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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龙镇的枪声:02二十八根金项链

    孙大福的金店在镇子上最繁华的路段,在上个世纪90年代的时候孙大福靠着倒卖盗版磁带和VCD赚了第一桶金,孙大福从广东回来,看到南方遍地的“大福”金店,父母给自己起了大福这个名字不能浪费,在镇子上开了第一家金店,当时的宾客络绎不绝,孙大福鼓吹“孙大福”金店有百年的传承,道光年间祖上就做过票号和黄金生意,老家就是从山西洪洞大槐树下搬迁来的,可谓是家学渊源深厚,他信誓旦旦的让众人去打听打听,市面上只要叫“周××”的金店,老板们都不姓周,只有他们“孙大福”才是真子孙。

    至于是假子孙还是真孙子,孙大福是第一个在镇子上买得起桑塔纳的人,也是第一个坐上奔驰的人,第一个买宾利的大老板,当然也是第一个把自己地下情人搞得人尽皆知,家喻户晓的人。

    他的情人叫沈徽音,人们都叫她蔷薇,是附近几个县里远近闻名的交际花,留法归来的大学生,人长得漂亮,身材婀娜多姿,风情万种,走在街上就是一道风景,十里八乡都传播着这么一句话,心有猛虎,细嗅蔷薇。比起家里的黄脸婆,沈徽音从名字上就更胜一筹,他家里的老婆名副其实的叫田大壮。孙大福就做了这一只猛虎,为了接近沈徽音孙大福还专门找了一位外教学法语,跳交际舞,吃西餐,品红酒,脱掉自己一身的俗气,孙大福的法语学习到“bonjour”笨猪的时候,发现这个留法的女大学生根本就不会说法语,孙大福把事情搞的太复杂了,最后搞定蔷薇的是几根大金链子和一台BP机。

    “孙大福”金店现在已经门庭冷落,寂寥的几个年轻人偶尔进出,也是只问不买,搞过几次抽奖活动,没有起到什么效果,生意被珠宝钻石抢的差不多了,每天到八点半都会准备关门,马乐在珠宝、钻石店里转悠了一圈,被吊牌上小数点后无数的零所劝退,那些价格让他觉得人生极度的不真实,他假装悠闲的走出店铺,目光落在了“孙大福”金店,金店里的店员笑容比柜台里的黄金还灿烂,好不容易来了位顾客,热情洋溢拿出了所有的镇店之宝,马乐犹犹豫豫的看了几款金项链,店员看他没有问价的意思,试探的问:“是送家人还是送领导?”

    马乐推脱说:“就是随便看看。”

    店员又不耐烦的拿出来几件,马乐掂量着手中的金项链,不解的问:“三金都是哪三金?”

    店员听说要买三金,顿时喜上眉梢,孜孜不倦的介绍说:“大喜事儿啊,这事儿可马虎不得,现在都不流行三金了,早就流行五金了……”

    店员还没有说完,看马乐完全没有兴趣听她介绍,简单明了的说:“金项链,金耳环和金戒指,现在都流行买钻戒,这三金也有把金戒指换成金镯子的。”

    马乐看中了几款项链和耳环,店员介绍说:“店里新到了几款镂空设计的项链和手镯,雕花复古,端庄大气,搭配中式裙褂或者秀禾服,新娘子……”

    马乐问:“有没有便宜点的?”

    店员面漏不悦,嘴角泛出一丝鄙夷,在脸上挤出来一个笑容说:“咱们万足金都是按克算的,您的预算是多少呢?”

    马乐咬了咬牙说:“一千五?”

    店员终于没忍住笑出了声,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浪费了自己半天的口舌,冷言冷语的说:“您可真会说笑,这预算您不如直接抡个锤子去抢!”

    马乐面对店员的嘲讽有些无地自容,他默默的看着店员胸牌上的名字:周梅。

    被冷嘲热讽的马乐灰溜溜的走出“孙大福”金店,门口的保安啐了口吐沫,笑出了眼泪,仿佛听到了一个天大的笑话,保安记忆犹新的想起前年自己借了六千块钱买的三金,在他的笑声中透漏着一丝自豪,灰蒙蒙的天空下起了淅沥的雨,马乐推着没电的电瓶车走在人群中,雨水浇灌在他的脸上,顺着他鬓角的头发流淌进衣服里,他的手脚已经没有了自觉。

    马乐像落汤鸡一样回到家里,里屋的父母还在争吵,母亲指责埋怨马父这辈子都挣不来30万,骂他一辈子都耗在供销社里,没有一点能耐,别人家都给孩子买车买房,孩子因为这事儿打了光棍儿,她也不想活了。

    马乐进了屋子没有开灯,家徒四壁的堂屋里放着一台电视,他把电视声音调到最大,依然掩盖不了父母的争吵声,马乐换了几个频道,他的注意力突然落在电视的画面上,一条新闻里播出着,在上海MH区莲花路一个超市里的金店被抢劫,3名劫匪用一把塑料枪抢劫了3公斤多的黄金饰品,前后用时1分51秒,价值百万。

    马乐的脑子里闪烁出无数的画面,皮带的大金链子,林娜甜甜的微笑,父母的争吵,金店店员的嘲讽,那一刻他作出了一个疯狂的决定,他要抢劫镇子上的“孙大福”金店。

    那天晚上,马乐翻看了基本刑法的书籍,量刑的标准,反侦察的细节,从警报响起,警察出警,派出所到金店的距离,根据自己控制局面,并且抢劫金店所需的时间,规划好的逃跑路线,以电瓶车的最大时速,赶往藏匿脏物的地点,这也是最重要的,落网的劫匪大部分都出现在销赃的环节上,他计算到了分秒,算无遗漏,确保万无一失。

    事发前他去了一趟“孙大福”金店对面蹲点,详细的记录下来金店和周围店铺关门的规律,保安会在八点钟左右提前离开,负责盘点的店员会关上门盘点营收,在八点半离开,八点十五是动手的最好时机,一切要在五分半钟的时间内完成,在警察赶来之前,然后逃之夭夭。

    那天晚上下着雨,雨水冲刷着街道,两旁的水渠里有积水,母亲煮了一锅胡辣汤和烧饼给他,马乐说去去就回,不耽误回来喝汤,吃晚饭。他把电瓶车充满了电,准备好了手套,锤子,秒表和一只帆布包,天色渐渐的黑了下来,夜幕中“孙大福”金店里亮起了灯,四周的店铺有些已经打烊,马乐穿着一身黑褐色的雨衣,他把电瓶车停在了巷子旁的屋檐下,拎着帆布包的手心沁出了汗水,他密切地注视着保安慵懒的走出金店,消失在街角尽头。

    马乐鼓起勇气,戴上了口罩,墨镜,气喘吁吁的冲进了金店里,由于精神过于紧张,一头撞在了玻璃门上,店员听到有人闯进来,脑袋撞在门上“咣”的一声,气急败坏的打开门,训斥的说:“咦!你弄啥嘞,没长眼吗?没看到门上写着向外拉。”

    “不……不好意思,我来办点业务。”马乐紧张的时候有些口吃。

    “有啥事儿,明儿个再说,我们打烊了!”周梅低着头在收银台里淡淡的说。

    马乐看着周梅气儿就不打一处来,他咬牙切齿的把帆布包放下,从包里拎出来一把锤子,迅速的走到了专柜前,他能感觉到热血上涌,雨衣下的额头青筋暴露,恶狠狠的抡着锤子砸向了玻璃柜台,“噗嗤”一声他手中的锤子应声滑落在柜台里,专柜的玻璃纹丝不动,竟然没有一丝裂痕。三个人尴尬的六目相对,周梅和另外一个店员还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马乐眺望着跌落到柜台里的锤子,瞠目结舌的看了一眼周梅,讪讪的说:“不好意思,麻烦把锤子递给我一下。”

    周梅从地上捡起来锤子,递给了马乐,马乐难以置信的接过来锤子,说了声谢谢,再一次挥动着锤子手舞足蹈了砸了十几下专柜的玻璃,玻璃只是出现了轻微的裂痕,马乐气喘吁吁的骂了两句,操,这玻璃哪他妈买的。

    周梅问:“你是来买玻璃的?”

    “抢劫啊!”一旁的店员小白惊声尖叫,差点一嗓子把玻璃给喊碎。

    “老子是他妈来……抢劫的!”马乐义正辞严的还没来得及说出口。伴随着另外一个店员的一声刺耳的惊呼,马乐抡着锤子指着店员说:“再他妈叫,老子一锤子抡死你。”

    “不准报警!”马乐的腿脚都在颤抖,再一次警告柜台里的周梅,周梅举起了双手老老实实的站在一旁,马乐打量着专柜里的金饰品,指了指最中间的一套项链,镯子和耳环,挥动着锤子说:“把这三个拿出来给我看一下。”

    周梅小心翼翼的拿出来了三件金饰品,介绍说:“这是今年最流行的三金款式。”

    马乐随后问了一句:“多少钱?”

    周梅拿着计算器,称了重量,说:“加上手工费一共是18000元。”

    马乐打量着眼前的三金,用汗渍斑驳的手摸了摸口袋,手足无措的问:“能刷卡,分期吗?”

    “劫匪先生,您太客气了,只要不杀我们,这些都是您的。”周梅一把攥起来眼前的金饰品,帮他装进帆布包里,装完了三金之后,周梅露出服务般的微笑,问:“先生,还有什么可以帮您的?”

    马乐看着专柜上的帆布包,一头雾水的看着两个店员,马乐的茫然和呆滞让两位店员不知所措,周梅恍然大悟的把鉴定证书也装进了帆布包里,马乐一时半会搞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眼前的状况跟他想象的完全不一样,一切都不在他的规划中,两个人面对劫匪的无动于衷,店员抢过来帆布包,打开几箱金饰品,一股脑的装进了帆布包里,挥汗如雨的解释说:“别杀我们,抢劫这业务我熟,我之前在广东经历过,这包给您装满了,很高兴为您服务。”

    马乐拿着锤子指着帆布包,支支吾吾的说:“这装的也太多了,万一被抓了,都够枪毙好几回了。”

    “那装多少?”周梅随口一问。

    这个问题还真问住了马乐,马乐想了想,提议性的说:“30万的金链子?”

    周梅和店员拿出来一堆金链子,挑挑拣拣,称重,反复计算,把28根金链子装进了帆布包里,临走的时候周梅把锤子递给了马乐,周梅迟疑的看着马乐,面露难色,建议的说:“劫匪先生,要不您还是砸几块玻璃吧,现在这情况我们跟老板和警察没法交代啊,您要不再砸两下试试?”

    “这里有鬼,你俩有事,你们在拖延时间?”

    马乐抡着锤子想去砸神情古怪的周梅,那种轻佻和鄙夷的眼神儿让他感觉到挫败,周梅连忙解释说:“我们店里的货品都是上了保险的,我现在报警,耽误不了您多少功夫,我们什么都没看到,也绝对不会把您供出来的。”

    马乐看着她摁下了报警按钮,时间还来得及,抡着一张折叠椅砸在了玻璃上,他的手都快震脱臼了,几块玻璃才碎成一片,看着金店里狼藉的样子也差不多了,马乐仓促的夺门而出,他有一种被迫抢劫的感觉,犹豫了一下,这抢劫抢的跟闹着玩儿样的,又说不出来哪里不对,义无反顾的冲入了雨幕中。

    从“孙大福”金店逃出来的马乐站在暴雨中,那一刻顿时就傻了眼儿,他停在屋檐下的电瓶车不见了,时间紧迫他故意没有拔下来车钥匙,甚至没有熄火,这一转眼儿的功夫电瓶车被人偷了。

    警笛声有远递进的传来,马乐调转了方向,穿梭在昏暗的巷子里,在冰冷的雨幕中一路气喘吁吁的跑到藏匿脏物的地点,他选了镇子上的一处林子里,把金项链和三金都埋入了土中,留下了一个印记离开,泥巴包裹着他疲惫的裤腿,艰难的迈着步子,雨没有一点要停歇的意思。

    马乐的身影在路灯下被拖拽的很长,脚趾,耳朵和脸颊被冻的完全麻木,一簇耀眼的强光撕裂了雨幕,照射在他的眼睛上,他感觉到一阵的眩晕,雨线在冷风中拍打在他的脸上,几辆警车拉响了警笛,环绕在他的四周。

    “不许动!不许动!”的警告声从四面八方传来,几双手死死的擒住马乐的身体,本来就僵冷的身体瞬间跌入无尽的黑暗中,他的身体沉重的摔倒在地上,脸浸泡在冰水里,猛烈的撞击声,牙龈和嘴角都在流血。深陷在沼泽的泥潭中,呼哧呼哧的喘着气,就像一只被困在笼中的野兽。

    手铐锁住他手腕的时候,他没有知觉。马乐没有来得及跑出乌龙镇,就被警察团团围住,迅速的抓捕归案。

    马乐在拘留所里待了一宿,听着窗外的暴风骤雨忍不住打了几个喷嚏,这个时间他的父母应该都已经睡下了,这样冰冷的雨夜,天太冷,风又大,路上都是水,父亲的腿脚不太好使,他不想父母为了他奔波到派出所来,马乐的父母第二天还是来了趟所里,马父隔着玻璃气急败坏的指着他,说你咋能干出这种事儿,老马家的脸都让你丢光了。

    马乐宣判前被提审了两次,周梅和店员被叫去指认劫匪,打量着眼前的几个人,她们两个看谁都像,始终无法确认,那天劫匪穿着雨衣,戴着口罩和墨镜,在现场也没有留下任何的指纹,从身高上两个人看谁都像,踌躇不决,周梅建议他们穿上雨衣,戴上口罩,戴上墨镜,兴许能找到一些熟悉的感觉,这个提议被曹浪警官拒绝了,让她俩别捣乱,哪个人包裹的这么严实看上去都会像劫匪,周梅从金店里搬来了一块专柜玻璃,警方发给嫌疑人一柄锤子,再次建议让他们砸几下来看看,马乐拿着手中的锤子心中暗骂两个店员不靠谱,言而无信。

    周梅和店员不约而同的指出了劫匪,指认出来的劫匪却不是同一个人。

    傍晚的时候,马乐被单独叫进了审讯室,看着昏暗的灯光,摄影机和封闭的环境,马乐心中忐忑难安,等了一会儿一个叫曹浪的警官才端着保温杯进来,做讯问笔录的女警官准备好后向曹浪点了点头。

    “姓名?”

    “马乐。”

    “哪个乐?”

    “欢乐的乐。”

    “这名儿倒是挺喜庆,知道为什么抓你吗?”曹浪放下保温杯问。

    “不知道。”马乐摇了摇头。

    “为什么要抢孙大福的金店?”

    “我没想抢金店,我就是路过,想买个三金。”马乐辩驳的说。

    “我们查了金店附近的监控,你都溜达三天了,干溜达啊,不是踩点?”

    “我真的只是路过,我三姨给我介绍了个对象,人姑娘稀里糊涂就答应了,我趁热打铁真的只想去买三金。”马乐确实没有说谎,他故作从容的说着,额头上沁出来的汗水却掩饰不了心虚。

    “不要再负隅顽抗,做无畏的挣扎,有人已经指认出了你们。”

    “我们?”马乐疑惑的问。

    曹浪胸有成竹的说:“你的同伙已经撂了,交代了你们抢劫金店的全部过程,我们的政策你也知道,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念你是初犯,没有前科的份上,给你个做污点证人的机会。”

    “等一等,我的同伙?我哪来的同伙啊!”马乐更加的迷茫了,他完全不知道警察在说什么,他努力的让自己冷静下来,疑惑不解的说:“警官,咱们先捋一捋,我觉得咱们说的不是一回事儿。”

    “要不要我给你提个醒,孙大福,金店,先抢了一套18000元的三金。”曹浪循循善诱的说,马乐呆若木鸡的坐在椅子上,仿佛被雷击了一般,这事儿只有他和周梅,以及那个店员知道,怪不得一切都进展的那么顺利,难道那两个店员也是劫匪?他怅然若失的看着曹浪。

    “皮带你认识吗?”曹浪质问道。

    “认识!”马乐说。

    曹浪断然道:“那就没跑了,是一回事,你要珍惜给你的机会,争取做污点证人,现在老实交代,抢来的脏物藏在哪里了?”

    马乐想做这个污点证人,可是他对污点一无所知。

    那天派出所里出动了所有的警力,一共六名警察,动员了镇子上的热心民众,根据马乐模糊的记忆,挖掘机,铁锨和警犬都用上了,把小树林翻了个底儿朝天,林子里的树被挖断了好几根,什么都没有找出来,也许是下雨的缘故,沿着下水道找了一公里也没有找出金子的踪影。

    马乐埋好的金子,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