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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一十七章 庆历新政(一)

    庆历三年(1043年),李元昊请求议和,西方边事稍宁,仁宗召范仲淹回京,授枢密副使,又擢拔欧阳修、余靖、王素和蔡襄为谏官,锐意进取。八月,仁宗罢免副宰相王举正,再拜范仲淹为参知政事。九月,宋仁宗召见范仲淹、富弼,给笔札责令条奏政事。范、富二人随即提出了十项改革主张,谏官欧阳修等人也纷纷上疏言事,宋仁宗大都予以采纳,并渐次颁布实施,颁发全国。

    明黜陟(严明官吏升降)。仁宗时,官员升迁采用“磨勘”制度,只讲资历年限,不间政绩,导致官吏因循苟且无所作为。范仲淹对此提出新的考核政绩,破格提拔政绩卓著的官员,撤换有罪和不称职的官员;并规定京朝官及郡县官吏,有人保举在三年任期届满即与磨勘升迁,否则便要等到满五年之后,方行磨勘。新政规定对官员进行德、能、劳、绩方面的考核,作为升迁依据。对于碌碌无为的员、非有勋德善状,不得破格提拔,对于惩处罢免官员,延长磨勘年,不得异地转任他职。磨勘新制规定朝中官员升迁、需有五人联保,本意是选出那些“口碑”好的官员,但人情复杂,实行过程中千情百状,实际上不但没有起到应有的积极作用,反而恶化了官场风气。比如说拉帮结派,小团体的现象越来越明显。有些官员只管做事,没有搞好官员之间的关系,反而受到了不应该有的挫折。有些官员,政绩不行,能力不行,但平时与官员的关系搞的非常不错,等到评定政绩时反而得到很多人的肯定,名声非常好。所以,这个方法实在是实施起来问题多多。

    抑侥幸(限制官僚滥进)。宋初以来,,恩荫制度造成官僚滥进的情况越来越严重,,有任学士以上官职的,在二十年内通过恩荫,其兄弟子孙出任京官的就有二十人。范仲俺对此提出限制中、上级官员的任子特权,防止权贵子弟亲属垄断官位。新政的主要内容是对各级官员恩荫子弟的范围和数量做出更严格的规定。皇帝宗室和高官子弟须二十五岁之后才能出来做官,恩荫官员升迁,须经过一定级别臣僚推荐并进行严格考试考核。宋朝最显贵的门下、枢密二府的官员,大多出自馆阁,所以馆阁官员是非常特殊的群体。虽没有太大的权力却代表着一种身份和不可估量的前途。朝廷专门对馆阁职务作出规定,恩荫子弟不可以直接出任馆职。进士及第前三名差遣一任后,经过考试方可出任馆职。馆职有空缺,递补者须获得二府大臣二名,或者门下、中书两省大臣三名推荐,再审核其著述方可递补。这个内容谁会支持,谁会反对,相信是不言而喻的事情。几乎得罪的是整个既得利益集团,所以在实施过程中受到的反击是最激烈的。所以朝庭在十一月十九日,朝廷对恩荫制度,作出新规定;二十三日下任子诏,增加恩荫的年龄限制和恩荫范围,但对高、中级官僚的子孙及期亲、尊属仍用旧制,没有任何限制。改革就是对现有秩序的重新排列,所以需要郑重对待尽量减少阻力,否则推进的步伐会困难重重。古往今来,所有的改革莫不如此。

    精贡举(严密科举取士)。改革科举考试内容,把原来进士科只注重诗赋改为重策论,把明经科只要求死背儒家经书的词句改为要求阐述经书的意义和道理。令州县立学,士子必须在学校学习一定时间方许应举。这样,学生有真才实学,进士之法,便可以依其名而求其实了。对于“精贡举”,仁宗皇帝十分谨慎。因为科举是政治的基石,必须慎之又慎。仁宗诏令当时的学问大家进行论证。宋祁、王拱辰、张方平、欧阳修、梅挚、曾公亮、王洙、孙甫、刘湜等九人联名支持改革主张。庆历四年(1044)三月,朝廷颁布新的页举法令,规定州县都要办学,凡欲参加贡举的士子,必须先到学校学习三百天才有报名资格。对考试内容、法令规定先策,次论,再次诗赋、大大降低了诗赋的权重。法令颁布后,谏官余靖提出异议。他说:“州县办学、士子必须到学校读书,费用谁出?读书人多,财政负担不起,如果让个人负担,贫穷家子女怎么上得起学?这会造成严重的教育不公!”仁宗觉得有理、于是删除了“参加举必须先到学校就读三百天”的规定。

    择长官(慎选地方长官)。针对当时分布在州县两级官不称职者十居八九的状况,范仲淹认为官员的升迁要严格依照政绩,建议加强对官吏的考察,奖励能员,罢免不才,并主张由各级长官保荐下属。过去各路最高长官为安抚使,把财赋权分出去,设转运使。范仲淹提议给转运使加上新的权力,即按察、监督、考核分管各府、州、军的官长,把他们的政绩、能力、口碑直接报告给中央,并提出留用升降建议。行使新职权的官职称为“转运按察使”。首批派出去的转运按察使有张显之、沈邈,还有那位敢于直言的“四谏”之一王素。各路转运按察使将按察结果报告中央,由范仲淹亲自审核。这时期范仲淹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坐在政事堂内,翻着各地报过来的花名册把其中不称职的官员名字勾掉。富弼见范仲淹删除名录过多,心生忧虑。劝谏说:“你勾掉一个名字很容易,但这一笔的背后,是一家老小失去生活依靠而失声痛哭。”范仲淹回答道:“让一家人痛哭,总比让一路人痛哭好。”这是宋仁宗和范仲淹烧起的第一把火,落实“范十条”中的“择官长”,在这一过程中遭受损失最直接的是官吏。没有人愿意束手待毙。新政一经颁布,就受到强烈反弹。引发矛盾最集中最直接的就是“择长官”这一项内容。朝廷派往各地的按察使,考核官吏,谁合格,谁不合格,谁能用、谁不能用、按察使说了算。但按察使也是朝中一员,能够服众吗?不能!因此按察官吏这一做法,受到各地猛烈反击。比如李绚原为三司度支判官,比三司使低了两个等级。朝廷任命他为京西路转运按察使。京西路辖一府十六州二军、李绚按察后认为:知河南府范雍、知许州王举正、知陈州任中师、知河阳任布这几个人不合格。

    范雍就是在延州导致三川口之败的老范,虽然吃过败仗,仕途留下污点,但曾任三司使。王举正的岳父是庸碌宰相陈尧佐,他本人担任过参知政事。任中师、任布都曾为枢密副使。这些人都是二府旧人,老一辈的人中龙凤,因各种原因遭到贬黜,别说李绚就是宰相章得象、晏殊对他们也得礼让三分。这些人自然不服联合起来对抗李绚按察,朝廷无法得罪这么多功勋旧臣。只好将李绚调回京师按察河南府的事不了了之。李绚回来后,又向河南府派两个按察使:陈泊和张昇。这俩人吸取李绚的教训,干脆来个不作为,回京后作出的结论是河南府官员都很称职,没有平庸无能之人,更没有违法乱纪之辈。这样的结论让朝廷哭笑不得。择长官这一改革措施在一些地区形同空文。

    均公田:重新规定官员按等级给以一定数量的职田,调配给缺乏职田的官员,以“责其廉节“,防止贪赃枉法。公田即职田,是北宋地方官的定额收入之一,但分配往往高低不均。范仲淹建议朝廷均衡一下他们的职田收入。没有发给职田的,按等级发给他们,使他们有足够的收入养活自己。然后便可以督责他们廉节为政,对那些违法的人,也可予以惩办或撤职并收回公田。朝廷重新公布了各级官员职田的数量,没有配给的配给上,不足的补齐,原先贫瘠的职田调剂成上好的农田。这一条受到大多数官员的欢迎,因为他们是革新的受益者。但配给、调剂的公田从哪里来?荒田有限,只能从民众手中巧取豪夺。对于官吏来说,均公田确实得到了公平,对于国家和老百姓来说,这个法令的实施丝毫没有受益。余靖最为反对这一条,上疏说:“民患未去,官吏何安?”损害老百姓的利益,官吏们就那么心安理得吗?但作为“庆历新政”的一部分,余靖反对自然无效。这一条没有解决任何问题,反而进一步激化了百姓与政府的茅盾,实不可取。

    厚农桑(重视农业生产)。范仲淹建议朝廷降颁布诏令,加强农桑立法,命令全国各路转运使及其所管辖的乡县真正重农桑,奖农桑,使农业的好坏作为考察官吏、官吏黜陟的重要内容。

    减徭役。宋代的赋税与力役基本上沿袭了唐末及五代的制度,宋初虽作了一些调整,但赋税残酷、力役烦苛,赋税、徭役迫使贫苦农民纷纷破产,也激起农民起义反抗。对此,范仲淹主张合并户口稀少的县邑,以减其地人民的傜役;节用、节俭,裁减统治者的奢侈耗费,做到均赋税,宽徭役,减轻人民负担。朝廷把河南府颖阳、寿安、偃师、缑氏、河清五县改为镇,实现合并行政区划、减轻百姓负担的目的。有意思的是“范十条”中以河南府为例,实施的时候,只对河南府动手术。其他州府一级一切如级。朝廷当时的考虑大概是先以河南府为试点,积累经验后再推广全国。但最有利于人民的改革内容因为时间过短,根本没有很好的实施操作。

    修武备(整治军备)。范仲淹主张恢复府兵制,建议在京城附近地区召募强壮男丁,充作京畿卫士,用来辅助正规军。这些卫士,每年大约用三个季度的时光务农,一个季度的时光教练战斗,寓兵于农,实施这一制度,可以节省给养之费(此项因辅臣反对而作罢)。

    重命令(严肃对待和慎重发布朝廷号令)。针对朝廷过去颁布的法令“烦而无信“的弊病,范仲淹提出朝廷今后颁行条令事先必须详议,“删去繁冗“,审定成熟后再颁行天下,一旦颁行,必须遵守,不得随意更改,否则要受到惩处。这样,朝廷的命令便不至于经常变更了。

    推恩信(落实朝廷的惠政和信义)。宋代皇帝三年一郊祀,照例大赦天下、免除百姓多年积欠的赋税,但多未彻底施行。范仲淹要求取信于民,主管部门若有人拖延或违反赦文施行,要依法从重处置。除此之外,必须向各路派遣使臣,巡察那些应当施行的各种惠政是否施行。这样,就不会发生阻隔皇恩的现象。新政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实在无法顺利实施下去。大才子苏舜钦,被范仲淹推荐为集贤殿校理、监进奏院。苏舜钦是范仲淹的忠实追随者,每当有人非议新政,苏舜钦都要与他们争辩个面红耳赤。但时间一长,苏舜钦发现自己错了,非议的人说的基本都是事实。他上书范仲淹指出新政雷声大雨点小,说得多干得少,收效甚微。他认为是新政本身出了问题、磨勘制度、恢复职田等措施,都不是当下的急务。

    崇政殿说书赵师民,也看到了新政推行不力、上书一口气提出十五条建议。但这十五条与“范十条”并没有太大异同。革新派都发现新政病了,但病在哪里,怎么医治,找不到更好的办法。其实人治社会的官场。永远无法根除机构腕肿、效率低下、良莠不齐、论资排辈、因循苟且、人浮于事这些弊端,只有烂与更烂的区别。因为人治社会最终是人说了算,最多是哪个人说了话的问题,但是人是最变化无常的,一个人不可能一生都是英明正确的,不可能一生不会犯错误,所以只要是人治哪里有公平可言?是个人都会存在存在懒惰、贪婪、趋利的本性,有几人能自觉地成为殉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