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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先秦生活(二)

    (十五)婚姻。在我们的印象中,古代的恋爱,一般都是由家长或中介牵线搭桥,因为在那个时代,谈恋爱被视为亵渎风化,甚至被视为犯罪。因此,家长和长辈一般都会选择一位有素质、有家世、有地位的婚姻对象。

    在古代,女性的地位很低,她们往往被视为丈夫的附庸,嫁人成了她们一生的唯一归宿。因此,女孩子的家庭教育尤为重要,她们需要修齐礼、习读、织布和烧菜等传统女性技能。

    对于男性而言,他们一般不需要受到严格的教育,他们需要做的就是完成自己的家族继承任务,如务农、生儿育女,并在社会上树立起自己的威望和地位。

    在婚姻方面,古时候有许多礼仪,比如相亲、聘礼、娶妻等等。相亲中介通常是父母、亲戚和朋友,征得女方同意后,男方就会送聘礼。聘礼通常包括金银珠宝、布匹钞票、美酒佳肴等,聘礼的多寡和男方的地位和财富成正比。

    在婚礼上,举行婚礼的双方家长要在夜晚把新娘装扮得十分美丽,新娘要穿上婚纱,戴上鹤发钗和胡珠,然后跟着堂口的哥哥去婆家。当新娘进入门框时,哥哥要抡着短剑,把门框从中间劈开,寓意新娘进入婆家后再没有回头之路。

    恋爱与婚姻在古代是充满了仪式感和浪漫,华丽而传统的婚礼和新娘的美丽妆扮,展示了古代文化和美学的魅力。明了古代的婚恋风俗,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中国传统文化和人性的演变。

    那么,到底怎样呢?欲知详情,请看下文。

    一、婚姻。在青年男女的婚恋方面,我们首先明白的是:尽管古代社会的观念和行为方式与现代不同,但是青年男女之间的感情是没有受到限制和束缚的,他们可以自由交往和表达自己的感情。

    在先秦时期,男女恋爱通常是通过交往和相互表达来实现的。在《诗经》中有许多关于爱情的诗歌,如“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些诗歌流传至今已经有2000多年的历史,它们表现出先秦时期青年男女自由恋爱的风貌。

    除了交往和表达感情之外,青年男女之间还可以通过私定婚约和私奔来达成彼此的婚姻。《周礼》中记载,“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故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这说明,在古代,政府对于私奔并不是完全不允许的,只要符合一定的规范,政府是允许的。

    古代的婚姻观念也是有着自己的特点。在先秦时期,婚姻被写作“昏姻”,意思是男女在黄昏时候结合,成为夫妻,同时也代表了一种仪式化的婚姻形式。在婚姻上,父母一般会挑选合适的对象,男方会送聘礼给女方家庭,通常包括金银珠宝、布匹钞票、美酒佳肴等。在婚礼上,女方要穿上婚纱,戴上鹤发钗和胡珠,展现出自己的美丽和高雅。整个婚礼仪式充满了浪漫和传统美学的魅力。

    在春秋战国时期,恋爱关系非常自由,婚姻关系特别混乱。在那个时期,甚至还出现了“只谈恋爱,不结婚”的情况。在齐国,同姓兄弟、姐妹之间也可以自由交往。这种混乱的局面,在齐国是更加明显。据史书记载,在齐国,国君、大夫甚至同姓兄弟姐妹之间也可以相互交往,甚至发生关系,这种现象在当时社会引起了极大的争议。

    甚至有一位著名的历史人物,孟尝君,对于婚姻关系也不在意,包容自己门客和夫人之间的亲密关系。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来,当时在恋爱关系上非常自由奔放,但是在伦理上却非常混乱。

    虽然当时的恋爱婚姻观念比现代开放,但他们在婚姻中的主要目的,仍然是为了繁衍后代,传宗接代。这是因为在那个时代,中国大多数人还是以农业生产为主,男耕女织是社会生产结构的主要形式。在这种情况下,人口增长对于国家和家庭的发展非常重要。因此,政府优先考虑的是鼓励人口增长,以保证国家和社会的发展。

    总之,在古代男女之间的恋爱关系自由而奔放,但在伦理道德方面则存在混乱局面。虽然经过历史和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恋爱婚姻和家庭价值观念也在不断地转变,但是传宗接代一直是中国文化和社会生产发展的核心和基础。

    二、制度。在先秦时期,一夫一妻制已经确立,但女性的地位相对较低。男子在婚姻中的主导地位从周朝开始形成,并持续了几千年,直到现代妇女的地位才逐渐提升。古人对于婚姻的理解为“婚,妇家也;姻,婿家也。”女子出嫁称为“归”,女子嫁出去的地方才是真正的家,因此现在仍以“归宿”来表示女子出嫁。

    虽然在当时一夫一妻制已经形成,但对于贵族阶层来说,一夫多妻制仍然存在。第一种制度称为媵妾制,即陪嫁制度。女子嫁到男方家为妻,同时会有其他女子作为陪嫁也同样嫁到男方家为妾,甚至可能是自己的妹妹或侄女等。这一点在国君的婚姻中非常常见,甚至有几十人的陪嫁队伍。在电视剧《芈月传》中,孙俪饰演的芈月就是刘涛饰演的芈姝的陪嫁。

    第二种制度称为烝报婚,其中“烝”的意思是一个人死了的话,他的儿子可以娶除了自己生母之外的其他庶母(也就是父亲的妾)为妻。“报”的意思是一个人死后他的弟弟或侄子可以娶嫂子或婶婶为妻。

    尽管现在看来这些制度缺乏伦理,但在先秦时期,这些制度是合法的,是社会和当时人们都认可的。直到汉代儒家学说成为正统学说之后,这些制度才被称为“淫乱”,然后在中原地区逐渐消失。然而,在少数民族地区,这些制度仍然存在。例如,在匈奴,单于和汉文帝和亲,迎娶了公主。在单于被大儿子杀掉后,他的大儿子就娶了这位大汉公主(庶母)。

    总之,先秦时期的婚姻制度虽然已经确立了一夫一妻制,但在贵族阶层中仍然存在一夫多妻制。这些制度在当时是合法的,但在现代看来缺乏伦理。

    三、婚礼。在古代,婚礼被认为是一件十分庄重而严谨的事情,有着非常繁琐而固定的程序。下面是大致的步骤:

    1.纳采。男方请媒人去说亲,然后派人拿着雁(鹅)作为礼物去向女方正式提亲。

    2.问名。媒人拿着雁问女方的名字,如果人家觉得合适就告诉名字接受礼物,如果没戏就不会告诉,礼物也不收了。

    3.纳吉。男方家去祖庙占卜算卦,如果结果一切顺利就派人去女方家报喜讯,意思是看咱两家太般配了大概这意思。

    4.纳征。两家意思差不多定了,男方向女方送聘礼,也就是现在咱们常见的“订婚”。

    5.请期。男方派人去女方家商量确定婚期。

    6.亲迎。就是我们所谓的迎亲仪式,新郎去女方家亲自去迎娶新娘,到了女方家派人去通告,新娘父亲穿玄服(黑中带红)在家门口迎接,到了祖庙门口祭拜,新郎把雁送上,再拜,这时新娘从房间里出来,父母进行临别送言,然后新郎把新娘接走,这时新娘的父亲不会出门相送。

    7.共牢合巹(音同紧,就是葫芦瓢)。到了新郎家了,新娘下车,有人专门为新郎新娘洗手,然后新郎请新娘入席。两人对坐,新郎坐西面朝东,新娘坐东面朝西,两人一起吃饭,称为“共牢”;然后用爵饮酒,先给新郎再给新娘,前两次用爵,第三次用卺,也就是一分为二的葫芦瓢,表示二人分则为二,合则为一,夫妻同体。也就是咱们现在所常用的“交杯酒”。吃完饭之后,大家撤了,新郎新娘就入洞房休息了。

    8.妇见舅姑或庙见。第二天起床梳洗打扮完,新娘要去公公婆婆(即舅姑)寝房前等待拜见。简单说就是跟公婆一起吃顿饭,吃完饭后公公婆婆表示从这时起新娘将代自己执行代理家事,新娘将剩下的肉食交与送亲的人带回给自己父母家复命。

    古代的婚礼礼仪程序大致如上所述,表现出一种庄重而繁琐的仪式感,这种礼节至今仍有相似之处。

    四、习俗。在古代,婚姻主要有以下三大规矩。首先就是男子二十、女子十五岁结婚。《周礼》以及《墨子》都记载了这个规定。但如果男子超过三十岁,或者女子超过二十岁,就可以不经过任何礼仪,直接自由结婚,包括私奔这些方式。

    其次是同姓不婚的规定。在古人的观念里,同姓之间不能结婚,主要出于从优生优育的观点出发,意思是娶妻不能娶同样姓名的人,即老王家的儿子不能娶同样姓王的闺女。在先秦时期的贵族男子都称氏,女子称姓,这种方式也是为了区别婚姻。

    非媒不娶也是其中一个规矩。在古代婚姻中,媒人相当于政府公务员,权威很大,无论是结婚还是家庭纠纷都会有媒人出面进行介绍或调停,可见媒人在先秦时期的地位十分重要。《孟子·滕文公下》中有这样一句话:“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父母之心,人皆有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这里的“媒”是指男方家的媒人,“妁”是指女方家的媒人。意思是没有父母的应许和媒人之间的联系,私自相订终身会被全国人所鄙视。

    在战国时期开始出现了职业媒人,也就是拿佣金的媒人,称为“私媒”。这个时候,人们为了赚取佣金而相互骗来骗去的行为就多了起来,但是这与当下某些婚介平台有异曲同工之妙。

    总之,古代对于婚姻的规矩有着很多的限制和规定,包括男子二十、女子十五岁结婚、同姓不婚、非媒不娶等。这些规矩反映出当时的婚姻观念和社会制度,对今天的社会也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五、离婚和改嫁。在先秦时期婚姻制度中,离婚的主动权基本掌握在男子手里,而女子出嫁后,除非男子犯了重罪,否则无论如何都是不能离婚的。这说明当时的社会对女性的地位和权利比较低,男性占据了婚姻关系的主导地位。

    然而,如果妻子有问题,男子可以随意离婚,这在当时社会是被普遍认同的。女子有“七出”可以被夫家离婚,这七出包括不孝顺、没做到夫人的本分、无子无孙、有外遇、有疾病和丑陋等方面。这些规定都是以男性的权利为主导,对女性来说不公平。

    当然,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娶妻时娘家有人,后来娘家没有了,就不允许离婚;也有和丈夫一起为公公婆婆守孝三年就不能离婚的,这说明在部分情况下,女性的权益也得到了保护。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先秦时期妇女在丈夫去世或离婚后是可以改嫁的,这一点也是社会认可和允许的。当时的礼制相对较宽松,在这方面可以说是比后期封建社会要好很多,妇女的地位和权益相对地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尊重和保护。

    总之,在先秦时期,女性的地位和权益相对较低,男性在婚姻中占据着主导地位。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保护和尊重。随着时代的变迁,婚姻制度也在不断地发展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