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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困境

    还记得那天竹桥上华偷偷递给我的纸条吗?,他向我用中文传达了如下信息:林的调虎离山计与我们会面的地点。牢牢记住关键信息后,我在晚饭时,趁着没人注意,将纸条送进了火堆,不过我并不知道他们具体的计划是怎样的。

    时间到达了7月28日这天,如果我没有计算错误的话。天空厚厚的乌云积攒在一处,即使风已受到地形和山林的阻隔依旧强劲无比,还好菲巴人的麦田已经大半收割完。天空暗沉沉的,所有人都知道,一场雷电雨即将到来。

    今天的工作提早收工,我和两个黑眼睛的菲巴人加固了我们的树屋,我紧紧地蜷缩在干草铺就的树屋内,等待风雨的临近。

    透过书屋的窗子,一道道闪电狰狞的盘旋在云层边际,在短暂的延迟后,巨大的雷声传到我们的耳朵中,听那两位菲巴人说,他们从这儿长大也没有见过多少次雷雨,他们对这场雨感到十分激动和兴奋。

    我安静的坐在窗前,并未参与到他们的讨论当中。

    雷电仿佛是雨势的前哨,在它们逐渐归于平静之时,斗大的雨滴几乎毫无间隙的自高空坠落,风将他们吹得七歪八斜,雨水斜过窗子一下子击到我的脸上,我听到了树枝与树叶疯狂舞动的声音,还有雨滴击在叶片上的声响。

    那两个菲巴人见状,递给我一个木板,示意将窗子挡上。树屋内完全漆黑一片,我再看不到外面的场景了,但声音却能透过木板,不绝于耳。

    我躺了下来,闭上眼睛,享受着为数不多的闲暇时光。

    也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但我记得我才刚刚入睡。

    “轰!”一阵雷光透过木板与窗子的缝隙刺了进来,巨大的声响几乎要将我的耳膜震裂,几分钟后,一阵“咣咣咣”的敲门声,惊醒了我,那个菲巴人开了门,是那个矮个子监工。

    “万尼岛城的书室遭到了雷击,连带着净化楼也烧了起来,你们赶快去岛城帮忙。”他的语气急促而严肃,说完,他下了爬梯,去通知其他人了。

    他们下了爬梯,我紧随其后。

    不远处,万尼岛城火光冲天而起,看样子不只是书室和净化楼,其他地方正在燃烧着,此时,雨已经变小很多,四处都有菲巴人赶来救火。

    “你还愣在那干嘛?快去岛城救火。”我用菲巴语笨拙地招呼着其他人,他们急匆匆的带上水桶和木盆,向万尼岛城的方向靠拢而去。

    岛城前的竹桥上已经挤满了人,他们不断进城与出城,我看到一些地方的火已经被扑灭了,与此同时,趁着现在四处都是乱哄哄的,我悄然奔向西面,我们约定好会面的地方。

    雨还在持续下着,几乎已经见不到有菲巴人存在了,我拔足狂奔,差点被绊倒在一个泥潭里,直到我翻过两座小山头,淌过一条小溪后才停止。

    林和华已经在那里等着我了,他们已经都换了一身暗色的现代服装,似乎等了我很久,她们身上的衣服湿漉漉的。

    “你换上衣服。”林看了一眼这鬼天气,将手里已经湿透的衣服扔掉,递给我一双还不算湿得太厉害的鞋。“算了,换上鞋子就好了,不然跑不起来。”

    我快速换上了这双灰色的靴子,与林、华一起,继续向西狂奔而去。

    雷声再没响起过,可雨势忽而变得更加急促了,草地变得松软而泥泞不堪,好几次我们的脚踝踩到泥地里而摔了数个跟头。但我们知道,这是离开布莱克岛的唯一机会。雨水倒在我们的脸上,来不及完全擦净,就又被雨水模糊了视线,身上的衣服已经彻底湿透,我不断的眨着眼,用湿透了的袖子擦拭着眼眶,否则完全看不清前方的路。

    “伽苏界。”华停了下来,他张开双臂拦下了我们的脚步。

    我努力睁开眼,不远处有一道延伸极长的树枝交叉形成杂乱无章的篱笆,在它四周的巨树枝杈上,有四架弩机,从树屋窗子透出一支支银亮的箭头,对准了篱笆外的方向。

    “怎么办?林。”华小声问着,我们已经躲在了一个不易察觉的角落。

    “该死,万尼岛城都被毁成那样了,这些人也没被调走吗?”林有些恼怒地骂了一句,但他很快镇定了下来,眉头紧锁,沉默不语,我知道他正在想办法。

    “妈的,这东西隔了我一路了,看样子屁用没有。”华从怀里掏出一部对讲机,作势就要扔掉。

    “别!”我喊了一声,但他已经扔了出去,我向前一个跃,勉强接住了它,我扑在了草地上。

    这儿的动静似乎引起了树上那些树屋内的注意,一个菲巴守卫者打开门,背着一把弓箭,从爬梯上跳了下来。

    我不敢再发出一点声音,也不敢有丝毫的动作。水珠掉在我的脸上,我不知道它是雨水还是汗珠。

    他朝我越来越近了,我快要能听到他沉重的呼吸了。

    “嘘——这该死的鬼天气。”一股浓重尿骚味传到我的鼻子里,与此同时,一道温热的水流浇到我的头发上,我使劲捏着鼻子,直到那个该死的菲巴人“心满意足”地离开。

    “哕。”当我慢慢起身,回到林和华的身边,华不无嘲笑的做出呕吐的动作。

    “都怪你,你还有脸笑我。”我低声骂着,一边打开了紧握在手中的对讲机。

    “这你们怎么弄……等会儿,好像有信号了。”我刚刚打开它,就有了惊诧的发现。

    林和华也围了过来,他灰色的屏幕上显示着一条三分钟前的讯息。

    “你好,我们被困在信号显示的地方了,这里有弩机和菲巴人,快快救我们。”我们分别用汉语英语向对方说道。

    我们话音刚落,那一小块灰色的屏幕突然失去了所有光亮。

    “没电了。”

    “还好是发出去了。”

    “嗯嗯。”

    我们藏在一丛灌木后,不再说话,我不知道这该算幸运还是不幸。

    “嘭!”一声枪响,划破了安静的空气,一束手电筒发出的光,正朝着篱笆这照射过来。

    “嘶。”四架弩机同时发出箭矢,那束光立刻消失不见,不远处传出一个男人的哀嚎声来。

    但没过多久,几百道耀眼,白光吱吱朝着树屋和篱笆方向接连交错发出,树屋内的菲巴人几乎都被这些白光晃瞎了眼睛,他们关上了树屋的窗子,弩机顿时失去了效用。

    在耀眼的亮光中,一群人顺着光线跨过篱笆,好像在搜寻什么东西。

    “林…王…华…”在这群人嘈杂的呼喊声中,我捕捉到了我们的名字,那是一口地道的西安口音。

    “你听那像不像拉宾的声音?”我对林说。

    “是,走,他来救我们了!”林激动的喊道。

    我们在数百道强光的掩护与拉宾他们的接应下,跨过篱笆,安全撤离到了布莱克岛西海岸,一艘客轮已等候在那里。

    客轮船长是一个形体粗壮的美国人,他是拉宾的一位少时好友,在拉宾去找他帮忙时,这位仗义的年轻的美国人亲自出海,带着他的船员们,停靠在布莱克岛西海岸一天一夜之久。

    “我们在西岸发现了你们的皮划艇,多亏你们当时留了一部对讲机下来,万幸终于找到了你们,果然,上帝眷顾!”他双手合十,向着上帝表示感谢。

    我已经换上了一身干净衣服,正拿出一条毛巾擦脸,林还在客舱内洗漱,他褪下来的衣服沾满了泥水,重塌塌的堆在客舱门外的角落。

    “李欣学姐和慧怎么样了?”我接过拉宾递来的一罐可乐,拉坏“啪”地响起,紧接着熟悉的味道立刻充盈口腔。

    “他们都还在阿布扎比城,我没让他们跟过来。”拉宾回答道。

    “做得好,拉宾,这并不算得上什么好地方。”

    我给他比出一个“点赞”的手势来,很同意他的做法。

    “外面的雨还在下吗?”我问道。

    “怕是近50年,布莱克岛最大的暴风雨了,现在下的更大了。”他向通道尽头撇了一眼,那里有扇窗子,可以看到外面的风雨。

    “我近视,看不清。”

    “那该给我们说说那群菲巴人了吧?”拉宾靠着舱壁,饶有兴趣地看着我。

    “嗯,怎么说呢?”我的脑袋里回忆这些天发生的事情,“blackisland是黑暗岛的意思,但其实,这个词并非是外界的人对岛上的评价,而是菲巴人认为外部的世界才是black。”

    “嗯?他们到底是怎样的人?不是说他们都是类似原始人群那种吗?”

    “如果从物质条件作为评判标准,那他们的确只能称得上一个标准的原始部落,但事实上,他们的精神体系相当复杂,或许并不比任意一个超级大国差。”我左手抓了抓我的短发,上面已经变得干净清爽,并没有抓到任何泥渍。

    “能具体讲一些呢。”

    “这总不能都我讲了,等林出来给你说。”

    “呵,跟我还藏着掖着。”

    “这有什么好藏着掖着的,只是爷们需要体力补充。”我给他指了指我有些干裂的嘴唇。

    林从客舱房里出来了,他已恢复了以往那个东方美男子的帅气形象,只是皮肤似乎比从前黑了一些,他穿着拖鞋出来,头发还是湿漉漉的,我闻到了沐浴露的清香。

    “华呢?”他问道。

    “哦,他刚才出去了一趟,说是有什么东西要处理一下。”

    “这趟你们能从布莱克岛死里逃生,也算是个奇迹了,只是可惜那手稿没弄出来。”

    “唉。”我低声叹了一下,的确,我们去布莱克岛唯一的目的没有达到。

    “哦?谁说的?”华从通道过来,他穿着黑色夹克,牛仔裤和卡其色马丁靴,看样子颇有西部牛仔的风光。

    “怎样,这身装扮可是船长送给我的。”他走进我们,不无炫耀的说道

    “切,也就那样。”我可看不惯这小子得瑟样儿。

    “我听你的意思,那部手稿是有线索吗?”拉宾显然比我更会抓住他话中的重点。

    “唉,林你们他们可够深的嘛。”华向林抛了个电眼过去。

    “哈哈哈哈,我这不也是刚刚才洗漱完吗?”林会意的笑了笑,他挪了几步,弯腰去翻他那件又湿又脏的外套,他从外套内衬口袋翻出一本被卷起定型的黄灰色笔记本,它最外面的封皮已经完全湿透。

    “湿了一大半,不过烘一烘应该能看得清。”林小心翼翼地将已经成卷状的笔记本摊平,翻开里面的纸张,大部分纸页又湿又皱。

    “你们居然还拿到他的笔记本了?”毫无疑问,我与拉宾同样震惊,从布莱克岛死里逃生,已属奇迹,他们居然从菲巴守卫者监管严密的书室,偷到了这部乔恩的手稿。

    “那当然,这可是林啊!”华意味深长的笑道。我不清楚华怎么从布莱克岛出来就变成林的“舔狗”了,看向华的眼神也有些奇怪。

    “其实我更想知道,你们为什么能判断出那一天会发生雷击事件的?”那天华塞给我的纸条中跟我说这一点,虽然他用了可能的词汇,但事实发生的那一刻,我仍觉得不可思议。

    “不是判断。”华伸出食指来,左右摇动,神态就像是即将破案的柯南先生一样,“是人为引导。”

    “人为引导?华,你还会日本忍术啊?”我配合着露出难以置信的夸张表情。

    “不不不,是林,林会引雷术。”他继续晃动着那根在我们视线中存在多时的食指。

    我们把视线转向林。

    “哈哈哈,我要是会引雷术,早就逃出来了,还用等到今天?”

    我与拉宾好奇的看着他,等待着后续。

    “你们小时候读过富兰克林风筝引雷的故事吧?”林见我和拉宾都点了点头后,继续说道:“我跟华当时被分到东面的一座山地上,那里地势高,风力大,我们就利用这个原理,在那天雷电雨即将到来之际,也放了一只“风筝”在天上,又把导线末端放到了书室,那里是菲巴人最为看重的地方。”

    “富兰克林的故事还真是真的啊?”

    “故事倒应该是假的,如果富兰克林真的引到了雷电,并还敢把风筝线拽手里,那估计在他发现放电现象之前,人已经被电死了。”林回答了我的困惑,不过他的幽默细胞依然不怎么充足。

    “但导电的原理是可以借用的,还好老天爷眷顾,这场雷电雨是我们的生路。”林说完这些,松了一口气。

    “是啊,在干旱的阿拉伯半岛周边,这样一场雷电雨,可以说是奇迹了。”拉宾补充道。

    “嗯嗯,没错。我也没想到,在这里居然很快遇到了雷雨,若不是这场大雨,我们怕是要永久住在布莱克岛上,成为一个“菲巴人”了。”华心有余悸的说道。

    “对了,拉宾,你怎么想到要来布莱克岛呢?没有你们,我们怕是也离不开这座小岛上。”

    “你们自从离开阿布扎比,都将近半个月了,这可跟我们约定好的几天差远了。”

    “我神经大条,开始倒不是特别担心。李欣和慧可是担心的紧,说着就算尸体也要把你们捞回来。那时我跟这边的朋友们也建立了一些联系,就请他们帮忙去布莱克岛一趟。”

    “我们在西海岸也停靠了一天一夜,眼看着风雨来临,正打算返航的时候,发现你们留下的对讲机突然有了信号,我们就准备试一试,没想到还真是你们。”

    听完拉宾,林和华的讲述,我惊觉,我们能逃出布莱克岛是多惊心动魄的历程,如果那几天后雷电没有来临,如果林想不出如此绝妙的方法,如果他们偷不到“引雷针”的必要材料,如果雷电没有劈到那只风筝上,如果拉宾没有及时接应,但凡缺一个条件,那我们只有死路一条。或像“兰顿”一样在伽苏界被弩机刺成刺猬……

    “对了,王,你的学姐可是说了,要是连你的尸体都找不到,她也要直接跳海身亡呢。”

    拉宾“不怀好意”的看着我,他们都开心的大笑起来了。

    这该死的犹太人,什么时候把林的“损招”偷学了个遍!

    这场雷电雨虽极猛烈,好在覆盖区域并不大,不多时,我们的客舱已经走出了云雨区,事实上,现在的时分,太阳尚未完全落下去,我们从客舱上来,站到了甲板上。

    那座神秘的岛屿早已隐没在大海的波涛中,我不知道那里的暴风雨是否已经停止,但阿布扎比的海岸线越来越明晰了,天空的晴朗依旧,西边尽头的余晖只撒了一点点在海平面上,另一边,月亮的光辉虽然羸弱不堪,可到底是我喜欢的温柔的月光。

    “菲巴,菲巴。”我心里默念着这个在布莱克岛东区最常使用的词汇,又想起那个来历不凡的菲巴人群体来。

    他们的祖父辈都是近代文明中佼佼的杰出人物,他们建立岛城的初衷,是在追求建立一个完美的乌托邦,他们希望人类能保持着生而为人最珍贵的品质,我想,如果瑟伯夫妇看到他们的后代正变得逐渐愚钝,愚蠢,甚至不可自知,会作何想?这些人墨守着《训言》中定下的条条框框,这些本以道德为约束的《训言》成了审判一个五岁孩童的杀人利器,他们一手建立的并非是乌托邦,而是一座杀人的监牢,它将他们的后代死死困住,并生生扼杀了新生者的生命与思想。

    我又想起兰顿夫妇和他们活泼可爱的孩子们来,他们是多么和善的一家人啊。我在心里祈祷着,若上帝真的存在,该把他们引渡至天堂吧。

    在月光以柔和的光辉彻底照亮夜空之前,我们的客轮到达了阿布扎比沿岸,李欣和慧提前等候在这里。

    “喂,你们几个,怎么回来这么晚!”慧小小的身影在一盏街灯下站立着,我看到她的眼神中明明泛着光亮,说话却凶得很。

    “抱歉啦,慧,让你担心了。”华张开双臂,将慧轻轻抱住。

    “没事就好”慧旁边那个明眸皓齿,美丽干练的女生好像是在看着我,轻声说道,他的眼神安宁温和,红唇左右微微向上翘起。

    “嗯,是,是的,是没事。”我努力不让我的脸颊红起来。

    “走吧,我们明早再去一趟明特区。”林从我们身后一路小跑赶了过来,他手上的黄色笔记本刚刚被烘干。

    “那现在我们干什么?”拉宾开口道。

    “今晚,当然是,大家好好睡一觉!”林看样子心情十分不错。

    “好耶,在此之前,林,我们要去吃顿好的!”慧蹦蹦跳跳起来,活脱脱一个十八岁的小姑娘。

    “那当然没问题。”我们同时学着林的口气说话,大家久别重逢后的心情就像喝了兴奋剂那么热烈。

    在不知不觉中,七月行将过去,我们在这方异国土地已待了将近一个月,我有些想念山西老家的日子了。

    那是一个经济算不上发达的小县城,我则在这座不起眼的小县城下一座不起眼的村子度过了我人生中最开心的童年时光。如果是在七八月份林子里的柳树和杨树总是枝繁叶茂的,绕树还过的河流也被蓄上了水流,我常在河边安静地坐着,或者在一片繁密的树荫中散步,或者奔跑;蝴蝶和只听声却不见的知了是夏天的常客;各色的野花和成片成片的庄稼地和谐的交织在一起;而每当我在外面待了太多时分,父亲总要出来在河边吼一嗓子,我便在某个不远处的角落知晓了,显身跟他回家吃饭。

    母亲做的饭总是有特别的风味,我极喜欢吃她做的豆角焖面,据她说是跟我大姑姑学的,可我说着母亲的焖面要比大姑姑做的香。父亲生我生的迟,担上了家里的担子,他待我也是极好的,只是不善表达,小时候对我严苛了些。姐姐和我关系很好,我记得她陪我去了武校走了最后一段路,她待我亲昵,我也在那时与她无话不谈.

    那个时候真好啊,无忧无虑,是一个可爱幼稚的孩子。

    “怎么大半夜不睡觉?反倒在这里坐下了?”李欣穿着睡衣从楼梯上走下来,她看到了我,坐到了我的对面。

    “房间太闷了,睡不着,就下来坐坐,透透气。”

    “嗯嗯,想要喝饮料吗?”她手里端着两瓶果汁,将其中一瓶递给我。

    “谢谢。”我接过果汁,拧下瓶盖,往嘴里灌了一大口。

    “对了,学姐你是上海本地人吗?”我和她认识这么长时间,记得她说过上海话。

    “嗯。”她的眼珠游疑不定,看样子是在考虑该怎么回答:“算是吧,我父母是在上海做生意发家的,倒也算不上上海本地人。”

    “那学姐老家是哪儿的?”

    “我在福利院长大,如果那算是我老家的话。”

    “抱歉啊,我不该提这个。”我看到她脸色微变。

    “没事的,我听说你们见到了传说中的菲巴人?”她的上半身紧靠桌子边缘,好奇的问道。

    “那当然喽,我以为那会是一堆身穿草裙,头戴草帽的原始人类,但事实上,菲巴人并不是我们想象中的模样,他们甚至十分喜欢我们中国的老子。”我尽量让我的语调温柔,像讲故事一样,给她讲述我在布莱克岛上的所见所闻。

    为了让她听得更清楚一些,我坐到她旁边的那张椅子上,昏黄色的灯光在她洁白的脸颊与光滑的脖颈上流淌,在我视线不断跳跃中,我无意通过宽松的睡衣领口看到一点脖颈之下甚至胸口的皮肤,我立刻感到了不安与紧张,但在这不安与紧张之间,夹杂着令人兴奋的刺激感。

    今天的月亮似乎也在日日重复的工作中感到了疲劳,它钻进一片云里,不让其他人的目光打扰到他的休息休憩时的安宁。

    “你们去过福尔特城了吗?”早上,我到拉宾房间拿了一瓶牛奶,顺便问道。

    拉宾已经穿好了衣服,不过还躺在床上,他目光呆滞的盯着前面的墙壁,直到听到我的声音,他的眼珠才在眼眶内恢复了转动。

    “奥,我们大概去了三趟福尔特城,其中一次还去了城外那一片林在地图上标注的地方。那里的情况,有些复杂。”

    “怎么说?”我拧开牛奶瓶盖,拉开一张凳子坐到了他的旁边。

    “之前林在地图上标注的是一个村子,事实上,当我们去那儿的时候,一个大型工厂正在那修,我们进不去工地。”为了让自己躺的更舒服些,拉宾将他的枕头塞到自己脖子底下,他继续给我说了一些福尔特城的情形。

    “这样啊,回来之后,我们去看看。”林从房门外探出一个脑袋来,看样子精神状态恢复的不错。

    “兄弟们,举手,谁要跟我去迪拜拿图纸?”

    “拉宾,你要去吗?”我转头征询他的意见。

    “我想,把你们救回来已经让我很累了,我需要休息。”

    “华呢?”我扯了一嗓子,隔壁的华循着声音也站在了拉宾的房间。

    “什么?去明特社区啊?那老头我可不想见他,林你跟王一起去吧。”

    林将目光转向我,我从中读出了“期待”

    “别昂,别拿这样的眼神看我。”我看向别处,这家伙的眼神太过勾人了。“既然大家都不想去,那林你就一个人去嘛,还能省点路费呢。”我咕哝着,也不想见那个招人烦的老头。

    林举起右手,用手指一个个的指向我们,“你们,太不够意思了,我去问问女生那边。”林像一溜烟小跑着,到斜对面的女生房间敲门,不久,他又满脸得意的回到拉宾房间。

    “你看你们,还得属我欣姐仗义。”

    拉宾硕大的身体再次“轰”一声倒在柔软的大床上。

    “下次一定!”这是他临睡前丢给林,并使他暗骂一声的话。

    “中国话的精髓让这厮算是吃透了。”我暗中憋笑,看着林吃瘪的样子,甚是开心。

    下午时分,正当我们几个在危机四伏,壮丽奇美的召唤师峡谷中奋勇厮杀,与敌军交战如火如荼时,林和欣带回到那一张,据乔恩说带有紫晶体消息的牛皮纸。

    “怎么样?上面写了什么?”我、拉宾和华,迅速点下投降界面至关重要的三票,原本被保护严密的水晶在此时轰然崩塌,我们围到林和欣的身边,十分关切的询问道。

    慧听到动静,也从房间里跑到我们身边来。

    那张古老残缺的羊皮卷在林纤细洁白的手指中徐徐展开,一幅字号极小,标注极多的地图呈现在我们面前,密密麻麻的阿拉伯文字像一窝小蛇一样,在此间盘根错节,在我眼里,如果他们并不那么弯曲,那么,这种文字可以轻松融入这幅地图,让人们误以为那些线条只不过是地图上的山脉标识或者道路标识。

    “这次乔恩教授倒是不像你们上次说的,他说话嘛,挺客气的。”欣在林一旁说。

    “确实,这一次,乔恩教授倒像变了个人一样。”林说道。

    “那还不是咱帮他拿回手搞的缘故。”华冷哼一声,他对乔恩的印象跟我一样

    “他这上面标注的文字是阿拉米文字,闪族文字的一种,他给我们翻译了一份。”欣的手上出现了一张白纸,那张纸的侧边缘凹凸不平,该是从某个本子上临时扯下来用的。

    两张纸被摆到了我们围拢的那张餐桌上,我比照着羊皮卷与纸上的内容,大致看明白了羊皮卷上的文字。

    羊皮卷大致写着三个部分的内容:最上面的是三行阿拉米文,译下来大意是这样的“提亚玛特在沿途的许多地方都发现了一种紫色的石头,他用神明的力量将紫色石头投掷于干涩的海水中,于是,那汪海水被提亚马特变成了一汪清泉。神用紫色石头感化了诸多海王,于是海神隐退,光明来临!”

    在这张牛皮纸的中间区域,也就是这张纸的主要内容,则是一张标注繁多而复杂的地图,上面用大小不一的叉形图案,指明了神明提亚马特发现紫色石头的位置,我们注意到,在一个酷似马达德盐湖的区域,标注着最大尺寸的叉。它几乎要覆盖到整片湖域,我们猜想,会不会这种x形图案的大小代表了提亚马特发现紫色石头的数量层数。

    在这幅地图下方,密密麻麻地排列着22个相同的图案,一个圈圈套着一个“十”字,我不知道那有什么特殊含义,它们完全相同,几乎很难用肉眼区分出来,22个这样的图案挤占着两行阿拉伯文字的空间。我并不知道这些图案有什么特殊含义,亦或者只是羊皮卷作者嬉戏的无聊把戏。

    与此同时,在那段含义模糊的文字中,我们确认了一个事实:紫色石头,也就是紫晶体,的确,与陆生植物的生长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说提亚马特作为一个神话中的人物在《见闻》中得到了夸大,那么,紫晶体的作用反而被无限的缩小了。

    “我想起来了一件重要的事。”华突然惊呼道,他的神情在瞬间露出了惊喜,“长久以来,我一直尽可能回避,记起那天在乌达德盐湖的遭遇,但我最近却发现了一个被我和拉宾一直遗漏掉的细节。”

    我们都安静下来,齐齐的看向正在回忆中的华,他的脸色开始是铁青并且凝重的,随即,这种凝重感就变成了即将喷薄而出的激动。

    “那个绿色的东西,就是拉宾和我当时都认为自己看错了颜色的绿色植物,当时我们看到的水底的东西是绿色的,但当那东西越来越清晰的时候,我们做出同样“看错了”的判断,事实上,这种判断误导了我和拉宾。

    所有人的脸上都露出了疑惑的神情,就连拉宾也是,一副困惑不解的样子。

    “我视觉在那种情况下并不值得依赖,当拉宾从湖底摘好“紫晶体”递给我的时,我摸到的紫晶体反而更像一株最普通的水草……”

    “对,”拉宾此刻也好像想到了什么,他接过了华的话头,“我记得株紫晶体的体积并不小,但我拿着却仿佛拿着一根小鞭子一样轻松,我当时是“紧握”着紫晶体拔出来的,事实上,依我看到的体积,根本不可能那么紧的去握住“它”。”

    “那么,你们的意思是,你们找到了紫晶体,其实只是幻想?”林的眉毛像一道折线一样,弯了下去。

    华和拉宾却都摇了摇头。

    “你们认为这种“紫晶体”的真身是什么?”

    “它很轻,又细,我觉得可能就是水草。或者说,我觉得,更像是一种液体,只不过被什么东西包了起来。”华回答道。

    “你们在那里的时候有闻到什么特殊的气味或者香味吗?”

    “没有。”这次,拉宾和华都给出了否定的答案。

    “那你们为什么断定你们见到的摸到的,就一定是幻象呢?”林抛出的这个问题一记惊雷。

    “啊?那我们都变成白骨,又恢复了血肉,这怎么可能?只有幻觉这一个解释。”

    “如果所有的一切都是幻觉,你们身上的狼狈和一切工具的销声匿迹则是最好的否定证据,可如果,世界上本就有超脱,我们目前认知范围的事情发生呢。”

    “可我依然选择相信《见闻》的真实性,紫晶体的存在使卡塔尔国家博物馆所证实了的。”

    “不不不,我不能这么想,这是对科学的亵渎,这是虚无主义。”林在我们的沉默声中再次发出对自己观点的否定,他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我们都可以从他紧锁的眉头与杂乱的步伐中看出他的烦躁感来。

    “这事情好像正变得越来越复杂了。”慧的牙齿咬着唇,她也感受到了。

    “和你说得确实有些虚无主义,不过,我想这并不是什么大问题。”拉宾在宽慰着林。

    “林怎么了?”华问我。

    林似乎并没有听到我们的声音,只是仍在来回不停的走动,他嘴唇像微风吹动树叶那般不停抖动着,我知道,他又陷在另一个世界里了。

    “大家先去休息吧,他可能只是最近神经过度紧张了,没什么大碍的。”

    在大家担忧的目光中,我将桌上的那两张纸收起来,扶着林走回到我们俩的房间,此时的林更像一个无人帮助的病人,他的唇现在已经有些苍白,我给他要了一点水喝,之后帮他躺上了床。

    他不再自言自语了,只是双眼放空,静静地盯着眼前的某处。我想起来上回他如此状态的时候了。

    那时也才上大一,既不像后来在学校那般无欲无求,也不像现在一样偏执,可能大一的林,才更像一个正常北大学生该有的样子——青春与迷茫兼备。

    那是一个昏黄的冬日午后,太阳在外面刻意模糊了自己的光芒,天灰蒙蒙一片,林只披着一件薄薄的风衣,在BJ,这样的天气,他居然光着膀子回来。

    “你去冬泳啦?兄弟。”听到他的动静,我把刚刚才读的《在细雨中喊喊》合上,惊讶的说道。

    “没有,这宿舍暖气好热。”现在,他居然还把那件如纸片般的风衣脱掉了,事实上,宿舍的暖气今天并不能算得上热,我在宿舍还穿着两件。

    他的上半身裸露在空气中,是个文弱的书生,和强壮扯不上半点关系,肌肤像女人那般洁白光滑,胸口处的两坨平平无奇,他的腹部由于身体瘦弱而显现出瘦子常引以为豪的几块肌肉来。

    林脱下眼镜,就这样坐在椅子上,他靠着椅背,将头向后仰起,双目正慢慢关闭瞳孔中原本灿烂的光辉。

    “王,我爸妈离婚了。”他平躺的语气就像是在说别人家的事一样。我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什么,或者不说。

    “王,我不爱他,我刚分手了。”正当我想要开口时,他又抛出了一个重磅炸弹,我微微张开的嘴巴,被施了定身术。

    “你说这世界上,到底什么玩意才他妈算是爱情?”他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隙,长长的睫毛露在外面。

    这个问题很俗,这个问题在我的认知中几乎不可能由林提出来。按作平时,他大概会相当鄙视这些困扰在最世俗的问题中的人们,那些美妙的细胞和冗长的公式才是他认为值得耗费时间的东西。

    但他还是交女朋友了,一个长久爱慕他的,从长相到学识,品性都无可指摘的姑娘,她和他都是生院内的“金童”“玉女”一般的风云人物,他们的结合在整个北大亦是赫赫有名。最后,他在全世界羡慕的目光中陷入了爱河。

    他开始自言自语起来,但我听不到他的声音,也无法从唇形上判断出他在自言自语什么东西,林现在又睁开眼睛了,他这次睁地大大的,但瞳孔几乎在一瞬间陷了下去,里面再也没有任何属于人类的色彩和光泽。

    我无论如何大声吵他,骂他,他都毫无反应,我吓坏了,小时候听老人说,这叫魔怔了,要用冷水泼醒才行,从洗手台接了一盆冷洌洌的水,往他脸上泼去。

    冬天自来水管中的冷水几乎能要人半条命,哪怕是在洗手时,都宛若在经历魔鬼考验,这盆水从林的头上迅速流淌而下,像山泉一般,先是浸湿了他的头发和脸庞,再沾湿了他的上半身和裤子,我看到他打了个冷颤,浑身都开始哆嗦起来。

    “王,你在干什么!?”他终于反应过来,恢复了正常,他生气地站起来,寻找毛巾。

    “我看再不救你就魔怔了,知道不?”我对他的质问,我的语气并无担忧。

    “哈哈哈哈。”他听到我说的话,手里已经拿了一条干毛巾,但并没有去擦拭身上的水珠。

    “王,这是我思考问题的一种方式,可能有些骇人,但我能自己从这种状态出来。”

    “你这么一泼,让我被迫中断了。”他看着我,满脸不相信的面带惊恐的模样,想当场就要给我再来一遍。

    他没有等我做出回应,在我一愣神的功夫,就再次进入到了那种令人担忧惊骇的“思考状态”中。

    几分钟后,他又自主地恢复到了正常状态。

    我的嘴巴张大成“O”型。除了能感叹世间之大,也无话可说了。

    林的父母,我知之甚少,但关于那位林的唯一一任女友,和他们之间的感情,倒还是知道一些。

    暂且叫她为“瑶”吧。

    瑶和林都参加了一个吉他社,是的,大一的林与大多数刚上大学的人一样,对一切新鲜的事物充满了兴趣,瑶比我们大一届,在那个吉他社中算是弹的最好的,她负责教林吉他。

    一来二去,在最能催动人情愫的音乐中,瑶动了心,林似乎也在这段教学时间对这位美貌而富有音乐才华的学姐有了好感。在瑶的主动攻势下,林终于屈服在了这位漂亮学姐的蕾丝花边长裙之下。

    “这段感情并不像华和杨琳那般充满了意外,他们的故事相当平淡,他们一起做所有情侣最常见的事:看电影、吃饭、轧马路……”

    我当初以为这种平淡的感情才是最能旷日持久的,可仅仅在两个月之后,也就是那个阳光微蒙的午后,他在和瑶出门溜达的时候,冷不了对她说了一句令瑶记恨一辈子的话。

    瑶不明白,为什么他们在昨日仍是如胶似漆,在今天他就能放出对她来说那么残忍的话。

    她甚至以为林在开玩笑.

    在短暂的对视后,瑶泪眼婆娑的问林为什么。

    林说没有为什么,他发现他不爱她,仅此而已。

    这些细节是我从瑶那里知道的,她约我在一个咖啡馆见面,那时候“海洋树”计划业已确定,那时我问她恨林吗?

    她出乎意料的回答说:“他似乎不把别人的感情当一回事,他冷漠的像在看一个陌生人的表情,简直让我难以置信。不过,却更加确信了一件事,那就是我对他的恨,完全比不上我对他的喜欢。”

    我惊讶于她的执着,也更惊讶于她在说出这段话时,与林毫无二致般的镇静自若.

    “林说他不值得你这样的喜欢。”我笑着对她说道。

    “不,他值得。他不会说这样的话的,你在撒谎。”

    她看向我的眼神中充满了精明的戒备感。

    “呵呵。”我苦笑着,他们两个果然是棋逢对手的神仙,他长于精密计算,她长于洞察人心。但她对于我的误会对我来说无足轻重。

    “我虽然一直很讨厌滥用自己能力在别人身上的那种太过自负的人,但我还是很好奇,你们的感情,有没有复合的希望?你认为的。”

    “或许有。”瑶瞥向别处,眼神飘忽不定,“所以事在人为,我希望我的支持可以换来这一份希望。王,虽然我也一向不和笨人交朋友,但这次还是谢谢你,给我,不,也给林这样一个机会。”她左边的眉毛向上挑了起来,这种得意的神态和近乎咄咄逼人的架势让我浑身不舒服,与此同时,瑶放了一张建行卡在我们之间的餐桌上。

    “学姐,您确实是个针锋相对、寸步不让的女人。我们也该谢谢你,我希望林幸福。”

    “我,也是吧。”瑶那时露出了我以为的善意笑容,现在回想起来,那笑容里,或许得逞的得意成分更多一些。

    她恰到好处的身材像她的性格一样骄傲,那小母鹿一样的身姿,在她离席时映入我的眼帘。我记得她从前跟林在一起时不这样,那时,她的笑脸是真挚可爱的,整个人就像一支温和的白百合花。而刚才的那个冰山美人,则是一支从里到外都扎满了刺的白玫瑰,几乎没有人能找到她的弱点,攻破她的心防。

    可能,心态是我在开始为“海洋树”着力奋斗的时候开始改变的。在抵达中东之后,我越来越能与林共情,越来越能体会到这样一种理想化的人生是如何美妙。我开始明白,安稳而步步上进的生活固然不错,但一种全新的、为自己而活的生命,才是最为值得的。

    我曾经在乌达德盐湖的时候问过林同样的问题——是否有想过复合。他的回答让我意识到,当一个人的生命逐渐纯粹的时候,过去的爱情无论如何也是不值得回顾的。他语气中的轻松愉悦不可能是谎言的代名词。

    “你是说我前女友瑶?确实她带给我一段很美好的回忆,我很感谢她。但也就真得只是纯粹的感谢,再没有任何其它的心思了。我很庆幸能与她一刀两断,对她也没有什么太多亏欠。”

    “林,海洋树在你心里是最重要的位置吗?”我问道,他眼里的波光闪动,灿烂的阳光藏在他的眼角。

    “是,而且是最纯粹的海洋树。”

    于是,我彻底明白,我曾经各种多管闲事的心态,于当事人而言,都是自以为是的想法。

    在那次和瑶见面后,我接受了她临走时放在桌子上的那张建行卡,它里面装有50万。这样的行径,在现在的我看来,耻辱至极。瑶的家境相当富裕,对她来说,这50万不值一提。可我这次的错误是在把林的自尊彻底出卖了。

    瑶怎么可能不知道林的心思?怎么可能不知道他同她一样,是个极度骄傲的人?也正因此,她只用了区区五十万,就偷偷买下了林的梦想,就愚弄了林天才般的头脑,就让林欠下了一笔最难还的人情债,就以最低廉的代价击碎了林后知后觉的骄傲。

    终究,我铸成了这样的错误,无可挽回。

    本想在回国之后,我跟他坦白,可我未曾想到,他再也没给我一个这样可以坦白的机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