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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老大,我回来了。”

    叩叩

    胶囊窗户被敲了两下,外面的人等了两三秒,见里头还是没反应,干脆把一张大脸直接贴在玻璃上。他使劲往车子驾驶座上瞄,嘴里好奇地问道:“老大,你在干什么?”

    胶囊的隔音很不错,里面的声音听不到半点儿,开了单向视觉的玻璃也没办法让外面的人看清楚里面的情况。又隔了快要有一分钟,车门才嗡嗡响着慢慢打开了。

    一个年轻男混混提着一堆鼓得像气球的大小塑料袋,一上车就翕动着鼻子,把眉皱得能夹死苍蝇:“老大,你又喷这么多香水干什么?我现在都要晕玫瑰了。”

    他转头看向花离福,他们老大的鬓发有少许几缕黏在腮上,车子里貌似有点热,混混被带动,也抬起袖子擦了擦并不存在的汗。

    花离福的脸上其实刚刚褪去两团潮红,现在没心瑕搭理他,混混看不出来什么异样,见老大不理会自己,干脆关上车门,开始把手里大包小包的东西往车子里但凡有空隙的地方塞,嘴里还嘀咕:“该买的都买齐了,这个小超市里东西居然还挺全的。老大,昨晚要不是我机灵跟上来了,你现在还得自己出去囤物资呢!”

    花离福依旧连个眼神都没给他,他打开车载音乐正准备默默欣赏,旁边还剩下最后两包东西没地方塞的混混把手摸向车座位底下的箱子。

    “咦?”他摸到一个滑滑的东西,手感怪舒服,手上轻轻一使力,那东西就被拽了出来。红色的,有两件,似乎是女人的某种功能性衣服,只不过上面像星星一样散落的黏着很多发白的斑点。

    混混把衣服杵在指尖搓了搓,布料的手感滑滑的,他疑惑地看着衣服上白色斑点状的污垢:“老大,你车里怎么会有女人的……”

    内衣两个字还没来得及被舌头递出来,手里的布料就被花离福一把抽走。混混一脸懵地扭过头,惊讶地看见他家老大手里居然还有一件女人的衣服!

    花案是豹纹的,下面还有蕾丝,衣服上同样沾着很多白色的斑点,若隐若现的还有一股可疑的骚味。他惊疑地眨眨眼睛,想问的话还没出口,花离福就眼疾手快地一把将衣服塞在了自己身侧的座椅缝隙里。

    “东西没漏下的吧?”他冷声问。

    小混混盯着那个塞着神秘衣物的车座位缝隙愣了半秒,直到感觉到花离福投射过来一束善意并不多的目光,这才笑哈哈地抬起头回答道:“都齐了,照着以前在区里的单子买的,没有落下的。”

    对着这一张人畜无害的笑脸,花离福的怒意消了一些。小混混见老大脸色比刚才好看一点了,又按耐不住性子调侃道:“老大,没想到你都出来刷怪了还不老实,那上面黏糊糊的看着真恶心,干嘛不丢了?反正你打个电话一堆妹子上赶着来找你,留这种脏衣服干嘛?”

    下一秒他再次收获了一记冷眼,只不过这次的目光里还带了些浅浅的杀意,混混识相的闭上了嘴。花离福发动车子的间隙,他又忍不住瞄了那缝隙里的衣服一眼,突然觉得那豹纹和底下衔接的棕色蕾丝边有些眼传耳的熟悉,好像有人说过这种样式的衣服……

    小伙子眨了眨眼睛,他瞬间明白他家老大刚刚在车里干什么了。他贼笑着偷瞄了一眼故作正经地操作胶囊驾驶盘的花离福,他的鬓发还黏在腮上,脸似乎还有点红,没想到他家老大还怪纯情的,就是浑身上下嘴第二硬。

    看来小区里迟早会添一件好事。

    胶囊低空起飞,车子缓缓上升到一个丧尸基本够不着的高度,等到了一个高建筑物比较少的区域,花离福打开雷达和自动避升功能,之后才放心地把驾驶盘调成自动驾驶模式。

    奔波了几乎一整天,身边的小子已经累得放倒椅子在打呼了,花离福收回目光,看着车窗外宛如轻纱一般后退的白云思绪开始飘忽。

    那天她说要来找他的时候,他激动得摔了一个盘子,虎口被割破,红色的血珠滴在洁白的瓷盘碎片上,伸出去触碰的指肚不小心再次被划破,微微的痛感刺激得快要被荷尔蒙攻陷的大脑清醒过来。看着离她来家里的时间只剩下不到二十分钟,慌张中花离福把列表里一直对自己有意思的一个女生喊来救急,并且特别要求她过来的速度一定要快一些。

    女生很听话,不到十分钟就来了,为了离花离福近一些,她把房子租得离他住的地方很近,哪怕这片区域被房东特意涨了价,哪怕她承受着很大的经济压力,哪怕这里离她工作的那个角落其实并不算近。

    为了喜欢的这个人,一切都值得。

    而花离福找她却没别的原因,他确实不缺女人来演一场简单的戏,但这丫头是那堆人里面最听话的一个,不仅随叫随到,而且每次来都不会多问些什么,出去了也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十分好用。

    姑娘看他手破了,慌张地要给他包扎,花离福推开她,随便给自己贴了两块创可贴,他说:别弄脏你的白裙子。

    其实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有了那只猫儿之后,他再也不想碰别的女人。

    当然,今天是个例外。

    姑娘很配合地陪他演了那场戏,没有出现分毫的差错,甚至还体贴地放下头发帮他遮住了受伤的手。花离福心里却有些失落,他一方面希望这场戏顺利进行,一方面又在祈祷它能出个意外,但是,显然姑娘没有读懂他的这个心愿。

    看着最在乎的女孩出现在自己面前,他激动得心脏都欢脱了起来,然而她却听不见。靠在他怀里的姑娘听着并不是为自己而加速跳动的心脏,眉眼失落地垂了下去。

    但是她很快就恢复了一副善意的面容,她不能让花离福失望,她看向呆愣地站在门口,脸上写着震惊和惴惴不安的女人,眼睛里闪过一丝狡黠而坏的光:她不会让这个女人重新回到他的身边,他怀里的这个位置之后会属于自己。

    她成功了,她以“情敌”到“好闺蜜”的身份接近了白阿敏,在花离福和她中间圆润行走了很久,后来越发自如。看着他们隔阂越来越大,看着她失落憔悴的模样,她的心却开心不起来,但即使如此,她也不想让出花离福身边的位置,没有他自己在这西博城活不下去。

    每个人都为自己而拼搏。

    花离福刚开始不清楚姑娘的心思,他眼里只有白阿敏,那天穿着新裙子的她像一只骄傲的豹猫,被自己养得毛发发亮,得意地跑到主人面前来炫耀。他差点就让红晕跑上了脸颊,他想摸摸她的身体,从大腿开始,那是属于他的地带。

    他性感、纯真、美丽诱人却不自知的可爱猫咪,他多想抱着她,对她诉说能让身体最坚硬的骨头也彻底酥软下来的爱意,但是他不能,为了她好,为了她能远离肮脏的自己,去拥抱美丽清新的未来。

    他必须推开她,哪怕将锋利的刀口对准她。

    胶囊里,陷入回忆的花离福呼吸低沉急促,他的胸膛快频率地起伏着,手不由自主地再次抓住了身旁的衣服,这几件都是她柜子里的衣服,为了聊以慰籍,为了填满思念她的这份空虚。他的眼角逐渐润出一道水痕,可是为什么自己现在越来越难受,空虚得更加厉害了?

    爱情,真是个可怕的魔药。

    他的呼吸越来越大声,身旁的混混被吵得嘟囔着换了个方向。花离福顾不上理会他,他攥紧白阿敏衣服的手在颤抖,布料不算很好的衣服眼看就要扯破——他的猫,他的爱人,他多想从背后拥住她,用唇抵在她雪白的脖颈里低声告诉她:亲爱的,你都不知道对于我来说,你究竟有多美。

    那天女孩听到了他喉咙中的吞咽,感受到他的体温因为一个只看到一面的女人而变得炙热,她心中酸涩至极,但还是出于理智悄悄按住了他攥着沙发布的手。

    她看向身后,她心里的男人眼睛里闪烁着两颗耀眼的星星,却完全没在看自己:你不能,你得克制住自己的欲望,为了她,也为了你和我,为了自私的我。

    终于,那一天,花离福躁动的手主动松开了,热度也褪了下去。是啊,得克制住欲望,不管是野猫还是小鸟,需要的都不是豢养而是自由,野蛮才是最好的成长方式。

    为了爱人更好,他必须放手,即使要挥出去刀让她的胸口鲜血迸溅,哭闹尖叫。

    他是个狠人,温柔才是隐藏最深的魔鬼,温柔而冷漠的远离是感情里杀人最疼的刀。

    穷凶极恶的囚徒也受不了千刀万剐。

    窗外的白云快要看不见了,天空变得空旷,寂寥,湛蓝而幽远,花离福随着白云吐出脸颊上藏着的最后一口热气,他看着白云,眼睛重新变得灰寂,他不配得到任何人施予的幸福。

    没错,他会毁了对方。

    他爱阿敏,所以得先伤害她,才能好好爱她。

    回想爱上她的理由,自己也不是很明白,感情来的毫无理由,霸道而温绵汹汹,当你遇到那个对的人,她站在那里,就能叩响你心扉的大门。一见钟情这个词,适用于有艺术灵魂的人,就像花离福,因为他们有自己所追求的美学,看待世界的眼睛独特而不同。

    这可能就是为什么胖姑娘身边会有个又帅又高大的男孩子宠溺地看着她,笨小子身边有个有钱的女孩一直无条件支持他,因为别人看不到的东西她(他)身边的那位艺术家能看到。她没有最美的皮囊,但有一颗最美的心,他不够天资聪颖,但却认真而执着,能给这个世界一场最浪漫的追求,永远不可能劈腿自己的梦想。

    每一个善良而真诚的人都是艺术家,艺术家都有一双世界上最清澈和最美丽的眼睛。

    显然,花离福是最纯粹的艺术家,他的眼睛是澄澈的,同时也拥有世界上最难以理解和最冷漠的感情。

    他的爱是远距离,而阿敏需要的其实只不过是一个温柔的拥抱,幸福对于爱钻牛角尖的人来说是毕生所追崇的最佳高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