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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呼吸术

    蒙克托小镇的后山,有一座废弃的林场,当年小镇建立的时候,这里堆积了数以千计的圆木,现在只剩下大片光秃秃的土地以及随处可见的大约二十英寸高的木桩。

    警长西蒙将这里改造成了自己的靶场,窝棚下吊着的空酒瓶和木桩上碎裂散落的玻璃渣,都是他以及杰弗里练枪的痕迹。

    西蒙从窝棚里翻找出一盏煤油灯,他用袖子将灯罩上的灰尘擦拭干净,眯着一只眼往里瞅了瞅,还有不少煤油。

    他把煤油灯点亮,摆放在木桩上,说道:“你们折腾吧,我得回去睡觉了,杰弗里,决斗之后你得请老爹我喝最好的烈酒,老帕特里克家的劣质龙舌兰可糊弄不了我。”

    西蒙粗大的手掌用力地将杰弗里的头发弄乱,然后转身朝山下走去,走了十来米他又折返回瘸子的身边,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皱巴巴的香烟,塞进了瘸子的手里,没有说话也没有停留,大步离开。

    瘸子把香烟放到鼻尖闻了闻,然后狠狠地啐了一口,“都是这老东西的汗味!”不过他却没有丢掉,而是收进了口袋中。

    他一瘸一拐地走到杨离的面前,问道:

    “杰弗里,你觉得衡量一名顶尖的快枪手的标准是什么?”

    “快,足够快,还有准。”

    “你觉得靠什么才能做到足够快,足够准呢?”

    杨离沉默了片刻,他快速地翻看杰弗里的记忆,记忆里他夜以继日地练习拔枪射击,二十米外的酒瓶,他可以做到百发百中,已经形成肌肉记忆的拔枪动作,其速度足以排进蒙克托镇前五,和屠夫的决斗中,他半秒钟就击中了屠夫的眉心,对于枪法,他是有深刻理解的。

    “靠肌肉,强壮的肌肉以及熟练到成为肌肉记忆的拔枪动作,还有眼睛,精准的视力,还有皮肤,感知风向和湿度,最终通过大脑的协调完成击发。”

    “嘿嘿,你说得很好,果然是一个三流的快枪手。”

    瘸子说完,快如闪电般拔枪射击,子弹擦着杨离的耳边击中了窝棚上挂着的酒瓶。他完成射击后慢悠悠地把枪插回了腰间的枪套里,他撸起右手的袖子,露出骨瘦如柴的小臂说道:

    “你觉得我的肌肉比你发达么?”

    他接着指了指自己的眼睛说道:“常年昏暗的环境,我的视力都退化了!”

    他把皱巴巴的手背凑到杨离的眼前,反问道:“像这种粗糙的皮肤也能感知风向和湿度么?”

    “还有什么大脑的协调,哈哈哈,你如果需要思考之后再开枪,一定会是决斗中倒下的那个!”

    “真正顶尖的快枪手,最重要的能力是呼吸术,他可以凭借呼吸激发肉体的潜力,让我这样干瘦的身躯爆发出远超常人的拔枪速度,还可以调整呼吸节奏,带来肉体上极致的射击平衡,乃至影响精神,进入绝对枪感的境界中,那时候你可以无视环境的变化,只要是在枪支的极限射程内,百发百中绝无例外,这才称得上一名顶尖的快枪手。”

    瘸子的话为杨离打开了一扇崭新的大门,这个世界貌似并非像杰弗里记忆中那样简单。

    “前辈,教我呼吸术吧,我想成为一名顶尖的快枪手!”

    “当然会教你,不然大晚上的难道是和你来山上露营么,站过来点,我会加重自己呼吸的声音,你跟着我的节奏来,我们先从静态射击开始。”

    ......

    第二日,炽热的太阳高悬天空,炙烤着大地,砂砾中藏匿的水分被迫化为气态蒸腾翻滚,它们在消散的最后时刻用力地扭曲折射着光线,以微不可察的姿态证明着自己曾经存在过。

    窝棚中,杨离正蜷缩在角落里酣睡,他从昨晚一直训练到中午,此时刚刚躺下不到一刻钟。

    瘸子和西蒙二人相对而坐,西蒙带来了刚烤好的鹿肉以及老帕特里克酒馆的上等龙舌兰。

    “你知不知道你差点毁了一个天才,我费了好大的劲才把他错误的射击习惯纠正。咕咚咕咚...”瘸子一边咀嚼着嘴中的鹿肉一边说道,还不等完全咽下,便迫不及待地灌下一大口烈酒。

    “原本够用的,谁也不会想到他能惹上唐纳德。屠夫的猎头令根本就是陷阱,那里面关于他和唐纳德的关系一句都没有提。”

    “是你们这里太偏僻了,坎迪郡大部分地方估计都传遍了,可惜没等到传到这边,这个倒霉小子就把人给干掉了。”

    这些猎头令里藏着猫腻太正常了,不过大多数时候这些猫腻都不会有效果,毕竟圈子里的人都会有自己的情报来源,难得遇见一头扎进去的愣头青。

    瘸子舔干净嘴角漏出的酒水,接着说道:“只用了一个晚上,这小子就已经掌握了呼吸术,如果五年前你就把他交给我,那么他与唐纳德怕是真的有一战之力。”

    西蒙看向熟睡中的杰弗里,他的那张脸与记忆中的面容重合在一起,他对瘸子说道:“你知道十五年前蒙克托周边出现一个叛逃的漫步者士兵吧,我用他的尸体换了这个警长的位置。但是我的实力你知道,当年漫步者部队的考核你通过了而我被刷下去了,我根本没有能力击杀一名漫步者,即使是最低级的士兵。”

    “当年杀死那个漫步者的是杰弗里的父亲,你都无法想象,一个乡下农场的牛仔,用一支普通的柯尔特左轮拼掉了一个漫步者,呵,也许这就是上帝的偏爱吧,天赋真是个可怕的东西。”

    西蒙说完,狠狠灌了一大口酒,接着道:“还有一天半的时间,你有多大的把握能让他活下来。哪怕是残疾也好,总要留下一条命啊。”

    瘸子沉默地看向自己的右腿,低沉道:“老实说,一点把握都没有。”

    “唐纳德不是一般的漫步者,他是坎迪郡之王,全郡最强的漫步者,这里所有的枪手都没有能力保证自己可以在和唐纳德的决斗中活下来,镰刀唐纳德,那可是死神的镰刀啊。”

    西蒙将剩余的鹿肉包了起来,留给还在熟睡的杰弗里,他把沾满油渍的双手在包裹鹿肉的报纸上擦了擦,然后盯着瘸子说道:“也许,你应该把心眼教给他。”

    瘸子愣住了,他没有想到西蒙只是一个小镇警长,竟然知道心眼。那是高阶漫步者才能掌握的能力,是一种对杀意和瞄准的超强感知能力。掌握心眼的漫步者都是可以以一敌百的怪物,无论从什么角度瞄准漫步者,都会被心眼捕捉到,然后利用呼吸术带来的超强反应速度与射击能力,抢先击杀瞄准者。

    镰刀唐纳德的成名之战就是一人屠镇,他就是凭借着心眼的能力,一一击杀了埋伏在小镇各处角落的偷袭者,赢得了镰刀的名声。

    瘸子沉吟一会,对西蒙解释道:

    “心眼并不是一种能速成的能力,在漫步者部队中,也只有极少数人觉醒,并不是我说教给他,他就能学会的。”

    “总要试试,万一学会了,他也许就可以凭借心眼的能力躲开要害,这是他唯一活命的机会了。他的父亲当年就有一种天生的危险感知,十分神奇,也许这种天赋杰弗里也有,我相信它一定对觉醒心眼有帮助。”

    瘸子费力地站起来,没好气地对西蒙说道:“滚滚滚,赶紧滚,你的人情真贵。回去找一个近点的匪帮的信息给我,也许用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