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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零三章 吃货的天堂(二)

    城中夜市,热闹!你可能很难相信,在宋朝以前,中国人一天只吃两顿饭。不完全是因为穷,而是因为宵禁。有宋一朝,城市布局打破了坊市界限,宵禁逐渐放开。

    宋太祖曾经专门降旨:“令京城夜市至三鼓已来不得禁止。”夜市文化在这时候盛行起来。汴京、临安这样的不夜城中,“大街买卖昼夜不绝”,“夜市直至三更尽,才五更又复开张”;即使冬天遇到风雪阴雨,夜市也不关张。北宋蔡绦曾形容开封夜市:繁华之处,连蚊子都不见踪影。而在这热闹非凡的夜市中,中国人一天两餐的饮食习惯也悄然变化为一日三餐。

    如果去一趟宋朝的夜市,你都能吃到啥?《东京梦华录》中记载,都城最有名的夜市是州桥夜市,夜市中店铺林立,有水饭、熬肉汤、干货等吃食;还有鸡鸭鹅兔等肉类野味;夏季冷饮供应不断;冬日可寻得烤肉火锅等滋补佳品;逛累了可找到小店歇脚,点上几盘杏片、梅子姜这样的开胃小菜。而夜市中食物的价格也相当亲民。据记载,诸如鸡皮、腰肾、鸡碎这样的小吃,每个不过十五文,以当时宋人的购买力,从街头吃到巷尾,从饿吃到饱,恐怕不是什么难事。

    餐饮竞争,激烈!任何时代,一个行业的繁荣都会催生激烈的竞争,宋朝的餐饮业即是如此。各个酒楼、餐馆除了在菜品上争奇斗艳,也用上了各种促销推广手段。

    打广告:大酒楼不惜千金请人写词赋诗;小店更愿意用特色招牌增加人气。

    拼特色:食店为了迎合来自四面八方客人的口味,会专门制作具有地方风味的食品。这一时期出现了“北食店”“南食店”,川菜也非常受欢迎。

    拼服务:临街小店注重用餐环境:挂名画、摆插画;夏天放冰盆降温,冬天设暖箱增温;遇到节日推出应景产品,甚至重新装潢门面;赶上酒店促销,顾客买小酒还能收到搭送的小菜。

    拼创新:为了扩大生意范围,餐饮店也提供“外卖”服务,“任便索唤,不误主顾”。外卖食品花样繁多,可供选择的菜品主食多达百余种。

    据说宋高宗和孝宗二人也常常舍御膳房而不顾,专爱点外卖吃。激烈的竞争之下,受益最多的还是当时的食客。因此汴京的老百姓几乎不在家做饭,顿顿下馆子!1998年,美国《生活杂志》曾评选出一千年来影响人类生活最深远的一百件大事,宋朝的饭馆与小吃入选第五十六位。舌尖上的两宋,被后人敬佩的不仅是珍馐美味中的“民以食为天”,更是勤苦劳作中的“民以食为业”。

    宋代菜肴的种类甚多,大致上可以划分为肉禽类菜肴、水产类菜肴、蔬菜类菜肴、羹类菜肴、腌腊类菜肴五大类。

    肉禽类菜肴又可细分为羊肉、鸡肉、猪肉、鹅鸭肉、牛肉、马肉、驴肉、狗肉、野禽肉等类菜肴。羊肉被宋人视为贵重食品。如唐慎微《重修政和经史证类备用本草》卷17《羖羊角》所载:“羊肉,味甘,大热,无毒。主缓中,字乳余疾,及头脑大风汗出,虚劳寒冷,补中益气,安心止惊。”此外,羊髓、羊肺、羊心、羊肾、羊骨等也被宋人用作食疗、食补的物品。这种观念在宋人著述中颇为常见,如朱彧《萍洲可谈》卷2称乳羊肉大补羸;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志兽·乳羊》则称英州“出仙茅,羊食茅,举体悉化为肪,不复有血肉,食之宜人”。有鉴于此,人们普遍流行食用羊肉补身,如同今日的甲鱼,以至在举行订婚大礼时,亦将羊列为必备的礼品之一。

    据《东京梦华录》《梦粱录》等书所载,宋代以羊肉为主要原料制成的菜肴有:排炽羊、入炉羊、煎羊白肠、羊杂碎、山煮羊等四十余种。其中,山煮羊的制法在林洪《山家清供》卷下中有载:“羊作脔,置砂锅内,除葱、椒外,有一秘法:只用槌真杏仁数枚,活水煮之,至骨糜烂。”鸡在禽肉中的地位要次于羊肉,据《梦梁录》《西湖老人繁胜录》等文献记载,菜肴有麻饮小鸡头、汁小鸡、焙鸡、煎小鸡、豉汁鸡、炒鸡、白炸鸡等三十多种。

    猪肉因其价廉物美,在宋代深受平民百姓的喜爱。其菜肴有烧肉、煎肉、煎肝、冻肉、杂熬蹄爪事件、红白熬肉等数十种。

    猪内脏的烹制方法也较多,仅猪腰子一项就有焙腰子、盐酒腰子、脂蒸腰子、酿腰子、荔枝腰子、腰子假炒肺等许多品目。

    东坡肉相传为苏轼创制。据文献记载,苏轼性嗜猪肉,贬至僻陋之地黄州做官时,因这里猪、牛、獐、鹿遍地都是,非常普遍,不值钱;鱼蟹、稻米、薪炭同样不值钱,价贱,因此惊喜不已,天天以猪肉为肴。在食肉的过程中,他逐渐掌握了烧肉的经验,即“慢着火,少着水,火候足时他自美”,被四川人称为“东坡烧肉十三字诀”。

    至今黄州民间还流传着苏轼的《猪肉颂》:“净洗锅,少著水,柴头罨烟焰不起。待它自熟莫催他,火候足时他自美。黄州好猪肉,价贱如泥土。富人不肯吃,贫人不解煮。早晨起来打两碗,饱得自家君莫管。”

    元祐四年(1089),苏轼又至杭州任职,组织民工疏浚西湖。工程完成后,他如法烹制猪肉来慰劳民工,大家食后,感到此肉酥香味美、肥而不腻,遂尊称为“东坡肉”。从此以后,“东坡肉”成为杭州的一大名菜。

    宋代以鹅、鸭肉为主料制成的莱肴也较多,见诸文献的有熬鸭、八糙鹅鸭、白炸春鹅、炙鹅、糟鹅事件、鲜鹅鲊、煎鹅事件、煎鸭子、炙鸭、熬鹅、盐鸭子、五味杏酪鹅、间笋蒸鹅、鹅排、小鸡假炙鸭等。

    牛肉类菜肴,见于宋人文献记载的有牛脯、煮牛肉等。洪迈《夷坚支丁》卷3《郑行婆》中对其烹制方法有所披露:合州城内有一人名叫郑行婆,自幼不饮酒、不吃荤,只是默诵《金刚经》,未尝少辍。绍兴年间有一年春天,她因往报恩光孝寺听悟长老说法,中间路过屠夫的家门,只见居夫在切割牛肉,她遂对同行的人戏语说:“以此肉切生,用盐醋浇泼,想见甘美。”

    鹿与羊一样,同样被宋人视作食补的佳品。除鹿茸用作药物外,宋人还往往食用鹿肉和鹿血等。苏颂《本草图经》卷13《兽禽部·鹿茸》载:“近世有服鹿血酒,云得于射生者,因采捕入山失道,数日饥渴,将委顿,惟获一生鹿,刺血数升饮之,饥渴顿除。及归,遂觉血气充盛异常。人有效其服饵,刺鹿头角间血,酒和饮之,更佳。其肉自九月以后,正月以前,宜食。他月不可食。”又,周煇《清波杂志》卷3《乳羊》载:“士大夫求恣嗜欲,有养巨鹿,日刺其血,和酒以饮,其残物命如此。”

    以飞禽走兽制成的野味亦非常丰富,菜谱中常见的有清撺鹌子、红熬鸠子、八糙鹌子、黄雀、辣熬野味、清供野味、清撺鹿肉、黄羊、獐肉、润熬獐肉炙、獐豝、鹿脯等二十种左右。

    拨霞供是南宋时流传于江南地区的一道以兔肉为主料的风味菜肴。野兔肉被宋人视为上等的名贵食品,

    如苏颂《本草图经·兽禽部》卷13载:“兔,旧不著所出州土,今处处有之。为食品之上味……肉补中益气。然性冷,多食损元气,不可合鸡肉食之。”在宋代以前,它多被制成兔羹、兔酱、兔脯等食用;至南宋时,人们又创制了“涮”的烹调方法。据林洪《山家清供》卷上载:从前去武夷六曲游览,拜访止止师,正好遇上下雪天,在路上获得一只野兔,但没有厨师烹制。止止师说:按我们山里的吃法,是将兔肉薄批成片,用酒、酱、花椒浸润一下,然后将风炉安放到桌上,烧上半锅水,等水开一滚之后,再将筷子分给每个人,让他们自己箝夹兔肉浸到滚水中摆动汆熟,吃时按每个人的口味蘸佐料汁。于是,大家就按止止师说的这个方法做了。食后,大家都觉得这个方法不但简便易行,而且还营造了一个团聚欢快的气氛。回京以后,大家又将这种食法扩展到猪肉、羊肉。

    有学者认为,后世盛行的“涮羊肉”当渊源于此。蛙肉是宋人喜爱的野味之一。蛙,民间俗称虾蟆、田鸡、石撞等。朱彧《萍洲可谈》卷2载福建、浙江、湖南、四川、广东等地的南方人喜欢吃蛙肉,由此遭到来自中原地区的人的讥笑。

    而在南方地区,尤以杭州人食蛙最为知名。据彭乘《墨客挥犀》卷6记载,沈遘在杭州为官时,以蛙能食庄稼中的害虫,因此严禁大家捕杀,但从此蛙也不复生。等到沈遘离开杭州,当地人又像过去一样食蛙,而蛙的生育也因此愈加茂盛。以至有人认为,这是天生给人吃的。

    南宋时,宋高宗亦曾申严禁止,但都人实在喜欢吃蛙肉,其风无法刹住。有一些不法商人,甚至将冬瓜刳开,将蛙肉放到里面,然后送到食蛙者的家中,时称为“送冬瓜”。由于市场的需求量较大,因此一些城郊的市民以捕蛙为业,获利颇丰。成都人同样如此,以为珍味,每年夏天,山里人夜持火炬,入深溪或洞间,捕捉大虾蟆,称其为“凤蛤”。用各种佐料和酒炙之,称“炙蟾”。亲朋好友更相馈送(张世南《游宦纪闻》卷2)。

    蛇肉为南方人喜爱的野味之一,广南地区更是如此。朱彧《萍洲可谈》卷2载有这样一个故事:广东岭南地区的居民喜欢吃蛇肉,饮食店中常有蛇羹出售。又,邵博《邵氏闻见后录》卷29载:“广西人喜食巨蟒,每见之,即诵’红娘子’三字,蟒辄不动,且诵且以藤蔓击其首于木,刺杀之。”

    大文学家苏轼贬官惠州,曾派老兵到市中买蛇羹给妾朝云吃,骗她说是海鲜,后朝云得知自己吃的是蛇肉,立即反胃,恶心得大吐,结果病了数月,最后由此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