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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低配人生01

    chapter:一个时间的故事

    从前有座山,山里有个庙,庙里有个老和尚,老和尚在给小和尚讲故事。没有人知道老和尚给小和尚讲了什么故事,直到他们本身都成了故事。

    老和尚依然在讲述着这个故事,我们依然在讲述着老和尚的故事,这是幼年父亲讲给我听的一个故事,然后我又把这个故事讲给了我的女儿。

    我童年的回忆只剩下一个模糊的轮廓,在我的记忆中像一格一格的老电影,就像在布满划痕的胶片上蒙了一层斑驳的尘埃,除了阳光,没有色彩。如果我不是一个小说家,一定会成为一个画家,那已经是很遥远的事情。

    我讲过很多的故事,更多的故事躺在抽屉里,存在硬盘里,或者用手抄写在笔记本上。看过我故事的人没有几个,我爸爸是其中之一。这是我人生中爸爸给我讲的第一个故事,故事讲了很多遍,我又把它讲给我的女儿听,并且依然讲了很多遍。可能讲了太多遍,讲着讲着便忘记了该说些什么,更多的时候我分不清哪些是故事,哪些是生活。有时候我会想,从前的小和尚成了老和尚,从前的老和尚成为了从前的故事,从前的故事成了老故事,从前故事里的那座山究竟在哪里?从前的故事依然在传承,从前的故事现在的人依然在听,从前的故事到底应该从何处讲起。

    我叫郭非,今年35岁,送过快递,也当过服务生,性格内敛,不善于言辞,有时候我会假装自己很忙,稿约不断,每天晚上都要写作,我认真地对待自己写的每一个字,希望更多的人能够读到它;我无数次幻想过自己的书能够出版,摆放在书店里,有一天,有些人,提及我的名字,抑或在街道上看到我,会惊讶地捂着嘴巴说:“哦,这就是那个作家!”

    事实上,我在一家市级的报社里写了十四年的豆腐块,有寻人启事、失物招领、征婚启事,等等,即便是这些文稿,我都会认为它们是与众不同的。

    那天是谷薇薇的婚礼,新郎是一个大她二十岁的周姓商人。婚礼现场去了很多老同学,对我们这群乌合之众,周老板嗤之以鼻。

    我从远郊坐了几站公交车,最终步行到了婚礼的酒店,没有我想象的豪华,但排场也不小,酒店门口停满了各种各样的豪车。走在喜庆的红毯上,难免心中有些心慌,我右脚皮鞋的一侧不知道什么时候开了胶,当我踏在干净的红毯上才突然留意到。

    “嘿!老伙计,等你好久了!”我的脚刚踏入门口,一个沙哑的声音迎面传来。我还没有看清楚来人是谁,一只强劲有力的胳膊已经把我抱住。这个男人有狐臭,我厌倦地推开了他,看见那张大饼脸,油光满面,一双绿豆眼盯着我,我欣喜地说:“老武?武胜利?”

    武胜利一把揽住我的肩膀往里走,一张圆桌周围坐满了人,他一只手拉开凳子,热情洋溢地说:“坐!坐!坐!”

    他连说了三个坐,突然板起脸说:“耗子!你这人太不厚道了,这一晃眼的工夫,咱们有十多年没见了吧!”

    他叫我耗子,听到这个名字虽然有些厌烦,还是能感觉到几分亲切。读书时候的习性,班级里喜欢给人起外号,能摊上这么个活物已经算是万幸了,记得还有叫油条、二饼、锅盖的。

    他若有所思地问:“你还记得那谁谁吗?那谁,名字到嘴边就是记不起来了。”

    我完全不知道他在说谁,他突然想起来了:“闷三儿!这小子混得不错,做地产,搞外贸,凑集影视定向基金什么的风投项目!”

    我对这个闷三儿完全没有印象,世界这么大,什么样的人都会有,想记住一个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二饼和锅盖几个人陆续地来了,大家各自介绍自己的情况,彼此交换名片的时候,个个都是总裁、高管,我的名片一直在裤兜里揣着,我这在报社里偶尔写点东西,主要拉业务的小编辑身份,到了也没好意思拿出来。闷三儿来的时候,所有人都喜迎过去,我礼貌性地从座位上站起身,冲着他点了点头。闷三儿就是张伟,当年班级里的痞子王,被开除了学籍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他刚入席,认出了我,“哟”了一声,故作惊讶,拿着一杯酒,走过来揽住我的肩膀,跟我碰了酒杯说:“郭大作家,失敬失敬!我是个大老粗,高中没读完就去当了兵,当了两年兵也就学了一手好厨艺,给领导开开车。这两年做了几家公司,老天爷眷顾,赏口饭吃。我打小就特别敬重你们文化人,我这人,除了钱,啥都没有,就缺你们这样的文化人给我熏陶熏陶!”

    话刚说完,他一杯酒全干了,然后抬起我手中的杯子,也要求我一口干了。我抿了一口放下杯子,推说不胜酒力。张伟悻悻地看着我,觉得失了面子。坐在我对面一直跷着二郎腿的二饼突然站起身,冷嘲热讽地说了一句:“都是老伙计,装什么相!”

    “都是自家兄弟,别叫别人看了笑话。”武胜利看情形尴尬,端着酒杯过来解围,把我们两个人劝开,各自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其他几桌的宾客果然在看向我们。

    这酒喝了一肚子气,看看时间,还要去接女儿彤彤放学,我站起身喝了两杯,想提前离开。正巧周老板和谷薇薇过来敬酒,二饼酒后说漏了嘴,说了不少谷薇薇的“绯闻”,周老板本就因谷薇薇不是头婚而耿耿于怀,此时更加不悦,强颜欢笑,其他几个人也笑得尴尬。

    我辞别了这对不算新的新人,相比这些不关己的事情,我更关注我的鞋子。等电梯的时候,我用湿巾擦干净鞋子开胶处的脏东西,想着哪里可以修补,楼下补鞋的老头还在不在?老头在那里补了一辈子的鞋,似乎有阵子没有见过他了。

    我每一刻、每一分、每一秒都活得小心翼翼,怕自己不小心犯错。年少的时候我喜欢画画,画画很简单,不像人生这么复杂,每一笔一画,都简简单单,画错的还可以涂掉,重新再来,每次都可以面对一张白纸,用心去雕琢每一个细节。

    “嗨!郭非,是你吗?”在酒店的走廊里一个声音叫住了我,她光鲜亮丽的站在人群中,我见到了聂小欠,她现在叫Sophia。因她和某著名女鬼同名,又喜欢穿一身棉布的白裙子,披肩长发,我们都叫她鬼小欠。看到她那张脸,我依然会怦然心跳,好像一瞬间回到了那些年。我挠了挠头,羞涩的像个大男孩,我说:“你还好吗?”

    “我们有多少年没见了?”她寒暄着问。

    我还没有来得及回答,不好意思打断他们的聊天,她忙碌地礼貌回应着身边的几个中年男人,在聊一些客套的话题,我们简单的留了电话,她比划着在耳边,说回头联络,留下一股茉莉的清香。

    我落寞地喃喃自语的回答说:“我们有十七年三个月零八十二天没有见过了。”

    多年以后,在那个嘈杂的下午我再一次见到了她,这个女人站在人群中一如既往的美丽,举手投足之间都让我着迷,我忘记了在生活中多久没有出现过情绪了,她惊鸿一瞥的从我眼前闪现,然后又消失在人群中,看着紧绷的时间,所有的情绪都只能一掠而过,生活就已经让人很疲惫了,我行色匆匆赶到学校门口的时候,彤彤正蹲在马路边。看着我风尘仆仆地赶过来,她嘟着嘴瞥了我一眼,像往常一样,跟在我身后回家,她有些失望,情绪很低落,不同以往的是今天她连声爸爸都没有喊。

    回家的路上途经菜市场,我买了几枚柴鸡蛋,两枚青椒,一张葱油饼——彤彤喜欢吃葱油饼,把菜夹在葱油饼里,经常吃得葱花沾在脸上,脸和袖口都是油渍。

    回到家,我去做饭,彤彤扔下书包,搜罗了几包薯片,脱了鞋子卧在沙发上看电视。我拿着锅铲指了指她的脚,说:“我说过多少遍,脚不能放在沙发上,坐要有个坐的样子。”

    彤彤极其不满地瞥了我一眼,不耐烦地说:“知道啦!”

    饭菜做到一半,余嫣打电话回来,说公司加班,晚上不回家吃饭了,让我照看好彤彤。电话里确实传来她老板肥膘的声音,不过喊的是“喝,喝,感情深……”

    菜粘锅了,我仓促挂断了电话。饭菜摆上桌,我喊了两三遍“彤彤来吃饭”,过了好一会儿,彤彤才姗姗来迟,只是坐在餐桌前,也不说话。看她闷闷不乐,我问:“是不是和男同学打架了?”

    彤彤低着头,说:“没有。”

    我看她不想说,便不再问,指着饭菜说:“赶紧吃吧,一会儿凉了。”

    彤彤吃了几口饭菜,突然抬头看我:“爸爸……”

    我放下碗筷问:“怎么了?”

    彤彤支支吾吾地问:“在哪里才能看到你的小说?”

    我摸了摸她的头,笑着说:“想听我读给你啊!”

    彤彤一脸苦恼,这显然不是她需要的答案。她没有回应我,继续埋头吃饭。我看到她手臂上有瘀青的划痕,马上抓起她的手臂,问:“谁干的?”

    彤彤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说:“今天我们期中考试,我写了一篇《我的爸爸》,老师说我撒谎,说在书店里根本就没有找到你的书。”

    我沉默了,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甚至不敢直视彤彤的目光,可是她还在期盼着我能给她一个答案。我想告诉她价值的评判标准不止一种,可是对于一个孩子,这个话题似乎又太沉重。看着她那双清澈的瞳孔,我只能选择沉默,我不想告诉她说我在撒谎,虽然这似乎是最合理的答案。

    吃完饭,我哄着她睡觉,像往常一样给她讲了一个故事,故事的内容就是“从前有座山,山里有个庙……”我刚讲了两句话,彤彤无可奈何地闭上了眼睛,说:“好,我先睡了!”

    我知道这个故事她已经听了上百遍,早就不耐烦了。她假装睡觉闭上了眼睛,然后偷偷睁开一只眼看我走了没有,看我还坐在床边,她说:“要不要我讲一遍给你听,先哄你睡下?”

    我找出她奶奶留下的复读机,放磁带的那种,我买了十几盒磁带,都是儿歌和儿童故事。当年这种复读机是名牌,我还记得当时拥有这台机器时兴奋的样子。这些磁带是我八年前在彤彤出生前就买好的,经过了我的精挑细选,我想给她这个时间所有美好的一切;今年彤彤已经七周岁,我每天播放磁带给她听。她跟我说过同学都在用平板电脑,这种老掉牙的东西早就跟不上时代的脚步了,还能够发出声音也是奇迹了。我不知道是时代走得太快,还是人们都在匆忙地度过这一生,我更不知道以什么样的节奏才能够追得上这个时代的脚步。

    每到深夜里,我都会感觉到心慌焦虑,有时候会失眠,直到余嫣醉醺醺地回来,倒头便睡,我帮她脱掉鞋袜、衣服,倒杯白开水放在她的床头。我知道每个人都过得不容易,有些事情她不愿意说,我也便不问。

    那天余嫣回来得很晚,凌晨一点钟,我假装睡着了,依稀闻见她身上浓重的烟酒味儿,偷瞥一眼,她脖子里还有一道吻痕。我听到过一些流言蜚语,说她的老板肥膘经常带她出入高端会所。我对余嫣的怀疑是从那次开始的,她没有再提过,我也没有再问,这个城市就这么大,有些事情假装不知道,并不是不在乎,只是害怕失去,只是努力地在珍惜一段感情。

    余嫣打了一晚上呼噜,我帮她放低了枕头,才慢慢地平息。睡前我擦干净了自己那双皮鞋,试着缝补破了的口子,虽然小心翼翼,却依然很丑陋。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一个很奇怪的梦——

    我在一片荒漠中光着脚寻找自己的鞋子,不知道走了多远,走了多久,看到一棵不知道名字的树上,结满了五颜六色的鞋子,我光着脚在蓝天白云下手握着画笔。

    我从梦中醒来的时候,天还没亮,起来喝了杯水,在客厅里坐了良久,我都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看着墙上的照片,我想起了我的妈妈。在我六岁的时候,妈妈送给了我一双皮鞋,这是我第一双皮鞋,她说如果你想知道自己的人生应该走什么样的路,就要知道自己应该穿什么样子的鞋。那双鞋很漂亮,是皮革的,殷红色。穿上它以后,村子里那条砖渣混成的泥洼路,也并没有因此而好走。

    爸爸在一家化肥厂上班,每天骑着一辆大链盒的自行车,意气风发地走在上班和回家的路上。爸爸年少的时候很帅气,但瘦骨嶙峋的,捋起上衣时八根肋骨根根立现,因此村子里有人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八根柴”。

    爸爸高中肄业后去了临镇的一家化肥厂工作,最初的两年,他只是把这份工作当作一份养家糊口的营生。第三个年头,他成了化肥厂的劳模,每月的粮票和三十二元的工资,让他成为村子里的佼佼者。爸爸买了第一辆摩托车,那也是村子里第一次见到摩托车,但是它几乎只在化肥厂和家之间这条路上行驶过。

    爸爸也有过梦想,我听他提及过几次,他曾经立志当一名戏曲演员,也曾想骑着一辆摩托车去远方。后来随着我们长大,他提及梦想的次数越来越少,到最后也许他自己都已经忘记了。

    我曾经问过他:“爸,你不是一直想唱戏吗?”

    爸爸沉思了良久,叹息道:“那只是年少不懂事,现在活明白了,知道现实是什么样子就行了。”

    我说:“爸,我买辆摩托车给你,好不好?”

    爸爸笑了:“身子骨都酥了,老了,骑不动了。”

    时光对待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它从每个人的身体里汹涌而过,犹如凶猛的洪水。

    妈妈离开以后,爸爸的生活很难自理,他经常忘记我是谁,我每次带彤彤去看望他时他也爱答不理。但他一直向见到的所有人炫耀,他有一个好儿子,是个作家,很有名气,写了好多动人的故事。

    爸爸那天给我讲了一个故事——他说他的儿子最喜欢听故事——故事的内容是“从前有座山,山里有个庙”,我不耐烦地打发了他,这个故事我已经听得耳朵长茧了。

    当很多年以后,我再次听到这个平淡无奇的故事,我突然听不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