正体字,容易多了,兴许是潜意识中喜欢的原因主导吧。
心知小篆和隶书必将取代杂乱的各国文字,谷翊便从一开始,就教许理学并改用二者。
日常使用的文字中,隶书,谷翊至今一共才搜罗到了三百零六个,退除与隶书重复的日常使用文字的小篆,有六百三十二个。
加起来,还不到一千。
其他的字,学哪些,都好说。
这九百三十八个隶书与小篆,则是识字读书的第二步,必学的文字。
第一步肯定是数字和四则运算啊。
别介,谷翊前世没那么厉害,繁体字他都不认识多少,甭说是隶书、小篆。
现在看见一个字,能模糊区分其所属的字体类别,已经很厉害了,好不好。
荆轲和韩申忙着给自己赚声名,谋取更高的职位。
谷翊回了府邸,沉浸在古文的海洋中,苦不堪言。
他选择了平民,就注定要与贵族为敌。
而为了巩固自身地位的贵族,对于想要让他们失去财产、地位的人,只有一个应对措施。
那就是,嫩死对方。
名垂青史的商鞅等改革之辈的结局,就是赤裸裸的例子。
再者,他谷翊是陈干的徒弟,哪怕是他不选择站在百姓一方为政,也不会和卫国的大部分贵族走到一起。
他能选择的,只有百姓。
贵族想嫩死他,他为什么不能先下手为强呢?
何况,师傅独自一人六年、他和师傅一起两年多,可没少受这些贵族的打压欺凌。
好比朝廷每年下拨给泮宫的钱粮,九年来,没有一个钱币、没有一粒粮食实际发放给泮宫。
陈干靠抄书之类的活,维持了六年。
谷翊入学以后,凭借驭使百鸟的能耐,卖纯野生蜂蜜,维持师徒二人的生计,且比之前,更上一层楼。
条件是好了,可那种憋屈,谷翊是刻苦铭心。
自从他踏入仕途,有卖香皂的一半分成后,才停止了兜售蜂蜜维持优渥的生计。
……
韩国。
新郑。
大将军府。
正堂。
姬无夜斜坐在上首软榻上,一手把玩着手心的酒樽,侧首看一眼桌面书写着数字的竹纸,看一眼堂下站立的三名手下,兀自思索。
堂下的三个少年,仿佛脚底扎根在了原地,一动不动。
中间一人,整体装束以墨色为主打,贴身的服饰,加上蓬松的黑色羽毛披肩则体现出其雍容、魅惑的气质。
眼底独特的纹路与衣服上的线条花纹相呼应,配以粗犷的腰带及手腕、腰间与靴上的金属饰物,将其霸气邪魅、硬朗利落彰显无余。
左边一人,随风散乱的半长发,一双冰蓝色凤凤眼,面若美玉。白色羽毛披肩。
月白色长袍,前后开,露左肩;内着蓝紫乌色纹衣。暗蓝与暗紫色拼接,近足处有几圈纹带的宽口裤。
右边一人,穿着一件暗红色的金丝甲衣,手臂两旁镶嵌着几片飘逸的红色羽毛,本是个英挺的少年男子。
只是一双微翘的凤眼千娇百媚,宛若两朵盛开的血玫,一身金丝在霞光中闪闪夺目,猛一看去,倒以为是个穿着华贵的妖娆女子。
中间与右边的两人,分别是姬无夜麾下百鸟组织的首领墨鸦、红鸮;左边一人,则是百鸟杀手团的核心杀手,白凤。
姬无夜抬手,一口饮尽樽中的美酒,起身坐直身体,一把抓起桌面上的竹纸,大喝道:“墨鸦,白凤。”
“将军。”墨鸦和白凤齐声应声。
“你们速去濮阳,协助鹦歌,完成任务。”姬无夜说话间,将手中的竹纸攥成了一团,“告诉鹦歌,要快,一定要抢在百家和其他各国前面把东西给我带回来。”
“是。”墨鸦和白凤应答余音未了,人已经离开了正堂。
“红鸮,这段时间,新郑的事,你来负责。”姬无夜继续下发命令,对于墨鸦和白凤的举动,毫无反应,因为这种冒失的行为,就是他让干的。
“是。”红鸮脸上浮现一缕不太明显的欣喜,很快,就为眼底的疑惑抹平。
鹦歌到底在执行什么任务,居然要派出他不乐意承认却不得不承认的百鸟第一高手,墨鸦,长时间的协助。
肯定需要不短一段时间,不然他怎么会接手墨鸦负责的新郑呢?
还有,派白凤那小兔崽子去干什么?凑数吗?
濮阳?最近也就有个曲辕犁闹了点动静,没什么大事……吧?
……
姬无夜在他的将军府下命令,谷翊却在自己的府邸吃的满嘴流油。
对面的鹦歌半个屁股坐在椅子上,吃一口就得抬头看一眼谷翊。
每天除了晚上睡觉,她基本上都在谷翊身边,见证着他的所作所为,可以说,了解极深。
正因为了解,所以她特别不理解谷翊的很多想法和作为。
就拿眼前吃饭的事来说,放眼天下,哪有主人和下人同桌落座一起用餐的?
哦~天下各国贵族,是分餐制。
谷宅待了些日子,她差点忘了外面是什么样。
不过,她很确定,谷翊的心目中,没有主人和下人、奴隶的区别。
而且,谷翊还非常讨厌拥有奴隶的贵族,对普通百姓、尤其是孩子,有一种不同于常人的关怀。
他的眼中,人,就是人,且,人人平等。
以至于她不知什么时候开始,真的有了效忠于谷翊的念头,甚至是每过一刻钟,这种念头,就要强烈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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