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少年行
闻听李寻欢忽然要出远门去杭州,中年美妇怔了一下,知道儿子既然说出口,心中必然已经下定主意,阻挡也是无用。
再说李寻欢已年满十六,又得到了青衫人的真传,也该去江湖历练一下了。
中年美妇让盖管家去把库房中的金丝软甲拿了出来,吩咐李寻欢穿上。
看见金丝软甲,李寻欢才想起家里原有这件软甲,以前大哥赴京赶考时还穿过。
“娘您怎么不让大哥带去?”李寻欢脱口道。
“你大哥已有功名在身,又是朝廷官员,已经用不上了,你如今尚无功名,穿上保险点。”
中年美妇话说完,觉得有些不对:“是不是你大哥出事了,你才急着要去杭州?”
李寻欢哪料到母亲思维如此敏捷,忙挥手道:“哪有,只是我已十六岁了,也该出去走走,去杭州看望大哥。”
中年美妇“哦”了一声,心想也是,倘如大李公子真出了事,以这两兄弟的关系,李寻欢怕是恨不得插上翅膀马上飞过去才是,哪还会稳稳坐在这里,纵然如此,谨慎的中年美妇还是吩咐盖管家:“去查一查近日可有书信到?”
“有有,正是大哥来信,怕我在家闲得慌,让我去杭州见见世面。”李寻欢忙道,被母亲查到不如自己承认,至少这样母亲不会起疑心。
“信呢?”中面美妇伸出了手,目中已经有了一丝怀疑。
“信?”李寻欢一怔,他记得信他放在自己书房了,这封信他怎么敢让母亲看见。只是这个时候不拿出信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信在这里。”正在李寻欢低头想对策时,只见林诗音从怀里掏出信,递给了中年美妇。
正是李寻欢接到的那封信。
李寻欢脸色平静如水,哪怕他心里此刻已经是惊涛骇浪,脸上却一点也看不出来,他知道自己只要稍有异样便会加深母亲的怀疑。
等到中年美妇从信封中抽出信时,李寻欢目光一垂,暗暗松了口气,瞥了林诗音一眼。
林诗音只是低头一笑,假装没看见。
信是那封信,信封是那个信封,信纸却是李寻欢平时惯用的官方信纸,李寻欢从父亲书房拿的。
林诗音和李寻欢一起长大,受他影响从小就喜欢模仿名家笔迹,自然也没放过大李少爷。
林诗音如今的闺房本是大李公子的书房,当初清理小楼时,大李公子的诸多书籍笔记并未清理,反正林诗音出身书香门第,自幼也是爱书之人。
中年美妇边看信边道:“你大哥倒是也不跟你客气,连帮忙批复公文这种事都想出来了,你还真是个免费的劳工。”
李寻欢唯唯诺诺连声称是。
中年美妇看完信装回又递给林诗音,望向李寻欢:“幸好给你找了个好媳妇,不然你们两兄弟啊,一点都不省心,从小就这样。”
李寻欢眨眼眼睛,虽然不知道信上到底写了些什么,看母亲的表情应该是蒙混过关了,不由对文静柔弱的林诗音又多一层认识。
正是林诗音这种清淡如水的性情,母亲也想不到这小丫头居然会使诈,用的信纸又恰好是官方所有信纸,难怪母亲不怀疑。
银票带够了没,多带些换洗衣服,要不要把丫鬟带上......李寻欢无语地看着母亲在一旁边唠叨边吩咐下人准备各种东西。
“我的母亲大人,要不我把整个李园也带上吧!”李寻欢无语道。
“噗嗤——”一声,林诗音在一旁笑出了声。
中年美妇怔了半天,知道自己是关心则乱,瞪了李寻欢一眼:“都说儿大不由娘,你现在就拿你娘消遣了?”
李寻欢忙赔不是,心中百般所学在中年美妇面前一样也派不上用场,只能老老实实听着。
晚饭毕,李寻欢借口明天赶路,今晚要早点休息拜别了中年美妇。
李寻欢到门口时,劲装汉子已经在李园睡了一觉,也吃饱喝足了,整个人也精神起来了。
“尊姓大名?”看劲装大汉休息好了,李寻欢才出言询问姓名。
“江南洪武堂常仁杰。”劲装汉子道。
两人出门后,远处的路灯阴影中缓缓出现了林诗音的身影,她伸手无言地相送,眼中早有雾色弥漫。
夜凉如水,李寻欢担心她身体,一再拒绝了她相送,且一再保证等大哥没事立刻回来。
两人从保定到杭州要奔行一千余里,期间更要翻山越岭,自带马匹显然不适合,世上也没有任何一匹马能连续奔行一千多里。
他们租用官方驿站的马匹,江南花家素与官府有生意上的合作往来,租用驿站马匹本是寻常之事。每隔五十里换一次马匹。白天则雇佣马车,人可以睡觉。
初时常仁杰并未将李寻欢看在眼里,世家公子,天生贵胄,他还想着一路上该怎么照顾这位小少爷。
然而到了第二天晚上,常仁杰有了几分疲惫几分困意的时候,这个小少爷眼神依旧明亮,呼吸丝毫不乱,像是睡足了觉刚起床一样。
常仁杰暗暗嘀咕:这位小少爷莫非是铁打的不成。
到了第三天晚上,李寻欢突然道:“常大哥,找家客栈休息一下吧。”
常仁杰自是一个劲地点头答言,再这么没日没夜的赶路,只怕没到杭州他就要倒下了。
眼见距离杭州府也就三、四百里路了,明天清晨起床赶路,路上加紧一些,天黑时分也能到杭州府了。
两人一进到客栈,常仁杰才发现不对劲,居然有二男一女跟着他们进了客栈。
两名男的都是三十来岁年纪,一身褐色布衫,一个圆脸、一个长脸,相同之处是眼神锐利,像黑夜的野兽一般。
女的一身浅蓝劲装,披着一件大红的披风,甚是扎眼。
若是平时,这三人跟着这么久,早该被常仁杰发现,这几天他日夜不歇,奔行二千里,体力和判断力已大不如前。
常仁杰低声对李寻欢道:“我们被盯上了,大概看出你是位世家公子哥,出门在外有油水可捞。”
他自己身无长物,身上也没带什么钱财,绝不会被人盯上。李寻欢则不同,懂行的看他身上那套裁剪合身的天蓝色绸缎衫就知道价值不菲。
李寻欢淡然笑了笑:“他们看中我包袱中的宝物了。”他包袱中不但有几千两银票,还有那件金丝软甲。他早就发现三人暗自不知打量他包袱多少次了。
“这三人的功夫似是不弱。”常仁杰有些担心,却没认出三人来历。
“圆脸那位带的是拐子刀,两个肩膀一高一低,使得应该是‘乱魔风雷’一门的刀法,脚步时轻时重,应该有伤在身,并不足虑。”
“长脸那位没带武器,双手不但比常人大上一半,厚度更有常人两倍有余,指间骨上老茧之厚更是罕见,想必练的是铁砂掌一类的功夫,但愿不是毒掌。”
“至于那名女子,袖口遮住了大半个手背,拇指和食指侧又有厚茧,袖子中似是短剑之类的兵器,练的应该是袖剑,而且是出手双飞,左右手能同时出剑。常大哥可知道这三人的来历吗?”李寻欢虽然把三人的武功路数看的清清楚楚,但他第一次出远门,对于江湖的人物却是陌生得很。
常仁杰有些吃惊地看着李寻欢,他这才知道这位毫无江湖经验的少年眼光之毒丝毫不逊于混迹江湖多年的老狐狸,只怕很多老江湖看得还没他仔细,难怪七姐对他赞不绝口。
“听小少爷这么说这三人可能是江湖上盛传的‘吉祥三宝’了,这三人在江湖上的名声并不坏。”
“那就是我包袱中有他们看上眼的财物了。”李寻欢笑道。
“这三人的名声虽不坏,手上功夫却不弱。”常仁杰有些担心,他知道以自己的身手,顶对能敌住对方一人。
“这倒无妨。”李寻欢笑道。
常仁杰正暗自摇头,七姐常说这位小少爷自幼受高人指点,学了一身绝顶武功,眼光似乎也不错,却也太轻敌了。
常仁杰的眼角突然跳了跳,因为这个时候李寻欢已经起身,拎着包袱走到吉祥三宝的桌前,小心翼翼地将包袱放在桌上,轻声对着三人道:“晚辈初涉江湖,身上也确实带了点值钱之物,各位如果看上眼不妨直说,晚辈双手奉上。”
常仁杰的心都提到嗓子眼上了,这位小少爷当真是胡闹,却也没有任何法子,只能眼睁睁先看着。
吉祥三宝也被李寻欢吓了一跳,行走江湖近十年,还是第一次遇见这么大胆的少年。
再说李寻欢已年满十六,又得到了青衫人的真传,也该去江湖历练一下了。
中年美妇让盖管家去把库房中的金丝软甲拿了出来,吩咐李寻欢穿上。
看见金丝软甲,李寻欢才想起家里原有这件软甲,以前大哥赴京赶考时还穿过。
“娘您怎么不让大哥带去?”李寻欢脱口道。
“你大哥已有功名在身,又是朝廷官员,已经用不上了,你如今尚无功名,穿上保险点。”
中年美妇话说完,觉得有些不对:“是不是你大哥出事了,你才急着要去杭州?”
李寻欢哪料到母亲思维如此敏捷,忙挥手道:“哪有,只是我已十六岁了,也该出去走走,去杭州看望大哥。”
中年美妇“哦”了一声,心想也是,倘如大李公子真出了事,以这两兄弟的关系,李寻欢怕是恨不得插上翅膀马上飞过去才是,哪还会稳稳坐在这里,纵然如此,谨慎的中年美妇还是吩咐盖管家:“去查一查近日可有书信到?”
“有有,正是大哥来信,怕我在家闲得慌,让我去杭州见见世面。”李寻欢忙道,被母亲查到不如自己承认,至少这样母亲不会起疑心。
“信呢?”中面美妇伸出了手,目中已经有了一丝怀疑。
“信?”李寻欢一怔,他记得信他放在自己书房了,这封信他怎么敢让母亲看见。只是这个时候不拿出信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信在这里。”正在李寻欢低头想对策时,只见林诗音从怀里掏出信,递给了中年美妇。
正是李寻欢接到的那封信。
李寻欢脸色平静如水,哪怕他心里此刻已经是惊涛骇浪,脸上却一点也看不出来,他知道自己只要稍有异样便会加深母亲的怀疑。
等到中年美妇从信封中抽出信时,李寻欢目光一垂,暗暗松了口气,瞥了林诗音一眼。
林诗音只是低头一笑,假装没看见。
信是那封信,信封是那个信封,信纸却是李寻欢平时惯用的官方信纸,李寻欢从父亲书房拿的。
林诗音和李寻欢一起长大,受他影响从小就喜欢模仿名家笔迹,自然也没放过大李少爷。
林诗音如今的闺房本是大李公子的书房,当初清理小楼时,大李公子的诸多书籍笔记并未清理,反正林诗音出身书香门第,自幼也是爱书之人。
中年美妇边看信边道:“你大哥倒是也不跟你客气,连帮忙批复公文这种事都想出来了,你还真是个免费的劳工。”
李寻欢唯唯诺诺连声称是。
中年美妇看完信装回又递给林诗音,望向李寻欢:“幸好给你找了个好媳妇,不然你们两兄弟啊,一点都不省心,从小就这样。”
李寻欢眨眼眼睛,虽然不知道信上到底写了些什么,看母亲的表情应该是蒙混过关了,不由对文静柔弱的林诗音又多一层认识。
正是林诗音这种清淡如水的性情,母亲也想不到这小丫头居然会使诈,用的信纸又恰好是官方所有信纸,难怪母亲不怀疑。
银票带够了没,多带些换洗衣服,要不要把丫鬟带上......李寻欢无语地看着母亲在一旁边唠叨边吩咐下人准备各种东西。
“我的母亲大人,要不我把整个李园也带上吧!”李寻欢无语道。
“噗嗤——”一声,林诗音在一旁笑出了声。
中年美妇怔了半天,知道自己是关心则乱,瞪了李寻欢一眼:“都说儿大不由娘,你现在就拿你娘消遣了?”
李寻欢忙赔不是,心中百般所学在中年美妇面前一样也派不上用场,只能老老实实听着。
晚饭毕,李寻欢借口明天赶路,今晚要早点休息拜别了中年美妇。
李寻欢到门口时,劲装汉子已经在李园睡了一觉,也吃饱喝足了,整个人也精神起来了。
“尊姓大名?”看劲装大汉休息好了,李寻欢才出言询问姓名。
“江南洪武堂常仁杰。”劲装汉子道。
两人出门后,远处的路灯阴影中缓缓出现了林诗音的身影,她伸手无言地相送,眼中早有雾色弥漫。
夜凉如水,李寻欢担心她身体,一再拒绝了她相送,且一再保证等大哥没事立刻回来。
两人从保定到杭州要奔行一千余里,期间更要翻山越岭,自带马匹显然不适合,世上也没有任何一匹马能连续奔行一千多里。
他们租用官方驿站的马匹,江南花家素与官府有生意上的合作往来,租用驿站马匹本是寻常之事。每隔五十里换一次马匹。白天则雇佣马车,人可以睡觉。
初时常仁杰并未将李寻欢看在眼里,世家公子,天生贵胄,他还想着一路上该怎么照顾这位小少爷。
然而到了第二天晚上,常仁杰有了几分疲惫几分困意的时候,这个小少爷眼神依旧明亮,呼吸丝毫不乱,像是睡足了觉刚起床一样。
常仁杰暗暗嘀咕:这位小少爷莫非是铁打的不成。
到了第三天晚上,李寻欢突然道:“常大哥,找家客栈休息一下吧。”
常仁杰自是一个劲地点头答言,再这么没日没夜的赶路,只怕没到杭州他就要倒下了。
眼见距离杭州府也就三、四百里路了,明天清晨起床赶路,路上加紧一些,天黑时分也能到杭州府了。
两人一进到客栈,常仁杰才发现不对劲,居然有二男一女跟着他们进了客栈。
两名男的都是三十来岁年纪,一身褐色布衫,一个圆脸、一个长脸,相同之处是眼神锐利,像黑夜的野兽一般。
女的一身浅蓝劲装,披着一件大红的披风,甚是扎眼。
若是平时,这三人跟着这么久,早该被常仁杰发现,这几天他日夜不歇,奔行二千里,体力和判断力已大不如前。
常仁杰低声对李寻欢道:“我们被盯上了,大概看出你是位世家公子哥,出门在外有油水可捞。”
他自己身无长物,身上也没带什么钱财,绝不会被人盯上。李寻欢则不同,懂行的看他身上那套裁剪合身的天蓝色绸缎衫就知道价值不菲。
李寻欢淡然笑了笑:“他们看中我包袱中的宝物了。”他包袱中不但有几千两银票,还有那件金丝软甲。他早就发现三人暗自不知打量他包袱多少次了。
“这三人的功夫似是不弱。”常仁杰有些担心,却没认出三人来历。
“圆脸那位带的是拐子刀,两个肩膀一高一低,使得应该是‘乱魔风雷’一门的刀法,脚步时轻时重,应该有伤在身,并不足虑。”
“长脸那位没带武器,双手不但比常人大上一半,厚度更有常人两倍有余,指间骨上老茧之厚更是罕见,想必练的是铁砂掌一类的功夫,但愿不是毒掌。”
“至于那名女子,袖口遮住了大半个手背,拇指和食指侧又有厚茧,袖子中似是短剑之类的兵器,练的应该是袖剑,而且是出手双飞,左右手能同时出剑。常大哥可知道这三人的来历吗?”李寻欢虽然把三人的武功路数看的清清楚楚,但他第一次出远门,对于江湖的人物却是陌生得很。
常仁杰有些吃惊地看着李寻欢,他这才知道这位毫无江湖经验的少年眼光之毒丝毫不逊于混迹江湖多年的老狐狸,只怕很多老江湖看得还没他仔细,难怪七姐对他赞不绝口。
“听小少爷这么说这三人可能是江湖上盛传的‘吉祥三宝’了,这三人在江湖上的名声并不坏。”
“那就是我包袱中有他们看上眼的财物了。”李寻欢笑道。
“这三人的名声虽不坏,手上功夫却不弱。”常仁杰有些担心,他知道以自己的身手,顶对能敌住对方一人。
“这倒无妨。”李寻欢笑道。
常仁杰正暗自摇头,七姐常说这位小少爷自幼受高人指点,学了一身绝顶武功,眼光似乎也不错,却也太轻敌了。
常仁杰的眼角突然跳了跳,因为这个时候李寻欢已经起身,拎着包袱走到吉祥三宝的桌前,小心翼翼地将包袱放在桌上,轻声对着三人道:“晚辈初涉江湖,身上也确实带了点值钱之物,各位如果看上眼不妨直说,晚辈双手奉上。”
常仁杰的心都提到嗓子眼上了,这位小少爷当真是胡闹,却也没有任何法子,只能眼睁睁先看着。
吉祥三宝也被李寻欢吓了一跳,行走江湖近十年,还是第一次遇见这么大胆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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