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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有点冷

    丰收月,秋高气爽。

    放在南部正是宜人的时节,但在君士坦塔王国的北部王都,却已经开始偶见飘雪了。

    丰收月又名狩猎月,在十三个月份中排第十位,这个月的主神是狄里克,有着狩猎之神的称号。

    狄里克掌管狩猎和暴力,也被尊为兽人之父,或者莱克曼之父,是极其仇恨人类的一位魔神。

    没错,这个世界上还有兽人这样的种族。

    其实兽人这个种族准确来讲不叫兽人,而是叫莱克曼族,被认为是野蛮、不开化的种族。

    他们喜欢黄金和骨制品,几乎每个莱克曼部落都是依黄金矿而建的,黄金在莱克曼部落里就像铜制品在人类社会中一样常见。

    莱克曼族的名字由来也很有意思,相传古代一位学者旅行至一片森林里,被一群不穿衣服的类人怪物绑架作为祭品,正赶上另一个部落的类人怪物来打架,于是幸运地在新部落里存活了下来,并学会了这个部落的语言。

    古代学者发现,这种类人怪物有自己的文化和语言,甚至有相对严密的权利组织,于是根据他们进食的方式,起了一个近乎调侃的名称:莱克人(莱克曼族)①。

    意为舔着吃东西的人。

    古代学者教授了莱克曼族如何用刀叉,也教他们吃熟食和烹饪肉类——此前长得明明又高又壮、好似怪物似的莱克曼族居然以素食和味道奇怪的熏肉为主!

    搭建房子、缝制衣物、种植粮食,古代学者教会了莱克曼族许多人类的生存方式,也从莱克曼族那里学会了不少狩猎、分辨植物和莱克曼族式的原始“炼金术”技巧——莱克曼族很会使用植物制作各种草药,效果绝佳。

    那位古代学者在莱克族的部落里生活了许久,将自己的一切经历都记录了下来,才离开。

    她留下的那份宝贵的记录,被收藏在赫德拉学院书籍博物馆中,就是鼎鼎大名的《玛丽的莱克曼部落居住札记》。

    而狄里克仇恨人类,也正是因为这份给莱克曼族带来灭顶之灾的《玛丽的莱克曼部落居住札记》。

    因为它的问世,使得古代几个人类王国都知道了在遥远的森林里生活的奇怪种族,他们落后、单纯、甚至不会冶炼铁制品,但偏偏富有。

    黄金在莱克人眼里只是一种金灿灿的装饰品,因为质地偏软,连骨制品坚硬都没有,除了好看,似乎没什么太大的用途。

    但在已经发展出国家文明形态的人类眼里,黄金是金钱,是财富。

    刚开始,只是有一些冒险者和商人去诱骗莱克人,用廉价的亚麻布和铁制品去换黄金。

    后来,成队的佣兵团去剿灭莱克人部落,劫掠黄金。

    当成箱的黄金被运送到各个国家时,几乎所有人都疯狂了。

    最后,竟然有国家派军队公然进入森林里对莱克人进行猎杀和灭族,只为了区区的黄金。

    人类王国的行为彻底激怒了才回来的狩猎之神狄里克——祂只不过去追杀偷走自己狩猎之弓的珊瑚女妖、出了一趟远门而已,怎么回来一看,自己的眷属种族都要被杀干净了!?

    愤怒的狄里克发动了一场浩大的兽灾,将派出军队的那个人类王国夷为平地,死于这场兽灾的人超过百万人,还是被惊动的光明神和同样出远门回来的风暴之主联手,才压下了狄里克的怒火。

    史书称那次兽灾为“大灾厄”,持续了数年的兽灾潮所在的时期被称为“大灾厄年代”。

    随后,对此仍不满意的狄里克又去找自然女神辛西娅要了不少奇特的树种,赐给眷属,要求他们种在自己生活的领地附近,生生将整片森林打造成了人类禁地。

    那片被改造后的广袤森林,就是如今的迷雾森林。

    迷雾森林有多大呢?

    整片迷雾森林呈长条形,差不多相当于十个君士坦塔王国那么大,超过著名的无人区、北方雪原五倍有余,比君士坦塔王国、昆恩联邦国、格林伯格王国等所有人类占据的王国和地区都要大!

    迷雾森林里的迷雾,来自于一种特殊的树:雾杉②。

    雾杉又叫迷雾杉树,是一种和普通杉树很像的树,它们是近亲。

    不过,雾杉还是一种魔法树种,它会在夜间产生一种魔法散溢,到了凌晨,这种魔法散溢达到最大化,配合湖水或沼泽环境下的水汽,就会形成一种有魔的迷雾环境。

    本来这种环境是相对无害的,但狄里克在森林里设计了一个庞大的魔法阵,使得这种魔法迷雾针对人类产生了一定的精神影响,如果待的时间过长,就会变得发狂迷失或者晕倒饥饿而死。

    淘金圣地变成了死亡之地,生活在迷雾森林里的莱克人部落,也就逐渐被淡忘出了人类的记忆中。

    不过,曾经对人类痛下杀手、缔造了大灾厄年代的丰收月魔神狄里克还是让大家很刻骨铭心的。

    因此,无论是哪个国家和地区,只要提起狄里克,都是千叮咛万嘱咐,不要试图对祂进行任何祈祷行为,否则就是自寻死路。

    这位魔神对任何莽撞地对祂进行祈求的人可都是要进行无差别的杀死的!

    ……

    “所以,丰收节不是咱们的节日?”

    坐在酒馆内喝红茶的卡伊听着戴维讲了许多有关丰收月和魔神狄里克的事,问。

    “准确地说,丰收节应该是莱克曼族的节日。”

    戴维说着,优雅地端起大肚杯,喝了口杯子里的啤酒,手持大肚啤酒杯愣是让他喝出了高端葡萄酒的气质来。

    卡伊疑惑道:“那为什么王都庆祝丰收节还这么热闹?”

    “因为许多人误以为这是他们自己文化下的节日……实际上,我曾经看过那本手札的复刻本,丰收节最初是莱克曼族为了感谢玛丽——那位教会他们种植作物的古代学者,特地在第一批作物丰收时为她举办的节日,原话大概是‘他们为了感谢我,专门选了今天,送给我他们认为最美味的果子和熏得最完美的肉,用新收获的麦子做出了面包,并将这一天定为丰收日’,多么美好的两个文明互相碰撞的历史啊!可惜!”戴维长叹一声,语气里充满了惋惜和隐晦的愤怒:“可惜,埋葬在了人类的贪婪之下。

    “人类真正的丰收节……如果有的话,应该是再晚一点,因为莱克曼族所处的地方位置偏南,更温暖一些,所以丰收会来的早一些,像王都这里,恐怕还要再等近一个月,粮食才会成熟。”

    “嗯……其实我对丰收节历史由来的兴趣不是那么的大。”

    卡伊贪婪地吸溜了口热乎乎的红茶,下午这时候,酒馆里没什么人,酒保都在酒柜那边昏昏欲睡。

    他和戴维两人刚好霸占了唯一的壁炉,烤了好久的炉火,总算是暖和过来一些了。

    两人走的太匆忙,没带多少行李,卡伊更是下意识地只带了套适宜金盔领温度的换洗衣物,等一下魔导列车,就彻底傻眼了。

    在绝对温度面前,南方盛行的丝绒面料和羊毛外套简直就像没穿一样,就连脚上那双“高贵”的马皮靴,也让卡伊的双脚仿佛踩在冰窖中。

    相比起来,穿着差不多的戴维就一点也不像卡伊那样取暖靠抖了,毕竟人家是有着好几百年实力的血族,虽然还在苏醒过程中,但魔法水平还是过硬的,起码抗冻。

    卡伊很煞风景地碎碎念道:“首先,我们得先找个地方落脚,最好别太远,我实在扛不住王都这里的温度。其次,买几件真正的皮草,要蓬松的、带毛的那种,我这个鹿皮斗篷薄得就像个笑话!最后,我们得想办法联系到伯爵大人,或者你有没有什么可靠的、地位还算不错的朋友,我猜如果我们就这样去政务厅说南方有一头龙肆虐,恐怕政务厅的官员们会建议咱们去看医生。”

    戴维低声嘀咕:“我带了一件银熊皮大衣,你又不肯穿,那可是银熊皮!有多珍贵你知道吗!”

    知道,北极熊嘛,很刑。

    卡伊直言不讳地表达了自己的嫌弃:“味儿太大了,我宁可斥巨资买件新的!”

    戴维不屑地反驳:“新买的皮子味儿也大!而且,银熊皮你有钱也买不到!”

    卡伊对那件不知道穿了多少年、都穿包浆了的银熊皮大衣谢敬不敏:“也不是非得银熊皮,不管什么毛皮的,总之没你那件味儿那么大!”

    “两位!”

    正当戴维和卡伊讨论保暖问题时,忽然走过来一个穿着奇怪的臃肿外套的年轻女人。

    酒馆里除了卡伊两人,本来并没有其他人,也不知道这位女性到底是什么时候进来的。

    她戴着一顶粗羊毛呢宽檐帽,礼貌地询问:“请问两位,有没有听说过赫德拉学院?”

    卡伊和戴维互相看了一眼,两人都注意到了女人帽子上的赫德拉学院标记,有些不明所以。

    但总不能不理人家,卡伊只好客套道:“当然,谁不知道它?和斯塔茅斯齐名的魔法学术圣地!”

    女人笑了笑,继续问道:“谢谢,先生们,我是赫德拉学院永生学派的,不知道两位还有没有听说过生物保护协会?”

    生物保护协会?

    卡伊愣了一下。

    动物保护协会他倒是知道,在另一个世界,还有联合国的全面咨商地位呢!

    但这个生物保护协会是个什么鬼!?

    这个世界可没有联合国!

    卡伊下意识看了眼戴维,发现戴维也面露迷茫地冲自己微微摇了摇头。

    “很抱歉,我们不太了解。”

    卡伊语带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