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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我美还是芙蓉美?

    此时的刘旭和南宫虹歌,正在建康城里过着只羡鸳鸯不羡仙的日子。

    他们能在一起的日子只有五日,可是每一天都比常人五十年都过得快活。

    第一日,刘旭带着南宫虹歌去逛了街市。南国时令比北国来得早,这时候建康城早已是一派夏意荡漾的好风光。何况大宋承平已久,人人都习惯了享乐。漫步街头,只觉空气中都是豪门小姐贵妇们出行时扬起的香风。混合着建康城中人脸上如云似雾的表情,一坛陈年老酒就像误被天上的神仙打碎,香醇的气味笼罩着歌舞升平的建康城,久久都难散去。

    南宫虹歌游走在期间,身边又跟着心爱的人儿。那一刻,她只觉惟愿此刻长久,长醉不复醒来。

    刘旭这时候对她喊道:“虹儿,快来。”

    南宫虹歌好奇地过去道:“什么呀。”

    刘旭故意把左手伸向身后,老半天都不肯给南宫虹歌看。看她急得出了一头汗,刘旭这才坏心肠地把那手中的芙蓉花拿出来,轻轻地插在南宫虹歌的额头上。

    南宫虹歌羞红了脸,幸好隔着面纱,刘旭也没发现。他轻点了下南宫虹歌的额头道:“真好看。”

    南宫虹歌道:“是花好看,还是我好看。”那芙蓉花鲜艳欲滴,衬得面纱下看不清的容貌素雅洁净,刘旭虽不在乎南宫虹歌的真实容貌。此时见她亭亭而立,脸上似乎再无之前的狰狞疤痕。却也忍不住道:“自然是你好看。”

    南宫虹歌明白刘旭的心思,她心里越加感动。可是嘴上偏骗来了一句“胡说。”

    那卖花的郎君早年是个参加过科举的秀才。无奈朝廷昏庸,像他这种虽然肚子里有十船墨水,却没赶上个好爹的秀才,屡屡考不中也是命中注定。

    同乡里,像他这样的人早已经逃去了大夏。那里十分公平,只要你有本事,就可以在那里立足。相反,如果你没真材实料,或者是当上了大官之后,不肯为民做主,那也会落得个粉身碎骨的结局。那霍鹏就是最好的一面镜子。

    然而,他读多了圣贤书,一心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大夏就算有千好万好,这女主专政这一条就足够让他恶心。这打鸣的活儿是公鸡干的,要是母鸡去打鸣,谁去下蛋孵小鸡。

    这时候这郎君得了刘旭十两银子的厚赐,早已经让这已经吃了三个月的青菜豆腐的秀才欢喜得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肚子面前,他也顾不得什么风骨了。他眼看这生得俊美无双的公子,满心满肺都只有旁边那位满身白衣,还戴着白纱的女子。

    他顿时赞美道:“这位姑娘虽然白纱覆面,看不清容貌。可是这一双眼眸真如三月的桃花,却十分得那个,对了清新脱俗。”

    说着说着,他也由不得被南宫虹歌吸引。原本的三分假意变成了七分真心。他咽了下口水,发自真心地赞美道:“这位姑娘眸子真真似好似那盈盈的秋波,悄然流动间,毫无媚相,却美得让人窒息。想必面纱下必然是张倾国倾城的脸。”

    南宫虹歌已经习惯了这种目光,她没有丝毫不悦。反倒是刘旭,猛地推了那卖花郎君一把,对他道:“说什么呢?什么姑娘,这位是我夫人。”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南宫虹歌的思绪顿时回到了昨晚,她到底初经人事。早上起来本来还有些酸痛,要不是他硬拉着自己出来,她非睡得日上三竿不可。

    然而,睡眼惺忪的她,却是全身上下都透着欢喜。要不是起个大早,她哪能看到这种好戏。

    刘旭气得面色发紫,可他看着眼前这个似乎连鸡都提不起来的文弱书生。他实在下不了狠手。机灵十足的眼珠一转,他便向天大喊一声道:“快来人呀。这里有个举人大老爷要招亲。他说了,谁先买光他的花,他就娶谁为妻。”

    说完,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整理了那少年郎的衣衫,还将他原本束得死紧的头发放下。原本就生得眉清目秀的少年郎顿时多了几分邪魅气质。比起刘旭还很不够,可是在一般人中,已算得上是英俊潇洒。

    刘旭还嫌不够,往那个少年郎身上撒了好多香粉。那少年顿时变成了一只开屏的孔雀。周围正当年少,知道爱慕男子的少女们,立刻扑过去把那少年郎围得里三层,外三层。刘旭就趁这个时候,带着南宫虹歌逃跑了。

    他们此时握住了全世界,丝毫没有注意到这群女子中,有一个其貌不扬,掉进人群里看不出特别地女子,她脸上跳动着莫名的喜悦。心里不停地欢喜道:“皇后娘娘,皇后娘娘,小的做到了您的吩咐。您答应过送小的去大夏,这件事万万不能泡汤啊。”

    等到了僻静的地方,南宫虹歌终于忍不住哈哈打消了起来。刘旭本来憋了一肚子火,正打算找南宫虹歌好好兴师问罪一番。可是不知道怎的,看到她笑意融融,整个人如同吹了气的球一样开心,他脱口的话就变成了。“你怎么被人看了,也不知道躲一躲。”

    南宫虹歌笑得更加上气不接下气,刘旭给她揉了半天肚子,她才道:“出来本来就是给人看的。要不然,我把自己的头也给遮住,让谁都见不到我。”

    刘旭看到她婀娜的体段,行动间犹如凌波仙子漫步的美妙身姿,顿时怒道:“那就把你关起来,只让我一个人看。”

    南宫虹歌点了下他的头,道:“傻瓜。”

    刘旭道:“我是天下第一聪明人。对了,那朵花呢?”南宫虹歌双手护住了那朵芙蓉,警惕地看了他老半天。

    刘旭无奈地叹了口气,急忙握住南宫虹歌的手道:“外表的皮相再美,终究有老去的那天。一个人内心的美好却永远不会因为时光而褪色。”

    南宫虹歌心里甜蜜,嘴上却道:“所以喽,我这美人,自然是比花美了。”说完,她将那花放入了自己的后脑。如墨染过,似云密集的头发瞬间将那朵芙蓉花给隐了。

    这样,既没辜负刘旭那点见不得光的小心思。可是他要看那初初开放,便已经容色艳丽的芙蓉也没那么容易了。

    刘旭嘴边已经露了笑意,可面上却还假装十分生气道:“你个小滑头。”

    南宫虹歌眨眨眼道:“你是大滑头。”

    他们对视许久,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南宫虹歌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己脸上遇水不褪的易容正在慢慢消解。反正刘旭也不在乎她长什么样子。刘旭一直在乎的,都是她皮囊里住着的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