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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砸入怀子的表弟?

    天际,太阳熄灭着退场,它收缴着苍凉的余晖,以最后的光晕将被瓦片状云朵铺满的天空染成昏黄。

    石口城商街上

    恩格贝与静木并肩走着。恩格贝脚步更缓,他边走边向着四处打量着,可映入他眼帘的只有各式各样的商品与身材雄壮的外来商贩,而没有一个他想象中小孩的身影。

    恩格贝并没有见过这个小孩,他甚至有可能不存在,但恩格贝依旧在来的路上在脑海中勾勒出来这个孩子大概的模样。

    如果是个男孩的话,他应该有着头略微发黄的头发,头发在末尾微微卷曲,就像他父亲一样。

    他还应该有着宽厚的肩膀与天生明显的肌肉线条,因为这都是他父亲成为扬名枫叶原豹刀客的天生基础。

    他的个子也应该比同龄孩子高上许多,就像他的父亲一样是族中最高大的男人。

    但有一点恩格贝相信他一定具备。

    一双修长而有力的手臂!

    这是传承练习豹刀的必不可缺的一点。

    恩格贝想到脑海中的形象,情不自禁的笑了起来。

    来的路上,骑在马上的时光中,他就想到他要像大伯教授他一样,细心体贴的将赫赫有名的豹刀教授于这名素未谋面的表弟。

    纵使历来豹刀只传授于三伏氏族中最英勇的武士,他也毫不担心。

    流淌着石峡刀王血脉的孩子又怎么可能不是最英勇的武士呢?

    再说了,三伏氏现在还能有人站出来反对吗?

    想到此,恩格贝自嘲的向自己冷笑一声。

    左侧的商铺传来剧烈叮叮咚咚的响声。

    恩格贝与静木转头看去。一个浑身扎实肌肉的汉子正挥舞着铁锤将一块完整的水晶打碎。

    被打碎的水晶平铺在桌子上,在阳光下粉碎的它们依旧向着路人反射出耀眼的光芒,拟在证明自己的价值。

    汉子伸出一只手臂将破碎的水晶全部推进桌子下的一个大缸中,哗啦啦的声音不断响起。

    水晶的边缘是锋利的。当恩格贝看到汉子举动时,他情不自禁地张大了嘴。

    可当汉子将手臂从桌子上抽回来时,恩格贝却惊奇地发现没有一滴血迹的残留。

    静木看出恩格贝的吃惊,开口提醒道:“仔细看,手臂外侧那圈的淡黄色。”

    恩格贝听从静木的指令,抬眼望向汉子那充满肌肉巨大手臂的外侧。

    昏光与缸中水晶的折射下,汉子手臂外侧一边的淡黄色变得更加明显。

    那是一层厚厚的茧!

    “仔细看,里面还有点血丝。”静木笑着低声说道。

    “轰!”

    汉子双臂发力举起大缸,他将近乎半大个缸的水晶一次性倒入了赤红的铁锅中。

    汉子拿出两个类似手掌五指结构的夹子将铁锅两边的扶手握住。他发力转动起铁锅,高温中水晶挣扎,迸发出更强烈的光芒。

    一时间,恩格贝感觉到眼睛的刺痛,他下意识地用双手捂住眼睛。

    当他放下双手时,汉子又从匣子取出了好几个模子,有的像剑、有的拟杖、有的如刀。

    汉子深吸口气,身上的肌肉浮动,随后汉子蹲下一手扶起大缸,将半液态的水晶倒入模子中。

    “他们将被制成工艺品,陈列在客厅上,悬挂在高堂。”静木低声说。

    恩格贝不解其意,略感迷惑,而后他用眼睛反复打量着大汉手中的刀剑模具。

    “那不是有刀剑的模子吗?水晶制成的刀剑坚硬程度上我认为应该不逊色于钢铁。”

    静木嘴角扯动。他保持一名老将的威严,以平稳的语气向着年轻人解释道:“坚硬程度上水晶比大多钢铁确实是占据着优势。但一旦被制成拼杀的武器,那对砍碰撞便是不可避免的。”

    静木以双手作刀剑来比喻,“水晶制成的刀剑不会像钢铁铸成的刀剑那样会产生豁口,大多时侯水晶会先产生裂纹,随后下几次碰撞中彻底碎掉。”

    静木说出来微微笑了起来,“以前,鹿台就有一支以水晶刀剑为武器的队伍,那是将军也就是你大伯吓了一跳呢!最后开战才发现但队伍的脆弱不堪。”

    “大伯那样的人开始为什么要怕?”恩格贝不解问。

    静木笑着讲:“将军听说羽人皇族的手下藏着一支以水晶箭矢为武器的队伍,厉害得狠。你晓得的这天下最造合射箭、最会射箭一定是羽人。这支队伍传说在羽人里也是数一数二的存在,于是将军这才生出害怕。”

    “也是,经过那一战将军和我才明白水晶这玩意只适合制作刺杀类,无需多次正面对碰的武器。”

    恩格贝点头。

    对于这种信任老将给经验,他需要尽快吸收。

    因为在冥冥之中,他嗅到了战火再燃带起的血腥味。

    “你别跑!小兔崽子给我回来。”

    女人的喊声下,一个高大壮实的男孩撞入恩格贝的怀中。

    当恩格贝看清男孩样貌,他惊呆了。

    这个男孩简直和恩格贝脑海中勾勒出的一模一样!

    略微发黄,末尾微微卷起的头发!

    宽厚的肩膀!

    明显的肌肉线条!

    一双修长看起来却富有力量的手臂!

    恩格贝笑着一把紧紧抱住男孩。

    此刻,他不知道用什么言语词汇来形容自己的心情。

    整整一天,他与静木穿梭在石口城中大大小小的巷道里,他看到过数不清的孩子,却没有一个有着与大伯半分相似的。

    失望盖过喜悦,恩格贝只能逼着自己一遍遍在脑海中反复勾勒着那孩子的模样,以加强自己的信心不让自己放弃。

    “我认识你的爸爸,我真的认识你的爸爸,我真的认识你爸爸……”恩格贝激动的重复说道。

    他紧紧搂住着怀中的男孩,仔细体会着孩子强壮如牛犊的身体。

    充斥着激动的重复言语间,他的脑海中又勾勒起一副画面,孩子举起刀,像他父亲一样成为名扬枫叶原的英雄。

    “我不认识你!”

    男孩发力使劲的想将恩格贝向外推。

    “我知道,我知道。”恩格贝搂得更紧了,他不想让怀中的男孩走掉,这是他赎罪的唯一机会,“放心,以后表哥带你,过上好日子。”

    “啊!”

    不远处传出女人震惊的尖叫。

    一个肥腴的女人冲来。她神情慌乱,一手拽着男孩,一手击打着蹲下后恩格贝的脑袋。

    “混蛋,混蛋,混蛋,松开我的孩子!”女人发疯般咆哮,脸上的肉随着张开的大嘴与五官揉挤在一起。

    恩格贝抬头看向此刻表情愤怒的女人,他又一次震惊了!

    女人长得并不好看。肥胖令他的眼睛挤成了一道缝,两道八字纹如刀刻般亮眼的留在她本就不高的鼻梁两侧。

    她的身上肥肉堆积,走起路来一颠一颠,跑来时甚至还带起了一股油脂融化的腻香味道。

    时光是把杀猪刀啊!恩格贝在他心中感叹一声。

    恩格贝能够谅解嫂子这多年的变化。一个立足于天地丈夫的离去足够让一个女人悲伤了,更何况这是悲伤的她还必须强装镇定,因为襁褓中还有一个孩子在等待着她的抚养。

    恩格贝松开手,朝着女人愧疚的说道:“嫂子,对不起,我来晚了。”

    “你有病啊!”女人拉着男孩扭头就走。

    恩格贝一把抓住她,匆忙解释道:“我是恩格贝,三伏的恩格贝啊,你的丈夫是我的大伯。”

    女人扭身一巴掌狠狠扇在恩格贝的脸上。

    “我不认识什么恩格贝,我只知道我的丈夫叫斯麦,想必他也不认识什么恩格贝。”

    巴掌带来的惊愕远比不上这句话带来的。

    恩格贝愣在原地,整个人好似注入铅般发沉、想要坠落。

    女人的话语如同一记重锤,敲在恩格贝的耳畔,使其耳畔现在仍旧轰鸣不止。

    随着脸庞上火辣的感觉逐渐消消散、女人留下的红印一点点褪去,视线中女人与男孩一点点变小,最终淹没入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