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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欲擒故纵

    “嘘!和我一起,演一出好戏吧。”

    当路先生回到自己的房子时,大厅中,晓聪一行三人,四仰八叉的昏倒在了沙发上,而且他们三人暴露在外面的皮肤上,平白无故冒出了不少的青筋。

    路先生一开始还不敢靠近,生怕三人是在装晕来哄骗他。毕竟这位陈先生的厉害,在之前的对话里,他可是已经领教过的。而且,他也完全看不出陈先生体内的灵能储备,不知深浅,大概率是个道行极深的难搞家伙。

    路先生之前不是没有领教过远强于自己的人,反而是无数强者不明不白就死在了他的手上。不知道有多少人不懂得“兔子搏鹰,亦需全力”的道理,见自己瘦弱不堪,灵能稀缺,就觉得自己毫无威胁性,明明对自己使出全力就可以轻易打败甚至杀死自己,最终却偏偏都跌进了自己编织的“蛛网”之中。愈是强大愈是自负,这一点,路先生可谓是深有体会了。

    伪装,诱杀,这就是路先生一直以来的生存之道,这就是,十年前,在京畿地区昏日地带,盛名一时的“蜘蛛虫使”路含沙的生存之道。

    “蜘蛛”,指的是他的行事风格类似于蜘蛛,总会编织一个个陷阱,等待猎物自己上门。而“虫使”二字,则是道出了他的术式大多都是以虫类为原型,是其从小长期观察虫类活动的结晶。

    路含沙见桌子上的三杯水都或多或少的被喝过,他才敢全身肌肉紧绷着,随时做好着防御姿态,十分慎重的靠近三人。在此期间,路含沙的眼睛,就没有离开过陈先生的身上,时刻防备着陈先生忽然苏醒,对自己进行反扑。

    深谙幻术的路含沙,可不会被表象所迷惑。像这位陈先生这样,心机又深,实力又强的,可谓是自己的天敌,是名副其实的“蟾蜍”。蟾蜍,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必然会把自己整个吃掉的。

    路含沙小心的探了探陈先生的鼻息,感受到气若游丝的呼吸,确定是已经完全中毒的状态,这下,他才放下心来。他先从桌子底下,拾起了地上的一只已经被杀死的小虫的尸骸,这是他故意留下,观察和窃听陈先生一行人的“哨虫”。不过这哨虫,在他没出去多久,就被杀死了,并没有起到什么效果。

    路含沙低头俯视着陈先生,眼神中满是嘲讽,嘴里念念有词:“就算有警觉又怎么样呢,我的蛛网可是无处不在的。你,也不过如此啊。”

    接着,路含沙略带苦涩的看了一眼桌上的水壶,大手一挥,将释放在其上的幻术全部解除。

    路含沙对自己的幻术颇为自负,因为他的幻术于一般人的不同。

    一般人的幻术类似于将一块幕布遮挡在人的眼前,给他造成感官上的误差;

    而路含沙的幻术,则是直接对于自己想要造成误差的事物进行伪装,更加类似于特效化妆。普通幻术因为需要维持的范围大,往往很容易在细节之处出问题,并且消耗也更大。

    而他独门幻术“千幻避役”不光在细节之处做的更加完美,对灵能的消耗也更少,并且也可以直接幻术易容还能避免对自己身体的损伤。

    这是路含沙,通过长期观察避役,也就是变色龙,它们变化自身颜色来躲避天敌的行为,而自我研发出的独门幻术。

    在千幻避役被解除的一瞬间,原来水壶里面清澈干净的水里,一缕缕紫色的毒液在里面显现出来。

    路含沙独门的“蛛毒”是不溶于水的,也正是因此,才能保持毒性的浓度,达到一击必杀的效果。

    如果溶于水,遇到抗毒性强一些的灵赋者,就很容易翻车。在还没有研制出“蛛毒”之前,路含沙可是因为这个吃了不小的苦头。

    看着在水壶里翻腾着的缕缕“紫气”,路含沙的脸上写满了苦涩。

    在与荷露相遇之后,自己本以为自己再也用不到“蛛毒”了。

    自己也会从定居型蜘蛛,变为一个游猎型蜘蛛。只有定居型蜘蛛才会织网诱杀猎物,而游猎型的蜘蛛则是会用自己本身的力量去捕食猎物。

    自己明明已经打算再也不用“蛛毒”了,就安心使用千幻避役去辅助荷露去战斗就好了。

    可惜,一切似乎都是那么的不遂人愿。

    但是,这些都不怪自己,自己已经尽自己的一切努力去爱荷露了。要怪就怪那家伙吧!是那家伙诱惑了荷露!自己有什么比不上那家伙的!是他,是那个卑劣的家伙使用了诡计,导致了这一切!对!对!一切都不怪我!在路含沙的眼里燃烧起了病态的火焰,本来就满是沟壑的面孔显得更加狰狞。

    不过那种愤怒的情绪一闪而过,路含沙很快平复了自己的情绪。他将自己的手浸到了水壶之中,水壶里那缕缕紫色的毒液朝着他的指甲汇聚而去。原先路含沙无色的指甲,渐渐被致命的毒液填满,变成了妖异的紫色。路含沙,平时就会将“蛛毒”储存在自己的指甲内,既隐蔽又方便使用。

    路含沙其实挺可怜陈先生的,毕竟这位博学的陈先生大概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毒药,甚至闻所未闻,如此隐蔽而又致命。

    寻常来说,不带有诅咒性质的毒,很难对道行高深的灵赋者造成威胁。因为带有诅咒性质的毒才能在灵性层面造成伤害,才能对灵腺体直接造成伤害,以防中毒者使用各种术式进行自救。

    所以,灵赋者往往会对诅咒性质的毒,十分敏感,不光因为这种毒更加危险,还因为具备灵性,通过灵觉可以感知到。

    但是并不是说,不具备诅咒性质的毒,就不具备杀死灵赋者的能力,毕竟就算是再强大的灵赋者肉身坏死,也不过是瓮中之鳖,只要再破坏掉对方的灵腺体,一样可以杀死对方。但是经历过灵腺体散发的灵性光辉洗礼并完成过数次肉身蜕变的灵赋者,往往具有极强的抗生物毒性,也就是能够很大程度的抵抗来自自然界的毒。

    “蛛毒”并不具备诅咒的性质,只是一种生物毒,顶多是一种混合生物毒。然而就是这样的“蛛毒”,却能非常轻易的夺取灵赋者的性命,这恐怕就不得不佩服路含沙天马行空的构思,以及常年累计下来对于各种生物毒性质的了解了。

    路含沙发明了一种,名为“毒胎”的毒性精炼方式,可谓是鬼才级别的发明创造了。将某种兽类的肉体改造成剧毒的培育场,让不同的毒在其体内不断融合与精炼,从而创造出一种全新的更为恐怖的毒。

    讙就是路含沙挑选的最佳的“毒胎”。讙形似野猫,只长着一只眼睛却有着三只尾巴。它的血液不光有剧毒,并且有一种特殊的性质,那便是讙的血液一旦离开身体,就会快速凝聚在一起,形成一个毒性是体内血液无数倍的小血珠,简直就是大自然的毒药提炼法。而之前陈先生三人见到的,被路含沙带回来的兽类,也正是讙。路含沙正准备着制作一个新的“毒胎”。

    “蛛毒”的主体是则是陈先生在厨房的水桶中看见的,那无数只朊蝎所携带的朊毒。之所以阅毒无数的路含沙,会选择朊毒。那是因为朊毒不像是其他的生物毒,通过诱发身体的某种病症来杀死敌人,而朊毒直接会促使人体内的细胞发生畸变,破坏人体自身的免疫机制,并且会迅速扩散全身。不光是致死速率更高,灵赋者能够应对的术式也相当之少。

    当朊毒被路含沙灌入讙的身体之中,流动在其血脉中,在路含沙所刻画的阵式的牵引下,血液和朊毒不断融合,不断精炼,最终,“蛛毒”就诞生了!但是,并不是说朊毒混合讙血就是蛛毒,而是路含沙所用的毒,那便是蛛毒!

    就像是现在的“蛛毒”,路含沙就加入了紫灰蝶的分泌物,这种分泌物甜甜的,有很强的催眠作用。本身紫灰蝶很弱小,但是却能用这种分泌物麻醉非常大型的动物,其迷醉性可见一斑。这种分泌物和原有的“蛛毒”融合在一起,不光口味上会变得更加使人不会怀疑,并且还可以防止朊毒爆发后,受害者的过激反应。

    “蛛毒”通过添加入不同的毒或者是分泌物,可以达到不同的效果。毕竟只要朊毒破坏了人体的免疫系统,其他的病症就很容易让受害者中招了。这样一来,“蛛毒”可谓是成为了近乎万金油的毒药。

    总而言之,路含沙,自以为,陈先生输给自己这样的制毒大师,并不亏。极端的童年,给予了他近乎偏执的自负与自卑。

    路含沙在给所有人试探过鼻息后,环视了一遍沙发上的三人,最终决定还是先将最为棘手的陈先生解决掉,最为妥帖。毕竟像他这样的人,多留一秒,就会平添一秒的风险。

    路含沙朝着陈先生伸出了手,却不料在触碰到他身体的一瞬间,手指明显感受到一股炽热感,吃痛收回了手,并且下意识的往后退了几步。

    路含沙看了眼自己手指上被炙烤到略显焦黑的皮肤,似乎隐隐还有橘红色的火苗被种在了皮肤里。

    他惊讶于一个昏迷的人,身上居然还会有如此强大的禁制,这位陈先生的实力到底是有多么恐怖。

    并且,他暗暗下定决心,即便冒着被烤焦的风险,也必须加快解决掉这位陈先生,以绝后患。

    不过,令路含沙意外的是,第二次触碰陈先生,那种炽热感消失了,毫无障碍的就将其扛在了肩上,并带出了房子,很快便消失在了黑夜之中。

    路含沙看着自己肩头的男人,不禁唏嘘啊。如果不是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也许自己可以与这位陈先生把酒言欢,成为知己,毕竟自己便是最喜欢与博学之人做朋友,和这样的人为友,可以最大程度的启发自己。

    自从荷露告诉了自己,“生物学家”这个概念,路含沙就常常以此自诩。他自己确实并不喜欢战斗,而是更加倾心于研究各种生物的不同性质。诱杀别人不过是自己用来实验自己研究途径的一种方法,毕竟在自己眼里,那些长久陪伴在自己身边的虫兽,要远比总是想着夺取自己研究成果的人类显得宝贵和可爱太多了,当然荷露除外。

    虽说陈先生之前在谈话中让自己出糗了,但路含沙一点不生气,反而多少有些英雄惜英雄的感觉,自己在昏日地带,确实很少遇到在某一领域颇有研究的学者型人物。

    不过啊,一切都没有办法啊,只希望,这位“强大”的陈先生,能多遏制一段时间荷露的食欲吧,毕竟在这段时间里,自己已经杀过太多太多人了,有些累了。

    如果老板知道,这位路先生这些五花八门的奇门巧技,都是他自己通过不断的观察和研究自我研发出来的,恐怕也会发自内心的赞叹,这确实是一位“鬼才”!大概会认为,路含沙要是生在安全区域,一定能成为领导一个领域科研新风向的领军人物,给人类做出巨大的贡献。

    同时也会叹息,这样的天才,居然出生在了昏日地带,便只能明珠蒙尘,成为一个杀人饮血的“恶鬼”,最后其研究成果只能反过来祸害人类,不得不说是十分讽刺了。

    道德是一种审美,而且是拥有超凡天赋之人,最需要的审美,也是最能指引他们的路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