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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章 突发事件

    星光要走合资合作之路是唯一的正确的发展出路。

    在这个问题上,星光已经先后三次召开了全体股东大会,最后一次股东大会基本统一起了思想。

    为了更加慎重起见,作为星光的法人代表的董事长郑少卿还就合资合作问题多次向市里领导汇报过,也得到了市里领导们的大力支持。

    为了将问题考虑的更周全一些,同时也是为了降低隐患和风险,郑少卿几乎考虑到了每一个细节。

    在股东和一线员工中关于合作事宜的调查问卷,已经使郑少卿心中有了底。其实,在事关企业的前途命运的重大决策问题上,他完全用不着瞻前顾后就可以拍板决定下来。

    毕竟,在星光他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大股东,他的任何决定,其他的股东也都只能服从。但是,郑少卿并没有那么做,也不想那么做。在他的潜意识里,他考虑更多的是民意。

    当下,股东们的思想和绝大多数员工的意见都是一致的,那就是大家都倾向于走合资合作这条道路。郑少卿的欣慰也正在于此。他甚至踌躇满志,在设想着星光跟深圳皇家地产和翔凤钢铁集团分别进行合作后的宏伟蓝图。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

    正是一线员工中在调查问卷时那1.5%的“不赞成”票迟滞了星光对外合作的步伐,给星光的合作之路笼罩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由于一件突发**件的不期而至,合作也暂时地被迫中断。

    现在看来,郑少卿就合作问题多次召开股东会统一思想的做法无疑是十分正确的。

    问题并没有出在股东们的身上,问题恰恰出在了极少数的员工身上。这个“极少数”的员工也就那么十几个人。主要原因是他们感觉自己有些想不通,总认为如果凭星光的能力加快自身建设也不是没有可能,一旦对外合作了,担心自己的利益会受到损害。

    在这种思想指导下,这部分“极少数”的员工并没有通过正常的途径向公司进行合理诉求或者反映情况。他们在“商议”之后,竟然采取了一种极端的方式企图抵制星光的对外合作。错误的思想、鲁莽的行动直接导致了这“极少数”的员工走向了犯罪的边缘,着实令人惋惜。

    在别人眼里,鲁智琛是一个什么事情都敢干的家伙。

    这种说法虽说有些片面,主要是因为别人不真正了解他。其实鲁智琛这人挺好的,不仅人长得帅气,而且有文化,还喜欢打抱不平。既然别人不了解他,所以他也懒得和人家计较。不过,鲁智琛从来都不会不主动地挑衅,一般都是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做出一两件不那么冷静的事情来。再说兔子急了还咬人呢。特别是当他真的被逼急了的时候,难免一时头脑发热。比如,给活人献个花圈什么的。

    就因为给星光的董事长郑少卿送花圈,他这一辈子还有缘和警察打交道,还会在拘留所里面呆上几天。

    在里面的日子里,审问他的警察都被他气得笑了。警察问他,“你小子胆子还真不小,只听说过给领导送礼的,还真的没见过给领导送花圈的。你到底怎么想的?知不知道这是犯罪?”

    鲁智琛当然知道他这种行为是犯罪,因为他就是大学法律系毕业的。专业不对口,不好找工作,他这才极不情愿地来到星光当了三班倒工人。

    这次星光的对外合作,他是第一个表示坚决反对的。

    由于给领导送过花圈,还因为在里面呆了几天,他一不小心就成了星光的“名人”。

    也可以这么说,鲁智琛是星光有史以来第一个敢给领导送花圈的“名人”。

    虽然这次事件是负面的,影响是恶劣的,性质是严重的,但他感觉其实并没什么。

    在他看来,重要的是,他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是一个有血性的人,一个敢于申张正义的人,虽然手段并不那么光明磊落甚至有点卑劣。但是他认为至少迟滞了星光的对外合作,虽不一定完全能够达到自己的目的,但也起码亮明了自己的态度。在参与这起事件的11人中,鲁智琛简直就是英雄。

    现在想来,连鲁智琛自己都不敢相信那时是哪里来的勇气和狼胆。反正,事情已经做了,牵头的并且是他,也没有什么感到可怕的。

    这起事件的起因,是在一次酒后。

    鲁智琛等同一个车间的11名工友在闲聊中扯起了星光的对外合作问题,很多人都表示不愿意合作,理由就是,合作了就得受人家的管制,不如现在舒服、自由一些。

    再说,一旦合作成功,无论跟谁合作,也很难说大家的利益就能保全。正是因为担忧这些,以鲁智琛为首的一帮年轻人就借着酒劲密谋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既然已经无法阻止星光的对外合作,也不能就这么由着他们去做,最起码也要恶心他们一下,合作不成反而更好。

    至于如何“恶心”一下星光的领导们,大家进行了集思广益。

    有的说,干脆送“炸药包”,用布包上土,再插上一根尼龙绳,做的跟真的一样,一家送一包,就放在他们家门口,吓唬吓唬他们,咱也算解解气。

    有的提议,瞅准机会,把他们家的小轿车、自行车胎扎了,或者卸一只车轱辘卖了。

    还有的建议,晚上分别往他们家扔石头,砸他们家的玻璃,看他们以后还合不合作。

    大家发言的时候,鲁智琛就一直在笑,大家见他笑,以为他有什么招。

    鲁智琛就否定了大家提出的所有想法,说出了自己早已想好了的主意,“要想真正达到恶心他们的目的,干脆就给他们送个花圈。”

    大家一听,都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主意。接下来,他们几个人趁着酒兴,又秘密研究了行动方案。

    花圈从哪里来?这的确是一个问题。

    这个问题提到了点子上,鲁智琛也一时没考虑好。对这个问题,他们进行了专题讨论和认真研究。方案一,去花圈店买,星光的公司领导一家一个。方案二,去野外坟头上偷,关键是不可能有那么多的花圈等着他们去偷。

    最后经过集思广益,他们放弃了原打算给公司领导每家送一个花圈的想法,决定去花圈店买一个最大的花圈,并且在挽联上分别写上他们每一个人的名字。

    关于花圈在哪里摆放,他们也作了详细分析、探讨。总的原则是,既要出这口恶气,又要扩大影响,让他们无地自容。谁让他们愚弄职工,不顾职工的反对就对外进行合作,都是他们自找的!在决定了给他们送花圈这件事后,大家都觉得解恨。

    大家一致建议由鲁智琛来琢磨挽联怎么写,就在鲁智琛提笔准备写上他们名字的时候,鲁智琛突然感觉有点冒险。

    他是这么想的,决不能用毛笔写,那样,如果他们报了案,公安就会查,一对笔迹就会暴露。顷刻,鲁智琛有了一个绝妙的主意。

    鲁智琛动员杨晓军他们几个从报纸上拼凑好挽联上的字,复印放大后一个个剪下来贴到长条白纸上。

    上联是那么写的:沉痛掉念XXX、XXX、XXX、XXX。。。。。。同志逝世。

    落款是这么写的:公平正义何在?敬挽。

    他们决定凌晨四点行动,为此,他们还宣了誓,大家点头,表示会坚守秘密,互不出卖。

    按照分工,他们11人在凌晨四点就聚在了上下班的交通要道路口,趁着天黑,撑开花圈,用胶水粘上挽联,然后用石头压住花圈的三根竹竿,确信风吹不倒后,他们迅速消失在了夜幕中。

    早晨不到七点钟的时候,如同他们所料,摆放花圈的地方早已被人围的水泄不通。他们几个人也挤在里面看热闹,他们最关心的是想听听大家都在说些什么。

    星光保卫科的人很快就封锁了现场,公安局的人也很快赶到了现场。

    郑少卿及闻讯赶来的班子成员一个个气得脸色铁青。

    鲁智琛和杨晓军始终坚信这事不会查到他们头上,因为他们是那么地小心翼翼。

    摆弄花圈、在长条白纸上贴字时,他们也都一直戴着白手套,他们相信自己不会留下可以供公安侦破的任何信息,这一点,他们确信做的天衣无缝。

    接连一个星期,他们都是在快乐和心惊胆战中度过的。

    那天下午,鲁智琛正上着班,一辆警车闪着警灯悄悄地停在了车间门口,两个警察把他带到了局里。和鲁智琛一起来到警察局的还有杨晓军、马文明、邵大伟。

    直到这时,鲁智琛才明白,这一天迟早要到来。

    鲁智琛问警察,凭什么把我们带到这里?

    负责审问他的那位警察很幽默,“你真让我开了眼,亏你还是学法律的大学生。”

    鲁智琛说,“请你回答我,怎么认定就是我们干的?”

    警察说,“你以为我们警察是吃干饭的,百密难有一疏,说,是不是你的主谋”?

    警察这么一说,鲁智琛知道兜里包不住火,想了想就说,“是我让他们干的,这事与他们没关系。”

    警察让鲁智琛在笔录上签了字,鲁智琛看也没看就签了字。

    在里面呆了几天,鲁智琛还有杨晓军他们就都被放出来了。

    这出乎鲁智琛的意料。

    他原以为这次进去后,不被判刑也得被劳教几年,没想这么快就被放了出来。

    星光派车把他们几个接了回去。

    除了鲁智琛外,他们10个人都有点害羞。

    从里面出来的第二天,车间主任通知鲁智琛去公司开会。

    陆续到来的还有杨晓军他们10个人。

    在座的是星光的高层领导。

    除郑少卿外,挽联的名单上的另外几位领导看鲁智琛时的眼神都绿了。

    鲁智琛预感到他们几个都会被星光开除。

    良久,郑少卿说,“送花圈这件事,对我们当领导的是一个深刻的警示。它告诫我们,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没有做好,首先是我这个当董事长的责任!”

    顿了顿,郑少卿又对着他们几个说,“送花圈这件事在社会上影响是极坏的,说严重点就是一种犯罪行为!你们几个一定要深刻认识到所犯的错误,改正了还是好同志。。。。。。”

    郑少卿的话说得虽然十分严厉,但同时也给鲁智琛等人吃了颗定心丸。郑少卿并没有打算深究这件事,最终决定还是对犯错误的这些员工给予网开一面,原谅他们。

    其他在座的公司领导内心仍然怒气难平。

    鲁智琛也已经深深地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于是,他在会上主动站起来作了检讨,并向在座的每一位公司领导们鞠了一躬。

    花圈事件就这样结束了。

    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星光公开招考一名法律顾问,资格审查时,鲁智琛被刷了下来。

    鲁智琛就去找星光办公室主任哈士奇和人力资源部部长赖少山,哈士奇和赖少山也很为难,他们虽然知道鲁智琛是学法律的,但就是因为花圈事件,鲁智琛连报考的资格都没有。

    哈士奇对鲁智琛说,“关键是你带头给领导们送过花圈!影响太坏!这样吧,我请示领导后再说,按说像你这样的人是不允许报名的。”

    鲁智琛觉得,要想跳出车间,这是一次难得的机会。

    很快,哈士奇就回复了他,“你如果觉得自己行,那就报名试一试。”

    就鲁智琛报考星光法律顾问一事,哈士奇和赖少山俩人是十分慎重的。他们不敢擅自决定是否给鲁智琛报名。为此,他们俩人共同来到了董事长办公室请示了郑少卿。

    郑少卿听后明确地告诉他们俩人,过去的事情一笔勾销,要看主流。鲁智琛已经对所犯的错误进行了认错并加以改正了,说明他的思想还是进步的,也还是有所追求的。机会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以前他犯过错误就连他考试报名的资格都给剥夺了,这样明显的不公平。

    在郑少卿的直接过问下,鲁智琛最终报上了名。

    考试结果下来后,鲁智琛是第一名。

    真正研究人选的时候,会上有的领导是很不赞成录用鲁智琛的。

    关键时刻,郑少卿还是坚持说了一些公正的话,“每个人年轻时都会犯错误,不能盯住那点错误不放,要说气愤,我当然也很气愤,因为花圈的挽联上我的名字是第一个!”

    郑少卿接着说,“我们现在是选拔培养人才,要不拘一格。”

    郑少卿的一句话,决定了鲁智琛的命运,鲁智琛成为了星光公司的一名法律顾问。

    在机关,鲁智琛从干事做起,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做人,认真做事,先后为星光追回了十几年前的几笔货款债务,维护了星光的利益。由于业绩突出,不久,鲁智琛担任了星光公司法规处处长助理。

    经历了“花圈事件”之后,经过了一番“折腾”,星光的员工进一步认识到了星光对外合作的意义。大家的思想空前的一致。

    郑少卿觉得,合作之路必须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星光的对外合作也必须一定要获得成功!他相信,这一天也并不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