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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关于职业敏感度?(四)

    继续知识产权的内容。

    商标的内容还有一点点没有讲完,那就是申请的原则。

    首先一个,是申请在先。也就是我们专利当中,有的一个基本的情况,先来先到先得。那么,两个人就相同的标识,符号,三维标志,声音等等拿过去申请去了,这种情况下,那就是谁先来的,先给谁呗。如果是同一天来的,那么就看谁先使用呗。

    而如果都没有使用,或者是同一天使用,就是这么巧了,那么我们就协商。如果要是协商不成呢?那么就交给老天,抽签决定,看看谁的运气更好。

    (专利当中,如果是实在不行,那么就各自打回,个案秘密保护。而商标里面出现这种情况了,那就是抽签决定给一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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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申请中的重点要求】

    在申请的过程中,有那么几个点。

    第一个:一标多类。

    这个是我们2013年修改商标法的时候,新引进的一个提高效率,简化流程,降低成本的思路跟方式。按正常的大类去分,商品是45类,那么可以注册商标的时候,应该是选在一类或者几类商品上使用标识。

    而如果同一个申请人就同一个标识,在第二类跟第三十五类商品上。这个时候,如果一个申请人,一个标识,你要我交两个不同的申请,走两个流程,交两次钱的话,是不是有点浪费资源?

    于是,我们就用一个申请表,同时把两个都体现进去,走一次流程交一次钱就搞定它。

    但是有一个尴尬的情况,如果,其中有一个出现了不同步,一个不符合被驳回,一个已经被注册了,这个时候怎么处理呢?

    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拆表,拆开就行了。

    第二个:代理制度。

    一种是我国的,一种是国外的。至于我国的话,就随意了,中国企业是了解的中国的本土文化环境,哪些标识是违反公序良俗的我们是都知道的。外国人的话,就不一定了。很著名的案例是这样的,有一个英文缩写,叫:MLG,剩下的一个就不写了,不太好,哈哈。

    这个我们能够想象吧,无论男女老少,大江南北应该知道这是一个骂人的话,这肯定是违反公序良俗的啊!结果好,外国要注册这个,他哪里知道我们国家还有这样的情况,外国人的想法是这样的,Makelifegetbetter。这个情况下,也是MLG的缩写是不是?它的意思是让生活变得更美好,多么好的句子,在英美语系中的企业主体中,这是一个完全没有问题的标识,但是中国不一样啊,会碰壁。

    所以,为了防止这种戏剧性情况出现,那么我们就麻烦外国友人们,要注册商标请找中国代理机构。(是强制代理,没得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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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权的期限和续期】

    期限是十年,完了之后核准注册日开始算,在这十年内,没有规范价值,为什么呢?

    因为可以续期啊!而且,是无限次的续期。

    只要在法定期限内把它给续上了,就可以了。

    续期的问题是这样的。

    在有效期满的节点上来讲,我们是要求提前12个月申请续期,这是一个续展期的概念。如果我没有在提前12个月内提出的话,是不是到期就不保护了呢?

    也不是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其实一共是18个月的时间给到我们,申请续期还是非常非常长的。但凡有点心都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你说呢?

    如果没有呢?那会发生什么呢?

    那就被注销了呗。一年之内,商标局对商标相同近似申请就不予核准了。(意思就是冻结一年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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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权的消灭】

    有这么三种情况,注销、撤销、无效宣告的方式而消灭掉。注销就不用说了吧?

    稍微要说一下的是撤销跟无效宣告。

    撤销是这样的:

    主要是非法的使用,或者是使用不当。自行修改商标,那就是这样被撤销了呗。还有就是,你占着茅坑不拉,占着商标后,连续三年不使用。(专利里边,三年不使用会被强制许可,而商标里面,三年不使用,会被撤销)

    为什么呢?

    成本问题。

    商标被撤了,影响不是那个大啊。而专利呢,虽然我没有使用,但是我毕竟做了技术投入,还投了那么多时间精力钱在里面,你要是让我无效了,没有权利了,我找谁哭去?

    为什么被强制呢?

    其实是为了催生这么一个社会价值出现。

    而商标,就是赚钱的一条道,当然我是没有去试过,也许,你注册的商标有人买呢?是不是突然感觉,人生处处是机会?

    但是,这个跟我们的敏感度有关,敏感度会给我们带来很多经济收益,为什么这么说呢?

    拜托,看到一个东西突然爆红之后,你不想着赶快去搞点事?而且注册也花不了多少钱。

    记得,在去年的时候2018年,世界杯吧。突然涌现一个人,这个人的出现有点出奇,我以前都不知道有这么个人,而且非常的年轻,叫姆巴佩。那小伙子真是牛,一次性进了好几个球,一下就红遍了全世界了。

    第一天刚踢完球,第二个早上刚上班,商标局就接收到了120多份申请姆巴佩的商标申请。你想一下啊,这些人是真的够敏感啊,但是如果不是对机会商机敏感,怎么人家会挣钱呢?这就是人与人的区别吧。

    所以,我们也要培养培养职业敏感度。

    ——无效宣告——

    是两种情况,一种是商标本身就是无效情形。是禁用或者禁注标识,不应该使用也不应该注册。

    第二种,那就是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最主要的就是恶意抢注。我用了这么久,你给恶意抢注了,损害了我的在先权利,借此我就有一个在其注册后五年内,申请宣告它无效的权利保障。(如果是驰名商标,那就没时间限制,随时发现随时申请无效)

    后果有点意思,什么呢?

    跟专利无效是一样的。(自始无效)

    但是,从溯及力上来讲,过往尘埃落定无溯及力,将来没落定的有溯及力。看不懂就翻译一下,也就是说,过往已经给过了的钱,不用退;没有给过的钱不用再给。

    (也就是已经履行过的合同,过去就过去了;没有履行完毕的合同,就不用再履行了!)

    ——未完待续——

    (作者:标识问题,侵权问题,请找商标评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