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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鬼事

    几个人拿了应手的家伙,慢慢地摸上了望乡楼,这个楼其实并不是很大,每层面积都比较小,楼梯也窄,几个人走不太可能,只能排着队,所以大家尽量走得慢走得轻,不知不觉地便把距离拉开了。走在最前面的自然是那个胆最大的家丁。

    哭声还在继续,却已经变得小了些,也不是那么尖厉了,仿佛只是在抽泣,只能够传到这几个家丁的耳朵里。

    终于,那个胆最大的家丁从二层楼梯迈到了三层,冒头的时候,他还是比较谨慎的,但就是这样也被眼前的景象突然吓到了。

    三层是书房,六面墙,每面墙上开着一扇雕窗,窗的周围嵌着书柜,里面塞满了杨员外的珍品藏书,正中央有个长条案子,是书桌,上面摆着文房四宝,杨老板来的时候会在这里写字作文章。夜里,每面墙的墙角会点上一盏灯,将这屋子照得透亮,也透着华美。

    今天,灯亮着,不知为什么,灯光却暗淡许多,尤其令这个家丁感到恐惧的是,书桌前的确坐着一个人,不是杨老板,而是一个穿着红喜服的女人,是个女人也就罢了,她还没有头。

    头放在书案上。

    “噢?”白狼故作惊讶状,“看样子是真有鬼啊!那几个家丁后来怎么样了?”

    “能怎么样?”说到紧张处,老汉也是兴奋,“还不是吓得屁滚尿流的,从楼梯上滚了下去。”

    白狼皱了下眉头:“你刚才说楼梯窄,也就是说几个人只能排着队向上爬,这么说来只有那个胆大的家丁见到鬼了?其它人没有看到?”

    老汉愣了一下:“好象是这样吧。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后来发生的事。”

    “后来又发生什么了?”白狼急忙问道。

    老汉狠抽了一口烟,又给白狼斟上一杯酒,这才继续讲述。

    那几名家丁吓得赶紧跑回了自己住的房间,锁上了门,钻进被窝中,堵上了耳朵,但女人的哭声就好像认准了他们似的,直往他们耳朵里钻,大约过了快一个更次了,那哭声才彻底消失了。

    几个家丁又去了内院,看那望乡楼已是漆黑一片了,但这个时候,没有人再敢进去了。

    第二天一早,他们就报了官,官府自然来人了。

    天光大亮,人又多,他们便又进了望乡楼,上了三层,结果书桌前没有什么人,但那书桌上却放着一颗头骨,用红绸布盖着。仵作验了那颗头颅骨,确是女人的骨头,已死去很久了。

    据杨府的家人讲,望乡楼平时都锁着门的,所有的窗户都关着,门是外面锁上的,窗户是由内部锁好的,当天晚上他们前去查看时,那些门窗也是锁着的,所以那鬼怎么进去的没有人知道。

    杨老板知道这事之后,便派了杨忠前去,结果当天晚上,香园又闹鬼了,只是这次与上次不同,大家听到的不是女鬼的哭声,而是女鬼的呼唤,一个劲地说,还我头来!杨忠胆子也是不小,在家丁陪伴下上了那个望乡楼,亲眼看到一个无头的女鬼,穿着喜服坐在书桌旁。

    第二天,杨忠就找到官府,把那颗女人的头颅骨要了回来,重新放在了望乡楼的书桌上,仍然用旧的红绸布盖上。

    接下来几天倒是安静了,可那个头颅骨一直就放在望乡楼里。

    官府方面也在调查,结论是最近根本没有女人失踪的事情,何况仵作也证明,那颗头颅骨是很久以前的了,应该和杨府的人没有关系,但即便这样,外面也开始出现了一些谣言,幸亏是杨老板家出的事情,否则那些谣言会更难听的。

    接着,女鬼的哭声又出现了,所以杨员外便把香园的东西都搬了出来,把这宅子空了出来,据说,只有那颗头颅骨一直在望乡楼里。

    听完老汉的讲述,白狼暗自思忖,刚才杨忠带着他参观整个香园的时候,曾到过望乡楼前,只是把楼门的钥匙指给他看,并未说那女鬼就在楼内。

    这杨忠大约有五六十岁的样子,面相忠厚,口碑似乎也不错,至少从杨府家人那里可以看出,他们对杨忠都十分尊重。这样的人应该不会骗人,那么就是说他的确看到过女鬼,还有那个胆大的家丁,也见过女鬼。

    这样的两个人见过女鬼,想必女鬼是真实存在的,这是毫无疑问的,但还有一个问题却让白狼有些疑惑不解,杨老板让自己来看护香园,也说了有鬼出没的事情,为什么不跟自己详细说清呢?也许杨老板没有亲眼目睹不便详说,那么他为什么也不让家人来说明情况呢?杨忠明明见过女鬼,他也只不过提醒了一下,没有讲述遇鬼的情形?这样做似乎在情理上有些说不过去。

    “既然这样,杨员外都搬空了,想必那女鬼也不闹腾了吧?”白狼问道。

    老汉摇头道:“哪里,隔三差五的,还是能听到女鬼的哭声,这附近的居民有几家都搬走了,象我这样的老头子倒无所谓,听听也就习惯了,就当没听见,反正女鬼在香园里哭,又不碍我的事。”

    白狼一笑:“常言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老人家一定是个心胸磊落之人。”

    老汉笑道:“这可谈不上,年轻时谁没做过几件荒唐事啊,但亏心的事确实没做过,那样会连觉也睡不好的!”

    “酒里渗点水当然不算亏心事了!”声音来自灶台的方向,不知何时,那里竟然站着一名反穿羊皮袄的人,正一手拿着碗一手拿着勺子在盛炖牛肉。

    白狼心中一惊,这小馆面积不大,自己也算警觉,竟然没有发现此人进店,毫无疑问,这个人至少轻功方面占着一绝。不禁立即仔细端详此人。

    身材不算高大,反穿的羊皮袄令他看起来有些臃肿,不过这天气竟然穿着这么厚的东西真是令人感到奇怪,江湖中人却知道此人已练就了寒暑不侵的功夫。腰间挂着一柄短刀,兽皮的鞘,一侧开口,所以他使刀一定是挥出来的,而不是拔出来的,这种出刀的方式就是占着一个快字。

    岁数看上去已经不小了,一张风干的桔皮脸,两腮凹陷,几根不规则的小胡子七上八下的,一双小眼睛却漆黑闪亮,透着洞悉一切的机灵劲。

    没有想到在这个地方竟然遇到这么一位高手,白狼心中惊奇。

    小馆老汉笑道:“我以为是谁呢,原来是胡三爷,给你喝渗水的酒那是做善事,省得你酒后闹事!”

    显然,小馆老汉与这位胡三爷是老相识了,两人一开口就是互损,那位胡三爷盛了一碗牛肉,拿了几块烧饼然后又倒了一壶酒,拎着走到白狼的桌前,先冲着小馆老汉说道:“不好好招呼客人,又在这里跟人家嚼舌头呢?”

    老汉哼了一声:“我老汉就这点嗜好,你管得着吗?”

    胡三爷没有再理小馆老板,先是打量了白狼一番,点头道:“果然英雄出少年,小兄弟功夫不错啊!”

    白狼不知对方是在说奉承话还是真心夸奖,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胡三爷接着说道:“只是可惜小兄弟的毒是解不干净了,另外,内伤也没完全康复,多少显得有些萎靡不振,我说得没错吧?”

    单凭这眼力,白狼知道果然是遇到高人了,急忙站了起来一抱拳:“敢问前辈尊姓大名?”

    旁边的小馆老汉又抢话道:“什么前辈?你叫他胡疯子,胡三刀,沙漠之狐都行,他就是一只老狐狸!”

    白狼暗自吃惊,师父不止一次提到过沙漠之狐这个人,据说也是来自于中原的刀客,手使一柄短刀,能够接得住他三刀的人极少,所以江湖又称其胡三刀,久而久之,他的真名也便没有人再提及了。胡三刀这个人算得上是漠北的一个游侠,做事全凭喜恶,所以别人看来也是亦正亦邪。师父曾叮嘱过,遇到这样的人结交总比结仇好,作为前辈,说不定还能向人家学点什么。

    白狼没有想到,对方竟然主动坐在了自己对面:“原来是胡前辈!”

    胡三刀皱起了眉头:“我最讨厌这些繁文缛节了,还是叫我胡三刀胡疯子吧,这样我听着也顺耳些。”

    白狼一笑:“既然这样我也不用客气了,没有想到在这里竟然碰到了大名鼎鼎的沙漠之狐,真是三生有幸。”

    小馆老汉嘴角一撇,有些不耐烦地说道:“看样子你们又要说那些江湖中打打杀杀的事情了,我早就听腻了,你们聊吧!”说着,他转身奔向自己的炉旁,那里的烧饼也该翻翻面了。

    胡三刀又上下打量了白狼一眼:“可惜你这毒耽误了,好好的一个人变成了这样?”

    白狼叹了口气:“不瞒您说,我捡了一条命回来,已经知足了,现在无非脸变得白了些,倒也不影响我的武功。”

    当着前辈的面,白狼也未隐瞒,将自己中了蝎毒后所发生的事情都讲述了一遍。

    胡三刀笑道:“所以我是不是也要叫你白狼?”

    白狼急忙说道:“前辈别怪,我在师父面前发过誓,绝不能轻易将名字告诉他人,所以现在只好用白狼替代了。”

    “倒也符合你现在的样子,听起来也挺顺耳的,但如果以后遇到名医把你这皮肤上的惨白色去掉了,恐怕又得改名了!”胡三刀停了一下,“你刚才又叫我什么?”

    “前辈……”

    胡三刀摇头道:“跟你说了,我听不惯这个,你要是胡疯子胡三刀叫着不顺口,叫我胡兄就行了。”

    “可是……”

    “肩膀头齐为弟兄,何况江湖大乱辈呢!”

    白狼心道,此人倒是真爽快,忙唤道:“胡兄!”

    “嗯!”胡三刀应了一声,然后皱眉说道:“你说那程刚,闪电手死了?威龙镖局看来真要垮掉了,秦啸天以后的日子可不好过了!”

    白狼道:“胡兄,你可知道那帮马匪是什么人?那个高个,尤其那个矮个子,据说使着一柄很特别的匕首。”

    胡三刀沉思了一下,抬眼看着白狼:“小兄弟,说不知道我是在骗你,大概的,我已经猜出这伙人是谁了,不过我不能说。”

    “为什么?”

    胡三刀笑道:“因为这件事已经和你没有关系了,你根本不需要知道他们的名字,另外,如果你想帮秦啸天的忙也想错了,秦啸天失去了自己的弟兄肯定是伤心不已,但他即便知道对方是谁也绝不会去复仇的,一来因为他没有这个实力,二来恐怕他也找不到,马帮的人在大漠深处,行踪飘忽,至于他们的大本营,没有向导绝对是找不到的,秦啸天也许会报仇心切,但他不能扔下威龙镖局里的其它人啊,尤其他那些兄弟的后人,有的还没有成人,他怎么能撒手不管,秦爷能够有今天的名望不是靠的武功,而是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