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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不生分别

    她是道士,他是妖怪。

    他为了帮她报当年和狐妖的血海深仇,不惜赔上自己的性命……

    她抱着怀里渐渐消散的他,才知道这世间若没了他,大仇得报又有何用……

    连云镇上有一处荒僻的道观,此时镇上风声大作,道观里传出一阵剧烈的声响。

    桃瑾从后院走了出来,看着露出半边天空的屋顶摇头叹气:“又塌了,又塌了!这鬼天气!”说着掐了掐指头,一脸不情愿:“看来又得出门了。”

    “小道长的屋顶又塌了啊!”

    听到声响,桃瑾转过头,见对面的门不知何时开了,男子坐在轮车上,被人轻轻推了出来,见到桃瑾礼貌地颔首:“小道长最近是不是要出去?”

    声音如敲击的玉石一般,清脆又好听。

    桃瑾拿起被传来的信筏,瞬间燃起,化为缕缕青烟,她托着腮,手指拨弄着桌子上的一只龙凤烛:“是啊,怕是要去一趟远门了。”

    男子进了道观,打量着四周,然后笑着说:“怎么这只龙凤烛还不燃么?”

    桃瑾无奈点点头,这只龙凤烛是她无意中得来的。

    火红的烛身上雕着金色的飞龙盘凤,栩栩如生。桃瑾第一次看见,就莫名的喜欢,只是拿到这只喜烛已有两个多月,她用尽了各种方法,就是燃不起来。

    “那不妨再试试?”

    桃瑾看了他一眼,拿起火折子,对着龙凤烛一点,只听“嗽”得一声,烛火一下子点亮了整个道观,又在片刻之间被熄灭。

    桃瑾没有想到这喜烛这么简单就燃了起来,看得有些吃惊。

    没有留意到一旁的男子眼里隐隐有两团炙热的火焰,又在他眨了眨眼后倾刻消失,霎那间整张脸如白纸一般,猛地咳嗽着。

    桃瑾慌忙拉开男子身后的侍从,轻轻拍着他的背。

    男人捂着嘴,好半晌儿才缓了过来,风轻轻吹过,卷起他空荡荡的裤角。

    桃瑾看着他帕子上的鲜血,一脸同情,明明是个丰神俊朗的少年郎,却偏生失了双腿,体弱多病,真真可惜了……

    男子安抚地拍了拍她的手背,将她沏的茶一饮而尽,而后推动着轮车,走到门口时又问道:“小道长可是要去四方镇?”

    “柳先生怎么知道。”

    柳先生没有作答,只是笑着说:“那恰巧可以一路。”

    三日后,桃瑾收拾好行装,就见一辆马车停在门口,柳先生披着白色的大氅,招手示意她上来。

    马车里的东西一应俱全,木盒子里装满了桃瑾爱吃的糕点。

    因为柳先生的身子弱,里面铺着厚厚的皮子,十分暖和,比自己道观里的床还要舒适。

    桃瑾摸着爱不释手,觉得自己这一次着实是抱了一条粗大腿。

    前往四方镇,要途经一条大河,听闻那里的鱼肉质鲜美,甚是美味,桃瑾早就眼馋,这次有这等时机自然不肯错过。

    她挽起裤脚,在河边小心翼翼地抓着鱼。

    这里的鱼跟成精了似的,就是抓不住。她抓了一下午,才勉强抓了两条。

    桃瑾抓着手里还在拼命挣扎的小鱼,捧到柳先生面前,十分欣喜地说:“先生,今日中午咱们就吃它啦!”

    她低着头,坐在他的对面,柳先生坐在轮车上,两双眼睛像是盛满了星河,笑意盎然,抬起自己的手将怀中的帕子拿出来,弯下身子轻轻地抬起她的脚。

    然后轻柔地一点一点擦着她脚上的水渍,把她挽起的裤脚缓缓放下,将放置在一旁的鞋袜为她细心的穿好。

    整个动作流畅而妥帖,仿佛他曾经做过无数次。

    明明是有些孟浪的举动,在他的动作下,桃瑾却感受不到半分冒犯,甚至觉得好像对于对方来说,这是一个无比虔诚的事情。

    她有些羞涩,又有些说不出来的感觉,只觉得胸口涩涩的,桃瑾只能害羞的蜷缩着自己的脚趾,然后装作漫不经心的看向远方,嗅着他身上淡淡的烛香。

    “四方镇以制作蜡烛出名,其中就数桃家制作的龙凤烛最为出名,上面雕刻的手艺更是自成一派,名扬天下。就连天子大婚之日,用的都是他家的喜烛,因此,四方镇又被人们称为御烛镇。虽然这些年,随着桃家的落败,四方镇大不如前,可是这里的人还是靠这门手艺过活。”

    听了柳先生的解释,桃瑾终于明白为什么这里到处都是蜡烛店了。

    然后笑着道:“既然如此,等此间事了,刚好可以让这里的大家看看我那只蜡烛,究竟是怎么了。”

    说着说着,他们便来到了这次的事主门前,瞧见这高高的门楣,桃瑾心里便满意了几分。

    这一次,报酬一定十分丰厚,也不枉她一番辛苦。

    柳先生握着轮椅的手有些发白,看着府门上高高的“王府”二字有些出神,看着自从来了这里就有些神思不属的柳先生,桃瑾心中疑惑,却也没有多问。

    进了王家大门,只见院中张灯结彩,四处都挂着红色,怎么看都是刚刚结束一场喜宴,怎么也不像信中说的闹鬼的样子啊。

    等到王家老爷一脸憔悴的将她带到一间屋子,桃瑾这才恍然。

    佳慧在喧闹的人声中把门打开了一道缝,顶着满头的彩带纸,一只手别扭地捂住抹胸裙的胸口,另一只手则伸到了门缝边。

    “要想进来,红包拿来!”

    一条长腿顺着门缝挤了进来。

    佳慧阻止不及,猝不及防地被人把门给挤开了。待看清楚门外的人,她瞬间就屏住了呼吸。

    是魏寻。

    竟然是魏寻!

    世界多么小。

    魏寻还是那个魏寻,瘦而高,一张脸英俊得人神共愤。

    他伸手摘掉佳慧头发上的彩带纸,淡淡地笑了笑:“好巧。”

    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从魏寻身后挤了出来,他扑闪着大眼睛很认真地鼓掌:“魏叔叔你好厉害呀!”

    佳慧赶紧拉住他:“黄不烦,快到我这里,小心人多!”

    魏寻弯腰单手抱起黄不烦,另一只手则绅士地虚扶了佳慧一把,免得她被“呼啦啦”接连涌进来的人给挤倒,温柔一如过往。

    佳慧的一句“好久不见”便像卡进了喉咙的鱼刺,提到了嗓子眼却就此消了音。

    佳慧第一次当伴娘,遇到的伴郎却是魏寻。

    新娘子是她的大学室友兼好友李玥。

    在一片嘈杂中,李玥拉住她耳语:“是我让黄芪把他最帅的同事拉来当伴郎的,你一定要把握住这个机会!”

    佳慧抿了抿嘴,很想说你找的这个机会有点烫手哪。

    她抬头瞥了一眼魏寻,看到他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她们精心藏起来的婚鞋。

    摄影师惊讶极了:“伴郎好厉害啊!”

    魏寻倒是谦虚:“过奖了,我不过是很了解伴娘的想法而已。”

    这话说得很暧昧,好在当地风俗里伴郎一向会对伴娘说一些俏皮话,众人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

    佳慧却面皮微热,连黄不烦都看出来了,伸出小手贴到她的脸上:“佳慧阿姨,你是不是发烧了啊?脸好红呀!”

    婚礼结束后,佳慧跟李玥打了个招呼,急匆匆地就走了。

    初秋的傍晚有点凉,她抱着双臂等电梯,有一下没一下地搓着手臂的皮肤取暖,冷不防被人从后面披上了一件外套。

    她吓了好大一跳,几乎是蹦起来回头。

    魏寻就站在她身后,笑着摆了摆手。

    两个人默默进了电梯。

    沉默许久之后,魏寻找话:“你没变,还是这么容易被吓到。”

    佳慧不看他,只专注地看着电梯下行的数字,干巴巴地回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魏寻轻轻笑了一声:“这话一点也没错。”

    “付佳慧。”他突然叫她全名,“你看看我。”

    佳慧躲不过,被迫抬起头与他对视。

    他微微低着头,目光锁住她,温柔得能掐出水来:“我也一直没有变。”

    恰巧门开,佳慧几乎是逃也似的窜出了电梯。

    人贵在清醒。

    这是佳慧从小到大奉为金科玉律的座右铭。

    她也一直很清醒,知道自己该要什么,不该要什么,更知道自己想要却不能要的是什么。

    魏寻就是她想要却不能要的。

    就算每次见到他,心脏都会跳得要蹦出胸腔,也不能要。

    其实是不敢要。

    佳慧永远都记得第一次见魏寻是什么时候。

    那天晚上下着大雨,很大很大的雨。

    她听到敲门声后便从楼上下来,踩着满地狼藉的瓜子壳和桔子皮,穿过拥挤的麻将桌,在满屋子的“碰”、“杠”、“胡了!”的喧闹声中打开了门。

    门外站着的就是魏寻。

    那时候他还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浑身都在往下湿哒哒的滴水,穿着黑色的连帽衫,一张脸苍白又清冷,捏着一张广告单子,很有礼貌地开口问她:“你好,这上面说你们有房子要租。”

    佳慧回头,在烟雾缭绕中找到她妈妈。

    付妈顶着刚做的一头小卷发,捏着麻将牌,正眉头紧锁地思考着怎么出牌。

    这时候估计问她什么都得不到回答,说不定还会讨得一顿打。

    佳慧收回了视线,默默地撤开了一点身子,好让眼前的少年看清楚室内的情形。

    三十平不到的客厅里摆满了麻将桌,惨白的灯光下,弥漫的烟雾中,挤满了一张张盯着麻将牌或兴奋或苦恼或麻木的脸。

    佳慧实事求是:“我家很吵。”

    少年回答:“我家更吵。”

    佳慧:“我妈可能会多坑你钱。”

    少年:“没事,我有钱。”

    佳慧不再多说什么,拉开门让少年进来,带着他从拥挤的麻将桌中熟练地穿过去,踩着狭窄的楼梯上楼。

    楼梯间的灯坏了很久,一闪一闪得苟延残喘。

    少年在明灭的灯光中伸出手:“我叫魏寻。”

    佳慧并没有回握他的手,她“啪”得摁灭闪得令人心烦的灯,在黑暗里淡淡地报上了自己的名字:“付佳慧。”

    佳慧家是城中村里最普通不过的两层平房,只不过付爸心思巧,在楼顶上搭出了一间阁楼做书房,顺便在露台上养花种菜。

    这便是他留给佳慧母女最宝贵的遗产了。

    佳慧带着魏寻上了阁楼,打开了灯。

    魏寻在骤然明亮的灯光中微微抬手遮住了眼,佳慧这才发现他的手鲜血淋漓。

    她被吓了一跳,原地往后蹦了一步。

    林文静已经连续一周没有按时回家了。

    夜半陈瑾醒来,林文静依旧没有回来,他知道妻子林文静的公司最近业务忙,但还是沉不住气,电话打了过去,却隐约听见女人的喘息,还没等他开口,对方率先挂断了电话!

    再打,已经是无人接听!

    “该死的!”

    陈瑾咒骂一句,回想起那娇媚声,却不由自主的额林文静的声线重合了!

    难不成林文静背叛了自己?不,不可能,这些年他们恩爱有加,宛如神仙眷侣,林文静不可能做对不起自己的事情!

    可……可那声音……

    这时手机突然来了一条陌生短信,陈瑾看后再无睡意。

    “宏泰酒店一二零二房。”

    这是什么意思?

    难道有人暗示林文静在宏泰?

    陈瑾再也坐不住,不管林文静在不在那,他都打算去看一看!

    这个时候宾馆的前台都有些倦意,陈瑾轻松的上了电梯,到一二零二房门的时候,他长了个心眼儿,贴在门上听了听里面的动静。

    “你在哪呢,快别闹了!”

    是妻子林文静的声音!

    陈瑾恨得压根儿发痒,他攥起拳头用力的砸门,“林文静,林文静!”

    想到自己每夜为她热饭菜,给她留灯,这会儿林文静竟然在宾馆里和别人厮混,陈瑾都要疯了!

    过了好一会儿,房间里的脚步声由远及近,门锁哒的一声!

    陈瑾推开了门,看见林文静头发湿漉漉的裹着浴巾一脸惊慌的站在那。

    “你怎么来了?”林文静的脸色带着几分慌张。

    “我来的不是时候,扰了你的雅兴!”说罢,陈瑾绕过林文静大踏步的朝着里面走去。

    “别,别进去!”林文静抱住了陈瑾的腰,“求你,别进去!”

    妻子的热气喷打在后背,轻轻柔柔的,换做往常陈瑾一定会把持不住,可眼下他必须要把那个男人给揪出来,敢给他陈瑾戴绿帽子,定要他没有好果子吃!

    陈瑾用力的掰开林文静的手,脸色一沉,“既然害怕,就不要做这样的事!”

    “你在说什么啊!陈瑾,你误会了!”

    “眼见为实,你现在这样,还想着我去相信你?”

    环视了一周,床上并没有人,这房间就这么大,人能藏到哪里去,陈瑾抬眼看了眼紧闭的卫生间门,顿时明白几分。

    林文静也反应过来,眼看着拦不住,她大喊一声,“不要!”

    陈瑾阴沉着脸,用力的一推,顿时被眼前的一幕给惊呆了。

    随即女人的尖叫声传来,“啊臭流氓!”

    林文静赶忙推开陈瑾,关上浴室门的时候,赶忙把浴巾扔了进去。

    “这……这是怎么回事儿?”陈瑾也没想到里面会是一个女人,他有些回不过神,看着林文静的时候也有些不自然。

    林文静倒是平静,她穿戴好,然后淡淡的说:“你出去等我一会儿,回家说吧。”

    陈瑾看的出来林文静很不高兴,今晚他的确是有些冲动了。

    被赶出来的陈瑾,略显颓废,他也不知道今晚的事情要怎么和林文静解释了。

    这时隔壁房间的门打开,从里面走出来一个大肚便便的男人,男人很警惕的看了一眼陈瑾,刚要关上门,林文静出来了。

    “领导,家里有些事,我提前走了。合同我明天放在您的办公桌。”

    男人点点头,看了眼陈瑾,“既然接你就回去吧,现在模范丈夫可不多。”

    “谢谢领导。”

    进了电梯,林文静才嘟起嘴,“你来之前怎么不事先打招呼,我们领导最不喜欢谈合作的时候中途走人,本来帮他谈下一笔单子,想着月末会有奖金,现在看来也白费了。”

    陈瑾有些不知所措,“我不知道会给你添麻烦,我也是担心你。”

    “好了,我又没怪你。”林文静突然换了副笑脸,搂着陈瑾的脖子撒娇道:“其实你不来我也要走的,要不是梦梦刚刚吐了我要照顾她,现在都能躺在你怀里睡个美美的觉了!”

    “你不和我生气?”陈瑾微微有些吃惊。

    “这有什么可生气的,你又不是养不起我。再说,整天对着那帮客户,我的脸都笑疼了!还有你刚刚看我们领导的脾气很好,但是”林文静半挂在陈瑾身上,“老公,我好累啊,你一会儿背我出去好不好?”

    看着林文静和自己毫无芥蒂的撒娇,陈瑾的心一点点放了下来。

    难道是自己多疑错怪了妻子吗?

    “对了,你怎么会找到这里来的?”林文静用手摸着陈瑾的脸,手腕上的卡地亚手镯闪着光,让陈瑾一眼就注意到了。

    “还不是因为担心你。”怕再次引起误会,陈瑾变得小心翼翼,“新买的手镯吗?之前没见你戴过。”

    “哦,一个客户送的。”林文静说的轻描淡写,但是却下意识的用衣袖把手镯盖了盖。

    回了家,林文静直接进了浴室,陈瑾回想着直接今晚的所作所为,都觉得可笑,正在这时,手机来了条短信,竟然是一张发票!

    陈瑾点开,居然是一张卡地亚手镯的账单!

    想到今晚的事情,陈瑾更加肯定这就是恶作剧,一定是的!

    “不管你是谁,都不要再给我发信息,我不会再上当!”

    我躲在男朋友家里想给他一个惊喜,他是当红小鲜肉,我们每次见面都要偷偷摸摸。

    指纹锁响起,我雀跃的张开双手准备给他个大大的拥抱。

    一周没见,我连今晚哄他睡觉的招数都想好了,房门打开的瞬间,我却僵在原地。

    在我觊觎已久的他的喉结前,两只柔白小手死死的攥着。

    他后背上的女孩一双漂亮的凤眼惊愕的看着我。

    我认识她,最近突然红起来的清纯流量小花,宅男女神,满大街铺天盖地她的广告。

    也是穆远的绯闻女友,肖青青。

    “你怎么在这?”穆远只愣了一瞬,便恢复往常一样清冷的神态,顺便抖搂一下肩膀,肖青青滑了下去。

    我咬着牙心里暗骂。

    这只狗平时在我面前装的高岭之花似的也就算了,今天犯了原则性的错误还敢造次?

    “上次内衣忘在这了,我来拿一下。”

    我扫了眼肖青青惊怨的眼神,伸手拿下挂在门口的包包,面无表情的从他们中间穿出去。

    可刚迈出一步,穆远就箍住我的腰,又将我拖进了房间里。

    “今天的事我希望不要再发生第二次!”

    我不知道穆远是在对我俩谁说,反正他狠狠的将门关上时,门外的肖青青紧咬着嘴唇,泫然欲泣,满目羞耻,一脸惊愕。

    我心稍有慰藉。

    “内衣?”

    穆远将我丢在沙发上,似笑非笑的看着我。

    我这才意识到,刚刚被嫉妒冲昏了头脑,有点大言不惭了。

    虽然我跟穆远谈恋爱已经两月有余,但是他始终守身如玉不让我碰。

    哪有脱内衣的机会?在他家穿个吊带裙都要被他鄙视半天!

    “渣男,别跟我说什么内衣不内衣的,这是重点吗?你这么明目张胆的带女孩回家,你把我当什么了?”

    我捂着脸抽泣。

    “她在门口等我又突然扑到我背上的,你刚好在这时候站在门口……”

    穆远的声音有隐隐的无奈,来拨我的手,“真哭了?”

    “我没哭,是我的错,我就不该想着给你什么惊喜,你别碰我,呜呜呜……”

    话虽这么说,但是当他过来搂住我时,我还是顺势扑进了他的怀里。

    难得有机会占他便宜,绝不能放过。

    穆远被气笑了,“好好,不怪你怪我,不过你能不能别亲我的胸,很痒。”

    有了肖青青的神助攻,我终于以怕我走后他会让别人进来为理由,成功赖在他家里一宿。

    不过穆远防我防的紧,将我哄睡后,他就去了别的房间。

    我自然是睡不着的,只是闭着眼睛。

    明明听到了关灯的声音,目光中却隐隐有暗橘色的晕,我睁开眼,原来穆远留了阳台的灯。

    真是个乖娃!

    他的阳台很漂亮,靠墙打满白色的书柜,米白色的地毯上放着一个宽大的竹编单人沙发。

    有一种高贵的整洁。

    我踮着脚走过去,窗外的路灯很亮。

    倚着书柜,我一眼就看到了楼下那抹萧瑟的倩影。

    她将自己捂得很严实,时而仰起头,时而看向单元门的位置。

    似乎在等待什么。

    关了阳台的灯,我拉上窗帘,将路灯带来的光亮和月光一起隔绝在外,屋子里瞬间一片漆黑。

    可我早就不害怕黑夜了。

    沈宁一早就来敲门,还带来我嘱咐她的小套装和化妆包。

    “远哥你有没有搞错?我是你的经纪人,现在连你的女朋友我也得伺候?”

    沈宁将手里的东西一股脑的塞给还没睡醒就被穆远拽起来的我,然后愤愤不平的冲正在镜子前自我欣赏的穆远抱怨。

    “你知不知道她凌晨两点给我发信息让我去她家里拿东西时我正在做什么样的美梦?都被她给搅了!”

    “凌晨两点?”

    穆远的关注点从来都跟正常人不一样,他凑近我,居高临下。

    “昨晚失眠了?”

    “刷手机忘了时间而已。”

    我顶着大黑眼圈从他的胳肢窝底下钻了出去,狠狠的瞪了沈宁一眼。

    “你就当着我的面告状?”

    此时沈宁也一脸懵逼,“远哥,她熬不熬夜是重点吗?”

    “是!”

    穆远伸出手抓住正要逃跑的我,“再去睡一会。”

    “不行,今天公司里还有事。”

    我挣脱他的大爪子,准备去卫生间洗个澡后赶紧去公司,却突然悬空被抱了起来。

    耳边传来他温热的吐气,“听话!”

    啧!

    怪不得他能迷倒万千少女,遭不住啊遭不住!

    “那你哄我睡!”我适时地提出要求。

    “……好!”

    我最喜欢穆远无可奈何看着我的样子,就这样死在他怀里我都甘愿。

    身后沈宁咆哮,“沈清怡,大白天的你不要脸!”

    我缩在穆远的怀里,感受着他的体温和温暖的沐浴露的香气,好希望时间能永远停留在这一秒。

    “还是睡不着,要不你给我讲故事吧。”

    “我不会讲故事,不过我有更好的办法!”

    “什么办法?”

    我睁开眼睛,刚好撞上他戏谑的眼神,和……越来越近的……唇。

    很软,侵略性很强,甜,缺氧了,果然很好睡。

    醒来时已经是下午。

    美男祸水,耽误了我不少事。

    我不听,我不听,老六念经!”

    闭眼塞耳根本没吊用!睡觉!睡着百毒不侵!

    “北风那个吹,雪花那个飘啊!我多想和你吃火锅,怼上一罐罐啤酒!噢!噢!……“即便睡死过去也会被这安慰人心的手机铃声叫醒啊!

    “喂!催命的啊!都打八百遍了!“

    “小艾艾,你准备退烧药了吗?我发烧了,快三十八度六了。我不敢出门去买。“

    只要听到闺蜜这温柔娇弱的声音,无论何时何事,我都是直接巴不得去做很多遍,直到她满意。

    何况唯一的闺蜜赶上了大高潮,有人高烧有人浑身疼,喉咙如含刀片数片,昏昏沉沉头都离不开枕头。

    还是送药去,回来再接着睡。记得去年冬天看医保卡里钱挺多,就给老妈备了点日常预防用的板蓝根和感冒发烧常备药。

    拿上药全副武装,出门,喷洒酒精;车周,喷洒酒精;车内,喷洒酒精。

    准备妥当,从市里到县里,咱这开车水平二十分钟,多字都不需要!

    按电梯、上楼、敲门,行云流水,一步不浪费。

    “敲啥门呀!不会发微信吗?!你还是不敲门更安全。“

    “我给你放门口了,我走了。你出来自己拿吧。“

    一步三回头,怕人偷药吧,挪到电梯口开门进去。听到闺蜜开门声,我按停电梯门准备告诉闺蜜不要吃太多种药。

    噗噗噗……!喷洒酒精直到电梯口的闺蜜。看到还在电梯里的我,吓的花容失色,连滚带爬的回屋了,嘭的一声,关上了门。

    “快走、快走!″语音提示信息一则。

    我抓紧回车上掏出酒精又喷洒一遍,才安心开车回家。

    继续睡吧,终于没有了遗憾,也被电信诈骗骗贷款,全部积蓄偿还了贷款。睡死就好了。

    习惯了二十二年的睡前播放立马呈现于眼前。先是他光脚丫踩在细细软软的黄土尘末上,一股奇妙的感觉自我的足底发出,似被宝宝肉肉的小手轻轻抚摸。有部分尘末被挤出脚底,似被羽毛撩过,浑身酥麻。心尖一颤,被羽毛轻撩一下的心尖舒爽到了极点。

    稍作平静,再往上修长结实的大长腿、挺拔的腰身、正抱着大扫帚的两条弧线正好的手臂。

    修长合适的脖子刚好托起一张略呈国字型,又有些立体感的值得信赖的男人脸。

    男人正好看到被我发现他看我,灿烂的朝我笑了。饱满的前额,笑弯的月半眼,挺立的鼻子,鼻尖不大不小正合适。俏皮上扬的嘴角,露出两颗尖尖的小虎牙。这个笑容一下子就驻扎在我的心里了。我落荒而逃,差点走不成路。

    “你借给我些钱吧,有多少借多少。生意周转完就还你。″这是时隔将近二十年后,第几次见面他说的话。

    “有两笔快到期了,现在取利息浪费太多,可惜了。等几天取了再给你,其它几笔存的有半年几个月的都取出给你了。″

    “都取出来吧,到时候利息我给你补出来。″

    直到上次我被骗光养老存款,尝还贷款。就找他要回最后一笔本钱,他说了最后一通话给我。

    “你怎么可能被骗!开玩笑吧?说好了爱我一辈子。原来你吊我20多年就为了朝我要钱!我每月工资还没你高,还不够我自己花的!哪还有钱!再说也轮不到给你花呀!″

    原来两情相悦只活在我自己心里,我就是那个与心里幻想的爱情单恋了一辈子的大傻子。

    一生了无意义,只余睡觉可做。还是听首歌吧,驱赶这回荡耳边、脑中、心尖上的那段他的绝唱!

    循环播放的歌声吹走了一切。

    坚定了此一生的人,也一样会坚定的睡下去。直至永久!

    上班的闹钟铃声一直吵,一直吵……仿佛不把电量耗尽它也不会罢休!!!

    终于在电量将要耗尽时,我决定先把闹钟砸了再睡。抓起闹铃就往地上砸,却发现铃还在响。懵逼的我猛然坐了起来,砸在健身垫上的闹钟,还依旧顽强的、不屈不挠的照旧响着。

    二十年多前生产的闹钟可比现在的一般的手机结实多了。而且也无法订上响铃几声,只要你不动手关它,它就会一直响下去。

    对了,我现在咋还会有二十多年前的闹钟?捡起来一看,还真是那个,我独自买的第一件算是电器吧。

    谁放到这儿?还是那么新,那时我一天工资正好够买个它的。

    环顾四周,我怎么又来了这个健身舞室。我不是转让它十多年了,再也没回来过吗?听说早拆除重建了。

    这什么狗血剧本!让我穿回大唐见见丰腴的美人,穿回宋朝万一遇上超级偶像苏大学士也很好啊!再差也可以穿到我小时候,让我再好好体验体验,村头清清的河水,抓鱼摸虾的快乐童年啊!

    你这是什么意思,让我还在这儿开启第一天遇见他,从此单恋孤独终老吗?!

    还好,现在二点,还是第一天下午上课前。我今天就不回出租屋了,不就见不到他了。

    换洗舞衣舞鞋在出租屋,不换了!

    茶杯忘带了,记得说中午回去拿,也不拿了。就渴着吧!

    十三岁的时候,我们家遭逢拆迁,搬到了一个新的安置房小区,这一住就是十年。

    本也没有什么,安置房小区,都是那个样子,房子不够气派华丽,绿化不到位,私家车位不够,到了晚上,巴巴地占据了本就狭窄的小区道路。谁要是深夜开车,总得打起十二分精神,小心翼翼,不然极有可能撞上谁的车或是走路的人。头疼都来不及。

    我家在分房的时候没托什么关系,分到的房子位置不太好,二楼,家中铺着地板砖,到了冬天就跟待在冰窖里一样,于是我就逮着劲儿地往外跑。

    楼下是个小广场,周末常常聚集着很多打牌的老人和玩弹珠的小孩,以及无所事事的大人和少年。

    老二就在其中。

    老二是个比我小一岁的女孩,整日扎着两个整齐的麻花辫,爱穿一件脏脏的厚校服外套。

    冬天的阳光很暖和,她总是蹲在墙角,脸上红扑扑的,自顾自地用手抠地上的小草和青苔玩。

    老二是大家给她起的外号,她的大名很好听,叫徐文月,听起来有点像琼瑶剧里的女主角。而她叫老二,是因为母亲曾经怀过一个孩子,已经在家里生了出来,只是没过几天,孩子生病了,在骑三轮车送医院的路上没了呼吸。

    老二的妈妈因此疯了,后来再生了她,她妈妈仍旧以为自己先前的那个孩子没死,一个劲儿地叫她老二。

    久而久之,大家也就随着叫习惯了。老二老二,倒有了点黑帮的派头。

    我和老二相遇在那个墙角,我见她穿着我们学校的校服,主动和她打招呼,问她是几班的。

    她却只是呵呵地朝我笑。我才知道,她的校服是别人不要的旧衣服,她连小学都没有毕业。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被学校提前劝退了。

    那时候我刚到初中报到,因为胖而性格孤僻自卑,没什么朋友,也学不进去,每天上课就在桌洞里用巴掌大小的视频看小说,从耽美到玄幻,从晋江到起点,午睡也索性放弃。好在我一个人坐在教室最后一排,成绩虽然不好却也不耽误其他人,老师并不管我。

    我躺在老二旁边的那片草地上,没有理睬她,自己眯起眼睛晒太阳,活络那几乎被冻僵的骨头。

    老二却忽然趴到我身上,对着我流口水,我嫌恶地准备将她赶到一边,却听到她口齿不清地叫了一声,姐姐。

    那么明亮的眼睛,扑闪扑闪像是星辰,我大概终生不会忘记。

    我抽出纸巾给她擦嘴,想起自己刚看的那本穿越小说,声音温柔地对她说,老二,我给你讲故事听好不好。

    她把头埋在我的怀里,兴奋地龇出两颗门牙。

    我妈吃饭时指着对面那栋楼说,你离那个傻子远点,小心自己也变成傻子。

    我知道她是说老二,她家就在我家对面。

    那时候我已经念初二了,我妈买菜回来时看见我和老二在一起玩,她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

    想起这个,我心里有点堵,抬头看了一眼石英钟上的时间,默默地把饭扒完,溜回了房间。

    老二家住对面楼,六层,她母亲到了吃饭时总会在楼顶扯着嗓子喊至少十遍的“老二,回家吃饭”。事实上,听到第五遍的时候老二就会乖乖地从草地里爬起来回家。

    老二妈妈精神病有点严重,我常常深夜看小说时还会听见她站在厨房的窗户那里,对着外面的空气大声吼些听不懂的鬼话。

    我很同情老二。

    所以我和老二之间达成了一个暗号,每天吃完晚饭她就会站在自家楼顶上向我挥手,我则打开窗户笑着向她挥手。

    这样的动作没有什么意义,可是我和老二都很喜欢。

    其实老二也不是什么都不懂。她每天都会在墙角,我后来有一次给她带了凤梨酥,她第二天也给我带了核桃酥,还特意掰开塞进我的嘴巴里。我给她拿漫画书一张张地念着,她第二天便会不知从哪里拿本差不多的书“咿呀呀”地塞到我怀里。

    她拍拍我的肩膀,说,嗨,老大。

    我愣了一下,说你怎么能称呼我为老大呢,那是你死去的姐姐。

    她歪着脑袋想了一会,说,在我眼里你就是我的老大。

    我故作深沉地点点头。心里想老二并不笨。

    时光没有在老二的身上留下任何影子,如同小区的天空年复一年地没有任何改变,我却早已不再是以前的样子。

    老二也许是我生命里的福星,认识她之后,我的人生居然重新发出了光彩。

    我的成绩有了起色,青春期的肥胖也终于褪去。考入高中之后,我开始尝试着打开心扉,久而久之,也有了一两亲密好友。

    老二其实本没有病,她出生时是正常的,小时候发过一次烧,那次她父亲出差,母亲又是正在发病,没人照顾的老二便硬生生地烧糊涂了。

    夏夜凉如水,我们一起压马路,我问老二,你恨你母亲吗?

    她却反问我,恨是什么?

    我无言以对地看着她,这才觉得老二其实也很好看,眉毛细长,嘴唇也很薄,眼睛亮亮的,里面藏着一片闪耀的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