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迷 » 玄幻奇幻 » 与孟婆小姐的轮回之旅 » 第一章 初见时,小巷转角遇到爱

第一章 初见时,小巷转角遇到爱

    我叫朝秋恨,作为幸运逃过地府轮回的亡魂,我穿过一个裂缝来到了新的世界。

    这个世界类似于古代封建王朝,统治王朝名为大玄,大玄占据丰饶的中原。

    中原分九州,我在九洲之玉门的一座名为关丹的城郭中,以抄书为生。

    父亲早年是武师,早年逝去,家里只有曾经是大夫的母亲,我和母亲相依为命。

    可我并没有过上自己想象中的生活,没有传说中的系统,没有大机遇让我一飞冲天。

    在关丹城我只是普通的市井小民,压迫这种东西在封建时代更甚,总有乡井混混找他麻烦,偏偏官府还不会管这些小事。

    家中还有母亲,我也只能选择忍受,让母亲安度晚年,这是我坚持下去的动力。

    我以为的人生会就这样下去,可直到一个人的到来,彻底打乱了我的生活,让我不得不重新选择我的人生。

    ……

    正午时分,烈阳当空,余冬的寒温显得太阳格外温暖。

    关丹城西街,这条街上汇集着文房墨宝,竹雕,墨画等商铺,被关丹本地人称为:文街。

    这里大多都是文人装扮的书生,有些在茶摊谈笑风生,也有些在书画摊上指指点点。

    在这其中有座义文阁,这是家贩卖书本和抄稿的店铺,朝秋恨便是在这里担任佣书。

    古代会写字的都在少数,大部分书生也不会拉下脸靠抄书赚钱,用现代化词语i形容,叫做孔乙己的长衫。

    朝秋恨就不一样了,他没有这种长衫,只要能赚钱不违法,他什么不能做?

    九年义务教育他也没落下,这里的字和他会的有异曲同工之妙,学了一年就能写出大部分的字。

    虽然字迹潦草,但胜在价格便宜,义文阁给他的标价是百字一文,半天就有二十钱左右的收入,足够他养家糊口。

    义文阁二楼,走廊尽头窄小的书房就是他的工作间。

    正午一刻,朝秋恨坐在椅子上,面前是一本即将抄完的副本,旁边摆放着样本。

    身后大窗照进屋内的阳光,落在泛黄的样本上,手中拿着毛笔奋笔疾书,常年写字让他的笔速几乎等同口速。

    笔尖在黄色纸张上描绘着文字模样,一行换一行,很快来到最后一行,随着最后一点落下,这一本书总算被他抄完。

    “呼,一本书二十文的赏钱,正好买半斤肉给娘吃。”

    一本书写完义文阁会给二十文钱的赏钱,这些赏钱足够他买些肉吃了。

    他拿起副本和样书,走出自己的书房,左右看去,外面是许多和小书房一样的隔间。

    二楼全是这种书房,书房的门上挂着他们的价格和佣书的名字,及他们抄书的字迹和速度,供人选择。

    义文阁凭实力说话,他的速度和字迹最差,房间和位置也是最小最偏的书房。

    不过他并不在意,因为还过得去的字和速度,许多不算有钱的人经常选择他,算是平民首选。

    顺着走廊走到楼梯,向下看去,一楼作为贩卖区,有很多好字好画供人选购。

    不过这些和他无关,顺着楼梯下去,把书交给柜台的小厮查验。

    义文阁高价的代价便是对错误的零容忍,他们主张抄书不会出现错误,一个在错别字,就会让整本书成为废本。

    而且是要佣书自己承担这个代价,一开始朝秋恨并不知道这个规定,结果差点没让他去大街上乞讨还债。

    要不是遇到一个的贵人,他现在还不知道要还多少债。

    小厮的眼睛和动作很快,没一会就将整本书翻完。

    “全书无误,一本书的赏钱是二十文,本书共八万一千七百余字,算您八百七十四文,要兑碎银吗?”

    耶!过了!

    朝秋恨心里暗喜,就算在这工作数年,他都不敢保证自己不会有错,能无误,简直是老天保佑了。

    他等这本书结钱好久了,写完这本书,够他给家里添置好多东西了。

    “兑八百钱的碎银,麻烦了。”

    小厮带着他来到柜台,拿出一张布,放上称好的银子和铜钱。

    朝秋恨简单数了一下就拿走了银子和文钱,但里面留了十枚文钱。

    小厮不动声色地收回布,将那十枚钱收入囊中,对朝秋恨露出笑,拱手离开。

    拿了钱,朝秋恨走到后面的静室,把自己的鞋子脱下来,把指甲盖大小的银子塞进布鞋鞋垫割出来的夹缝里。

    身上剩下的文钱,三十文买猪肉,剩下三十文就是保命钱。

    做完这些,朝秋恨才走出义文阁,心里默默向老天祈祷,能不被抓住。

    望着外面的车水马龙,他曾经认为,如果让自己到了另一个世界,他的处境可能会有所变化,起码能过得风生水起。

    可惜现实是,该不行还是不行,被欺压时,他尝试过反抗,修行武术,但没有武师愿意教他,都说他没有天赋。

    这座城所有的武师都明确拒绝过他,原因都只有一个,天赋太差,这辈子都难以有所成绩。

    因此也只能咽下这口气,抽空锻炼,让自己更耐打一些。

    他去肉铺买了肉,走进小巷回家。

    他家坐落在众多宅院中的小院,要穿过小巷,拐好几个弯才到。

    那些流氓混混,大多就在小巷里堵他。

    朝秋恨这次特地挑了条远路,脚步加快,尽量不和那些混混碰上。

    他走到一个转角,朝秋恨刚转过去,面前突然出现一人,他措不及防地撞上去,紧接着整个人向后退,倒在地上。

    手里的肉失手丢在地上,他一时吃痛,捂着额,抬头看去,发现竟然是位女子。

    女子一头乌发束成简单马尾,灰晶色的眸子淡漠地与他对视,板着有些婴儿肥的脸蛋,看不出一点表情。

    她穿着一身蓝衣,纹有百花,一只青鸾在其中俯首。

    蓝衣衬出她纤细的身材,唯一不济的是身高,只到朝秋恨胸口,但不止为何,她没有被撞倒。

    这是一位好看,而且还有点眼熟的美人,朝秋恨也不免想多看几眼。

    然而不等他开口说话,朝秋恨身后同时出现三道影子,令他冷汗直窜的声音响起。

    “朝秋恨,今天的钱呢?”

    站在朝秋恨身后的男人身材高大,脸上有一道刀疤,面露凶相,正是这附近的混混头子,被人称为刀脸刘哥。

    他回头看,果然看到了刘又,他又转头看向被撞到的女人,结果只看到空落落的转弯口。

    朝秋恨甚至没有听到离开的脚步,对方居然就消失了。

    心里惊叹时又回过头,刘又已经伸出手,脸上笑的得意,朝秋恨叫苦连连,看来今天这钱又保不住了。

    他只好从怀里拿出自己准备好的三十文钱,从里面拿了十五文钱放到刘又的手里。

    刘又的手没有动,反而冷哼道:“不够,剩下的都给我。”

    “等下刘哥,平常不都是一半吗?”

    “哼,还敢还嘴,给我打!”

    他家曾经惹了大麻烦,母亲叮嘱他做人做事要低调,就算被欺负也只能忍着。

    三个混混把朝秋恨围起来,对其拳脚相加,朝秋恨赶紧护住脑袋挨打,这种熟悉感,和他上辈子死前一模一样。

    朝秋恨咬紧牙关,他还是什么都没改变。

    刘又三人打累了,就将他提起来,像提个货物一样,把他身上的文钱全部拿走。

    还搜了好几遍,确定没有其他钱才放过朝秋恨。

    “忒,什么东西也配和我讲道理。”

    刘又带着两人离开了这里,拿着这些钱,今天他们又可以潇洒了。

    朝秋恨没去理会刘又的话,转头看向掉在地上的五花肉。

    肉因为落在地上沾满了灰尘,混混们嫌脏才没拿。

    他重新站起来,嘴里嘀咕着倒霉,要不是碰上那个女人,他现在说不定都到家了。

    朝秋恨拍拍身上的灰,拎着肉朝家里走去。

    还好他早有准备,地痞流氓从来不讲道理,藏一手永远不会错。

    刚才被踹的脚踝还有些疼痛,整个人走起路来一瘸一拐,身上多处还有疼痛,估计起了不少淤青。

    虽然挨了一顿打,但今天总算是过去了。

    朝秋恨走到一家小院门前,木门轻掩并没有关上。

    他上下打量自己的衣装,拍了拍还没下去的灰,调整好状态,这才轻推开木门。

    跨过门槛,映入眼帘的是作为药房的主房。

    他的家不大,主房一间,左右是他卧房和厨房,进门右边是菜园子和茅厕,左边则是水井和晾衣架。

    朝秋恨一眼就看到左边衣架那,正在晾衣服的妇人。

    妇人穿着一身粗麻布衣,黑白相间的长发扎成团,眉宇如远山芙蓉。

    岁月施加的皱纹并不能遮掩其气质骨相,反而使其更显端庄。

    正午阳光下,她的袖子卷起,把木盆里洗完的衣服一一挂在衣架上。

    听到动静的妇人转头侧目,看见是朝秋恨,喜色顿时涌上眉梢。

    “儿子回来啦?”

    “回来了,今天我买了肉,咱们好好吃一顿。”

    这便是朝秋恨的母亲宁冬白,据说曾经是闻名的大夫。

    朝秋恨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就在跟她学习医术,百本医术,就没有能难到宁冬白的问题。

    “好,娘煮好饭了,今天有客人,记得多拿双碗筷。”

    “知道了。”

    朝秋恨走进了厨房,把肉放在木盆里用水冲洗干净,把肉放在砧板上,削掉了肉外一层,才对肉进行改刀。

    不到半刻,厨房里就飘起袅袅青烟,响起油和水的争吵声。

    宁冬白晾好衣服,回到药房里,在药房右边的四方桌一边坐着名蓝衣女子。

    “宁夫人考虑得如何了?”女子依旧是那副毫无波澜的样子。

    “瞧您这话说的,这种事当然是由一家之主说了算。”

    宁冬白给她倒了杯茶,坐在她对面。

    女子继续说道:“我有必要提醒您,我会和您商量,但其他人可不会,谁也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会找上你们。”

    “哎呀,还是等我儿子来了再说吧,我就是个妇道人家,只要秋恨同意,我肯定全力支持。”

    女子喝了口茶,沉默无言。

    朝秋恨端着饭菜很快来到餐桌,看到女子时,整个人也是愣住了。

    他以为今天的客人又是哪里的病人,或者是母亲的闺中密友,完全没想到会是这名蓝衣女子。

    不过他还是先把饭菜放好,一盘红烧肉,一盘青菜和酸豆角,三碗饭和筷子。

    这个配置可能对现代人来说只能用平平无奇形容,但对于朝秋恨来说,这已经是一个月只能吃上一回的大餐了。

    “娘,还有这位……”

    “苒苒姑娘,一位不错的姑娘。”宁冬白出声提醒。

    “哦,苒苒姑娘,饭菜已经齐了,可以开始吃了。”

    朝秋恨说完便自顾自端起饭碗开吃,全然没注意到这顿饭怪异的氛围,反而大快朵颐地吃着。

    没一会就去换了第二碗接着吃,宁冬白一碗刚刚吃完,女子也将碗中的饭囫囵吃完。

    “儿子,你觉得…苒苒姑娘怎么样?”

    “嗯?”埋头苦吃的朝秋恨抬起头,看了一眼自己娘亲,又看了眼孟苒苒。

    “除了长得好看,其他不怎么样。”

    这是朝秋恨现在的真实想法,毕竟对方不久前才让自己挨一顿打,能对她有好印象就怪了。

    一旁的女子没有因为朝秋恨的话有情绪,小口小口吃着碗里的饭。

    宁冬白尝试地问:“如果让苒苒姑娘以后和你一起生活你觉得可以吗?”

    “不可以。”朝秋恨回答的很干脆。

    “苒苒姑娘今年十九岁了,是从京城来的大家闺秀…”

    “娘,我怎么感觉您在给我相亲啊?”

    “对啊,儿子你今年也该讨个媳妇了,这样娘才能放心呢。”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是这个时代的婚姻观念,朝秋恨如果不遵守,其实和离经叛道也没什么区别。

    朝秋恨犹豫再三,还是问出了自己最后的挣扎,:“娘,我能不选她吗?”

    女子拍案而起,眼中怒火中烧,好像下一刻就要烧到朝秋恨身上。

    “宁夫人,我们要讲的事情不是这个吧?”

    “好啦,开个玩笑,秋恨,你父亲生前确实给你找了个媳妇,不过不是苒苒姑娘。”

    宁冬白放下碗筷,从怀里拿出一掌红色的帖子,道:“是儒州江南朱家的大小姐,朱夕颜,只是,签下这份婚约时,我们家还不是现在这个样子。”

    ……

    与此同时,关丹西城门,城墙马道上,守将在一个太监手上接受调令。

    “关丹守将杨怀柔,功高劳苦,忠心可鉴,特赐予北玄门镇城将军,请于未时前,在后蓝城接任北玄兵剑,不日赶往京城镇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