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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0节 俺没结社

    不论对错,只管阵营!

    只要是我方的人,哪怕是你结社踩红线,枉行不法胡作非为,我也视若无睹。

    不是我方的人,哪怕是没有错误,都会往死里整,无限地上纲上线。

    孟之祥起初狐疑,以为周坦想来钓鱼执法,收了他的钱,日后再向官家告发。

    但他并不知道周坦的妻子与当朝宰相郑清之的妻子关系较好,因而二人结党营私,罗织罪名劾罢礼部侍郎程公许、监察御史江万里、翰林学士兼权参知政事吴潜等多人。

    换言之,周坦实属小人!

    但小人也有小人的好,他看阵营,不讲原则。

    他与郑清之相善,郑清之力撑赵葵,而赵葵把孟之祥当成子侄辈来看待。

    嘿嘿,郑清之知道朝廷要去查办孟之祥,他管不到台谏具体工作,但他可以影响人事,在他的关照下,朝廷派出了周坦入川。

    你说,周坦会去查办孟之祥?

    等于自己查自己,左手去抓右手。

    所以,在周坦还没有入川前,结局已经确定了,孟之祥虚惊一场。

    余阶真是关照他,知道孟之祥在外不方便,且为“听书差遣”的水平有限,就派了他的幕府去帮助孟之祥写自辩状,写完后,余阶帮他审阅。

    衙门一把手和二把手之间往往面和心不和,二把手想更进一步,一把手怕二把手抢他的位置,但余玠知道孟之祥不会在背后耍阴谋,他想走得更远一些,更稳一些,他会努力立功,送大功劳让余玠高升,比如余玠担任宰执,他接任四川安抚制置使的位置,皆大欢喜!

    这个设想很现实,完全有可能,当初史嵩之孟珙的组合就是这么个回事,原京湖制置使史嵩之回朝当了宰相,孟珙当上京湖制置使,内外勾结,互相支持,过程很感动,朝廷不敢动。

    史嵩之有多少人在弹劾他?

    多的是!

    可全都不管用,要不是他丁忧的问题,根本不可能搞得了他下台。

    帮助孟之祥过关的不止余玠,孟之祥写完了自辩状交上去,周坦把自辩状打回头,指出他什么地方写得不好,要他改正重写,以便过关!

    如此的大好形势,孟之祥自然是轻松过关!

    指控一、青居军结社问题!

    这是个最严重的大问题,稍一不慎,孟之祥就会有灭顶之祸,一撸到底还是轻的!

    宋太祖杯酒释兵权,给将帅们立了不少规矩,最有名的是禁止“培养牙兵”和禁止“军人结社”。

    牙兵就是大将的亲兵,这些亲兵往往只忠于大将本人,即兵为私用,必须严格禁止。

    唐末藩镇之乱中,节度使就是凭借着成千上万的牙兵,不听朝廷命令。

    宋朝时,禁止培养牙兵,后来因为战争的影响,稍稍放了个小口子,将领们带许少的牙兵是允许的,一般是一百人以内,多了就不行了。这点,孟之祥倒没有超标,他的牙兵确实不过百人,遇缺即补而已。

    军人结社,是指在军队中搞兄弟结拜、同乡会、战友会之类的小团体,乃至于政治团体。

    严格来讲,办这种事情的人倒不一定是有地位的将帅,反而是一些低级的小士兵比较多。人家搞个小团体,纯属个人自由,还能增加点队伍凝聚力,有什么不好呢?

    不过,陈桥兵变时,赵匡胤的把兄弟们出了大力气,赵匡胤自己的经历说明了,谁都保不准这些烧黄纸、拜天地的小卒中,将来会不会蹦出几个军队统帅。

    一旦这些人手握重权,再相互提携援引,极有可能又会出现一个翻版“义社十兄弟”。

    人一般都最容易从自己的身上找到经验教训,那些刻骨铭心的经历才是最好的老师。赵匡胤决不允许再有人复制自己的成功,连这种可能性都不允许出现!

    所以,军中不许结社是条红线,不容迈过。

    被查办的孟之祥与去查办孟之祥的周坦商量的对策是:承认军中确有结社问题,乃是小兵自发行为(临时工做的),他们为了增强射箭杀敌人能力,成立了“铁血弓箭社”,还有一部分小兵成立了同乡会,也有一些人搞兄弟结拜,成立社团等等。

    如果不承认,那监察御史陈求鲁明摆着是有备而来,握有证据。

    那么就把水搅混,抛出替罪羊,孟之祥避重就轻,他没搞任何社团哦。

    把搞社团的小兵们,贬职的贬职,退役的退役。

    其实,去查办吕文德有没有办社团,同样查不下去。

    是的,他吕家军没办社团,可是他家比社团还社团。

    吕家军十个统制官,有八个是吕文德的亲人或亲戚、同乡和朋友,嘿嘿,朝廷怎么办?

    拆散吕家军?

    换作另一个人来当都统制,也一个鸟样!

    话说回头,孟之祥的“中华铁血社”转入了地下,猥琐发育。

    这点对于站在二千年历史巨人肩膀上的孟之祥不成问题,红色特科、CIA、KGB等等的保密行动,他依葫芦来画瓢即可。

    凡是检举揭发他的二五仔统统把他们找出来,让那些家伙就此消失在世界上!

    指控二、青居军军饷支出问题!

    这点还真的被抓住了,周坦派人去查青居军的账,发现青居军的费用确实多,打仗赏赐要钱,训练也要钱,孟之祥对部下的封赏大手大脚,他向朝廷伸手,花得理直气壮,所以青居军军人们的待遇超高。

    再有青居军行军打仗、造桥铺路等军费用钱不少,许多费用是先领钱出来,还没做工程,挪用公款,这于规不合。

    总而言之,银子乱花,账目混乱,花钱太多。

    结论是孟之祥乱花钱,余玠监管不力!

    可是,这是大事吗?

    两个制置使都没有把钱送进自己腰包,只不过办事急了点,是为军队好嘛。

    方式不对,但用心不坏,改正得了。

    得喽,又过关了。

    指控三、孟之祥吃光了全四川的牛!

    一去查,查出的结果很感人:四川的牛,多得要命,甲于诸路!

    古代保护耕牛,禁止私自屠宰耕牛,可牛的数量却没有爆发增长过。

    简而言之,牛的成本高,养牛的收益少,许多农民没有了土地,或者只拥有少量土地,那么养牛就成了一件无力承担的事情。直白一点说,农民对于耕牛的需要,其实是在耕种时那一段时间,但养牛却是全年性的事情。

    也即是说,费时费力的养了一年牛,但能用到的时间只有耕种的那一段时间,当土地产出能够覆盖掉养牛的付出的时候,百姓就能养得起牛,当土地的产出不能覆盖掉养牛的付出的时候,百姓就养不起牛。

    所以官府向百姓租赁耕牛是一个解决的办法,问题是官府办企业,问题更多!

    官办的马政、牛政办来办去,别指望他们能做什么好事来。

    鞑靼人入侵四川,这哪是灾星,简直是福星,鞑靼人打来,官办牛场上千头肥牛被他们抢走了,鞑靼人太坏了,太坏了!

    鞑靼人则说:“哪有,我只抢到二头牛,还是肉都嚼不动的老牛,南蛮太坏了,太坏了!”

    这时,孟之祥的百胜公司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