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回:江难平和柳梧桐
都说神洲陆南面的水养人,这件事其实没什么根据,可你等走上凡间江湖时,你就能看见无数从南方水乡出来的似水的美丽姑娘,和皮肤白皙尤甚于姑娘的公子儿。
他们结伴而行,一群人同一个爱好——喜欢诗,喜欢剑。那儿的人认为诗和剑这两种事物合在一起便是世间最美好的东西,是钱财换不来,名利换不来的。
但像是其他故事一样,江难平总是要和其他人有所不同。
他是个怪胎,他不爱使剑,害怕剑反射出的寒光;他不喜欢诗,因为他公鸭嗓子,吟诗总是被人嘲笑。
但就算这样,怪胎江难平还是和一群伙伴从南面的春来国出发,踏上了仗剑天涯,游戏人间的路。
我知道你会好奇,江不平如此怪胎,在一群喜欢剑和诗的人群里格格不入,有什么资格一同前去呢?又为什么要去呢?
我不知道,因为我不是江难平。
也许他性格随和,所以所有人喜欢他,又也许他家有钱,别人是为了一行的路费才拉他入伙。
总之,江难平就这么被一群伙伴拉着上了路。
凡间江湖有趣的很,吃的喝的,你每走过一处地方,哪儿便有不一样的美味菜肴,甚至连酒馆小儿的吆喝声都要按方言有所不同,凡间真的是个无比可爱的地方。
夜里有夜市,勾栏,像辰阳子你这种喜欢姑娘的,青楼的姑娘总是能变着法的伺候好你。
你去了凡间总是要试一试的。
江难平一行人就是这样,他们有男有女,又正值青春花季,花花世界迷人眼,每走过一座城市,便有三三两两的人不愿挪动地方了。
他们认为他们的剑和诗来到了对的地界,所以没必要再继续前行了。
就这样,除了江难平,每个人都身上有剑,心中有诗,都找到了安放他们的城市。不过一年的时间,江难平就孤身一人地踏上了寻找他的剑和诗的旅程。
他去过西域,那儿有光秃秃的沙漠,沙漠里有光秃秃脑袋的行者,江难平就跟在一位出家人后面做了半年没剃头的和尚。
他还去到了东海,花光了所以积蓄买了张出海的船票,但临行前的头一夜被偷渡上岸的怪鱼妖兽啃坏船底,江难平便心灰意冷地折回了中原。
然后,他就遇见了柳梧桐。
什么?你问我柳梧桐是谁?
柳梧桐是个骗子,一个十足的骗子。
在江难平回乡的路上,柳梧桐总是要一身红衣红裙地出现在每个街角等待着和他巧遇。
我敢打赌,柳梧桐绝对是江难平生平里见过最美的姑娘。其实不光他,我,辰阳子你活了千年的爹也一样。
谁都见过柳梧桐,谁都说不出有比她还美的女子。
就是这样,他二人有时会在酒馆的门前相遇,这样他俩便要一同吃酒;或是在庙会上抓到同一件灯笼,他俩就要心照不宣地结伴而行。
完事后相互道别,然后江难平就又会在下个转角里遇上红衣红裙的柳梧桐。
她就像是个快粘牙的糖,粘上了江难平。
直到江难平快来到了中原边境,钻进了一座茂林的山中,他俩的故事才算正式开始了。
那天下起了暴雨,天仿佛是被谁人捅漏了似的,雨水大的让人听不见除了雨外任何声音。
又是无比的巧合,柳梧桐摔断了腿在一座破庙里等死,正巧遇上前来避雨的江难平。
江难平是个善人,虽然我不喜欢他,但他确实是个热心肠的人。他把所剩无几的干粮给了柳梧桐,又扯坏自己衣裳,拆了背了一年多的书筐给柳梧桐绑腿夹板。
那一夜,江难平什么都失去了。
他本来就没有剑,也没有诗,更没有了身外之物。
而骗子柳梧桐则成功了,在她“受伤”期间,江难平为了吃便要用只拿过毛笔的双手上山去抓野鸡野兔。
我永远也忘不了他第一次给兔子开肠破肚时的场景,他一面懦弱地喊着“罪过罪过”一面清理着内脏,好做出一顿饭来填饱他,更重要是她的肚子。
再后来,理所应当地,他俩睡在一起了。
在那间破庙里。
爱恋让江难平也像是之前的同伴那样找到了他的归宿,他修缮了破庙又在破庙后盖了一处茅草屋用作和柳梧桐的爱巢。
他的剑和诗,留在了并不美好的地方。
整整一年,二人过上了远离世俗的逍遥日子。
白天上山砍柴摘果,时不时打几只鸽子养养嘴。回到家时,柳梧桐就煮上了和清水没啥区别的青菜汤,永远会用含情脉脉的眼神把江难平迎回家来。
草草吃过饭他二人就依偎着身子,看天上的月亮,数夜里的星星。
那是一段无比无聊无趣的日子。
我一直以为他二人如此生活得很傻,却不曾想人家竟是真的乐在其中。
最后,终于到了这个故事的结尾了。
柳梧桐还是被抓了回去,因为她是百草花堂的唯一神女——梧桐。如此偷溜出来同人私会,这已经是第六次了。
江难平就是一介凡人,一群不尘境的仙人从云端上跳下来要带走柳梧桐,更准确地说是要带走梧桐时,他再英勇地站在自己女人身前也是不自量力之举。
那些仙人念了下诀,梧桐便头痛欲裂地几近昏阙,哪怕如此她还是要扯着嗓子嚷着:
“我和你们走,别伤了江郎!”
仙人满足了柳梧桐的要求,果真放过了江难平,用捆仙绳束着梧桐双手,像是拖拽死物地半吊在空中飞走了。
江难平又成了孤家寡人。
哦?你问我《春秋十三剑经》怎么还出现?
不要着急,故事马上都要结束了,你想听也听不长了。
身位八正道中百草花堂的神女,真名梧桐的她被抓回去后,江难平便整日窝在庙里。
他不怒,也不哭,整日吊着眼睛看着摆在大厅的佛像,气得我都要看不下去了。
试想,倘若是你的爱人被一群奇奇怪怪的人给绑去了,你岂能心平气和地活着?
江难平便能,所以我一直有在说他是个怪胎。
一月的时间转瞬即逝,江难平一如既往地上山砍柴,每次都要比梧桐离去时多砍上几捆。他之前是个柔弱书生,哪怕和梧桐同居的日子过起了野人般的生活,可多加的几捆柴总是要压得他脊梁弯得像七八十的老妪。
等回到和梧桐共居的茅草屋,倒头昏睡,日复一日,清心寡欲地仿佛梧桐从没存在过似的。
直到一月后,他拿砍柴换来的钱去山下的镇子里买了柄生锈的铁剑,当天夜里他一夜无眠,挑灯奋笔,一口气写完了一本书。
你猜得没错,正是那本《春秋十三剑经》。
神奇是吧,一个没习过武,没修过仙的凡人竟能在一夜写出一本玄天新法,当真可谓称奇。
但最不可意思的是,他撂下笔杆后,竟说:“出来吧,我晓得你在这儿。”
要知道,三百年前我当时也和你父亲乔不恩一样是不尘境界,如何都能称得上是仙中翘楚了,只要我们想隐去身形不教人发现,哪怕咱们掌门那般的天玄境界也得好找。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露了什么马脚,总之我被他威胁:
“带我去找梧桐,不然,死。”
我从房梁上跳下来,自然是一百个不乐意,我尾随了他数年,晓得他几斤几两。
一介凡人岂能吓唬到仙人?
我说:“不,你没资格命令我。”
江难平把手边生锈的铁剑握在手上,剑出鞘时,剑鞘里的铁锈摩擦出极难听的声音。
出鞘,剑尖都已锈出一角暗黄。
它指向我,我却觉得那柄锈得要断掉的剑是冷的,冷得身为仙人的我恨不得打起寒颤。
“不去,死。”
江难平还是重复这一句话,他的话比剑还要冷。
我承认,那天夜里我无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惧,哪怕现在也是。
他们结伴而行,一群人同一个爱好——喜欢诗,喜欢剑。那儿的人认为诗和剑这两种事物合在一起便是世间最美好的东西,是钱财换不来,名利换不来的。
但像是其他故事一样,江难平总是要和其他人有所不同。
他是个怪胎,他不爱使剑,害怕剑反射出的寒光;他不喜欢诗,因为他公鸭嗓子,吟诗总是被人嘲笑。
但就算这样,怪胎江难平还是和一群伙伴从南面的春来国出发,踏上了仗剑天涯,游戏人间的路。
我知道你会好奇,江不平如此怪胎,在一群喜欢剑和诗的人群里格格不入,有什么资格一同前去呢?又为什么要去呢?
我不知道,因为我不是江难平。
也许他性格随和,所以所有人喜欢他,又也许他家有钱,别人是为了一行的路费才拉他入伙。
总之,江难平就这么被一群伙伴拉着上了路。
凡间江湖有趣的很,吃的喝的,你每走过一处地方,哪儿便有不一样的美味菜肴,甚至连酒馆小儿的吆喝声都要按方言有所不同,凡间真的是个无比可爱的地方。
夜里有夜市,勾栏,像辰阳子你这种喜欢姑娘的,青楼的姑娘总是能变着法的伺候好你。
你去了凡间总是要试一试的。
江难平一行人就是这样,他们有男有女,又正值青春花季,花花世界迷人眼,每走过一座城市,便有三三两两的人不愿挪动地方了。
他们认为他们的剑和诗来到了对的地界,所以没必要再继续前行了。
就这样,除了江难平,每个人都身上有剑,心中有诗,都找到了安放他们的城市。不过一年的时间,江难平就孤身一人地踏上了寻找他的剑和诗的旅程。
他去过西域,那儿有光秃秃的沙漠,沙漠里有光秃秃脑袋的行者,江难平就跟在一位出家人后面做了半年没剃头的和尚。
他还去到了东海,花光了所以积蓄买了张出海的船票,但临行前的头一夜被偷渡上岸的怪鱼妖兽啃坏船底,江难平便心灰意冷地折回了中原。
然后,他就遇见了柳梧桐。
什么?你问我柳梧桐是谁?
柳梧桐是个骗子,一个十足的骗子。
在江难平回乡的路上,柳梧桐总是要一身红衣红裙地出现在每个街角等待着和他巧遇。
我敢打赌,柳梧桐绝对是江难平生平里见过最美的姑娘。其实不光他,我,辰阳子你活了千年的爹也一样。
谁都见过柳梧桐,谁都说不出有比她还美的女子。
就是这样,他二人有时会在酒馆的门前相遇,这样他俩便要一同吃酒;或是在庙会上抓到同一件灯笼,他俩就要心照不宣地结伴而行。
完事后相互道别,然后江难平就又会在下个转角里遇上红衣红裙的柳梧桐。
她就像是个快粘牙的糖,粘上了江难平。
直到江难平快来到了中原边境,钻进了一座茂林的山中,他俩的故事才算正式开始了。
那天下起了暴雨,天仿佛是被谁人捅漏了似的,雨水大的让人听不见除了雨外任何声音。
又是无比的巧合,柳梧桐摔断了腿在一座破庙里等死,正巧遇上前来避雨的江难平。
江难平是个善人,虽然我不喜欢他,但他确实是个热心肠的人。他把所剩无几的干粮给了柳梧桐,又扯坏自己衣裳,拆了背了一年多的书筐给柳梧桐绑腿夹板。
那一夜,江难平什么都失去了。
他本来就没有剑,也没有诗,更没有了身外之物。
而骗子柳梧桐则成功了,在她“受伤”期间,江难平为了吃便要用只拿过毛笔的双手上山去抓野鸡野兔。
我永远也忘不了他第一次给兔子开肠破肚时的场景,他一面懦弱地喊着“罪过罪过”一面清理着内脏,好做出一顿饭来填饱他,更重要是她的肚子。
再后来,理所应当地,他俩睡在一起了。
在那间破庙里。
爱恋让江难平也像是之前的同伴那样找到了他的归宿,他修缮了破庙又在破庙后盖了一处茅草屋用作和柳梧桐的爱巢。
他的剑和诗,留在了并不美好的地方。
整整一年,二人过上了远离世俗的逍遥日子。
白天上山砍柴摘果,时不时打几只鸽子养养嘴。回到家时,柳梧桐就煮上了和清水没啥区别的青菜汤,永远会用含情脉脉的眼神把江难平迎回家来。
草草吃过饭他二人就依偎着身子,看天上的月亮,数夜里的星星。
那是一段无比无聊无趣的日子。
我一直以为他二人如此生活得很傻,却不曾想人家竟是真的乐在其中。
最后,终于到了这个故事的结尾了。
柳梧桐还是被抓了回去,因为她是百草花堂的唯一神女——梧桐。如此偷溜出来同人私会,这已经是第六次了。
江难平就是一介凡人,一群不尘境的仙人从云端上跳下来要带走柳梧桐,更准确地说是要带走梧桐时,他再英勇地站在自己女人身前也是不自量力之举。
那些仙人念了下诀,梧桐便头痛欲裂地几近昏阙,哪怕如此她还是要扯着嗓子嚷着:
“我和你们走,别伤了江郎!”
仙人满足了柳梧桐的要求,果真放过了江难平,用捆仙绳束着梧桐双手,像是拖拽死物地半吊在空中飞走了。
江难平又成了孤家寡人。
哦?你问我《春秋十三剑经》怎么还出现?
不要着急,故事马上都要结束了,你想听也听不长了。
身位八正道中百草花堂的神女,真名梧桐的她被抓回去后,江难平便整日窝在庙里。
他不怒,也不哭,整日吊着眼睛看着摆在大厅的佛像,气得我都要看不下去了。
试想,倘若是你的爱人被一群奇奇怪怪的人给绑去了,你岂能心平气和地活着?
江难平便能,所以我一直有在说他是个怪胎。
一月的时间转瞬即逝,江难平一如既往地上山砍柴,每次都要比梧桐离去时多砍上几捆。他之前是个柔弱书生,哪怕和梧桐同居的日子过起了野人般的生活,可多加的几捆柴总是要压得他脊梁弯得像七八十的老妪。
等回到和梧桐共居的茅草屋,倒头昏睡,日复一日,清心寡欲地仿佛梧桐从没存在过似的。
直到一月后,他拿砍柴换来的钱去山下的镇子里买了柄生锈的铁剑,当天夜里他一夜无眠,挑灯奋笔,一口气写完了一本书。
你猜得没错,正是那本《春秋十三剑经》。
神奇是吧,一个没习过武,没修过仙的凡人竟能在一夜写出一本玄天新法,当真可谓称奇。
但最不可意思的是,他撂下笔杆后,竟说:“出来吧,我晓得你在这儿。”
要知道,三百年前我当时也和你父亲乔不恩一样是不尘境界,如何都能称得上是仙中翘楚了,只要我们想隐去身形不教人发现,哪怕咱们掌门那般的天玄境界也得好找。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露了什么马脚,总之我被他威胁:
“带我去找梧桐,不然,死。”
我从房梁上跳下来,自然是一百个不乐意,我尾随了他数年,晓得他几斤几两。
一介凡人岂能吓唬到仙人?
我说:“不,你没资格命令我。”
江难平把手边生锈的铁剑握在手上,剑出鞘时,剑鞘里的铁锈摩擦出极难听的声音。
出鞘,剑尖都已锈出一角暗黄。
它指向我,我却觉得那柄锈得要断掉的剑是冷的,冷得身为仙人的我恨不得打起寒颤。
“不去,死。”
江难平还是重复这一句话,他的话比剑还要冷。
我承认,那天夜里我无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惧,哪怕现在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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