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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文静瑶硬拖着曹方走了好远,被落下的文松此刻的注意力终于从那对如胶似漆的未婚小夫妻身上转移到了自己的女儿身上。

    不妙!文松在心里暗呼。自己的宝贝女儿竟然看上了自己的“得意门生”曹方。小女孩的心思,他这个老狐狸只需要扫一眼便可看穿,曹方也是城府颇深之人,怎会没发现?

    曹方连哄带拽着把胳膊从文静瑶手里扯了出来。文静瑶撅着小嘴,一脸不悦。这些文松全都看在眼里,若曹方是豪门子弟,文松便是断了把女儿嫁进霍家的念想,也忍痛成全了女儿的心意。但曹方就是一个没有家世背景的穷小子,相貌也很一般,若不是有点才华和本事在身上,有可利用的价值,能替文松办事,文松可是万万看不上的,甚至都不会让女儿与他有任何交集。

    “父亲,我要去买书,就先不回家了。”文静瑶停下脚步,一脸不快。

    “你去哪里,我开车送你!”

    “不用不用,让曹大哥陪我就行。”文静瑶一脸期待,仿佛等着文松下令,这样曹方就不便推辞了。

    “你曹大哥忙的很,别任性!”文松可是太会找理由,婉拒别人了,包括他自己的女儿。

    “你快开车走吧,我让曹大哥陪我去买!”文静瑶都急出了哭腔,推搡着文松。

    文家香火不济,到了文松这先前的孩子接连夭折,好不容易老来得女,文松极度宠爱文静瑶,便叹口气妥协了。

    曹方与文松交换了下眼神,似在告诉他:放心,我知道分寸。

    文松独自开车先走了,曹方拦了一辆黄包车,陪文静瑶去买书。至于为何不拦两辆黄包车,自然是因为他了解文静瑶,就是要跟他贴贴腻歪挤在一起,所以叫了也是白费。

    一路上,文静瑶叽叽喳喳,曹方的头都要大了。

    “曹大哥,你是不是以前就认识我表嫂?”

    “哦,不对,是沈小姐,我未来表嫂。”

    “何出此言?”

    “就是感觉呗!女人的第六感!”

    “小屁孩,哪来的第六感!”曹方确实一直把她当孩子,但没想到她心思如此细腻,如此敏感。

    “哎呀,都说别叫我小屁孩啦,我已经十六岁了。搁古代都可以嫁人了。”文静瑶鼓起了腮帮子,小脸肉乎乎的,很可爱。她不是那种惊艳世人的大美女长相,却是江南女子小家碧玉的外貌,清秀可人。

    “你看她的眼神不对,她漂亮是漂亮,但她是有未婚夫的人了,你就别想了!”文静瑶的话说的客观现实,她只是从没见过曹方看沈云舒的那种眼神,像化开了水似的温柔,所以吃了点没来由的飞醋。但她的醋话却无意间刺痛了曹方,让他心里深埋的那点对沈云舒仅存的幻想都无所遁形。

    连小女孩都看出来了,那精明如霍斯年怎么可能没有觉察?霍大少这样情场高手的占有欲不是空穴来风了。哪怕在文松面前,他都毫不掩饰。

    倒是文松,注意力不在自己身上,幸好!曹方在心里暗骂自己混账!幸好没出大纰漏,不然自己的那点爱意就不仅仅是惹祸上身暴露自己,更是有可能殃及沈云舒,害了她!

    “你想多了……”曹方说这话的时候,明显有点底气不足。

    “好吧,好吧,反正我肯定要嫁你,所以别的女人你就别想了!”文静瑶用稚嫩的口吻放出了狠话。

    “整天胡思乱想,你还是把心思放在学业上吧!”曹方一副老父亲恨铁不成钢的正经样子,分明就是没把文静瑶当个女人看。

    “那我好好学习,等我毕业就嫁你。”文静瑶一脸憧憬,关于她和他的美好未来。

    曹方拿她没办法,一时语塞,面对小女孩的执拗不知如何作答,只能无奈地摇摇头,嘴角挂着一丝苦笑。

    可在文静瑶的眼里,曹大哥分明是宠溺地微笑,他妥协了,她又赢了一局。可是那时候她还小,还不懂得,感情的世界里从来没有什么输赢,更不讲究什么对错,只有爱或者不爱。

    而那时的曹方,并不爱她,却深爱着别人。

    吃罢午饭,霍斯年与沈云舒便离开了日料店。今年,沪城的初秋来的似乎比往年早了一些,午后阳光明媚,微风送爽,舒适极了,二人默契地沿着街巷并肩踱步。当一阵阵风轻拂过路边一颗颗法国大梧桐的叶子时,发出了簌簌簌的声响,沈云舒仰头,树叶已经开始有由绿变黄的迹象,这正是时光于无声处留下的印记,任谁也阻挡不了。

    四季更替,新生死亡,生命一代代轮回……何尝不是一样的道理,沈云舒心头略过一丝悲凉,不知是为父亲母亲还是为独活于世的自己。

    霍斯年见沈云舒停下了脚步,只看树看得目不转睛,觉得这副画面既可爱又赏心悦目,奈何手头既无相机又无无纸笔,无法将这美好定格保存,便痴痴地看着,想把这幅画深深刻进脑海里。

    “你何时回军营?”沈云舒终于问出了这句话。分离的时刻一步步逼近,两天的休假一晃而过,霍斯年觉得这两天过的飞快,特别是与沈云舒在一起,感觉每一秒都弥足珍贵。可是,他终究还是要回去的,这短暂的分离不过是为了未来更长久的相聚。

    “我今晚上动身或者明天一早?”霍斯年分明是在询问沈云舒的意见。

    “你自己拿主意……”沈云舒听出了他的话外音,虽心有不舍但还要故作矜持,哪有姑娘家家抱着情郎大腿不让走的道理,她可不想让他觉得自己这么矫情,这么黏腻。

    “好吧,那我先送你回去,便动身了。”霍斯年回的漫不经心,但眼神却落在了沈云舒的小脸上,将她的不舍尽收眼底。

    他装的不动声色,却时刻注意她的反应。

    “你……你你不是说晚上嘛,这才下午啊,有何事要办这么着急?”沈云舒急赤白脸,他却噗嗤笑出了声。

    “你……你逗我的?”沈云舒回过味来,有点气急败坏的模样,更可爱了。

    “好了,我不逗你了。”霍斯年一脸坏笑,但心里甚是得意。好不容易得了两天假期,只与小丫头呆了一夜加半天,而大部分的时间她是不清醒的睡眠状态,怎么想都是自己亏了。

    “明天一早再回。”两人四目相对,那爱意就在眼神的一来一往里流淌。

    “可是这样会不会太累啊……”沈云舒担心他起早赶路,身体吃不消,本来是休假,可他这两天一刻不消停,并没有好好地休息。

    “为你,甘之如饴。”话接的如此自然,甜腻的连霍斯年都惊叹自己的改变。他从沈云舒的身后搂过她的右肩,全然不顾两人正站在人来人往的街头。沈云舒的左肩恰好抵在他的胸膛,能感受到他狂热的心跳,脸瞬间热了。

    “这样?我们怎么走?”沈云舒边娇嗔地数落着,便把左手伸到了霍斯年的右手里。霍斯年心领神会,两人十指相扣。

    “这样……就好走多了。”沈云舒调皮地晃了晃两人紧握的手,分明是在调侃却内心止不住地狂跳。此前,她从未对男人如此主动过。哪怕是与方途清有点情愫时,也恪守礼节,从不逾越。

    此前,她曾以为,互相倾慕便是爱情。直到遇见霍斯年后,她才明白,一见钟情只是缘始,而后为他辗转反侧,为他牵肠骨肚,为他彻夜难眠,为他不知不觉时常妥协,于潜移默化中自我改变,才是爱情的种子在落地生根发芽,然后慢慢开花结果便水到渠成了。

    此后,他们无论经历过多少次或长或短的分离,但只要一想起那个初秋的午后,那次梧桐树下十指相扣的散步,哪怕相隔千万里,还是依旧能感受到彼此那颗狂跳的心,每分每秒都想要靠近。