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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独白:初见

    “嗤!”

    “哈……哈……”

    他不在乎皮肉烂在泥土里深埋,他以为自己义无反顾的决心早已不受这个世界的侵蚀,他爬行,他抓下一株野花,他咬下泣血的眼珠……

    激动、战栗的不止精神,连从深渊底端喷涌至地表的热浪都一马吞并。

    快了!快了!他或许已经能看见那片纯白无暇的海,水下无生命敷染的枯柩——他要撕开阻碍自己前进的膜,他一定,一定会成功抵达。

    ……

    天穹,云鱼,风絮,香草芬芳,微尘在指缝间隙中翻飞、窥探,熟悉而又陌生的手掌挡下部分灼热的光辉,一泓温暖如泉霎时流入四肢。

    有一个人平躺在花与草之间,抬高的右手局促不安,一块皮绽肉裂的手指头滴着血流下脸颊,习惯于黑夜的双眼隐隐作疼。

    这个六分惬意四分傻气的人,是我。

    请相信,我不是在享受小资情调的日光浴,也不是在利用阳光疗伤。

    说来奇怪,我仿佛做了两个梦,第一个梦很长,我独自在夜幕下寻找一只动物——某头牲畜,是否找到了已记不大清楚,漫长的寻找耗费了我不少的精力,然而却毫无征兆地结束,下一个梦就飘到悬崖边,时下应该是凌晨,太阳刚起,还是雾影重重的山,一个年轻人朝着太阳从海平面升起的方向匍匐着,我看不清他的模样,望遍全身都看不出一个整体来。

    他远远未及悬崖峭壁的边缘,可能只是出了森林,离海还有一公里,这时,画面偶然一晃,天空变得更加清朗。

    我在午后的草原中醒来。

    可能也不是草原,我讲不清,也许只是花圃里某个无人在意的小草地。

    我的意识有点模糊,需要一定时间清醒。

    太多信息需要消化,太多问题亟待解决。

    约莫五分钟之后,我以为自身的情况,浑身的力气已经被掏空以至于半死不活地躺在草地里,然而,直到起坐之后,才“不小心”地意识到,自己的处境究竟有多糟糕。

    酸软无力是其次,那些微尘,醒来后误以为是眼睛还没适应阳光,因此也没理会空气中浮动的粉尘这些自然现象,但是,我此刻的视线仍是比较模糊的。

    将茫茫草原吹倒一片的风隔绝近处的天与地,尽头一望无际,绿茵和蓝白色的海交融于一,实际却是,谁能想象,令人舒心暖意的地界已被蒙上了漫天硝烟——没有战火,何来硝烟?

    模糊的不是即将“成为盲人的我”,是飘落在身上漫天的灰,灰白色的斑点,它掩盖了周围世界的“真实”。

    我还在梦中。

    如果刚才的梦才是我的现实,那么,我就应该摒弃所有感官,它显然失去了本有的用处——体验是如此真切,我想,绝对不会有人认为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用五感去看去触摸去听去闻到的世界是虚假的,这就是我的感受。

    那根被我咬破的食指和脸上残留的血迹可以证明,我并非一个爱撒谎的人。

    像雪一般冰封的世界,却不沾雪一般的浪漫,我分不清是火山爆发喷下地面的灰烬还是草原上吹拂的尘土混了雨滴,这让我想起来一个地方——异化的另一世界,被人戏称为哑巴屯的神秘所在,艺术加工的虚构作品。

    我又一次“闯进”了别人用第七感构造的世界。

    他人的精神世界……不对,我一醒来时就试着唤醒第七感,但得到的回复是,他睡着似的听不见我的呼声,我当然也不是自己的第七感,对于这点,我可以保证,我只有一个人格,作为一名心理医生的自我诊断,我没病。

    不是梦境幻想,不是精神世界,亦不存在现实,问题就出在这里。

    我在哪?

    我应该在漆黑的养殖场内,忍受着的刺激耳鸣节奏和胸腔的剧烈疼痛,在猪圈里找出一只异类猪。

    而现在,困扰我的“病状”和疑问消失殆尽。

    要是没来到这片草原,我想我会感激不尽。

    呼……或许是一个人自言自语的样子很滑稽,我决定走出去看看,走出这个像是老旧电视里播放着荒无人烟的灰白草原,要是能侥幸遇上一匹马,或者一只羔羊,我就不会寂寞。

    往往有时,孤单寂寞可以很轻松逼死一个人。

    也正因有不想死的理由,沿途的我时刻和自己对话保持着与“人”的联络,这并不丢人,相反,其实很伟大,为了生存,自救的信念比任何事物都来得重要。

    曾经,有个古老而遥远的王国派遣出一队商旅前往荒漠深处的沙金国度,数十人为传颂爱与和平而来,横穿生与死之间。

    然而,世事难料,他们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抵达各国人民口口相传的沙中绿洲,等待着他们的却并非异乡风俗、异域风情。

    丝韵鎏金尘归尘,酒色食民土归土,高塔楼宇沉埋黄沙茫茫,锈骨七零八落,死去的灵魂无处安放。

    原来,由于地理偏僻,施南亡国传说没能复刻施南繁华传说的成就走出这片沙漠,遍响世界。

    风化数百年的神秘国度,黄金面纱永不褪美艳魅惑之色,美丽传说承其引路人之职责。

    前赴后继的亡灵啊!何人带来歌咏?何人送出哀鸣?

    好在商旅队伍的领头人足够镇定,不因此而失落或者愤怒,他二话不说即刻带领剩余的半数人沿原路返回,他们当中还有士兵,有医生,有商人,食物和水也充足,归乡的路虽然和来时一样凶险,但有过一次经验,旅行会轻松许多,

    大伙是如此希冀着,直到荒漠掩盖了几乎所有人的尸体,留下一个“运气好”的年轻士兵,独自徘徊在黄泉的边缘。

    他不清楚自己还能支撑多久,被卷走赖以生存的物质,唯一能逃离的只剩这副残躯。

    我前面说过,为了生存,自救的信念比任何事物都来得重要。和所有的冒险故事结局如出一辙,他最后还是成功规避死亡,创造在无法获取身体能量的情况下存活超过七天的奇迹。

    我之所以讲述这个故事,不是想要表达我的意志有多坚强,身体力行继承那位奇迹人的不吃不喝徒步七天七夜之旅,我真正想说的是,一大堆废话能够使我的精神和意识保持清醒,如果你也在这种情况下来到这个鸟不拉屎的草原,一定会理解我的所作所为。

    时间观念还算正常的话,大概过了三分钟,我离开原来的那片土地走到另一片土地,望远丝毫不起作用,雪的灰烬(我简单地为这幅景象取一名字)仿佛为了神秘而神秘,远山不似山,我完全丢失判断力——譬如此行方向是否正确。

    上次开着车就能遇上养殖场,看来实在是运气太好。

    荒无人烟,荒无人烟……到处是野草,到处是雪的灰烬,到处涂抹着使人精神疲软的不健康的惨白色——暂且看作亮着廉价亚克力灯的太平间。不知走了多久,我的双脚麻木而机械。

    如我这般,一头迷途草原的落伍羔羊径直往前走。

    噢对了,刚才的故事中未曾提及的一点,那位年轻的士兵究竟使用了何种手段回到故乡?

    其实,这个问题连他自己也回答不上。

    因为,他的眼睛一闭一睁,时间倏然而逝,当故乡的欢呼声映入眼帘,他在迷糊恍惚中转身便换上新身份——一名流芳百世的英雄人物的雕像模特。

    万千世界,无奇不有。成为英雄,一步之遥。

    后来,我索性闭眼,任脚自己走。

    时间三分两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