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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以学徒的姿态学习魔法

    就如同名叫安妮的魔女所说的那样,为了避开另一位魔女的追杀,她很快便开始计划离开这个地方。临行前的那天,也就是杀死巨魔的第二天,霍德曼看着她将那座小木屋隔空抬起,再缩小到只有掌心大小的程度收入黑袍中,对魔法的憧憬更是加深了几分。

    魔女小姐将他带出了森林,帮助他在当地领主所管辖的小镇上的一个酒馆里安顿了下来。随后安妮小姐便前往了领主的城堡汇报委托的结果,两人在中午用魔女给予的耳钉外表的魔具进行了一次“远程对话”,便算是正式分别了。

    “成为魔法师的人很少,你要努力,有必要的话换个其他方向锻炼自己。”——这便是那位魔女分别前最后的留言。

    那枚蓝宝石耳钉现在正戴在霍德曼的“耳朵”上,伪装成一个和他“眼睛”颜色一样的饰品。如今的骷髅人摆脱了骸骨的外貌,化身成了一个金发碧眼的青年人类,一个穿着棕色的短上衣,深棕色的裤子,系着腰带和绑腿,踏着粗布短靴随处可见的平民青年,也许很像铁匠家的儿子。

    他看向房间中摆放在柜台上的那面镜子,龇牙咧嘴地做着表情,继续试验着他的“脸”能做出什么夸张的表情。

    这当然也是魔女的投资,安妮小姐在他的身上——准确来说,是头盖骨上做了点手脚。先前说过,以魔法的角度来看,霍德曼就像是一个活着的魔具,基于此观点,魔女便想出了一个比道具和幻术能更好帮助他隐藏骷髅人身份的方法。那便是以霍德曼的脑袋为核心,为他烙印,从而固定一个魔法的效果,这也是制造魔具的原理。

    反正不会痛,自己也没有更好的方法,对魔法一无所知的霍德曼痛快地答应下来,随后便尝到了这个效果的甜头。以他自己的魔力去催动被烙下的魔法后,肌肉和皮肤绕着他的骨头“长”了出来,等到双手的指甲都长出来后,再望向玻璃窗时,倒影中的自己连五官和头发都有了。

    如今他的外表怎么看,都是一个有血有肉的正常人类,用魔女的话来说,顺着自己骨头长出来的皮囊比一般的死灵法师给死灵套上去的要自然很多。只是很可惜,除了肌肉以外的其他东西,统统都是假的。

    这是魔女小姐和一名死灵法师共同编写的魔法——一个常年不出门,需要靠死仆来替自己打理生活的魔法师。

    无数年过去了,虽然死灵魔法能渐渐被魔法师们接受,却不能被大众所认同,即使是登记过的死灵造物,也会面对“禁止死灵,死灵法师和宠物入店”这样的牌子感到不知所措。

    于是乎,【大变活人】这个变形魔法便应运而生,由于死灵不需要器官也能生存,魔法制作的器官便只是对外表进行伪装,而肌肉或许有那么些用途,便想方设法的制造了拥有实际功能的仿品。为了让死灵也能够使用,又简化再简化,成了霍德曼这种初学者也能用的魔法。

    但这样的程度,反而让变形魔法本身需要添加不少炼金魔法的辅助,导致了出现要用这个魔法,就必须用上辅助材料的限制条件。好在这所谓的材料在这里很简单就能获取,那颗被巨魔拍得爆裂的大树,霍德曼又一次牺牲了它,为自己换来三个月的【大变活人】持续时间。

    按照魔女小姐的叮嘱,只要自己不是受到伤害,不被人发现流不出血液也没有实际的器官,或者主动解除魔法去做一些别的事情。那颗大树的又一次牺牲便能稳定地持续三个月时间,期间只是持续地消耗对自己来说微不足道的魔力,而这份消耗甚至还没有自然恢复的魔力多,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只是有一件事,让霍德曼相当在意。他望向镜子里的脸,那是一个有些英俊,又有些稚嫩的男子汉,尽管耳钉给自己增添了几分别扭的妩媚,但脸部的线条仍让自己看上去是一个传统的刚毅的“战士脸”。他想起来安妮那句“顺着骨头长出来的皮囊”,又想起来曾经在灵魂里炸响的那句“警示”。

    这也许真是自己的脸,这能作为寻找自己身份的一个线索吗?

    “我要是个名人,事情就方便很多了。”

    他盯着那张脸慢慢说道,随即便因为自己天真的幻想而叹了口气。没有学过魔法的迹象,说明自己曾经不是魔法师,那句警示里说的“凡人之躯的剑术”,也足以证明自己在这方面也没有什么成就。有参与过贵族政治吗?曾经会是一个纨绔吗?

    他将能想到的“出名方式”都对着自己的灵魂问了一遍,一点反应都没有,他甚至有些期待疼痛的感觉了。

    放弃了对自己身份无用地探究,霍德曼转头研究起了魔女给予他的其他投资。

    他从旅行袋中将它们一个个取出,一张《蒙杜姆世界地图》,一张《东南大陆详细地图》,一本《炼金通解》,一本《以学徒的姿态学习魔法》和一本《旅行者手册》,还有一袋五百个的“通用铜币”铺在床上......这就是魔女小姐的其他投资,当然包括那个旅行袋子。

    他很高兴这些东西简单又实用,让旅行袋能装下他需要的其他东西。同时又给他提供了新的线索——他完全认识这些文字,这是一个好消息。

    “我们所处的世界,叫做蒙杜姆,是一个巨大的球体。从地图上来看,蒙杜姆是由两片主要为人类居住的大陆——东南大陆和西南大陆,和两片主要有异种族居住的大陆——东北大陆和西北大陆。以及居住着各种种族的两端的雪原,和大片的海洋共同组成......没有写明白国家和更细的地区啊。”

    “南北雪原常年寒冷,中间四片大陆和无数小岛因地理位置影响,随时间变化,气候有所差异。一天分为二十四个时间段,一段通称为‘小时’,每三十天被称为“一月”,用于记载月相变化的时间,而十二个月为“一年”......不用标注这些,我没有失去这部分的记忆......”

    画得相当模糊的《世界地图》上能得到的信息有限,仅仅只是标有地图名字,大陆种族分布,地名地形,在地图的边缘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可以说是“常识”的东西,然后就什么都没有了。

    与那份《东南大陆详细地图》相比,这就算是个“让你大概了解一下蒙杜姆母亲”的东西。而另一份地图,霍德曼也只是根据安妮小姐标出的“所在地点”,简单了解了一下。

    “那片森林没有取名字,旷野也没有取名字,而我现在所在的地方,叫做桑德镇,是一个男爵的领地。北面是一道峡谷,东西两侧靠山,南侧就是森林,再向南就是什么都没标的旷野了。”

    平平无奇,窝在东南大陆的一个小角落的乡镇领土。霍德曼根据地图上的注解与提示,翻查着那本,在扉页写着“我是踏遍了世界的男人!”这样的豪言壮语,在作者一栏署名“冒险王”的《旅行者手册》,完善自己对这里的认知。

    “尽管是个有些偏僻的小地方,但它也是属于东南大陆上,最强大的国家“蒙帝斯”的领土。不过这块地没有什么珍稀的资源,也不是贸易城镇,更没有傍海设立港口,一直不受重视。啊,这里有标注:在新任领主到来后,冒险者协会的入驻和伐木场的建立,各种各样的产业也兴起了。”

    但仍然不受重视,是吗?霍德曼这么想着,不大不小的森林里有一只巨魔,还有其他的危险存在,而且一个月前,出现了异常的魔力反应,蒙帝斯也没有派兵支援。而领主自己也像是拿不出兵一样委托了冒险者,然后他们就像魔女小姐说的那样,最终渺无音讯。

    看着在东南大陆上占据了相当广阔的“蒙帝斯”,霍德曼一时间陷入沉默。等了好一会儿,也不见自己的灵魂对这个帝国的名字做出什么反应,他有些失望。

    “领主和我一样都有自己的难处吧......”

    霍德曼将两张地图夹进手册内,记住了怎么从小镇走到下一处有人烟的地方,他便不打算继续对着地图钻研下去。而这本《旅行者手册》,想必会伴随自己很长时间,最好随身携带,到时候他打算将有些厚实的小册子装进左胸上缝着的大口袋里,想必刚好合适。

    最后的两本书,《炼金通解》和《以学徒的姿态学习魔法》......霍德曼选择暂时跳过前者。只因为在《炼金通解》开篇写着的那句“以物易物,等价交换”,让他感觉相当不好。他莫名其妙地想起来了自己从废墟里醒来的场景,尤其是他每一次莫名其妙的联想,都是灵魂无比准确的直觉。

    “线索吗,这是?”

    霍德曼想了一下,他向安妮小姐询问魔法相关的事情的时候,对方很明确地回答了他。

    魔法主要分为八个明确的派系:元素魔法,变形魔法,结界魔法,预言魔法,诅咒魔法,召唤魔法,幻惑魔法和炼金术。其余还有很多暂时不知道怎么分类的魔法,和自成一派没办法分类的魔法,甚至有使用魔力却不以“魔法”的方法施法的力量,便不在派系记载之中。

    而那本《以学徒的姿态学习魔法》,目录里分类了八大派系和一个“实用法术收录”,可见炼金术也在其中。

    “但她偏偏多给了一本《炼金通解》,不只是炼金术可能和其他的魔法有所不同,还可能是因为......‘从魔法的角度来看,我很像一个魔具’,这是一条线索。”

    那本《炼金通解》的目录里,将整本书分为了六个区块:炼金概念,炼金实战,材料炼制,魔药学,附魔研究和魔具制作。霍德曼将视线集中在目录的最后的区块名上静静地思考起来,最后还是没有选择去优先翻看这部分的内容。

    “万一提前刺激了灵魂,或者不能理解,亦或是难以进行试验,我就是在浪费时间了。”

    将《炼金通解》丢进了旅行袋,霍德曼拿起还摊在床上的最后一本书,翻看起了那本《以学徒的姿态学习魔法》。

    “首先它的作者就非常的不得了啊。”

    右下角的署名和“冒险王”一样,写着一个以“王”结尾的称号。但这个名号和“冒险王”这种听起来好像也可以自称的不同,令霍德曼本能地感到敬畏。

    “魔女之王”——书的作者这么称呼自己,而安妮小姐似乎对此一点意见也没有,一个标注也没有留下。和这个相当霸气的笔名所搭配的,是扉页上简单的话语——以学徒的姿态去钻研魔法,才能以大师的姿态矗立在巅峰。

    “我即将要通过它学会魔法了......这有可能吗?魔法就是,看一本书就能学会的东西?”

    霍德曼抱着怀疑的态度和激动的心情,将这本书里的内容一个字一个字地咀嚼消化着。可当那些字词连成能理解的句子的时候,无论是怀疑还是激动的心情都被泼了一盆冷水,霍德曼不禁苦笑起来,难怪魔法师这么少。

    这本书首先很简单易懂地介绍了有关于魔力的几个常识:比如魔力是存在于每个人体内的特殊力量,其在某种意义上和体力的用法大同小异。通过消耗体力生物能进行各种运动,通过消耗魔力,便可以使出超凡的力量。生物将体力耗尽是没法行动的,甚至有可能因此力竭而亡,而将魔力耗尽,则也有可能导致魔力透支让自己痛苦地死去......

    但就像通过休息,摄入食物与水可以恢复体力那样,通过休息,饮用药剂和特殊的食品也能够恢复身体里的魔力,直至达到贮量上限。

    不过每个人的身体里贮备的魔力并不是天生恒定的,有很多方法可以帮助施法者增量魔力贮备,但这能被很多因素所影响。其中自己就能做到的,就是通过练习,使用魔法来锻炼自身,有点像是通过极限训练增强体能那样。随着魔法的使用与自己相关能力的提升,魔力会迎来质变,随后便会升级成下一阶段的魔法师,使用更多更复杂的魔法。

    “‘当然还存在着其他的方法,但这里就先按下不表了’......毕竟是一本魔法师的书。”

    魔力或许可以用作其他方向来锻炼自己,以获得魔法之外的力量用作防身......但那并不是他最优先想要的。他没能忘记安妮小姐杀死巨魔的样子,也没能忘记自己从废墟中醒来时下意识的做出判断,灵魂的直觉告诉他,以魔法师的方式踏上旅程,或许是他最快找到记忆的途径。

    他又朝书页上的文字看去,这篇短小简单易懂的“魔法介绍”在最后关头变得支支吾吾,表述不清,按住了他想要爬向魔法之境的手。

    “‘而想要成为一个施法者,首先你得相信你能施法,这与你的想象力和感知力息息相关,若是喊出咒语后没有成功施法,那你就缺乏天赋’......不,这怎么可能呢?”

    难道我大喊“要劈下闪电”,我体内的“巨量魔力”就会主动帮助我做到和安妮小姐同样的事情吗?

    霍德曼不解地思考起来,因为这句话实在是有些轻飘飘了。每个人体内都有魔力,而学习魔法的小册子上对施法者的条件限制,看起来实在是太过简单。因为任何一个有足够智慧的生物,都拥有想象力,也都能进行感知行为。

    那么门槛是设立在了咒语那部分吗?但从描述来看,只要喊出咒语,配合想象和感知,相信自己施展了魔法就能真正做到施法......就只是这样吗?

    霍德曼往下翻页,书中的下一页马上为他给出了关于释放魔法和咒语的说明:

    魔法的释放通常需要通过消耗魔力注入在魔咒中完成,而魔咒只是简单地由字和词组成句,再把句子从嘴里说出来就可以使用,写在卷轴上或者烙在魔具上,绝大部分魔咒表面上看上去就和日常会说的句子没有任何区别。

    魔咒的组成由主要注入词,次要注入词和辅助词中,每一个注入魔力的词语都需要斟酌,中间堆砌的字词越多,便消耗越大,效果相对较弱。而精简咒语,可以让施法速度加快,增多实际有效的字词,可以让施法效果变得明确,注入魔力的主要注入词越多,魔法效果越强。这三种情况,通常也会互相影响。

    魔法师通过感知力引导魔力注入在字词中,然后配合想象力想象出魔法的效果,最后通过注入了魔力的咒语彻底定型魔法效果,成功的话,便算使用了一次魔法。

    初学者不建议超过三注入词连接成的咒语进行施法......

    “‘同时,如果你见过有魔法师可以憋着魔咒施法,我建议你别学他们。喊出来对你的施法成功率有帮助,请不要害羞’......”

    霍德曼停下阅读,想起了每一次见到安妮小姐施展出不可思议的力量的场面,她可是一句话都没有说的,但她在心里就完成了魔咒,从而成功施法了吗?

    好巧不巧,在写着“现在你已经知道施法的基础了,赶快来试着使用一次魔法吧”的诱导性句子下面,给出了一个推荐新手使用的魔法。而那个魔法的名字,叫做【照明术】。

    “光,亮起......就是这样的魔咒。”

    仿佛是一道命令那样,要求光芒在昏暗的房间内为自己照明,如果当初安妮小姐施展的就是这个魔法的话,那这道命令确实相当成功又不可思议。

    霍德曼举起自己的右手,学着魔女小姐那副淡然平静的模样,将手缓缓抬起。他的内心相当忐忑,非常的紧张,以至于手掌很明显的在发抖——他有点怕自己没有天赋。但这应该是他成功率最高的魔法了,既是新手推荐,又是亲眼见过,不难想象,就差感知。

    他想起来自己使用【大变活人】的时候,是安妮小姐引导着自己体内的魔力,那种感觉有点像是自己接上骨头的时候,灵魂的力量在流动缠绕着自身。只是那一次他们缠绕在树上,最后缠绕自己的全身。那种力量,就是魔力,而那个缠绕的动作,便是注入了吧。

    “感受,感受魔力缠绕在语言上......”

    使用【大变活人】的时候相当自然,除了魔力缠绕外,什么感觉都没有,他便没有什么费劲地让魔力去缠绕在虚无缥缈的语言上的经验。因为那一次他就是作为一个魔具使用了魔具的效果,就和使用耳钉一样,什么原理都不懂,但就是能用。

    随即,霍德曼闪过一个念头,他抬起另一只手,将手指放在了自己的嘴唇上,紧紧地贴着。如果能用手指确定嘴唇的张合,是否就能在初学阶段更清楚地感受到魔咒的存在呢?

    “光......呼,哈啊......光,亮起!”

    他想闭上眼,大喊一声,过一会儿再睁开来看看自己有没有成功。但他忘了自己的眼睛是个假的,即使眼皮闭上,他骷髅人的眼洞里的灵魂能洞穿这虚假的皮肤看到外面。

    可是外面,变得敞亮了许多。拉着窗帘的屋子里,一下子像点起了灯一样,甚至比那还要明亮。霍德曼不敢置信地,激动地观察着自己的成果,找寻着那颗光球。但在他转向镜子的时候,他一下子就愣住了。

    原因无他,他人生中的第一次施展魔法【照明术】,并没有让光球浮在空中。

    在镜子里,他看到了一个人呆傻地站在镜子前,他的脑袋就像一颗灯泡一样,在闪闪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