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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绿洋翻滚

    轩轩发誓,这个梦绝对是她有史以来做过最奇葩的梦。

    在梦里,她好似路遇泥石流,巨石不断从山顶滚落,情景与某风靡小学生群体的单机游戏甚是雷同。而她则如小人一般,滑稽地上蹿下跳,左躲右闪,却还是不免被巨石压瘪。

    梦的结局,就是她被牢牢卡在了大山的巨石缝隙中。

    “啊,要被压死,不能呼吸了——”她嚷嚷大喊着,说话腔调都变了形,正如孙大圣当年被如来囚于五指山,动弹不得。

    “唔——”耳边传来一声男孩的轻吟。

    嗯?男人——

    轩轩脑中之弦猝然断裂。

    “啊——”她仓皇睁眼大叫,却见怀中萤初醒的面庞:

    一双水汪汪的桃眼,浸染了清晨草丛间朦胧的雾气,迷蒙而略显纯真稚气,如泫然若泣的萨摩耶幼崽,我见犹怜。

    不过,可爱终归可爱,倒不至于迷乱心智。

    “啊,快起开,谁要你睡我身上的——”

    轩轩支棱起双手,奋力将萤往两侧推。

    “嗯~夜蝉,容我再睡会儿嘛——”少年奶声奶气的鼻音,犹如一块甜度超标的奶酪,齁甜齁甜的。

    “你做梦,还不快滚。”她双手交替拍打着紧紧环住自己腰身的矫健臂膀,脚尖兜兜乱踢,催促少年赶紧起开。

    少年却不动如山,悉数挨下她如毛毛雨一般细密而又轻柔的拳脚,反倒有些窃喜。

    轩轩瞧见他嘴角勾起有滋有味的弧度,登时感受到巨大的羞辱——实力强也不带这样欺负人的。

    “你再这样,我真生气了。”她压低嗓音,威迫道。

    闻声,少年腾地一下,如电击般弹跳而起,眼巴巴望着她。

    见他改错态度诚恳端正,轩轩拍干净身上的草籽和泥,稍满意地嘟囔道:“这还差不多。”

    少年意识到她消解了火气,满眼又重新闪烁起明洁的光亮。

    她轻咳几声缓解尴尬,倒也没太计较,不过,真不能单独同这小子共处太久了,免得他热情过度,又作出一些不分界限的过分之举。眼下,她只得另找理由,摆脱当下尴尬处境。

    “萤,有没有什么捷径,可以快些回营?我想尽早赶回实验室,昨天研究的解药,刚好有些思路。”

    少年闻言,沉默了好一会儿,细碎的刘海遮盖住失落的眼神。一想到好不容易制造的提升二人感情温度的机会,夜蝉竟主动要求离开。

    不过,在看到一旁的大陡坡后,他另有了主意,眼瞳稍明澈了几许。

    “呃——有倒是有的。”

    “往哪边走?”

    “这边,穿过前面那块大草原,就到了。”他淡定答道。

    “可是……”轩轩犹豫着走上前几小步,屈身往前探了探,只见脚下位置与大草原之间,横亘着一块巨大的斜坡。坡度并不高,但坡长却连绵数百米。轩轩踟蹰不前,仔细打量着尴尬的地形,反复估量,以自己微薄的平衡能力,会不会在中途哪个档口儿不慎滑落一跤,摔个香喷喷的狗啃泥。

    “夜蝉,别担心,有我在。”萤信誓旦旦,右手重力叩击厚实的左胸,拍击出沉沉的闷响。

    轩轩顺着他指尖移动的方向,目光落到他健美的胸部肌肉曲线上。

    “咕噜~”她不禁吞咽了一口口水,还发出了些许声响。抚手轻掩从颊间飞出的两朵红云——以前怎么没发现这小子胸肌这么顶……

    刚思考至此处,理智左脑及时上线:楚筠轩,你个禽兽,连个十九岁的孩子都不放过。

    是了,比人家足足大七岁呢!

    意识到自己的身体被喜欢的女孩欣赏,第一次遇到这档子事的萤也不知所措,他红着脸问道:

    “夜蝉,你是想走这条路却不敢走么?”

    “嗯。”她轻声应道。

    “那我带你走。”

    话音未落,轩轩面前一黑,便被猝然扑倒,陷入了加速的翻滚之中。

    她惊吓的叫声生生被憋回去,只能紧咬牙冠,讷讷忍受住这似乎永无止境的翻滚与旋转,所幸全然包裹住她的壮实身躯承受了大半的冲击,能给人十足的心安。

    令人晕眩的滚落终于停止,她俯于巨大身躯之上,大口呼吸。

    “夜蝉,怎么样?好玩吧!我幼时最爱滚这儿的大草坡。”

    “还好。”她上气不接下气答道。

    有惊无险的刺激让大脑释放出大量多巴胺,令人萌生意犹未尽之感——的确挺刺激的。

    “要不要再来一次?”

    “今日就算了。”她吃力地翻身,从一侧滑落至沁香的草地。

    “那下一次我再带你过来这边。”他的目光一刻不移地注视着她,似乎少一秒就会丧失百亿宝藏一般。

    “再说吧——”轩轩双手交叠,伏于腹部,作出躺尸的姿势,完全瘫倒在点点夏花铺就的大平原之中。

    萤撑脸侧卧于一旁,目光紧紧凝视着轩轩,仿佛不知疲倦也不会疲倦一般。她松散的发髻以及短促的气息让他有些浮想联翩,趁着她还在闭目平息,他情不自禁将目光沿她欣长的脖颈缓缓下移,同时自然而然又多靠近了她几分——

    感受到浓郁的男生气息扑面而来,她的气息不平反乱,尤其是脸部时不时被细发轻触,不用想就是萤那头乌黑如瀑的野蛮长发了。

    她被发梢撩拨得有些不耐烦,正准备说道两句时,一睁眼,便见萤那帅气刚毅的面庞平添了几道刮痕,坚实的臂膀也布满摩擦的红印,这些都是他替她挡下的。

    野兽伤不着他半根毫毛,他却甘愿为她荒诞的要求而弄得浑身伤痕累累。

    多好的一个——小弟苗子。

    轩轩的脑回路的确与常人比之有些异常。此刻的她回想起与萤的点滴记忆,越来越笃定自己的判断:

    虽说他一大男孩儿老是作出一些莫名其妙的举动,却从未直白向她表达什么,如果是喜欢她的话,以他的身份地位,理应早会挑明才对,百乐曾说,男人遇到喜欢的女人绝对会说出口,并要求她做自己的女友,因此,如果男人未说出口,那女人切记不要瞎猜,纯属自作多情。

    这样看来,必定是自己现代人的聪明才智以及领导气质吸引了这个二十不到的小弟弟,鉴于他之前是奴隶被迫为贵妃一党走狗的经历,推测必定是自己的自由思想影响了这个深受奴隶社会迫害的有志青年,况且自己又如此足智多谋,勤奋好学,读研期间也有不少学弟主动求带课题项目,萤肯定是想当她小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