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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夜市偶遇

    “大爷,我真没钱,你就别逮着我死磕了……”

    齐霄生无可恋地停下脚步,看着身后满脸兴奋,跟了他几条街的蓬头老者,忍不住一阵扶额。

    “少年,我这本秘籍乃是上古仙界流传下来的至宝,非有缘人不可得见。”

    老人鼓动着咯痰的喉咙,晃荡着手中残破发霉的黄皮书,郑重其事地声明道,“今日你我二人一见如故,老夫愿忍痛割爱,一块中品灵石换手予你!”

    “你刚不是说只要一块下品灵石吗?怎么过了条街连价钱都涨了。”

    抚摸着胸前毫无波动的玉签,齐霄扶额叹息,开始怀疑是不是最近看那埋汰剑谱看出幻觉来了。

    自从在藏书阁得到了那本无名剑谱,齐霄的心里就好像多了块石头。

    每天不翻阅一二,对照着演练数十遍就总觉得不得劲。

    张虎和赵瑞九只以为齐霄是个剑痴,喜得剑谱,一时新鲜,才从白日练到黄昏,甚至半夜都得爬起对着空气演练。

    坊间更是传闻齐霄是在向李月山示威,待到秘境之中,以剑术了结双方的恩怨。

    可只有齐霄自己知道,他现在的状态绝对是有些魔怔的。

    幸好昨晚,久无作为的玉签再现光华,留下一行预知词。

    心中有了挂念,齐霄就短暂的放下了剑术修炼,依照提示和直觉来到了山下鬼市。

    玉签的提示向来只会描述个大概,一些模棱两可的说辞让人难解其义。

    齐霄子时入的鬼市,埋头路过不下百处大小摊位,后来转至一处略显破败的地段,这才碰上了跟在后头,死缠烂打的老泼皮破落户儿。

    “呵呵,王老头又疯了,比前几次还疯。”

    路边的摊位上,有人笑出了声来,显然是认识这位举止疯癫堪比叫花子的卖书老头。

    “可不是嘛,时好时疯的,这小子算是倒霉咯。”

    有位摊主熟悉邋遢老头的秉性,笃定道,“不跟上一晚他是不会罢休的。”

    “说来也是奇了,这鬼市里总有疯疯癫癫的卖书老头,听我太奶奶说,我太爷爷小时候就因为买了本叫花子的秘籍好险没被我祖爷爷揍死。”

    席地而坐的中年男子砸吧着旱烟,提起了一段传言中的往事。

    “这王老头怕不是那叫花子的后代,要不你去跟他说说,兴许还能把你太爷爷被骗的买书钱要回来……”

    头戴结巾的羊须小贩来了兴致,眯着眼笑着打趣道。

    “你要跟就跟着吧,反正我是不会买的。”

    饶是泥人也有三分火气,齐霄索性不理疯癫老头,自顾自地埋头扫过路边摊位上的物件。

    “蛟鳞草,霜狼爪,凝气丹,金疮膏,碧水剑……”

    心里默念着,齐霄一一略过看似琳琅满目,实则重复杂乱的器物。

    鬼市摊位售卖的物件无外乎百年左右的灵植,低阶妖兽的爪牙,还有品质较差的丹药,这些对齐霄而言没有多大用处。

    就在齐霄机械地略过一个不起眼的小摊时,却是罕见地停住,折返了回来。

    “小伙子,想看点什么。”

    守摊的卖主是位面容慈祥的妇人,见齐霄驻足停留,便开心地讲解道,“这些玉器首饰都是老婆子我自己捣鼓出来的,虽不能御敌护身,但却能静心养神,助力修行,送给道友伴侣也是一片心意。”

    “嗯,我看看。”

    齐霄不置可否地点点头,伸手摸向一块白绿相间,内壁一点茱红的精致玉镯。

    或许是整夜的搜寻让他的精神有些恍惚,也可能是那块质地温润的美玉吸引了他的全部心神。

    甚至于他都没注意到,两支葱白玉指已然先他一步点在了玉镯上。

    “嘶……”

    肌肤接触的瞬间,两声惊异不约而同地响起。

    “不好意思,我没看到。”

    “我也是……”

    橘黄色的灯光明晃晃地照在两人愕然的脸上。

    “陈宣伶!”

    “齐霄!”

    几乎是同一时间,两人都脱口而出对方的姓名,不过却又很默契地偏过头去,选择性沉默。

    眼前这位素衣少女俨然就是前些日子在藏书阁见到的同乡。

    张虎的揶揄齐霄并未放在心上,两世为人的他从来都只是将这位陈小姐当做妹妹看待。

    只是身在宗门,多年未曾联系,突然碰上,难免有几分尴尬。

    ……

    齐霄少年早慧,学什么都比他人快上一步,早年在乡里私塾求学时,就经常受到夫子的夸赞嘉奖。

    其实他这般做,不过是为了博取些关注,好利用帮人写作业的法子赚取些富人家孩童手上的零花钱,好用来补贴家用。

    毕竟,五六岁的稚嫩身躯就算寄存着一个转世人的灵魂也无法做到太过出格的事情。

    作为同学的陈宣伶是乡里赫赫有名的权贵,陈举人的掌上明珠。

    齐霄本想着从她手上也捞些好处,奈何这小姑娘跟别人不一样,只愿意请教问题,并不打算花钱替写。

    没过多久,小镇来了位号称青云宗仙人的鹤发童颜老者,在镇上挑了批练气的苗子,就一并拜访过了家长,打算带上这些稚童一同前往山门修行。

    父母们心知这是天大的机缘,便都予以同意。

    但常言道,儿行千里母担忧,家长们虽是应允,心里却难免担忧牵挂。

    于是,家底殷实的家庭便想着给仙长塞些好处,请求对方多多照顾年幼的稚童们。

    凡间的金银自然入不得修行者的法眼,长辈们见行不通此路,便纷纷找到齐霄家里,许诺了好处,请求齐霄多多照顾他们这些同乡的孩子。

    因为他们都听闻齐霄是镇上第一个觉醒先天之气的天才,又素有早慧之名,有此举措也聊胜于无。

    入宗的前两年,孩童们主要以适应环境,了解修行概念为主,并未着急测试灵根。

    齐霄与同乡的孩子们住在一起,日常对他们照顾有加,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了主心骨。

    宗门会给每一位入山的稚童分发一本《青云练气诀》,陈宣伶悟性稍差,却胜在勤奋好学,遇到不懂的地方时常会去询问齐霄。

    齐霄记得家里收陈举人的好处最多,为了父母不落人口实,便毫无保留的将心得全部教授给了她。

    两人间的交流比其他孩童多上几倍,这也当然成了张虎这种坏孩子口中的八卦谈资。

    后来的事情就不需多言了,杂灵根的被分配到了杂役处,真灵根则直入外门。

    在修真界里,有个不成文的说法,灵根是绝对的天赋,而悟性只是锦上添花。

    空有悟性却无天赋的齐霄自然而然地泯然众人,渐渐地,也就没人知道他小时候的天才名号了。

    最开始的时候,陈宣伶还会借着同乡的名义,去杂役处探望齐霄和张虎他们,后来差距渐大,也就没有再到外山拜访过了。

    齐霄当然不会打扰这位张虎口中以讹传讹的“青梅竹马”,至于对方对自己有没有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别样情愫,他觉得应该是没有的。

    就算有过,也随着时间的推移消失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