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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相悦

    “说说你自己吧。”我说。

    他说,没什么好说的,读书时成绩不好,勉强混到高中毕业,到城里一看,才知道我们跟人家城里的孩子差距有多大,简直就是天上,地下。

    中专都没考上,我就想出去打工,那时候出去打工的人很多。但爸妈不肯,贼皮死了以后,我也成了独苗。父母亲一定要把我留在身边,最多可以到县城。

    你知道我们从小就是孝顺的。我就去学木匠,先跟村里的邹光荣学。小时候怕苦怕累,真的开始学手艺后,不知道是长大了,还是怎么回事,一下子懂事了,真的不怕苦不怕累,抢着干,很用心的琢磨,虚心请教,认真研究。

    后来又拜了名师,还买来几本书,自己边看边学边琢磨。

    “我的工艺还是不赖的,你看,我这房子,全是一个人的工艺。”他笑笑说。

    后来,也去了省城,在工地上帮人家做木工活。我们都是老实人,本分得可怜,不过也好,老板喜欢。不到一年,我就开始承包一点小的木工活,比如安装门窗,或者做柜子,带着几个人一起干。

    正干得欢,父母亲一定要把我叫回来。那时正有干劲呢,真不愿意回来,可父母叫,您知道,我们都是听话的乖孩子。

    “回来干嘛?”他说,“你都猜不到,结婚。”

    我没有插话,等着他说。

    “我那时候一点结婚的想法都没有,只想挣钱,混出个样子来,一定要让父母亲过上好日子。再一听说人家是大学生,哪怎么能行啊,我配不上。”

    “你知道我长得也不赖,和您一样,起码外表看还是斯斯文文的,其实是大老粗一个,不能跟您比的。”他腼腆的笑笑,“不过,现在看看还是蛮帅气的。”说完这句话又笑。

    举杯,为我们的帅气干杯!

    我就听他说。“结果一见面,对眼了。既然小田不嫌弃我,我也不能说什么。其实是他们双方父母都谈妥了。”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还是不能违背的。“我们这一代人是这样的吧。”他站起来说。

    我说:“是的。”

    结婚以后,我这压力就更大了。小田是大学生,在县城的中学当老师,怎么就会看上咱呢?都是媒人吹的。

    “不过,说我这个人人品好,那是真没有吹。前几年我岳父到省城、到上海住院做手术,我不仅全程陪护,所有费用全是我一人负担。”他说。

    结婚的热闹一过,我就琢磨着不能亏待了田老师,起码不能让她跟着咱吃苦受累。

    我就带着工具到县城找活。我手艺好,干活用心,细致,有些小名气,收费还低,所以,很快就有干不完的活。

    这时候,跟着我从省城回来的几个人,也跑来找我了。

    这样,干了一段时间,我们就合计着不如开一个木材加工厂或家具厂。

    七拼八凑,八凑七拼,凑齐了五千块钱,在下溪镇上盘了一个小厂房,稍作改造,能用的将就用,没钱啊,搞不起大动作,这样就开起了家具厂。那时候,听说你已经考上军校,当上军官了,我心里高兴啊,咱们村里还走出了军官,多光荣。

    “怪不得我那时候回来探亲,我二姐一见就说,你看人家云水,都结婚了,孩子都在地上跑了。你呢,老婆都讨不到。”我笑着说。

    “那是你挑花眼了。”他调侃着说,哈,云水也会调侃了。

    他接着说,我们几个人都很实诚,不欺诈,做工好,价格合理,那些年大家都在建房子,家具需求很大,生意很好。没几年就盖了房子,又过了些年,又建了现在这个院子。

    “舒雅很贤惠,很能干,把家照顾得很好,孩子教育得也非常好。”云水最后说。

    我站起来,看着明亮的灯光,若有所思。

    那时候,一盏昏暗的煤油灯,便是全家人的照明。我们家住在外头,八个人,只有一个稍长点的房间,最靠墙里面,是两张凳子,凳子上面是两个木箱子,木箱子里边是我们的全部家当,再旁边是马桶、尿桶,然后是两张床,一张横着,一张靠墙直放。每一张床睡四个人,我和我弟弟跟父母亲睡,我哥和三个姐姐一张床,全家也只有两床被子,春夏秋冬都是草席,只是到了冬天会铺上稻草。稻草,是我们取暖的最佳伙伴。

    横的床旁边,摆一张类似于今天办公桌那样的桌子,应该是我奶奶结婚时留下来的。可能是我们家最高端的家具了。再旁边是用泥土砌进来的墙,墙上面有一个小木柜,就是碗柜了,如果有剩饭剩菜的话,就放在里面。我小的时候,放学回来,够不着,就端来凳子,站上去偷点中午的剩菜吃。如果被我偷吃了,一家人晚上就没菜了。我经常干这种缺德事。

    碗柜的一边有个钉子,挂着一个筷子筒,筷子就放在这个筒里。碗和盆子都在碗柜里。那时候,我外婆在小姨家住,小姨家在景德镇,所以我们家的碗是够用的,当然如果同时来两三个客人,那也要到邻居家借碗借盆借筷子,再借盐,倘若是长辈或尊贵的客人,母亲还会借一小杯油。那是我们盼望的,而母亲就要发愁了。

    碗柜的旁边,就是摇摇晃晃的四方桌了,既是饭桌,更是我们做作业的桌子。

    房子的这头,也就是进门的地方,便是灶台了。一个烧柴的,一个后来可以烧煤的。有两口从城里带去的大锅,烧水、煮饭、炒菜和煮猪食,全靠它们。不敢破啊,从我有记忆起,这两口锅就没有换过,也不敢破,破了就剩一口锅,可怎么办哪。那时候,村里经常有人吆喝:“补锅补碗磨剪刀罗!”

    晚上要到里头拿点什么东西,得把外面桌上的煤油灯拿进去。

    有两个房间的人家,就得把煤油灯从厅堂拿进房间。

    云水家就有三个房间。云水的爷爷买了两亩田,也建了房子。田没了,房子还在,所以他们住的还宽畅。

    云水家在鹅彭和外头的交界处,出门右转有个小池塘,不大,横竖就两三米。不过房子比较低矮,个子比较高的像邹老先生这样的,就得弯了腰才能进去。

    我经常去他们家,因为我和贼皮玩,和云水玩得最好。

    他们姐姐云香对我也挺好,像对弟弟一样的。

    那时候,怎么也不敢想像这辈子会住上这么大的房子,到了晚上还这么敞亮,用上了电灯,还有手机。真的是“楼上楼下,电灯电话”,这不是共产主义是什么!

    “来,喝,云水。”我站在那里,拍拍他的肩膀,像小时候一样,一把搂住他的肩膀。

    他问我刚才在想什么,我说想了这些。

    “我就知道你想这些过去的事了。”他还是微笑着说。

    是啊。

    一直以来我都喜欢用文字来诠释我的情绪。文字能寄托我的情感。不高兴时,写上几句,心情会变得舒畅;高兴时,写几句,心情会更好。没有电脑没有笔的时候,想想这样的文字也是舒畅的。

    我也喜欢用文字描述我平凡的友情,真挚的亲情,那些幸福的记忆,那些时光的脚印,在文字里都可以淋漓尽致的表现出它的魅力。不管平淡还是精彩都会用文字,留下我人生的点滴印记!

    隔着一万公里的距离,用笔墨丈量,不写清欢,不写思念,只写岁月深处的烟火人生。

    桃花灼灼,红袖添香,开一亩田,半亩种花,半亩种粮。待到陌上花开时,故人缓缓而来,才惊觉,一切如初见,那一瞥惊鸿已深埋在流年。

    像今晚这样,不正是吗?

    “在河西村,这样的夜晚,和小伙伴在一起喝酒,我能不想过去的事吗?”我说。

    两人都相视一笑。是啊,怎能不想!

    突然传来“沙沙”声,渐近,渐紧。打开门,发现风凉,雨大。

    清明时节,总要下雨的。

    这一阵雨的思念,瞬间生成我们眼中那唯一的牵伴,久久不肯散去。相望无语的孤寂,何曾没有念的凭借?风中的托付,脆弱得像芦苇,轻盈无助,不可依靠。

    与散漫的时光对视,将过往烹煮成浓烈的酒,和着馨香于唇齿间,不刻意隐藏,不刻意遗忘。日子就那么淡淡的,时光就那么慢慢的……日出,执手于花海;日落,相拥于炊烟;有风的日子,随着稻花香而行;落雨的时刻,煮一碗粗饭淡酒相谈。

    光阴的缝隙里,春秋置换,执一份风轻云淡的心境,与山水相依;择一人深爱,与花粮为伴;守一隅静谧,记取我的烟火光阴。

    雨的深情告白,竟成了记忆中的痛,如风飘荡,如雨倾诉。

    爱上了有文字陪伴的日子,喜欢将自己的喜怒哀乐放逐在文字中,无论是何种心情,都会在文字中得以诠释。

    文字是灵魂的知己,是人的精神食粮,是心灵的寄语,是情绪的宣泄,是提升自我内在修养的精华,是生活的爱人,甘苦与共!

    与文字相会,会让你的谈吐变得更加稳妥,会让你的人生变得多彩多姿,文字是人生路上不可缺少的东西。

    我和云水之间,如潺潺溪流,渐渐汇成磅礴的江河,我们相对而立,端着酒杯,看时光雕刻岁月的痕迹。

    从晴朗的天空,到夜雨纷纷,我们对酒相谈,甚欢;心意想通,甚悦。

    “我后来和村里小伙伴们几乎失去了联系,大家各奔前程,许多时候,挺想念大家的。不过,我料想你肯定会有出息的。不为什么,就凭做人老实,本分,不欺诈,用心用情。人善人欺天不欺!”说到这里,我忽然想到还有一句,“人恶人怕天不怕!”

    “老苛呢?”我问。

    “这是一个恶人,丧尽天良的恶人。”他说。

    “是的,我知道。”我略有所思的说,“王阳明非得证明人是有良知的。”

    王阳明有独特的思想方式。他有一个流传甚广的故事,就是硬要盗贼承认自己有良知。

    对话大概是这样的。盗贼问:“您说人人都有良知,您倒说说看,我们这群盗贼也有良知吗?”

    阳明先生肯定地回答:“有。”

    盗贼说:“不可能,我们都是无恶不作、丧尽天良的强盗,怎么可能还会有良知,您证明给我们看。”

    王阳明说:“只要你们照我说的去做,我就能证明给你们看。”

    于是,阳明先生就让他们一件一件脱掉外衣、内衣,最后剩下一条内裤。

    王阳明说:“脱!”

    盗贼喊道:“这个真不能脱!”

    阳明先生便笑着说:“你看,这就是你们的知耻良知。”

    这个“不脱裤子”的故事真的很精彩。阳明先生用一条“不能脱下的裤子”,证明了人类的良知。

    但是,此刻我突然想起两个相隔数百年的人来,一个是贵为皇帝的明朝朱元璋,一个是当代河西村里地道的农民老苛。他们有什么可比性吗?

    朱元璋使明朝成了一个“脱裤子”的朝代,而老苛呢?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