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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离别

    李寻欢像往常一样跑到青衫人居住的小楼门口,刚开口喊了一句:“酒叔叔——”突然想起他已经走了。

    李寻欢瞬间觉得心里像少了东西,开始难受起来。

    青衫人和他之间的关系很特殊,亦师亦友,甚至还有半个父亲的角色在里面。

    青衫人教给他的不仅仅是武功,还有喝酒、赌钱等等。

    李寻欢呆呆站在小楼前,林诗音找到他时,他还是像个木偶般呆呆站着。

    林诗音理解他的心情,除了李寻欢之外,青衫人也是她最好的朋友。

    青衫人是她见过的最有趣的人,不但学识渊博,武功深不可测,还挺会哄女孩子,可惜李寻欢好像没有学到这一点。

    “表哥——”林诗音慢慢靠近李寻欢,却发现他双目呆痴无神,身子一直在微微发抖。

    林诗音试着触摸他额头,才发现有些烫手......

    李寻欢这一病,竟然绵绵沉沉,持续了将近一个月。

    等到李寻欢病好能下地走路时,已是暮春时节。

    为了避免李寻欢触景生情,中年美妇已将青衫人居住的小楼改成了藏书楼。李家的藏书、书画确实太多了,原先的藏书楼已经放不下了。

    李寻欢捧着书本站在自己的小楼前望着掠空飞行的燕子,眼中露出了向往。在燕子的世界里大概没有离别吧,它们都是要来一起来,要走一起走的。

    它们走的时候谁也不知道它们去了哪里,只知道它们走了还会回来,而有些人走了,就是真的走了,大概再也不会回来了。

    几天后,唐飞也来辞行,他现在能回唐家了。

    不久之前川中唐门放出消息,废除了禁酒令,开放了所有藏酒给门下弟子,同时赦免以往子弟偷酒的罪行。

    别人或许看不懂这条消息,认为唐家堡是不是闲得慌,这种小事也需要通告江湖?

    只有唐飞看懂了,唐家在召唤他回去,他猜测这事十有八九和青衫人有关。

    李寻欢越发显得寂寞了,幸好他还有一个林诗音。

    失去的多了,自然就懂得了珍惜。

    他开始陪林诗音读书、吟诗、作画、弹琴......

    有一段时间林诗音甚至怀疑他是不是放弃武功了,因为她发现李寻欢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练武了。

    李寻欢神秘地笑了笑:“我现在练武已经不必动手动脚,现在我用心在练武。”

    “用心?”

    李寻欢从怀中掏出一个梨花木小雕像递给林诗音。

    林诗音疑惑地接过后才发现这个木头小雕像竟然是她的模样,雕刻刀工传神之极,连她眉宇那抹淡淡的忧伤都被刻画的一览无余。

    林诗音抓着雕像爱不释手,惊奇道:“你什么时候刻的?”

    “我无时无刻不在雕刻。”李寻欢笑道,笑容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害怕。

    大哥走了,唐飞走了;青衫人走了;七姐也回到江南去了,他忽然想到林诗音是不是也有一天会离开他。

    于是在午夜梦回时,在没有林诗音的清晨和黄昏,他那柄飞刀一刀一刀地刻在她的模样。

    他已经不知雕刻了多少雕像,每个雕像完成后都埋在小楼前的梅花树下。

    未来既然无法把握,那就珍惜现在,这是青衫人教他的。谁也不知道他和林诗音未来会有怎样的结局,那就现在让她开心。

    有三年多时间,林诗音都没看见李寻欢练过武功,因为李寻欢知道林诗音不喜欢他练武,而且他练武的确也不必再舞枪弄棒。

    李寻欢读书写字,抚琴作画,努力使林诗音开心着,而他的努力也看见了结果。

    林诗音眉宇间的忧伤慢慢淡去,脸色也慢慢红润了起来,出落成了倾国颜色。

    眼见春色将暮,趁着风和日丽,李寻欢陪着她踏青,放风筝,引来无数人羡慕觊觎的目光,只因她身边是李家的小少爷,无论谁都只能羡慕一下,绝没人敢打林诗音的主意。

    连武官世家出身的周战周大公子都被李寻欢揍得据说外出访师学艺去了,谁还敢打李寻欢身边女子的主意?

    纵然那位女子风姿绝世也只能远远多看两眼,偶尔有上不道的走近了多看两眼,无需李寻欢出手早有其他想巴结李园势力的人上来找麻烦了。

    “小李少爷的未婚妻你都敢看——”之类的事故已经上演了好几次了,使得李寻欢都不太敢带林诗音出来踏春放风筝了。

    在春风里,敏感的李诗音察觉到李寻欢笑容里的恐惧,依靠着他低声问他心事。

    李寻欢叹了口气,道:“那些曾经带给我快乐的人一个一个都走了,文伯伯、萧叔叔、唐叔叔、酒叔叔、七姐姐......”

    “表哥,我不会走的,永远都不会,我会一直陪着你,无论你去哪里。”林诗音语气坚决,眼波如水。

    只可惜世上最不缺的就是意外。

    这天林诗音正在柳树下焚香抚琴,李寻欢则难得地在舞剑。

    自从有了飞刀后,李寻欢很少碰剑,此时却见他剑气如霜,矫健如游龙,剑花似繁星,剑法之妙,并不逊色当世名家。

    冰冷的雪山,满山梨花胜雪......李寻欢眼前忽然浮现白衣人的身影。

    李寻欢长啸一声,一剑刺出,这一剑已没有变化。

    这一剑已无需变化,只因这一剑中忽然有了杀意。

    无尽绿叶萧萧落,落叶在空中时尚是生机盎然,翠绿欲滴,落到地上时已了枯黄之色,生机在刹那之间已经流失殆尽。

    “彭”的一声,琴弦已断,林诗音惊叫一声肃然站起,这一瞬间她仿佛又看见了那名恐怖的白衣人。

    李寻欢望着手中的长剑,缓缓闭上了眼睛,白衣人留在他心里的那缕剑意直到现在才被激发,借着这一缕剑意,他悟到了剑法的另一种境界。

    “表哥——”林诗音望着李寻欢,这时候的李寻欢让她感觉恐惧,她在李寻欢身子隐隐看见了白衣人的影子。

    李寻欢睁开眼睛,眼中已恢复了平静,朝着东南方向躬身施礼,这个时候那些人想必已经到了海外的仙上了吧。

    这一道剑意不但让他领悟到剑法的另一个境界,对飞刀也有了一个新的认知。

    原来简单的,直接的才是最好的。

    李寻欢伸手搂住脸色发白的林诗音,轻轻拍了拍她肩膀,歉然道:“这一剑并不是我的,他在三年前在我心中留下的一道剑意,到现在我才懂。”

    林诗音默默望着满地枯黄的落叶,心中感到了无尽的哀伤。

    这些枯叶刚才还挂在枝头,绿意盎然,谁也想不到片刻之后已成了枯黄的落叶。

    李寻欢身上仿佛带着无法理喻的变化,他的飞刀如此,连他手中的剑也如此,林诗音双手紧紧捏着衣裳,指甲已经刺入肉里,她却仿佛毫无感觉。

    “小李少爷,有信到。”远处有人飞奔而来。

    李寻欢抬头,目中有无尽疑惑,伸手接过了祥哥手中的信封。

    李诗音心中忽然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目光落在李寻欢打开的信纸上。

    林诗音习惯性的先看最后的落款姓名。

    信的落款俊秀挺拔,带着几分秀气。

    杭州,花七,时间是三天前。

    杭州距离保定足有千里之遥,这封信三天就到保定了?

    李寻欢的眉头已经深深皱起,信中提及大李公子遭遇刺杀,陷入昏迷。

    林诗音掩着小嘴,脸上一片苍白。

    “这事不能让我娘知道。”李寻欢缓缓道:“我必须赶到杭州去。”

    林诗音机械地点着头。

    “就说我忽然想念大哥,想去杭州看看他。”李寻欢缓缓道。

    “我会照顾好姨妈的。”两人尚未正式成亲,林诗音的称呼也没变。

    “送信人呢?”

    “还在门口等着小少爷。”

    李寻欢在门口看见了背上斜负长剑,满身风尘,脸有疲色的劲装汉子,三日之内奔波千里,并非易事。

    李寻欢看见劲装汉子的时候,劲装汉子也看见了他。

    劲装汉子脸上虽满是疲惫之色,一双锐利的眼睛仍是精光闪闪,显然内功修为并不差。垂在身侧的双手拇指和食指侧结有厚茧,左手的厚茧明显要厚与右手,加上背上所负长剑剑柄露在左肩上,李寻欢看出其使用的是左手剑。

    七姐让这样一名高手来送信,莫非是预防途中意外?

    劲装汉子拱手问道“小李少爷?”

    “是。”

    “七姐让你随我一道走,花家可以一路借用官府驿站的快马,三日之内便可到杭州。”

    “不急,吃完晚饭再走。”李寻欢道,其实他心里比谁都急,但如果走的太急,势必会引起母亲的注意,他不想母亲担心。

    只能瞒着母亲晚上悄悄走,明天母亲问起,让林诗音替他打掩护,说是清晨走的就行。

    林诗音站在远处,默默看着李寻欢,她知道李寻欢也要出远门了。

    这一年的李园并没有走多少人,却仿佛一下就冷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